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婚后不装了,我就是你们找的诗仙

第四百二十七章 过了这村没这店


    “我没打算逞能啊,我看秦时大哥一直盯着它瞧,让秦时大哥把玩一下。”
    秦时听到这个安排心中一喜。
    转念想到自己的职责,是跟在宁无恙的身边当护卫。
    宁无恙去沈家兵器库他也得跟着才行。
    “秦时大哥,这湖心小岛四周环水,又都是沈家的人,再加上我身边有三哥与云飞跟着,你不用担心我,难得你喜欢这对铁锤,试试吧,不然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
    没有谁能够在看到宁无恙递出的台阶时不顺势走下去。
    因为一旦不往下走,后果可能就是一脚踩空跌下去。
    秦时虽是龙卫不经常与人交际,但不代表他不懂交际。
    既然宁先生让他留下来,一定有宁先生的想法。
    他照做就行了。
    “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秦时咧着嘴,兴奋地走上前去,在沈家小厮们震惊的目光中,单手拎起一只铁锤,然后又拎起一只。
    不好!
    宁无恙眼疾手快地捂住了耳朵。
    下一瞬,“嗡”的一声。
    在场的人们只觉得脑仁都被铁锤的撞击声给震碎成了脑花,纷纷逃离这个院子。
    宁无恙颇为担心的看向秦时,生怕再把耳朵震聋了。
    却见秦时周身似乎有道隐形的气体笼罩住,连落叶都绕着道走,他眉毛微挑。
    内功?罡气?
    之前从未见秦时用过,看来这位龙卫还真是深藏不露,并没有亮出真正的底牌来。
    果然不能低估任何一个在某个领域有特别建树的人。
    “哈哈哈哈!好锤!”
    秦时大喝一声,接着展开双臂。
    宁无恙见势不妙,捂着耳朵招呼着三哥与云飞,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正好搬运兵器的沈小小厮们也在院门外站着,直接让他们带路前往兵器库。
    ……
    兵器库中。
    沈幼初拎着裙摆,游走于满架子的兵器之中,左瞧瞧右看看,稀奇得不了得。
    位于湖心小岛的兵器库,其实只是沈家藏兵阁里的冰山一角。
    沈家自有记载起,便是千年不衰的第一家族,可实际上,在没有拥有守住一切资本之前的沈家,历史更长。
    兵器库里除了近百年江湖以及朝堂上闻名遐迩的兵器宝物以外,还有千年前许多在人们眼里早已绝迹的神兵利器般存在的兵器。
    “可是宁公子他要去京城,太高调了会不会不太好?”
    沈幼初又选中一个质地优良,但是江湖侠客用的银鞭。
    这鞭子除了能够当作兵器,据说还能够驱破瘴气和避毒的功效,是一位神医圣手,在千年前特意为自己习武的小儿子所打造的兵器。
    但是她好像没见过宁公子用鞭子?
    仔细想想,宁公子好像也不擅长习武,刚才挑选的那些兵器适合他的不多。
    “再多挑几个呗。”
    沈幼初可不管宁公子武功几何,选的合不合适。
    反正只要选得多,总有合适的那一款,这些神兵利器放在兵器库里,她一年到头都看不了几眼,还多亏了宁公子,她才会来这兵器库,带它们重见天日。
    “希望你们争气一些,运气好一些,才能够让宁公子选中。”
    跟在沈幼初旁边的季谨,听到这番言论,忍不住抿嘴笑了起来。
    沈幼初当即嗔了她一眼,伸手去挠季谨腰间的痒痒肉。
    “谨儿敢取笑我为宁公子挑选兵器的心情,你不也是没睡觉特意跑来看着吗,敢笑我,再笑我,信不信我把你给季伯父写信,让他同僚去冀北道找钢铁与炼铁好友的事告诉宁公子?”
    季家原是将门之后,跟随老皇帝当朝为官才改成了专走文官的路子。
    季尚书以前更是翼北道的刺史,在翼北道故友遍布。
    大兴钢铁十之七八都来自翼北道,治铁锻造的能手也大多聚集在那里。
    季家不需要什么神兵利器,季谨写这封信的用意,沈幼初拿后脚跟猜也能猜得到。
    除了是准备着等宁公子考中武举,好给宁公子打造一把趁手的兵器之外,不作他想。
    哼。
    “好了幼初,我不笑话你了,你可千万不要把这个消息告诉宁公子,信刚送出去不久,还没有回信呢。”
    “怕什么,反正我们也要一起去京城,到时候让人把器具带铸造师一并送去京城就好啦。”
    沈幼初嘴上这么说着,但心里清楚,不该说的不说。
    当然了。
    她也有私心。
    今日可是她特意送礼的日子,不能让谨儿的惊喜,冲淡了她给宁公子准备礼物的喜悦心情。
    对不起啦谨儿,谁叫我家兵器库是现成的呢。
    沈幼初正想着,眼角余光瞄到一杆长枪。
    她拎着裙摆凑上前,伸手比划了一下高度。
    这杆长枪比她高出一头,远距离前,只是一杆光秃秃的黑色长枪,除了有一阵古朴的气息扑面而来,十分的朴素。
    但走近了就能发现,这杆长枪枪柄上的花纹繁复,且线条极其流畅,浑然天成似的,但因此枪身起伏,难以辨认出上面的图案。
    她踮起脚尖,从枪头以下顺着线条往下看,终于看清楚了上面的图案。
    “是流云?!”
    “好美的流云,还有大鹏展翅点缀其中,虽身藏流云之中只露出一截翅膀与眼睛,可这突出的眼睛,实在是传神。”
    这杆黑色长枪除了铸造的工艺极高,它还极具艺术性。
    她脑中闪过身穿蓝色胡服锦衣的宁公子,骑在马上手持这杆黑色长枪,使出宁家枪法朝前刺去的景象,伸手捂住好像被刺中的心口。
    帅气!
    沈幼初都忍不住手痒,想让梅香去取画具,将这上面的图案临摹下来了。
    “咳咳!”
    这时,一道假咳声从身后传来。
    沈幼初捧着心口扭过头去,看到宁无恙正穿着一身蓝色锦衣站在身后,当即眼冒亮光。
    “宁公子,你来得正好,我给你挑了一杆长枪,你快试一试!”
    面对着沈幼初盛情邀请,宁无恙有些心虚。
    沈小姐你是挑了一杆吗?
    院子里放了三杆百斤重的长枪,看上去就有百斤以上的重量,他是一杆都没敢拿。
    长枪与长刀那可是宁家擅长之物,他怕他拿不起来,给宁家丢人现眼。
    沈幼初见他迟疑,伸手摸着流云的线条,嘟着嘴问:“宁公子你不喜欢我给你挑这杆长枪吗?”
    “喜欢,沈小姐无论给我挑什么我都喜欢。”
    宁无恙看了眼那杆黑色长枪,低调奢华有内涵,挺好的。
    就是看着这么黑,比他院子里那些铜枪、银枪和钢枪还要沉上许多。
    可再看沈幼初眼巴巴地望着自己,他只能硬着头皮走上前去,在美人面前逞一回能。
    他双手握住这杆长枪,在心里默念:枪兄,赐予我力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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