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荒路上,我找了一个大佬娘亲

第五十七章 千寻山兽潮


    锦初慌忙伸手拦住男子,捏着嗓子问道:“大侠,可否载小女子一程?”
    男子脸色一变,眼神里带着不屑:“男女授受不亲!”
    “我给钱……”
    锦初凑近了些,两道又粗又长的眉毛,乌溜溜的一双小眼睛,正应了那句贼眉鼠眼,小小两片唇,右边脸颊上长个了胎记,上面还颤颤巍巍竖着两根毛。
    男子忍不住深吸一口气,径直打马走了,小厮见主子走了,心里高兴,快马跟上去。
    刚才天黑,招财现在才看清锦初的脸,劝道:“小姐,就算我将你的脸弄的没有从前好看,也比你画成这副样子强,要不是您瞧的人家不好意思,说不定会借给咱们一匹马呢。”
    锦初暗暗翻了个白眼,屋里黑漆漆的,又没有镜子,能画多好看?
    “快走吧,等会叶家出来抓人了。”
    “去哪?回京都吗?”
    招财挠了挠头,山高路远,她现在又胖的飞不动,不知要走到猴年马月。
    “看看再说。”
    锦初也有些发愁,她被换了一张脸,招财也变成了人,不知亦修和娘亲还能不能认她。
    再说,刚才那个男子长得像慕容飞,他怀里的孩子……云国是娘亲的,她倒要看看慕容飞搞什么鬼。
    当务之急是离开叶家,她可不想替叶倾城做小寡妇。
    千寻县没有达官贵人,也没有富裕商行,民风淳朴,平日连个小贼都难得一见。
    恰逢阴雨天气,大街上没什么人,锦初和招财躲躲闪闪走到城门口,见守城的官兵缩在屋檐下喝茶,两人相视一笑,刚要大摇大摆的出城——
    “天呐,好俊的郎君!”
    “别瞧啦,人家都有孩子了。”
    “不会又是来咱们这儿找医女看病的吧?”
    “听说医女嫁人了,还未进门,就把人克死了……”
    果真好事不出门,恶事行千里,锦初下意识的用袖子遮住半边脸,偷眼一瞧,正是那个戴斗笠的男子,不知怎么被人挤掉了帽子,露出一张高眉深目的脸。
    锦初听说过医女叶倾城,传闻她救人无数,有时候碰到困难的,还送药送银子,以至于叶老爷嫌她是个赔钱货,一狠心将她嫁给一个因病退役的军官。
    军官花大价钱娶叶倾城,不过是想找一个免费的郎中,人算不如天算,还未将媳妇接进门,心疾复发,一命呜呼。
    锦初胡乱在脸上抹了一把,上前两步,捂着唇角柔声轻咳。
    “夫君,你怎么才来?”
    说着将帽子捡起来递给慕容飞,顺势挽住他的胳膊。
    小厮牵着两匹马,惊的目瞪口呆,慕容飞一手抱着孩子,另一只手甩了两下,锦初力大,纹丝未动。
    “呸!盯着我夫君的花容月貌,小心晃瞎了你们的眼睛!”
    锦初扫了一圈看热闹的大姑娘小媳妇,去接慕容飞怀里的孩子:“麟儿饿了,该给他喂奶了。”
    招财唬得手里柴刀差点掉在地上,慕容飞虽说长得不差,但跟亦修和君炎比起来,也就那么回事。
    “小姐,他……他……”
    招财胖乎乎的手指向慕容飞,锦初已经把孩子顺利抱在怀里。
    “哎哟,真可怜,这么俊俏的小哥,居然娶了一个丑八怪!”
    “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不过这位小哥的口味委实重了些……”
    锦初才不管别人说什么,正想揭开孩子的襁褓,慕容飞拉住她的手:“娘子,我们出城吧,还要在天黑前赶到平安镇。”
    锦初拼命点头,看看,这不就混出去了?还白得了一个俊俏郎君,附加一个孩子。
    远山如黛,细雨霏霏,道路顺着千寻山脉蜿蜒,大青马慢悠悠的踏着蹄子,拉着马车缓缓前行。
    车是慕容飞送的,送马车换孩子,还给了她一张银票,没办法,锦初手重力气大,万一将怀里的孩子捏死了——想必慕容飞会心疼。
    招财做人没几天,现在还能和马儿沟通,三下两下便将马儿训得服服帖帖,终究是动物心性,她虽然不知前路如何,有了马车和银子,心里难免快活,想着想着放声高歌:“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现在她是人,想怎么唱就怎么唱,锦初也不管她,最多捂住耳朵就是,由着招财做歌星梦。
    偏招财不肯放过她:“小姐,我唱的怎么样?”
    “好听。”锦初昧着良心说道。
    “要不你跟我一起唱吧。”锦初觉得头痛。
    “你说慕容飞能不能追上来?他若真心想给孩子看病,就会赌一把。”
    锦初揭开窗帘,向后看了看。
    出城后,她偷偷将自己……不,是叶倾城挂在腰间的玉佩亮出来。
    慕容飞找到叶家,没准真是去寻医的,而她,新的身份就是医女叶倾城!
    医术她懂一些,虽然被红衣女子剥了脸皮,但不影响她小锦鲤的体质,看个小病小灾不在话下。
    “干嘛要给他的孩子治病?别看那孩子像个猫崽子,满身的血腥味,不是什么好东西。”
    招财终于忘了唱歌的事,锦初感觉耳根子清静了。
    两个人就着壶里的水啃了干馒头,约莫一个时辰之后,马车驶入平安大道,远远望见路边“平安客栈”的招牌,锦初跳下车,跺了跺麻木的脚。
    “小二哥,要一间客房。”
    “对不住这位小娘子,雨天路滑,住店的人多,没有空房了。”
    店小二瘦小精干,见招财壮硕的身体几乎要撑爆了衣裳,再看看锦初那副尊容,嘴角扬起,眼里满是讥讽。
    锦初转头看了一眼招财,招财会意,从身后摸出柴刀,咔的一下砍在门框上:“你这家伙,莫不是看天气不好故意报客满?瞧不起我们小姐!”
    “小娘子大概是外乡人吧?连平安镇出了这么大的事都不知道?”
    “什么大事?”
    看到小娘子和丑丫头惊讶的表情,小二得意的挑起眉毛:“千寻山出现兽潮,已经吃了七八个村民,为了这几只祸害,官府悬赏,若是猎到领头的白狼,赏银一百两!”
    “哦,所以你们店里住满了大侠?”
    招财拔出嵌在门板上的柴刀,旁的不行,打猎她是强项,能替小姐赚点银子,也省得她盯着慕容飞不放,她可得替亦修和君炎看好锦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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