疯狂植物园

第6章


到底是哪一样,山狗觉得非常迷惘。
  他站在那里,偏着头,想了很久,希望确认自己回忆的真实性,直到一束刺眼的光线,照上了他的脸。
  执法灯笼草。
  首先,这是一株草,其次,它很亮,再次,它非常敏感。
  这蓬闪闪的、活像一个灯笼的东西,每天半夜后就开始出现在撒哈拉的街道上,它四处滚来滚去,滚来滚去,悄悄咪咪的,一点声都没有。而其他任何东西所发出来的声音,都瞒不过它的感应叶,只要有点动静,它就会猛然光彩大盛,腾跳而起,以200公里的时速向现场挺进,谁给它逮住,麻烦就大了:它的光芒会一直笼罩着你,无论天涯海角,拳打脚踢,总之,你都处于它的势力范围之下,无所遁形。直到自己跑去投案自首为止。
  想山狗何等人物,当然不会轻易就束手就擒,当下咳嗽一声,招呼道:阿SIR,你好。
  灯笼草不理他。人家清正廉明,耳根特硬,在执法界是闻名遐迩。人类的执法部门这些年来多了一条口号,叫做"像灯笼草一样坚持原则"。那可不是随便说说的。
  山狗磨磨蹭蹭着走了过去,似乎要和灯笼草说几句悄悄话,手在裤兜里摸着摸着,猛然摸出一样东西,植物警察唰地滚出两步,显然以为他会掏出AK47之类的东西,其实,那只是一个圆圆的透明玻璃瓶子,上面印着英文标签。不过,这个瓶子的威慑力比冲锋枪显然要大很多,因为灯笼草瞄到以后,二话不说,一下子就跑掉了。
  草本炭疽菌种。传染力超强。凡是拥有生命基因的变种植物,一沾就死。撒哈拉之眼禁物之一。山狗知道它跑掉后一定会去向植物仲裁委员会告状,不过现在管不了那么多,先去干点正经事吧。
  温控中心沐浴在严格控制过的光影中,内外都很安静,要知道那三条嗜糖蚯蚓都是积年的神经衰弱患者,绝不容许任何噪音存在。
  凭借自己对地形的熟悉,山狗摸到最为隐蔽的东北角落里,把反向溶解液小心地滴在墙壁上,那晶莹的液体挂壁能力之强,任何年份,任何配方的红酒都无法望其项背,像泪珠一样悬在山狗眼前,慢慢的,慢慢的,渗入最顽固的表面,融化,瓦解,消灭,默然无可御。这个世界上,比它力量更强大的,只有爱情。
  等待倘若太漫长,就会忘记自己当初等待的到底是什么。四个小时后,当墙壁终于出现一个拳头大小的洞口,而山狗也被自带小闹钟震得从瞌睡中醒来的时候,他居然有点不解:"咦,我在这里做什么?为什么面前会有个洞。"
  换了一个聪明人,接着就会开始想宇宙与人生的大道理,最后搞得五迷三道,非送精神病院不能解决问题。可是山狗是个粗人,很快把迷糊犯完了。四处看看,确认无人窥视,各处关节便训练有素地一起发出喀喀响,身体迅速缩成比洞口略小,山狗姿势优美地原地起跳,化身为斯托伊科维奇手里的一只篮球,咻的一声,投了个漂亮的空心,掉进了温控房,然后,被人抢了蓝板……
  在应该翻身落地的那瞬间,山狗忽然感觉到自己身子一沉,接着一定。脸上阵阵凉意抚过,好似三月微风吹拂,周围忽然蓝光幽幽闪现,那是温控中心的热量灯,在灯下,那三条小蚯蚓正笑嘻嘻的看着山狗---躺在一大丛凤仙花中间。
  一看乃是凤仙花将自己生擒之,山狗就忍不住惨叫一声。他顾不得会压坏人家,一个弹跳,奋勇挣扎起来,直奔到角落的幽暗处。掏出自家带的小闹钟当镜子一看,果然,满脸桃红,有如新嫁,随便他怎么拿袖子,蘸口水擦,都丝毫无损其颜色的鲜艳程度。凤仙花的"即沾即染,永不褪色"功能,近来是越发长进了。
  第五节:温控中心的这个晚上(2)
  他人即地狱,显然,此刻蚯蚓们就是山狗的地狱,反之则大大不然。
  伊们气定神闲,大有诸葛孔明城门退敌的风度,轻袍缓带――睡衣,对着山狗笑:"嘿嘿,就知道你会来这一手,等你好久了。"
  山狗哭丧着脸:"早打个招呼嘛,害我花这么大的力气,还欠下牛花花的人情。"
  桃红蚯蚓一摆头:"这倒不会,牛花花是我们这边的,给你的那瓶反向溶解液掺了大半水。"
  山狗摸摸头,看看那个被溶解出来的大洞,真心佩服:"天哪,掺了水都这么了不起,要是原液呢。"银灰蚯蚓对他的无知深为不满:"猪,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拿来接原液,必须要花花亲身来到才行。"
  这么闲扯了一会,山狗行动计划失败,自己认栽,还是赶紧回家补补瞌睡吧。看天色已经不早,很快就有人要跑出来锻炼身体,在街上绕绳子玩,这段时间牛花花到处大兴土木,城市结构越发复杂,不小心被绕进去就不好了。他刚一回身,却被蚯蚓拉住了:"你干吗?"
