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众心理学

二 心理需要的第二度对象化


    当各个艺术门类和样式在观众心理需要中获取自身本质时,那么,这些门类和样式的一切艺术表现手段的来源也就更清楚了。具体的艺术表现,是观众审美心理需要的第二度对象化存在。
    这一点,历史上很多艺术家已经看得很清楚。
    席勒曾经指出,一切艺术的基本形式,由接受者的需要决定。因此,悲剧的形式,就是引导观众达到同情和感动的最佳形式。这就把一个具体的艺术形式问题,也放到了观众心理的基础之上。
    席勒
    古罗马的贺拉斯曾经说过,艺术除了内部结构外,还要有魅力。这就把作品形式和作品效果分离开来了。在席勒看来,结构本来就应取决于“魅力”的需要,而不是在结构既成之后再添加一些什么感染性的色素。
    戏剧的其他因素也是同样,无一不与观众的心理直接相关。
    例如,考虑到观众在欣赏陌生事物时的审美心理特点,剧作家在编写古代题材的剧本时,一般需要采用有头有尾、紧凑明晰的结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急速地让观众看懂,是观众产生兴趣的前提;相反,考虑到观众在欣赏熟习的事物时的审美心理特点,剧作家在编写具有充分现实性的剧本时,不妨采取散陈杂处、开阔展览的结构方式。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过于清楚地重述观众熟悉的一切最易产生厌倦,而故意的散豁和简略倒能调动观众的切身联想,补充剧中空白,产生审美快感。
    又如,除了席勒所说的悲剧形式出自观众同情别人、感动自己的心理需要外,连每一个悲剧表现手法,也直接对应着观众的心理依据。德国美学家里普斯曾经揭示过悲剧表现手法上的“心理堵塞”法则,就很有见地。他说:
    灾难加强价值感,是根据一个普遍法则实现的。我通常称之为“心理堵塞”法则:一个心理变化、一个表象系列,在它的自然发展中,如果受到遏制、障碍、隔断,那么心理运动便被堵塞起来,即停滞不前,并且就在发生遏制、障碍、隔断的地方,提高了它的程度。
    其实,众所周知,早在古希腊就已经有哲人指出某些悲剧表现手法中对应着观众“心理净化”和“心理突转”的需要。
    可见,几乎所有的艺术表现手法,都能在审美心理上找到原因。离开审美心理原因来侈谈各种艺术法则,都带有很大的盲目性。
    如果说,制定艺术法则是历史上许多艺术理论的主要使命,那么,审美心理学则要求这种法则重新获得实证。不顾审美而设计美,本已非常危险,再把这种设计抽象成法则,当然更加危险。
    对于这个问题,近两百年来人们有过很多次痛苦的反思,而反思的结论则是返璞归真。究竟应该信任审美心理还是艺术法则?大家渐渐明白。
    小仲马
    19世纪70年代中期,小仲马的《私生子》重新在法兰西喜剧院上演,一位评论家细致地分析了剧中每一个关节,认为这个戏的编剧技巧已达到玲珑剔透、精巧绝伦的地步。这些经他总结的法则,放到任何一出戏中都能见效。左拉也去看了这出戏,他在著名的《自然主义与戏剧舞台》一文中引述了那位评论家的见解,自己没有作什么理论上的反驳,只是简单地指出:“观感相当冷淡。”如果我们比较相信左拉的观感,那就能得出一个结论:脱离审美感受的技巧理论之可悲处,在于它们对一出很不好看的戏也可能完全适合。
    萧伯纳
    左拉相信自己在剧场里的审美感受,而那位评论家则只相信某些技巧法则,并让法则把自己的审美感受力堵塞得既麻木又单一。幽默大师萧伯纳嘲弄这样的人说:“他们就像那些闻惯了大蒜味的农民,一旦你给他吃不带大蒜味的食品,他们硬说没味道,说那根本不是食品。”
    从1867年开始,巴黎《时代》日报以三十余年不间断的恒心,每星期刊登同一个记者的一篇剧评。天长日久,这个记者也就成了当时法国戏剧界举足轻重的大权威,他就是萨赛。有不少青年,总以为萨赛是根据几条“戏剧通则”写那么多剧评的,于是便悉心在他的剧评中寻找、归纳,并依据归纳的结果编写剧本。萨赛经常收到这样的信:“我孜孜不倦地阅读您阐明戏剧通则的副刊,如果您赏脸读一读我的稿子,就会发现我是力图符合您制定的那些富有见识的法则的。”其实,萨赛何曾制定什么戏剧通则?他于是发表文章澄清,并告诉人们:美学家不是神学家,而是化学家。
    神学家手捧先验法则宣道,化学家埋首作细致分析。在艺术领域,“神学家”以几条通则来框范各种艺术现象,“化学家”则具体解析着具体的审美心理活动。
    以上这些事例说明,许多高水平的艺术家虽然未必已进入观众心理学的系统研究,但早就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
    观众心理学,是研究观众在接受状态下心理活动的程序和规则的学问。在创作学上,它揭示了各种艺术手段的“潜在原理”。
    “潜在原理”的命题,就是萨赛提出来的。
    美国学者布兰达·马修斯曾这样介绍萨赛在这方面的观点:
    伦敦皇家音乐厅
    萨赛宣称,他无意去表述什么规则,颁布什么准则,也无意去臆造什么法则或提出什么条规。他自己打算要做的,就是找出戏剧创作的“潜在原理”,无偏见地尝试着去表明戏剧的真正依据。他发现这真正的依据就在于这么一个事实:“演戏”一词就包括观众的见解在内,我们不能设想一出戏可以没有观众。表演、布景、服装、舞台、灯光等所有这些东西都可以没有,唯独观众是绝不可缺少的。
    不管是什么样的作品,创作出来是为了给聚集成观众的很多人看的,这就是它的本质,这就是它存在的一个必要条件。
    观众是必要的、必不可少的条件。戏剧艺术必须使它的手段和这个条件相适应。例如,由于几乎不可能接连二连三都招徕同样的观众,更由于观众不能一直坐好几个小时而保持兴趣不衰,所以剧作家必须设计出一个情节,必须浓缩他的故事,而只涉及描写其中最有趣的因素,删去那些微不足道的细节。又由于观众身份各异,所以艺术家必须涉及人类天性有感染力的主题,避开那些吸引力有限的题材。
    因此,观众心理研究,也就是艺术创作潜在原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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