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亲爹嬴政来续命

131 第 131 章


    番外—蒙毅
    蒙毅眼皮狠狠一跳。
    ——简直荒谬。
    他对这个小姑娘从无半点旖旎心思。
    对她的照拂,来自于公职人员对于孤儿责任感,作为一个公职人员,他有责任让他辖区的群众过上好日子。
    知道这个小姑娘的身份之后,他的确不止一次劝说她回正路,还在自己的权限之内给予她最大的帮助,但这是因为梦境的缘故,以及公职人员对于天才的一种保护。
    没有人在做过那样的梦之后对她能无动于衷。
    也没有一个手握权力的公职人员,在看到这样的天才作茧自缚后不扼腕叹息。
    他只想让她放下一切,然后好好过日子。
    仅此而已。
    蒙毅胳膊被人拉着,身体却拼命往后仰,尽量避开那双眼眸的探究。
    这个姿势奇怪得很,他怎么想怎么觉得滑稽,于是抬手拨开秦鹤华的手,不着痕迹与她拉开距离。
    ——他们的三观有着很大的分歧,单这一点,他们之间就不可能。
    “小姑娘,你被骗了。”
    退步几步后,蒙毅站定,上下打量着面前的女人,“我对你仅仅是长辈对于晚辈的呵护,并无其他心思。”
    秦鹤华笑了一下,“蒙毅,我早就不是小姑娘了。”
    这样的话着实不好接,蒙毅蹙了下眉,别开视线,“对我这个年龄的人来讲,你仍是一个小姑娘。”
    “小姑娘,请不要把我想得那么龌龊,这是对我职业的侮辱。”
    蒙毅盯着玻璃外的绿色成荫,“不止我,还有你的蒙上卿,我们都不会对你起不该有的心思。”
    “我们是你人生路上的指引者,但却不是你人生路上的陪伴者。”
    “你的人生才刚刚开始,你——”
    “啵——”
    唇瓣擦过脸颊,发出一声极轻极轻的声响。
    蒙毅瞳孔微缩,声音戛然而止。
    ——这个小姑娘竟然亲了他?!
    蒙毅触电般退后,手指一点点向上,慢慢捂着自己的脸,不敢置信看着面前的小姑娘。
    小姑娘早已不是小姑娘,风华正茂的年龄,穿着秦制的衣服,梳着秦制的鬓发,金簪簪在她鬂间,金坠子衔着她耳垂,在她脸颊与脖颈之处荡啊荡,而那双他记忆中永远空灵甚至略带空洞的眼,此时有着活泛的人气,眼波流转间,仿佛是洗过天边星辰的秋水。
    这样的眸子太亮,蒙毅微微避开眼,喉结滚了下,质问的的话变了调,不像是上位者的温怒,更是无可奈何的叹息——
    “你做什么?”
    蒙毅道。
    “没什么。”
    始作俑者一脸淡然,丝毫没把刚才的事情放在心上,“我只是想试试,看你有什么反应。”
    “谁知道你的反应会这么大?”
    “应激似的。”
    “
    ”
    这种事情有什么好试的?
    蒙毅抬手掐了下眉心,声音里透着几分无奈,“小姑娘,以后不要拿这种事情开玩笑。”
    “我们这个世界虽然不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喜欢与不喜欢这种事,也不是那么随便的。”
    秦鹤华眉头微动。
    “我对你的喜欢,仅仅是长辈对于晚辈的喜爱。”
    蒙毅调整了下气息,转过身,面对秦鹤华,一脸正色道,“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你不用拿这种事来试我,没有任何意义。”
    “你还年轻,你的未来拥有无数可能,没必要在大你这么多岁的男人身上浪费时间。”
    那时候的蒙毅义正言辞说着话,丝毫没意识到,自己将来要为这些话付出怎样的代价——
    “你安然无恙,我也该走了。”
    蒙毅微微一笑,“小姑娘,祝你前程似锦,万事顺意。”
    蒙毅转身离开。
    这场由年幼之际的梦境所开始的故事,如今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小姑娘找到了她的父亲,创建了另一个大秦,她所有心愿都达成,她终于可以好好过日子,这是好事。
    可不知为什么,他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仿佛丢了些什么似的,原本被塞得满满的心口空无一物,只剩下永远都处理不完的公务。
    对于一个闷头搞事业的人来讲,繁重的工作并不会惹人生厌,且恰恰相反,他这种人很容易在枯燥无味的工作中找到人生的乐趣,从而沉浸其中,一发不可收。
    ——俗称天选打工人。
    但现在不一样。
    他听到秦字会下意识抬头,听到十一的数字会笔尖微顿,关于她的一切都成为他的敏/感/点,每个字每个数字都会让他下意识做出反应。
    更有甚者,在每次洗脸时,他还会不由自主把脸侧过去,看着那张被她轻轻吻过的侧脸,然后任由那天发生的事情一幕一幕在他脑海上演。
