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我是你妈

265 从现代穿回民国20


    姚容来参加这场文化沙龙,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想找到门路,将叶鹤栖塞进女中里面。
    无论是在现代那一世,还是在民国这一世,叶鹤栖都只是个普通人。
    两世积累让她的眼界和见识超越了大多数同龄人,但她依旧有很多需要学习和进步的地方。
    而且她这个年纪的孩子,也需要认识一些同龄人。
    进入女中读书,就是当下最好的选择。
    从樊向雪那里,姚容打听到了不少情况。
    比如说沪市女子中学每年初春都会招收一批学生,只要通过考试,就能顺利入学。
    今年的招生事宜由樊向雪负责,报名时间定在三月五号,考试时间定在三月十号。
    这场考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国文水平。
    当然,要是学生掌握了一门外语,或者说有其它方面的特长,都可以作为加分项。
    除了这些,樊向雪还说了每学年要缴纳的学杂费和食宿费。
    姚容感慨:“光是这些基础费用,就已经抵得上一个普通家庭一年的花销了吧。”
    樊向雪点头:“除了学杂费和食宿费外,还有不少零零散散的开销。能进入女中读书的学生,家庭条件都很不错。”
    顿了顿,樊向雪的语调变得低沉了些:“有不少家长送他们的孩子进来读书,不是希望他们的孩子好好学习,将来报效国家,而是希望给他们的孩子镀一层学历,方便以后嫁人。”
    叶鹤栖不想话题变得太沉闷,试图活跃气氛:“樊老师,刚刚金先生还跟我说了你们的故事。”
    金风醉瞪大了眼睛,一副“你怎么出卖我”的模样。
    叶鹤栖眨眨眼:这是不能说的吗。
    樊向雪狠狠白了眼金风醉,这人嘴巴总是没把门,什么话都往外说:“他都跟你说了些什么。”
    叶鹤栖道:“金先生说他很荣幸能娶到您。”
    金风醉悄悄给叶鹤栖竖了个大拇指。
    叶鹤栖回以一个ok的手势。
    樊向雪将他们两人的互动纳入眼底,心下好笑,面上也露出了几分。
    她温声道:“我和老金认识的时候,他已经是留学海外归来的成名作家。而我只是一个刚从大宅院逃出来,在扫盲班学认字的普通人。”
    “那你们后来是怎么认识的?”叶鹤栖感兴趣道。
    樊向雪说:“扫盲班的老师是他朋友,刚好那几天老师家里出了些事情,他就来帮忙代课。”
    金风醉挪到了樊向雪身边坐着:“她那时总是坐在第一排,我只要一提问,她一定会把手举得高高的。下课之后,她也经常来找我问问题。所以她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后来我朋友处理好了事情,不需要我再代班了。我听说她正在找工作,就将她推荐到了一家西餐厅当服务生。”
    樊向雪笑了下:“那家西餐厅的工资待遇很好,唯一的要求是,服务生要会说些简单的英语。所以老金花了几天时间,给我进行特训。”
    听到这里,就连姚容都忍不住升起了八卦之心:“再后来呢,你是怎么成为女中教导主任的?”
    樊向雪道:“我在扫盲班待了三个月,在西餐厅工作了两年。”
    “那段时间我一边读书一边学英语,后来手头经济宽裕些了,我选择辞去西餐厅的工作,成为了一名小学老师。”
    “积累了一定工作经验,正好碰到女中在招收老师,我就去应聘了。”
    叶鹤栖顿时肃然起敬。
    虽然樊向雪说得很简单,但从一个大字不识的女子,再到女中的教导主任,这条路绝对不轻松,也绝对没有任何侥幸。
    “那樊老师和金先生你们两是什么时候在一起的?”