  "回去啊。不然你请我吃早饭。"
  "你真的要回去?你想起什么没有?"
  山狗对它们的反应有点不理解:"不回去做什么?未必你们要私设公堂?喂,乱杀人是犯法的。"
  他抽身撤步,摆出一套虎鹤双形拳的架势,到处看,生怕一颗大榴莲会临空飞来,在他头上扎出一串眼眼。碧绿蚯蚓木木的看着他,看了好一会,回身对自己的伙伴说:"喂,不用等了,他自己搞不定,我们动手吧。"
  第六节:人头花瓶(1)
  很多年前,我住在一个很偏远的地方。群峦所围,合抱为谷。
  我住的屋子很小,不过周围却有很多空地。我猜这些地大约都是没有主人的,即使有,也不会跑来和我理论租金,因为他们都死了。我曾有过父母,一早也都死了。对他们的印象,后来都不太清晰,我只记得父亲总是随风飘荡,没有形体,母亲是脚踏实地的,却也从不说话,对着空中微笑叹息,后来,我只剩下我自己,还有周围这片坟地。
  不错,那是坟地。整整一大片,一大片的乱葬坟。寥寥几块墓碑竖立在无数鼓起的土包中,那假面的矜持分外凄凉。有一块上面写着:陈氏。就这两个字。陈氏。也许这是个姓陈的少妇,也许是个姓陈,叫氏的男子。也有可能在这墓碑下面,其实埋了一大群同姓的人,他们在生的时候就觉得取名字麻烦,下葬时想法仍然没有变。无论如何,它留了很多可以猜测的东西给我。为了这猜测的乐趣不要太早失去,我规定自己一天只许去看它几分钟。
  春天的时候,我总是起得很早,去开垦我的土地。大多数时候我会在地下挖出残留的骨骸来,白森森的,看上去不是太高兴。一开始我会跟他们聊聊天,诉说一下最近天气暖和,可以下种了,不然到秋天的时候,我的口粮就没有保证。要不就问问他们地下的生活如何,阎王有几个老婆,争风吃醋是否也难以幸免?我曾经很期待他们会开口应我,不过,期待是用来落空的。四周仍然是千秋万代的沉默。后来,我只是把他们埋到另一个地方去,也许有天再见面的时候,会有点奇迹出现。
  我种了很多东西在地里,土豆,萝卜,西红柿,芋头,还有一棵枣子树。看着植物生长是一种美妙的经验,生命倘若是幻觉,最少这些幻觉可以拿来吃掉。我很喜欢西红柿,因为它是红色的。成熟的时候一颗一颗挂在那里,不知为什么,从我眼里看上去很像是人的心。最冷的秋夜里,我拿着一颗西红柿在坟地中慢慢地走,我想,如果我的心可以这样拿在手上的话,那多好。我可以捏碎它,也可以洗净它,可以埋葬,也可以遗弃。我将可以离开这里。
  有一天,终于有一个人经过这里。
  他问我,给口水喝行不,好渴。
  那天是清明。我正在坟地里溜达着,死人是怎样过节的呢,我一直都很有兴趣知道。我的求知欲如此旺盛,无论他们答不答我,我都很执着地问个不停。不过当真的有声音从背后传来的时候,我难免吓了一跳。
  转过身来。视力一向是两点的我,却没有看到自己的命运,在这一秒钟露出温和的笑容。
  那是一个十几岁的男孩子,高高的,很结实,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衣服,牵着一条非常老的狗。他们的头向同一个方向歪着,眼睛都眯缝起来,兴高采烈的看着我。好像我不是一个站在坟地里自言自语的怪人,而是杨贵妃再世,脚边还跟了一大堆金银珠宝一样。我看了他半天没,终于回答道:"你不喜欢喝雨水的吗?"
  是的,对话的时候,天正在下大雨。浇在我头上,跟被人用棍子打一样疼。
  他说:"我喜欢喝雨水,不过我喜欢喝热一点的。"
  他走进我从来没有人走进过的屋子,给我烧了这辈子第一锅热水。
  他给我烧过很多次,很多次热水。
  他对我说:"你跟我的狗一样脾气暴躁,不过一样好养,给什么都吃。"
  他是谁。
  那感觉如此亲切熟悉。
  我认得他,我这辈子认得的第一个人,他是猪哥。
  以上一段,是山狗脑子中,突如其来的梦境。
  当猪哥那张熟悉的脸在脑子里徐徐浮现,山狗立马一个激灵,眼睛就睁了开来。眼前是撒哈拉湛蓝而深远的夜空。他盯住头顶上那颗最大的星星努力思考了两分钟,终于想起刚才是在做梦,而做梦以前,好像有什么东西敲过自己的脑袋。
  到底是谁敲的,这不算什么悬案,因为肇事者-银灰蚯蚓就站在一边,正哼着歌东张西望,抠耳朵眼儿,手里还掂着一根木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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