    她的动作太急也太快,他尚未来得及感受她的温度与柔软,她便已站回原地,两只眼睛看着他的反应,仿佛在等他说出什么话或者做出什么动作似的。
    他的确有反应,但是反应过激。
    他语气坚定地像是在入党,毫不留情反驳她的推测——他对她从无男女之情。
    他可真不是一个东西,口是心非这种事情能被他玩得这么彻底。
    他早已不是青涩懵懂的毛头小子,连自己究竟喜欢还是不喜欢都弄不清楚。
    三十多岁的他哪怕没吃过猪肉,也见过不少猪跑,每年掏出去的份子钱都足以让他奢侈一把,给自己定制一套手工西装。
    他见过太多的悲欢离合,也见过爱的时候死去活来,后来闹到鱼死网破不相往来的情侣变冤家。
    见了这么多,他知道当她的吻落在他脸颊时,他的心如鼓擂不仅仅是震惊,还有一种自己都快相信了的自欺欺人骤然被别人揭开的
    慌乱。
    怎么可能不喜欢呢?
    她是那么好那么好的一个小姑娘。
    可不能喜欢。
    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而他已三十好几,与她并肩站在一起,会被别人调侃一句,这是你小叔吧?
    十来岁的年龄差对有些人来讲或许算不上什么,但对于他来讲,却是不可逾越的鸿沟。
    她二十几岁时,或许觉得三十多岁的他成熟儒雅风度翩翩,有着二十多岁男人没有的细致温柔。
    可等她三十几岁呢?等她四十几岁呢?
    等她四十几岁时,他已经快六十,是个半截身体入土的老人,而四十多岁的女人保养得当的话,看上去与三十几岁没什么区别,风华正茂的年龄却陪着一个小老头,她的人生该有多凄凉?
    他不希望她余生凄凉。
    她年轻,会冲动,会犯错,会有情冷水饱,觉得只要彼此喜欢,其他的事情都不是事。
    更别提她骨子里带着偏执,只要是她决定了的事情,天塌地陷她都觉得自己是对的。
    她可以这样,他不能。
    他大她太多,有责任也有义务对他们彼此的人生负责。
    他不能眼睁睁看着她误入歧途,却还冲她招手,要她更快一点陷入迷途。
    蒙毅抬手掐了下眉心,开始新一天的工作。
    “领导,您前段时间捧着一束花儿出去,是不是好事将近了?”
    秘书抱着一搭文件进来,一边让他签字,一边忍不住问他,“今年能不能喝上您的喜酒?”
    沙沙写字的笔尖微微一顿。
    “喝不上。”
    他垂眸看着自己的名字,声音低沉,没有起伏,“她死了。”
    他喜欢的小姑娘死在他驱车出去的那一个晚上。
    而今活着的,是生活多姿多彩有着父亲陪伴的小公主,不打扰是他最好的选择。
    他的未婚妻不幸离世的消息传遍整个机关,自此之后,再没人凑到他面前,问他好事将近的消息。
    日子就这样一日一日过,陈善可乏到他几乎能预见自己的未来,常年007的身体大概支撑不到退休便会病倒在岗位上,建/国之后晋升最快也是最年轻的公职人员的猝然离世会成为无数人争相挖取的热点,在他死后留下一部部或者电视剧,用来激励后人警醒后人。
    他会英年早逝,而那位小姑娘已大放异彩,和她的父亲联手创建商业帝国,千古一帝在开疆扩土的事情上一骑绝尘,短短数年便做到了行业龙头位置,这个行业做到顶峰,便去涉足另一个行业,商业版图扩张之快让国家都忍不住对他为之侧目。
    而他,是那个与他接洽的公务人员。
    几年不见,穿着秦制衣服凭空出现在他面前的小姑娘已换上一袭晚礼服,挽着她父亲的手出现在众人视线,闪光灯把周围照得如同白昼,女人盈盈而笑,得体而端庄。
    蒙毅有一瞬的失神。
    “你好。”
    秦鹤华伸出手,“初次见面,请多指教。()”
    蒙毅回神,缓缓握上她的手,你好,秦小姐。?[(()”
    大秦的公主很有风度,拿得起,放得下。
    喜欢时,便直白问出来,轻轻吻一下,试探你的反应,不喜欢了,便是初次见面,请多指教。
    挺好。
    这样的她真的很好。
    眩晕感一阵阵袭来。
    面前女人眼皮微抬,身边秘书已搀起他胳膊,“对不住,领导不胜酒力,失陪一下。”
    ——在招商引资的档口,作为一把手的他不能出现任何负面消息,哪怕是身体上的不适。
    他被秘书扶到休息室,秘书一边倒水让他喝药,一边打电话问医生。
    秘书拿着小本本记着医生的嘱咐,不曾留意休息室的门被人无声推开,明艳不可方物的人踩着高跟鞋从外面走进来,不曾发出任何声音,她走到他面前,歪着头看着他,似乎在思考,正值壮年的他身体为何这般孱弱。
    “抱歉,让你看笑话了。”
    他冲她虚弱一笑。
    秘书听到声音,这才转过头,看到突然闯进来的秦鹤华,脸色登时变了,挂了医生的电话,便连忙来拦秦鹤华,“秦总,我们领导正在休息,有什么问题等他休息之后再讨论。”
    “没事。”
    蒙毅轻摇头,“我跟秦小姐说几句话,你先出去。”
    “?”