    樊向雪看了眼旁边的金风醉,笑道:“在我应聘成为女中老师那天,我请他吃饭,然后就在一起了。”
    叶鹤栖诧异:“从你们认识到在一起,应该至少过去了三四年吧。”
    “四年。”樊向雪说,“老金已经功成名就,他有风花雪月的心思,但我在成为女中老师之前,根本没有心思考虑其它事情。”
    “我也跟老金说明过。”
    金风醉笑道:“其实我一开始是有些风花雪月的心思在,但后来我听向雪说了她名字的由来。”
    “向雪……”叶鹤栖轻轻念了遍这个名字,有些不确定道,“向学?”
    樊向雪莞尔:“对,我从那个家里逃出来后,就改了自己的名姓。”
    “原本是打算直接叫向学的,但我娘说这名字不够好听,让我把学改成雪。”
    金风醉继续道:“那时我就觉得,如果我继续用轻浮的态度接触向雪,就是看轻了她。”
    “再之后看到她一步步向前走,我就觉得,她以后会不会和我在一起,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她应该成为更好的人。”
    这也是金风醉特意写文章声援叶鹤栖的原因。
    叶鹤栖的那篇文章,完全说到了金风醉的心坎里。
    樊向雪说:“我和老金在一起后,总有不少人说我是为了配得上老金,才会努力学习努力提升自己。”
    “但事实上,我是为了成为更好的自己而努力。”
    金风醉故作唉声叹气,对叶鹤栖抱怨道:“所以我说了,如果不是我还算有点用,也还算有点钱,长得也还算可以,她根本就看不上我。”
    叶鹤栖再次被逗得大笑起来。
    樊向雪道:“可惜几乎没有什么大学招收女生,不然我肯定会继续学业。”
    根据1913年民国教育部颁布的《壬子癸丑学制》,规定初等小学可以男女同校,而大学不设女校不招女生。[注]
    在五四运动之前,华国仅有的三所女子大学,均为教会女子大学。[注]
    但实际上,目前在这几所女子大学里毕业的学生,是不能被授予学位的。
    也就是说,教育部并不承认她们的学历。
    叶鹤栖对这段历史不太了解,但她隐约记得,就在不久以后,教育部会出台一项新的章程,将男女同校纳入制度体系,女性在高等教育中逐步获取地位。
    所以叶鹤栖从未来的结果回应当下的现状:“再过不久,教育制度一定会进行改革。到时女性就不需要再上什么女中,也不需要再上什么女子大学了。”
    樊向雪和贝涟对视一眼。
    她们看不到未来,但她们站在当下,展望未来。
    “你说得对,现在的教育制度已经不适应时代发展了。只要我们继续努力,在不久的将来,教育部一定会对教育制度进行改革。”
    聊完了这些正事,几人又随意闲聊起来。
    贝涟问姚容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姚容道:“我打算一边继续学习,一边找份工作。”
    贝涟问:“打算找什么工作?”
    “我还没想好。”
    贝涟道:“如果你没有其它更好的选择,也可以来《妇女时报》。”
    姚容谢过贝涟的好意,不过心里已经排除了《妇女时报》。
    以她目前表现出来的才能,贝涟能够提供给她的,应该是一个工作内容比较简单的岗位。
    贝涟是好意,但这并不符合姚容的规划。
    至于要从事什么行业,姚容也心中有数了。
    于是姚容刻意开启了衣服话题,说她不喜欢西式的长裙,但又觉得中式的大褂太臃肿松垮,缺乏美感,偏偏还十分繁琐。
    这个话题瞬间得到了樊向雪和贝涟的支持。
    姚容状似无奈道:“除了生活方式外,我们的衣着观念也应该有所改变了。”
    叶鹤栖悄悄竖起了自己的耳朵,在旁边听着几人的闲谈。
    一个熟悉的名词跃上她的心头——
    旗袍。
    这种服饰,几乎成为了民国的一大显著特征。
    以前读书那会儿,叶鹤栖听说过一种说法,是有关旗袍起源。
    据说在旗袍出现之前,穿长袍一直都是男性的专利,女人只能穿上衣下裙,有不少女性认为这是一种服装歧视,所以不少女性都开始穿着长袍。
    刚想到这里,叶鹤栖就听一旁的贝涟道:“说起来,前段时间《妇女时报》上刊登过一篇文章,就是探讨当代女性服饰的。”
    “《女儿经》里记载过这样一句话:为葚事,两截衣,女人不与丈夫齐,百凡事体须卑顺,不得司晨啼母鸡。”
    “那个作者引用了这句话,呼吁女性放弃上衣下裙的穿着,像男人一样穿长衫。当时这篇文章还引起了不少讨论。”
    “不少人都认可那个作者的观点,但她们觉得,放弃上衣下裙的穿着是对的,可一味追求和男人一样,是不是又显得有些本末倒置了?”
