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升白玉京

第一章:字“太白”


    陇州,李府。
    小李白百日宴结束后,月娃的四位哥哥争相抱着李白。李白的大舅对着李客说到“妹夫呀,我们胡人有一个传统,叫‘冷浸礼’,小白满月了,我觉得也该让他也接受这洗礼了。”
    所谓冷浸礼,是胡人部族中一种特殊的习俗。根据规定,每一个新生的男婴都必须浸泡在从特定的山中取来的寒泉水中一段时间,用以证明婴儿的生命力和意志力是否顽强。如果婴儿能通过这艰辛的考验而安然无恙。那他便成为族中光荣的一份子。如果婴儿因此得病或死去,则说明他不是一名合格的家庭成员。
    正是胡人的这项传统,使得他们身体强健,骨子里流淌着强悍的血液,能很好的适应塞外恶劣的生存环境,也是他们虽然穷困,却可以屡犯中洲大唐的原因之一。
    这项冷浸礼的建议一提出,顿时在李家掀起了一阵激烈的反对。大家都认为,要把这样一个娇嫩的、刚离开母体的小生命浸泡在冰冷的山泉水中,实在太过残忍。但诸多胡籍宾客一致认为,那是一项荣耀的考验,是每一个堂堂正正的男人在幼年必须经历的考验。
    此时李客也很纠结,一方面觉得这么小的婴儿,万一冷出病来怎么办?一方面又觉得胡人体质强健,而自己儿子依有一半胡人血统,况且他的四个舅舅各各都是军功显赫的武将,家族体质肯定不弱。所以李白可以扛过来的。
    有此念头,李客便决定让小李白接受此番胡人的传统。
    李白的舅舅把幼小的李白置于寒泉中时,他仅是起初战栗了一会儿,随后便欢快的用小拳头拍打起水花来,同时还伴着婴儿特有的啼叫声,好像在愉快的唱着歌。很显然,李白从母亲月娃那里遗传了胡人的强大血统。
    见李白在寒泉水中嬉戏,众宾客喜笑颜开。
    “将才呀,真是将才之相,等他长大了,我要教他骑马射箭。”李白的二舅竖起了大拇指赞叹,族中许多壮丁和亲友也七嘴八舌的争相要传授他们的拿手绝活给这个不平寻常的孩子,屋子里洋溢着一片和乐。
    李客见儿子如此,自然是骄傲不已,便吩咐下人取来了自酿珍藏多年的桃花酒来款待宾客。
    三年转瞬即逝,李府又添一女,名:李月圆。
    期间李客因经商原因,带家族向南迁徙,最后于蜀州青莲乡定居。在李客的经营之下,李家现在也是家大业大……。
    这三年来,李白天赋异禀,认字极快,五岁时便已能诵写《六甲》,通读《诗经》。本来一起的玩伴,李白渐渐觉得他们无趣,他常常独自一人坐在窗前思考,没人知道他到底在想些什么,可是他那专注的眼神,却让人感觉到他的心智要比他的实际年龄大的多。
    又过四年,李白已然七岁,到了该入学堂的年纪。入学堂前一般都会有家人或者找文人帮孩子取字,也有些是在学堂让先生帮取。不过李家文人诸多,若不是有名之师,李客不屑让李白拜会。
    李客想要考考儿子的才华,就咏诗两句:“春风送暖百花开,迎春绽金它先来……”后两句欲言又止。
    李白的母亲月娃接道:“火烧杏林红霞落。”
    母亲话语刚落,李白便用手指着院中白花怒放的李树,脱口而出:“李花怒放一树白”。
    李客听后浅笑点头,这句诗的头一个字正是自家的姓,而末字正是白字,自己的的名,高风亮节,蔑视权贵,清清白白。联想到当时月娃所说的长庚星入梦,不若就叫太白吧。便朝着李白说到“小白,为父给你取‘太白’作字可好?”
    李白也是听到“太白”二字时感到莫名的亲切,便连连点头称好。
    李家虽是书香门第,但李客对李白特别喜爱,所以也从不刻意要求李白在自家人面前太多礼仪。
    “锅锅锅锅,我要抱抱。”这时一个粉粉嫩嫩的小家伙摇摇晃晃的进了书房,朝李白伸出了肉嘟嘟的小手。
    李白伸出手将小家伙抱了起来。李白有着胡人血统,个头自然比同龄人高出一头,再加上李家家大业大,伙食自然不会差到哪里去。
    “明日你便与我去学宫拜见一下我的先生吧。”李客看着自家的两个小家伙越看越喜欢,心道“我儿太白真若谪仙人也,如此年纪便由此文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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