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经济学

第40章


出售股票的人 
多了,股票将跌价,所以董事会不敢藐视小股东的合理意见。个人从头到尾 
监督企业的行为,对于保证投资具有效益起决定性的作用。换言之,它避免 
了重复投资、无效投资、投资规模过大以及经营不善等毛病。 
    上文已经谈过,除了买黄金,个人储蓄实际上就是投资,而投资都是有 
收益的。买房子可以出租收租金,自己住则节省了租金。买林地或农场则有 
林木或庄稼的产出。存银行可以收利息,买股票可以分红。另一方面,一切 
投资又都有风险。在买股票的情况下,企业如果亏损,不但分不到股息,股 
票还要跌价。如果企业亏损严重以致宣告破产,则企业要以其全部资产首先 
清偿给债权人,如果有余可以退还给股东。这时股东退回的股本一定比原来 
股票的价值低,股东都要赔钱。最坏的情况是企业资产不足以抵债,股东的 
股票价值降为零,最初的投资全部蚀光。但股东没有义务用自己的别的资产 
来清偿企业资不抵债的部分,这就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做法。换句话说,一个 
人投资于有限责任公司时,最坏的情况只是将所投入的资金蚀去,不会涉及 
他其它的财产,不会变得倾家荡产。由于有限责任公司这种权责利关系的发 
明,限制了投资人所承担的风险,大大地推动了聚集资金和从事创新事业的 
活动。但另一方面,当你和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有业务往来时,你必须了解它 
的财务情况。万一该公司宣告破产,他欠你的钱无力偿还时,你只好自认倒 
霉。换言之,企业经营的风险由投资者以及和他有业务往来的企业共同分担。 
对于无限责任公司,债务人要尽一切努力来偿债,包括变卖他的各式财产。 
但即使在这种责任无限的情况下,人的最低限度的经济上的生存能力仍受到 
法律保护。各国法律都规定偿债只限于有清偿能力的人。 
    小结:私有财产会有良好的保养。然而大公司必须靠发行股票集资,此时产权变得模糊。公司 
制度力图弥补这一缺陷,解释了公司内履行权利和责任的基本规则。37.所有权漫议(下) 
    英国政府和百姓都相信市场经济,认为市场交换可以促进社会分工和科 
技进步,激励人们为社会多生产商品。社会的兴旺发达全靠市场的推动。市 
场之所以能有此种神奇的功能,是因为在平等竞争下的交换必定是对交换双 
方同时都有利的(否则达不成协议),因此每一次交换都能为整个社会增加 
物质财富。事实上,这一观点是经济学的奠基人亚当。斯密在 200 年前首先 
提出来的。与此相对立的观点则认为交换只是生产到消费的过渡,只有生产 
才能创造出财富;如果一方在交换过程中赚了钱,必有另一方赔本,因为交 
换不能无中生有地创造出财富来。这两种对立的观点以不同的表现方式至少 
争论了一个世纪。不要以为这仅是理论上的空泛之争,不同的理论认识产生 
不同的经济政策。市场是应该扶植还是应该抑制,在很大程度上是与上述争 
论有关的。 
    市场交换是以所有权为前提的。这件东西属于我的,那件东西属于你的, 
这才有交换的需要。如果所有权不明确,东西是属于大家的,还有什么交换 
的必要?交换又以参与各方的地位平等为前提,如果地位不平等,一方可以 
强制对方屈从: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交换就被掠夺所代替。所有权 
从没有到有,从含糊到明确,从不完全到完全,中间有一系列过渡状态。地 
位的不平等从表面到隐含,从法律到习俗,从大范围到局部,也有一系列中 
间状态。它们都会影响到市场的运作。 
    美国标榜市场经济,就必须确保所有权的明确和完整。不经过法律程序 
就剥夺公民对财产的所有权,或者法律本身就藐视所有权的不容侵犯性,这 
在许多国家都发生过。例如将某些企业充公;在改换币制时限制公民兑换新 
货币的金额;用低价从百姓手中强行收购贵金属;改变土地的所有权关系又 
不给合理补偿;或者容忍公民的财产被肆意侵犯。由于美国的财产所有权关 
系十分稳固,因此特别有利于发展长期的经济交易,例如投资、保险、储蓄 
和养老金制。以前我们曾提到过,美国的抵押购房制(用未来每月收入中扣 
款的方式签订合同购置住房)的合同期平均为 27 年,但订约双方并不觉得不 
