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辈子还要当神仙

第136章 做鞋仙人(第一更)


    西边的斜阳被麓山遮挡住了暴戾的热浪,遥遥望去小半个城市在麓山的阴影中,而河东的高楼依然光芒耀眼。
    周福喜从围墙上跳了下来,指了指外面的大树,隐约还可以听到虫鸣和鸟叫,邻居养的鸡已经准备回笼,聚集在墙角的笼子旁边,松鼠一家刚刚在远处露了个头又齐齐整整地蹦到更远处,朝着周福喜和刘筒筒张望。
    “我建议你先学会爬树。”周福喜从松鼠身上得到了启发,教育刘筒筒。
    “为什么呀?”刘筒筒对爬树兴趣不大,树上会掉下来虫子,然后咬的刘筒筒哇哇大叫,手指肿肿,连吃东西的时候都有点笨笨的,抓不住筷子和勺子。
    凉薯好吃。
    “以熊猫幼崽为例,它们很小就会能爬上高高的树,但是要长大了才能学会翻墙越狱,人类幼崽同理。”周福喜对人类幼崽说道。
    刘筒筒一边咬着凉薯,逐渐把嘴里塞满了,脸颊鼓鼓的,大大的瞳孔在眼眶里转来转去思考先学爬树还是先学爬墙的问题,一边把手交给周福喜,让他带自己回家。
    周福喜擦了擦她脏兮兮的小手,牵着她往楼上走。
    刘苏婉听到两个人说话的声音,从杂物间里探出头看了一眼,就走出来跟在自己的小孩后面。
    “你今天不是在幼儿园里学了唱歌吗?唱给福喜哥哥听啊。”刘苏婉依然积极地让刘筒筒表演才艺。
    刘筒筒唱了两句,但是后边的词忘记了,便翻来覆去地唱那两句,周福喜让她专心啃她的凉薯。
    “她原来能唱三句……”刘苏婉略微有些尴尬地解释刘筒筒只是退步了。
    “会唱三句真是比两句强多了啊!你肯定已经会唱三句了。”周福喜由衷地称赞着。
    “可能要怪我,我学习还可以,但是唱歌就不行了,没有好的遗传。”刘苏婉很有自知之明,唱歌这种事情很讲究天赋的,强求不得。
    自己家也没有学音乐的条件,刘苏婉最希望的就是刘筒筒健康成长,才艺什么的倒是其次。
    周福喜怀疑是麓山中学的校服给了刘苏婉她学习还可以的错觉。
    毕竟麓山中学的校服在郡沙还是很受羡慕的,许多人一看到这套校服,就会高看她一眼,尤其是她的气质长相本来就和高中生没有什么区别。
    她即便知道自己并不是真正的麓山中学学生,但是人总是容易在一声声的吹捧和赞美中迷失的,就像周福喜都会在刘苏婉那崇拜的眼神中飘起来。
    回到家中,周福喜打开电视给刘筒筒看动画片,然后就去阳台上给自己的白牡丹花种子喷点水,回头看到刘苏婉坐在沙发上,拿着一幅十字绣在忙活着。
    “伱还有时间绣这个?”十字绣是用绣线搭十字,对照图案进行的刺绣,不需要高明的技术,但需要耐心和时间。
    在周福喜的记忆中,十字绣起源于唐宋,后来流传到国外,在欧洲发扬光大后又传到日韩,是典型的出口又转内销。
    “我做个电视机罩子。”刘苏婉头也不抬地说道,他把她原来用来做电视机罩子的布料做了裙子,但是刘苏婉并没有放弃这个想法。
    “看来你是个制定目标,就一定要实现的人。”电视机罩子是一种丑化现代工业设计的东西,周福喜也随她去了,等她绣完说不定周福喜都换电视了。
    “这么贵的电视机,当然要罩起来!”刘苏婉表示这和自己是什么人没有关系,她一想到十万块钱的东西挂在墙上没有个什么东西罩着,就有些心慌。
    周福喜拿出羊角锤、刀片、削薄刀、玻璃片、切割垫、荡刀板、分规等等制鞋工具摆满了整个茶几,还有一块鳄鱼皮。
    这块鳄鱼皮来自冥河巨鳄,它是后土娘娘最喜欢的宠物之一,擅长死亡缠绕,曾经咬过周福喜,于是周福喜趁它脱皮的时候,抢走了它脱下的皮。
    普通的鳄鱼是不会脱皮的,所以周福喜怀疑它是一条长得像鳄鱼的蛇,不过周福喜后来也没有试图去分析判断它到底是个啥,《山海经》里多的是乱七八糟的生物。
    “我正好有一块上好的皮子不知道拿来干嘛,正好给你们娘俩做两双皮鞋穿穿……”周福喜看了一眼刘苏婉的运动鞋,“给你做高跟鞋。”
    刘苏婉高兴地握着两个拳头晃了晃,随即露出严肃的神情来。
    “怎么了?”
