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疯批女配在火葬场虐疯了

104.晋级赛(15)


    眼前是王蓉的尸体,干涸的褐色血迹黏在地上,像干裂的河床,中年躺着的女人死不瞑目,一双眼睛瞪得很大。
    那张年轻时应该很漂亮的脸蛋,因为恐惧变得无比狰狞。
    能喷溅出这么多的血,王蓉身上的伤口并不少。
    脖子、腹部、胸口。
    每一刀都是奔着要她的命。
    看到这幅景象,程月舒几乎能想象到王蓉临死前的惊恐和挣扎。
    这是一个很狭窄的屋子,血迹一直蔓延到门口,腻子刮过的白墙上有一个血手印,却像作业本上的小红花。
    若是一般女孩早就吓得双腿发软,恐怕连话都说不利索了。
    尤其是那个残忍的杀人凶手正站在自己的背后,能感受到他的目光黏在自己身上。
    然而程月舒却连心跳都没有加快半点,“怕什么?”
    她看着王蓉的尸体,点评道。
    “你把地上弄得太脏了,手法也不够利落,你能这么快被警察发现,恐怕是因为邻居听到了王蓉的叫声,你第一道应该先割气管,让她发不出声音的。”
    王煜智:“……对不起,没经验。”
    但他看程月舒倒是挺有经验的,应该是开玩笑吧?
    其实刚才的一瞬间,他也想看看女孩到底是什么反应。
    惶恐吗?厌恶吗?还是想要逃走。
    可程月舒的反应却出乎他的意料,这让王煜智胸腔内涌动着难以言喻的温柔。
    她不怕自己,即便到了现在,她也不害怕。
    程月舒再次听到好感度再度升高的提示。
    在他们一路逃亡时,备用系统的提示滴滴答答一直响个不停。
    到现在已经高达90了,仿佛距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
    “别耽误时间,我们先把衣服换了,带点钱。”
    程月舒看着发呆的王煜智和满地的血,却没有丝毫不自在,径直朝着厕所的方向走去。
    王煜智住的地方太过简陋,甚至没有热水器。
    拧开泛着锈迹的水龙头,只有冰凉的水。
    程月舒捧着水洗了把脸,碎了一半的镜子中,照出一双冷静的眼。
    剧情比想象中还要快,两人的感情进展也超乎程月舒的预想。
    心理学有一种吊桥效应,意为当一个人提心吊胆走过吊桥时,会不由自主心跳加速,如果这时恰好遇见另外一个人,他就会将这种心跳理解为对方是自己心动而产生的反应,从而滋生出情愫。
    雨夜、逃亡、共犯。
    没有什么比这种亡命天涯更能促进感情的了。
    罗密欧与朱丽叶能相约殉情,大部分的动力都来自于家族的阻碍。
    若非如此,他们的相爱也不过是普通的少年与少女的情窦初开。
    现在最难的并非是如何刷王煜智的好感度,而是如何能在警察找到他们之前将其刷满。
    “我、我可以进来吗?”
    隔着一道破破烂烂的木门,少年的声音满是羞涩。
    生怕贸然进来看到什么不该看的画面。
    “可以。”
    王煜智将门打开一条缝隙,连脑袋都不好意思探进来,只进来一条清瘦的手臂和抓着的衣服。
    “换上干衣服吧。”
    程月舒没有第一时间接过,王煜智急忙解释。
    “这些衣服都是洗过晾晒过的,不、不脏的。”
    “我只是觉得你挺细心的。”
    不但连外面的衣服,就连内衣也一并拿来了。
    王煜智咳嗽一声,“那个……还好吧。”
    他也是强忍着羞耻,鼓足勇气才递来。
    实在是担心程月舒着凉。
    然而等程月舒换好衣服走出来时,王煜智的害羞达到了巅峰。
    王蓉的衣服多偏向于暴露,这件已经是她平日里不怎么穿的裙子,可对于一个高中女生而言还是有些清凉。
    开叉的裙子只能遮住大腿下方一点的领域,让人浮想联翩,V字形的开叉让内里的风光若隐若现。
    王煜智早已习惯王蓉的打扮,可换在程月舒的身上,却让他鼻管一热,几乎要流鼻血,急忙转过头。
    “对、对不起,我没找到更合适的衣服。”
    “别总是道歉。”
    程月舒不以为意,索性绑头发的弹力圈解开,发丝披散。
    因为之前扎起来又被水淋过的缘故,头发显现出波浪般的形状,让女孩多了几分妩媚风情。
    王煜智不敢看,却又小心翼翼地用余光偷看。
    指甲深深陷入掌心,克制着那些不该有的肮脏念头。
    程月舒:“你也去换衣服吧,最好和平常的风格差异大一点,不然我们很快会被警察找到。”
    王煜智这才彻底没了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在柜子里一阵翻腾,找出一件皮夹克。
    这也不知是哪个男人留下却忘了带走的,王煜智咬了咬牙,最终还是穿上了。
    这下他和程月舒站在一起,如果只看背影,就算是认识的人恐怕也很难想到是他们。
    完全没有半点高中生模样。
    王煜智从桌角下摸到一个洞,那是王蓉平常用来藏钱的地方。
    这里太过荒凉偏僻,丢钱丢东西屡见不鲜,王蓉不信任银行,索性将钱藏在些乱七八糟旁人想不到的地方。
    她从来没告诉过儿子,可王煜智一直知道。
    只是他不会拿,也不愿意去拿。
    他没想到有一天,自己竟然会从这里拿钱。
    王煜智偏头,却对上王蓉至死都大睁着的双眼,手抖了抖,说不清心里什么滋味。
    后悔吗?或许吧。
    可动手那一刻心中是痛快的。
    如果不爱自己的孩子,又为什么要生下他?
    人无法选择自己的父母,但他终究还是选择了一条无法回头的道路,原本在他的计划中,高考后他将彻彻底底地摆脱这个家。
    但这一天永远也不会到来了。
    见王煜智动作迟疑,程月舒索性按着他的肩膀,也同样伸手来摸。
    “别耽误时间,我们必须尽快离开。”
    程月舒握着王煜智的手,将他和掌心的钞票一并带出来。
    看似厚厚一沓,但基本都只是零零碎碎,加起来恐怕连一千元都没有。
    哐当——
    一样东西落在地上,发出清脆声响。
    程月舒弯腰拾起来,是一枚造型精致的戒指,虽然上面的钻石被油污盖的没什么光泽,但依然能看出曾经不菲的身价。
    不像王蓉应该有的。
    “这是什么?”
    王煜智:“应该是那个男人的戒指。”
    王蓉喝了酒后时常会拿出来戴在手上,又哭又笑,王煜智也是从那时知道了桌洞的事。
    程月舒凝视着这枚戒指,想到剧情的不可抗力,倏尔笑了。
    “你有没有想过,除了警察以外,或许还有另一群人在找我们?”
    (本章完)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