    叶鹤栖听得连连点头,不过除了姚容一直在用余光打量她之外,其他人都没有注意到她的动静。
    姚容道:“我在想,如果我能设计出一种与长衫相似,又比长衫更符合女性审美的服饰,是不是能够开一家裁缝铺呢?”
    “有需求自然就会有生意。我也不求大富大贵,但至少能借此维持我和鹤栖的生活,供鹤栖顺利完成今后的学业。”
    原身有一手非常不错的女红手艺,以前在叶府,她也会亲自给叶鹤栖做一些贴身穿的衣物,所以姚容的这个提议不算突兀。
    叶鹤栖点头的幅度顿时更大了。
    这下,所有人都注意到了她的异常。
    “鹤栖,你是有什么话要说吗?”
    见叶鹤栖憋得慌却始终插不上话,姚容笑着将话题抛给她。
    叶鹤栖舒服了,小幅度举手道:“我确实有一个小小的想法。”
    叶鹤栖将旗袍的大致形状描述出来。
    任何服饰都是经过一步步演变的,先解决从无到有,再从有到美观。
    所以叶鹤栖描述的旗袍,并非是更为后世所熟知的短袖、开衩、低领风格,而是更符合现在审美,更容易被现在所接受的风格。
    “我相信这种衣服将来一定会成为潮流,甚至成为民国女性的代表服饰之一。”
    樊向雪还在按照叶鹤栖的描述脑补旗袍的样式,闻言笑道:“你这个孩子,倒是比我们这些大人有自信。”
    贝涟道:“鹤栖确实很有想法,我觉得可以一试,如果你说的这种旗袍真的能设计出来,我可以在《妇女时报》上免费帮忙宣传和推广。”
    姚容直接道:“回去之后,鹤栖你能帮我画一下设计图吗。我们先试着做出一两套,反正正好也要做夏天的衣服了,就算尝试失败了,也不会浪费布料。”
    叶鹤栖高兴得连连点头,心里琢磨着:继成为民国第一个离婚的女性后,她娘还可以成为民国第一个穿旗袍、推广旗袍的女性。
    哎呀,她真是一个平平无奇的营销鬼才。
    离开文化沙龙的时候,樊向雪还答应要送叶鹤栖一套小学和初中的课本。
    有了这些课本,叶鹤栖复习起来就更有方向性和针对性。
    在开始复习之前,叶鹤栖连画带说,将旗袍的大致形状画了出来。
    姚容按照她说的,不断修改着服装稿子。
    一直修改了三版,叶鹤栖才猛地点头:“对对对,大概就是这样!”
    姚容画出来的,基本是最早期的旗袍样式,她笑着放下手里的钢笔,对叶鹤栖道:“那我就心里有数的。明天我去找贝主编,拜托她帮我买一台旧的缝纫机。”
    叶鹤栖为她娘这说干就干的魄力竖起大拇指。
    接下来一段时间,叶鹤栖忙着复习,姚容忙着采购东西、制作衣服。
    当然,姚容只在白天制作衣服,到了晚上,她一般会跟叶鹤栖一起翻阅报纸。
    报名日当天,叶鹤栖独自一人去女中报名,回来时发现自家大门敞开着,门口摆着好几个盛满混合土的花盆。
    “娘,你在干嘛呢?”叶鹤栖绕过这些花盆,往阳台走去。
    姚容道:“春天来了,我打算种一些花。你帮我把门口那些花盆都搬过来。”
    叶鹤栖一边帮忙一边问:“要种什么花?”