    “今天我差点在网上买了高跟鞋。”刘苏婉拍了拍胸口,从周福喜做裙子的手工来看,她在网上买的鞋子,肯定没有他做的好。
    周福喜相信她买鞋子的预算不会超过五十块钱。
    五十块钱的高跟鞋,质量和做高肯定好不到哪里去,但是只要不是遇到特别坑的,随便穿个一年半载也没有什么问题。
    他想起了温州皮鞋。
    六十年代温州国营皮革厂就开始用解放鞋技术制造硫化鞋底的皮鞋,八九十年代时温州皮鞋就变成了“纸皮鞋”和“周末鞋”。
    纸皮鞋,顾名思义,就是纸做的,踩水里或者雨淋就坏了,有些填充了马粪纸和旧布料、烂铁皮和旧竹片,更有感染截肢的风险。
    周末鞋,十块钱一双,穿一个周末就坏,后来很多商场还贴出告示:本店无温州鞋。
    现在的温州,当然没有这些玩意了,溃烂的商业道德带来的恶名,温州人民用了几十年才洗刷掉。
    这样的情况,其实不止是温州,八九十年代到处都是。
    “当时我想到了一个问题。”刘苏婉的神情依然严肃,“我有了新裙子,就想买新鞋子,然后会不会又想买化妆品打扮的更漂亮?说不定还会想要珠宝首饰,人心不足蛇吞象,还好我当时及时控制住了自己。”
    周福喜忍不住想笑,她好像刚刚虎口脱险一样的表情,还带着几丝惊惶。
    “你笑什么嘛!”明明很有道理。
    刘苏婉原本还是有点得意的,因为她自己领悟到了这样重要的人生哲理,他却在笑话她。
    “没什么,女孩子想买化妆品打扮的更漂亮,不是很正常吗?至于珠宝首饰,力所能及的装扮,又有什么问题?只要不偷不抢的。”有些女人需要扼杀她犹如宇宙一般膨胀的虚荣心,有些女人则需要鼓励和引导。
    刘苏婉也点了点头,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但他也说了力所能及,刘苏婉没有那个“力”,她只有努力的力。
    让她更高兴的是,他说的是“女孩子”,尽管有点不好意思,刘苏婉也不反驳这一点了。
    “把鞋子脱了,我给你量一下尺寸。”周福喜目光炯炯地盯着刘苏婉的脚。
    她穿着拖鞋的时候,周福喜见过她的脚,但是没有摸——没有量过。
    即便是做鞋仙人,出于严谨的工匠精神,要亲自量尺寸,也是应该的吧!
    “我穿36、37的鞋子都行。”
    “我这是定制,要量脚前掌宽度、脚背高度、脚后跟宽度和弧度、脚趾落差。”周福喜指了指她的运动鞋,“把鞋子脱了。”
    刘苏婉听话地踩了踩鞋跟,然后站起来跑到浴室去换了拖鞋,顺便冲洗了一下双脚。
    周福喜有点遗憾,脚臭当然不行,但是没有一点点微酸的汗味、暖暖的气息,那它和手又有什么区别呢?
    刘苏婉洗完脚回来,刚想找张纸踩住,结果她一坐下,就被周福喜握住了脚掌。
    她身子一颤,差点从沙发上滑下来,双手用力抓住坐垫,脸颊通红,只见他若无其事地捏了捏她的脚掌,就拿着尺子比划起来,刘苏婉的脚掌下意识地挣了一下,就任由他摆弄了。
    刘苏婉刚刚洗脚的时候,把裤子提到了膝盖上面,整条小腿修长笔直,覆盖在肌肤上的薄薄水汽让小腿轻盈中多了些朦胧的圆润,周福喜握着她的脚,秀气的脚尖桃红点点,玲珑小巧,即便是小脚趾也没有像很多人那样变得畸形,一片趾甲仿佛打磨成薄片的宝石,散发着诱人的光亮。
    周福喜把两只脚都量了一遍,然后捏了捏她的几个脚趾头,让她忍不住大呼小叫才放开,去洗了洗手就开始裁剪冥河巨鳄的皮。
    “先不要穿鞋子,也许等下我还要量。”周福喜对正准备穿上袜子的刘苏婉说道。
    他看了一下她那还略带着湿气,饱满柔润的脚背,这要是穿上他亲手制作的高跟鞋,得多好看啊。
    同时他脑海中还浮现出宓锦鲤穿着满背镶钻金丝系带高跟鞋的双脚,连忙摇了摇头驱散了这样犹如天魔魅惑的画面,都是因为那鞋子太花里胡哨,才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这皮子好像很好哦,不知道能不能用来做餐桌布。”刘苏婉便放下了袜子,伸出手指头在鳄鱼皮边沿掐了一下,看到留下了一个月牙印,偷瞧了一眼周福喜,连忙又用拇指肚按压揉捏,试图消除痕迹。
    周福喜摇了摇头,还惦记着她那餐桌布的生意呢,不过他现在的餐桌很普通,也没有必要那么讲究,等将来换桌子了,餐桌布就交给她做了,想必她还会很高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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