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入血

第64章


于是,保良就这样衣锦还乡般地回到了“东富”,除欢迎会外,还有勤奋奖章;除奖章外,还有三千元奖金。加上公安局先给的一万,这一万三千元奖金保良转手就花得精光,因为他要开始抚养雷雷。
  首先,他就算被东富大酒店重新召回,也不能再住酒店的职工宿舍了,他必须在外面租一间房子,以便安置雷雷的生活。因有“孟母择邻而居”的典故,所以这房子周边的环境,还不能太差。至少不能住在原来他和李臣刘存亮菲菲同居的那种巷子,那里的人口五方杂处,做“鸡”做“鸭”倒卖黄碟假证的比比皆是,对雷雷的成长肯定影响不好。
  所以,保良最后选择的那个居住社区,是一个省直机关的宿舍,离东富大酒店很近,离雷雷要上的小学也不算太远。房子虽然旧了,但住户大多为机关干部或他们的亲属,行为言语,都比较正经。房子很小,只有一房加一个过厅,且在顶楼的加层。加层冬冷夏热,旧楼又无电梯,每天进出都要从八楼步行上下,所以每月租金只要六百,确实不贵。但房东坚持一年一租,租费一次交清。所以保良一下就交了七千二百元,两笔奖金一下用掉大半。再加上给雷雷买衣服买被褥买锅碗瓢盆买各种生活用品,那一万三千块钱很快所剩无几,还要给看守所里的姐姐送些衣物被褥,还要凑齐雷雷上学的学费。雷雷马上快到七岁了,等到九月,就可以上学了。保良联系的学校属于普通低收入者的子女小学,但一个学期也要交纳一千五百元整,还不包括书本文具。
  上学的日子并非迫在眉睫,钱的问题也就容后再想。保良在他和雷雷的新家安顿下来以后,把屋子收拾得整整齐齐,墙上贴了雷雷喜欢的画片,地上铺了彩色的塑料地毡,旧家具全都擦得千干净净,摆上新买的茶壶茶杯。保良心里忽然对这里有了一种归属感,那种幸福的滋味让他夜不能寐。
  那种感觉真的难以言表,他终于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他是家长,是长辈。他在这里不是为了得到爱,而是为了付出爱,他有责任让依附于他的那个孩子,得到家庭的温暖和充分的庇护。
  他和雷雷此前并无接触,但他不知为什么对雷雷的感情仿佛历久弥深。仅仅因为他是他舅舅吗?好像并不。
  保良常想,在他的生活中,他最需要的究竟是什么?是钱,是事业,是兄弟义气,还是忠贞的爱情?他生活在这个城市里,他究竟得到了什么?是什么东西让他心向往之,值得他孜孜以求?
  也许这个世界上人人都爱钱。但爱钱的痛苦在于,钱并不力能。而且钱这东西,不是你想得到就能得到的,也不是你只要争取就能争取到的。所以爱钱的结果,大多是终日的焦灼和最终的失落。
  事业呢?事业在保良眼里,好像越来越不是目的,而是一种过程的快乐。他在东富大酒店的每一分钟,都希望自己得心应手,被上级、同伴及客户所欣赏;他希望自己所做的每件事,每个动作,每句语言甚至每个表情,都显示出职业的魅力,那种过程的快乐几乎有点自恋的倾向。因为保良发觉,人生的过程如果快乐,也许就等于实现了人生的价值和人生的目标。
  说到兄弟义气,这是让保良叹息最多的一个字眼。他和父亲一样,十岁结拜,金兰之盟十年之久,如今长大成人,反而彼此疏离,龃龉多于情谊,交易多于忠义。义气在金钱面前瓦解得那么容易,看上去有点不堪一击!
  如果说,父亲与权力的兄弟反目是为了国家利益,那么李臣和刘存亮呢,全是因为各自的私利。
  至于爱情,保良不想再提。
  保良分析过自己,他确认自己是一个爱情至上的人,是一个追求浪漫的人,是一个对爱专一的人。但他同样确认,他是一个爱情失败的人。无论因为自己本身的弱点和不慎,还是爱情本身的难测阴晴,他总归一败涂地,一蹶不振。直到现在他一想起张楠,一想起和她相伴的每一刻i匕阴,他还会在心里万般不舍,还会在心里出声地哭泣。他也知道,这一页人生纵然美丽,却被历史的老人面无表情地用大手一翻,彻底地翻过去了。
  剩下来的,他惟一还能渴望的,惟一还能让他感到可靠的,便是他的亲人,是亲情的包容与互慰。
  也许正因为母亲过早地死去,造就了保良的这种心理。母亲在的时候,天天给他做饭、洗衣,帮他收拾床铺,和他在厨房里悄声细语。但,保良印象中的母亲,并不只是这些。也许因为父子反目,姐弟分离,使他脑海中的母亲,永远挂着宽容的微笑。保良想,这就是亲人!兄弟、朋友、同事和爱人,都可能因为你的一个错误弃你而去,但母亲不会。无论你犯了什么天条,惹了多
  大灾祸,无论你是否身败名裂,众叛亲离,无论母亲怎样跟随众口声讨和唾骂你,但你只管相信,她是你的母亲,她在悄悄为你哭泣,她的内心深处,永远有你,她的灵魂深处,永远爱你。
  这就是亲人!