    “秋海棠。”
    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答案,叶鹤栖笑道:“娘这么喜欢秋海棠吗?之前在叶府的时候,你也经常折秋海棠来插花。”
    姚容笑了笑,小心翼翼地将种子撒到每个盆栽上,用木板轻轻压实泥土,种子便顺利埋进了土里:“叶府盛开的那些秋海棠,是佣人们照料出来的,不是我种出来的。那对我来说意义不一样。”
    叶鹤栖蹲在旁边,静静看着姚容操作,突然小声道:“娘你种出来的秋海棠,肯定会比佣人们照料出来的更好。”
    “为什么这么肯定?”姚容手中动作不停,往每盆里都浇上一些水。
    阳光从窗外洒落进来,姚容和叶鹤栖一起躲在阴影里。叶鹤栖摸了摸湿润的泥土,回忆道:“我之前听说过这样一种说法,大意是:植物是养花人的外在显化。”
    “养花的人要是心情不好,或者不用心去栽培,她养的植物就会枯萎。相反,要是用了心,每天都跟自己养的植物好好说话,好好沟通,植物就能感受到养花人的心情。它知道养花人很爱它,所以它会生长得越来越好。”
    “你说得对。”姚容放下手里的木板,用没有被泥土弄脏的手背,轻轻拂去叶鹤栖额前的碎发,眼神温柔地注视着她,“爱人如同养花。爱是无法具象化的存在,但植物生长的模样,让它得到了显化。”
    叶鹤栖微微一愣。
    姚容笑了笑,将几个花盆一字排开,又小心打扫地上的泥土。她刚将地上那些泥土拢在一起,就听到叶鹤栖道:“要是这么理解的话,娘你不就是我养的一朵花吗?”
    姚容的动作瞬间顿住。
    她抬起头,脸上满是震惊与失神。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轻轻眨了下眼睛,语气轻如虚幻:“……为什么会这么说?”
    叶鹤栖单手叉着腰,一副神气极了的模样:“因为我是叶老师啊。你这个学生现在这么厉害,我这个做老师的——”
    叶鹤栖用手指比了个一点点的手势:“怎么说也有一点点功劳的。”
    姚容眼中有一抹流光转瞬即逝,她下意识想要弯起唇角,却觉鼻尖酸涩:“你不只是有一点点功劳,你是有非常大的功劳。”
    叶鹤栖摆摆手,脸上都笑开了花,嘴里还谦虚道:“没有啦没有啦,不要那么夸张。我是藏在你身后的狗头军师,主要是娘你自己厉害。”
    “哪有自己骂自己是狗头军师的。”
    姚容低下头继续收拾泥土,借着这个机会平复自己的情绪。
    当地面重新恢复了干净,姚容问叶鹤栖:“如果是这样的话,你觉得我是什么花——不能说秋海棠。”
    叶鹤栖垂下眼眸思索起来:“……我觉得,是紫色三色堇。”
    紫色三色堇……
    姚容在心里重复了一遍花名。这是一种她从来没有种过,也从来没有接触过的花。
    “为什么?”
    “因为紫色三色堇的花语是:无条件地爱。我觉得这种花就是对你的最好诠释。”
    姚容轻轻握住叶鹤栖的手,起身抱住了她,将脸埋在叶鹤栖的肩膀上:“我很喜欢这种花。”
    叶鹤栖回抱住姚容,好奇道:“那我在娘心目中是什么花呢?”
    不等姚容回答,叶鹤栖的目光扫到那几盆花,笑道:“原来秋海棠是种给我的啊?哎呀,那我也得给娘种几盆紫色三色堇,到时看看是娘你种的花开得更好,还是我种的花开得更好。”
    姚容松开叶鹤栖,用食指用力敲了敲叶鹤栖的额头:“你觉得是谁种的更好?”
    叶鹤栖吃痛,讨好道:“那必须得是您啊,但我也不能落后您太多不是?我这就出门去买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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