    领导,您都快成当世焦裕禄了,还想着带病聊工作呢?!
    秘书语重心长,“领导,医生刚才交代了,让您好好休息——”
    “我知道。”
    蒙毅点头,“你先出去。”
    “”
    行吧,普通社畜无法理解工作狂的思考方式。
    秘书一脸怨念出了休息室。
    偌大房间只剩下两个人。
    蒙毅起身,翻出茶叶泡了茶。
    ——吃药的人不适合喝茶,秘书刚才没泡茶,现在只能他自己来。
    泡好了茶,蒙毅斟上一杯茶,给对面的秦鹤华推过去,“秦小姐有事找我?”
    “我阿父死在四十九岁那一年。”
    秦鹤华开门见山,“有人说是家庭遗传因素,历代秦王大多短命,所以我阿父的寿命也不长。”
    “可我觉得,遗传因素占一部分原因,过于劳累占另外一部分原因。”
    “如果不是天天把自己泡在政事上,他不可能连五十岁都活不到。”
    在二十一世纪生活了太久,曾经的大秦公主说话已没了最初的古味,她抬眉看着蒙毅的眼,没有去接蒙毅推给她的茶,而是直接道,“蒙毅,你想跟我阿父一样英年早逝吗?”
    “对于古代人均寿命来讲,你阿父享年四十九,算不得英年早逝。”
    蒙毅轻笑,“至于我,我也不会英年早逝,只是最近太累了,身体有些吃不消,你知道的,上了年龄的人都
    ()会这样。”
    秦鹤华眉头微蹙。
    她从未见过这样的蒙毅。
    羸弱,把生死挂在嘴边,不是调侃的那一种,而是真的随时都做好了赴死的心理准备。
    但她记忆里的蒙毅,是那样年轻,那样意气风发。
    他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上卿,没有什么是他做不到,天塌下来他都撑得起。
    这样的男人对于小女孩儿来讲是致命大杀器,让她尚不知道什么是喜欢,心里便已经住了一个人。
    可现在呢?
    蒙毅在这个时代也是高官,但不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他不再是高高在上需要人仰视的上卿,他只是一个身居高位但勤政爱民的公职人员,他会上山下乡,手把手教贫困县的人包花束,还会在下来视察的时候看一看周围的庄稼,说一句今年的玉米不如去年的好,他是彻头彻尾的马列主义,厌恶封建帝国主义,心里装的是天下大同,社会主义。
    原来的蒙毅为阿父百死无悔,现在的蒙毅,若阿父有复辟想法,他会第一个冲出来劈了阿父。
    ——截然不同的两个人。
    还喜欢吗?
    他根本不是她的蒙毅。
    还是喜欢的。
    她喜欢他心系天下的赤诚热枕,喜欢他至死不渝的爱国主义。
    喜欢他身为上位者,却不把底下的人当蝼蚁,喜欢他的温柔与纯粹,哪怕对着一个陌生人,都会释放十足的善意与耐心。
    他还是那个华夏大地的栋梁之材,与前世别无二致的蒙上卿。
    秦鹤华默了默。
    “蒙毅,你是在害怕衰老吗?”
    静了一瞬后,她开门见山,“如果怕,那就在你衰老之前与我在一起。”
    “你不用担心六十岁的你身边是四十多岁的我,因为我会在你六十岁之前离开你。”
    “你在我心里,永远是风华正茂的青年才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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