放心。不能按期付款(不是赖账)的比例稳定在 6%左右。美国或许是世界 
上最稳当的投资地,每当国际局势出现动荡时,就有大笔资金拥向美国。比 
在美国投资更稳妥的保存资金的办法大概就是买黄金了。 
    一个生活在美国的人无时无地不感到所有权无孔不入的影响。当你坐车 
穿过富饶的田野、茂密的森林时,不时会见到一块醒目的牌子:此系某氏之 
财产。当你行走在城市或郊区,打算穿过一块空地时,“此系私产,不得穿 
行”的标志赫然出现在你面前。美国有 64%的住房是房主自住,其余 36%出 
租的住房也是个人所有或公司所有,而这些公司绝大部分为私营而非国营或 
州营。城市里华丽高耸的大楼绝大部分是私人公司所有,有的大楼干脆以公 
司的名字命名,例如纽约的泛美大楼是泛美航空公司的财产;波士顿的王安 
大楼属王安电脑公司的财产。但这些私营公司拥有的财产,并非属于某一个 
人,而是属于公司的全体股东。只有你坐飞机飞越过内华达州时看到的大片 
沙漠是属于国家的,因为没有任何人肯花钱去买那块没有任何产出的一无所 
有的沙漠。 
    美国全国的土地中有 59%为私人所有;39%为公有,即联邦所有(32%) 
和州及地方政府所有(7%);另有 2%的印第安人保留地,即专门辟给原来 
美洲的土著居民的。公有土地中主要是荒漠,另外是道路、国家公署和保护 
地、军用土地以及政府用地,美国关于土地所有权的规定不同于同为资本主 
义国家的欧洲国家。在美国,土地所有者同时也拥有地下的一切财富,所以 
地主可以自由开采地下资源,或者将地下资源单独出售给别人。唯一条件是 
他必须遵守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并照章纳税。但是欧洲的一些资本主义 
国家规定地下资源属于国家,地主开采地下资源要先向政府购买或者将出售 
的收入与政府分成,仅从地下资源的有效利用来看,美国的制度更为合理。 
首先因为每个拥有土地的人都会关心自己这块土地底下可能有些什么宝藏, 
他会自己花钱请地质学家来考察,有了点眉目之后他会请勘探队来钻探。一 
旦有所发现,他的土地价格立刻成倍地上升,否则他的投资成为损失,他只 
能自认倒霉。这就从经济上鼓励了资源的发现,不用政府去费心。其次,矿 
藏的采收率(采集到的矿石占储量的比例)成为地主自己关心的事,他必定 
会在经济合理的范围内尽量将地下资源采集上来,不会发生掠夺性开采。掠 
夺性开采必定发生在开采利润所有者与资源所有者分家的情况下。特别是当 
前者为私人企业,具有很强的利润动机;后者为公家,处于无人真切关心的 
情况下。最后,私人拥有地下资源,他有全权选择资源的利用方式,包括将 
土地及资源一起出售,与开采专营企业联营,出租开采权对资源开采所得分 
成并监督资源的合理利用,或放置等待市场价格更高时再行开采等。他选择 
的方案对全社会而言同时一定也是代价较小而产出的价值最大的方案。但美 
国的制度容易引起贫富悬殊,诱使一些人陷入风险和破产。选择不同的规定 
各有自己的理由,区别在于有的更着重在效率,有的更着重在公平。但有一 
点则是共同的:要达到预定的目标,必须有政府明确规定的有效管理,并且 
有有关各方的合作配合。 
    根据 1990 年的统计,全美国除土地和自然资源之外的固定资产总额(他 
们称之为可再生产的有形资产)净值为 14.9 万亿美元,其中 68%为私营企 
业所有,19%为政府所有,余下 13%为居民拥有的耐用消费品。这个数目为 
一年国民生产总值的将近 3 倍。美国约有 900 万个企业,每年有几十万(1990 
年为 60 万)个企业自动关门或宣告破产,大约有同样数目的企业诞生。在经 
济景气时诞生的企业多于停业的企业;不景气时则相反。这些企业按所有权 
结构的不同可以分成三类。第一类是小业主,是一家人独立经营的夫妻店或 
作坊,也有个别的小业主企业大到有几百名雇员。这类企业占了 900 万中的 
绝大部分,但营业额却只占小部分。业主有权作出企业的一切经营决策,同 
时享受全部利润,承担全部风险。小业主企业是无限责任制,即遇到亏损时 
要动用自己全部家产来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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