  就像母亲当初悄悄让保良把那只耳环带给叛逆出走的姐姐一样,在那场家庭危机中,母亲表面遵从了父亲的意志,但内心里却始终同情和祝福着姐姐。
  这就是亲人!保良总是猜想,也许在父亲的内心,也有一块从未被他人窥见的地方。父亲有时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走进那里,那里也许只有一盏孤灯,父亲会在灯下想念弃他而走的姐姐,也想念被他赶出家门的保良。他们毕竟由他所生,是他-一粥一粟养大的儿女。爱情的失败和友情的破灭,可以让保良懂得放弃,但对亲人,保良选择的态度,是不弃不离。血缘不会因事而异,因情而变,这就是亲情的本质和根基。
  保良爱雷雷,因为雷雷是他的血亲。在他的所有亲人当中,现在只有雷雷可以,而且必须,和他相依为命,住在一起。所以雷雷对保良来说,是家的象征,是他实现亲情感受的惟一载体。
  雷雷很听话,保良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让他把碗里的饭吃完,他再不想吃也会吃完,让他躺下睡觉,他再不困也会躺下。早上起床也是一样,保良只须叫一声“雷雷起床”,雷雷就会马上歪歪歪斜斜地坐起身子,也许那时他还在梦里。
  其实,雷雷听话,不是因为他懂事,而是因为他害怕。保良开始没有注意这些,他只是以为雷雷特别懂事而已。雷雷的样子白白胖胖,很招人喜欢,又这样听话,保良那一阵的心思,全在照顾雷雷的衣食和安全方面,而未顾及其它。
  他没有过多细想,雷雷对父母的突然失踪,会有什么想法,他也不知道警察抓捕权虎时是怎样的场面,雷雷是否看到。警察曾经告诉保良,雷雷当时在车上睡觉,醒来后父亲已不在身旁。他被警察带到当地的公安局住了几天,才被送到省城与保良见面。雷雷从小到大,从未和父母分离,他其实不能承受这个巨变。他不认识保良,也从未听父母说起过这个舅舅。每天保良出去上班就把他锁在家里,让他看小画书或玩儿一些玩具,他就看小画书和玩儿玩具,但更多的时候,是压着声音叫着爸爸妈妈,自己悄悄哭泣。
  很久以后,保良问过雷雷,雷雷说,他那时的想法非常恐惧:如果不是爸爸妈妈把他扔了,就是他们已经死了。
  保良想不到的,一个六岁的孩子,生存本能如此之强,他能够把成人都难以承受的恐惧和悲伤,统统压在心里!
  那一阵保良生活的中心,就是雷雷。
  每天早上,他要早早起床,给雷雷做好早饭,然后叫起雷雷。在雷雷穿衣穿裤,洗脸刷牙吃早饭的时候,他还要给雷雷做午饭。做好午饭就放在厨房里,他在厨房的门上加了一把锁,主要是为了防止雷雷拨弄煤气开关着火中毒。他把雷雷要吃的零食要喝的水要玩儿的东西都放在床头。那是一张标准的双人床,靠墙摆放,保良让雷雷睡在里边,他睡在外边。到中午,保良有一小时的吃饭时间,他会跑步回家,跑步上楼,打开家门给雷雷热饭。热好饭让雷雷吃上,他再锁好厨房和大门,再从八楼跑下,跑回酒店的食堂,坐下来气喘吁吁地将一盒午饭快速地扒进嘴里。来不及的时候,饿一顿也在所难免。
  在保良看来,这样的辛苦不算什么,重要的是,雷雷是个懂事的孩子,给他做什么他就吃什么,从不挑食。从不向保良提出任何要求。保良买的零食,他也很少吃。保良只当他是为了节俭,心里不由感动万分。
  晚上,晚饭之后,保良就和雷雷一起在床上认字念书。这时他完全理解了父亲当初对他那种望子成龙的心理。他现在对雷雷也是同样,希望他优秀,希望将来姐姐出来的时候,能看到雷雷好学上进,成绩骄人。他教雷雷认字,他教什么雷雷学什么,表情被动。几天以后他才发现他教的不少字雷雷早就认得,但雷雷没说。雷雷主动问他的字只有三个,一个是涪水的涪字,一个是带领的带字,还有一个,是叔叔的叔字。
  保良在他给雷雷买的本子上,写了一个叔字。写完他问:“你想知道舅舅的舅字怎么写吗?”
  雷雷看他,没有表示。
  保良在本子上边写边说:“上边一个臼,臼,就是舂米做饭的意思,下边再加一个男,就是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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