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天后互穿了

第67章 初出茅庐的导演(附瓜的结束)


    “还有这种事?这可是沪上啊!光天化日就有人敢当街行凶啊?”
    “警察已经把这些人都抓了,彤彤问过警察了,警察说他们就是一群小混混,经常惹事生非......”
    “咚~”陈俊苗赏了陈思楚一个脑瓜崩:“说你笨,你就是不聪明,小混混怎么可能平白无故打你朋友?你们就没想想原因?”
    陈思楚闻言一愣,病床上的女孩也愣了一下。
    陈俊苗捂着脸长叹了一口气,她算是知道了这两人怎么能成为朋友了。
    “所以,你们都没想过小混混是受人指使的吗?”
    “彤彤,我姐说的对,你快想想最近有没有得罪人?”陈思楚朝病床上躺着的女孩说道。
    女孩低头沉思片刻后突然抬起了头,明显是想起了什么。
    “我...我最近是得罪过人,大...大概一个月前,我在当群演时被一个导演看中说想邀请我拍摄一部微电影。
    当...当时我和秦乐是一起的,秦乐因此还生了好几天的闷气,他说这个导演明明一开始是看她的,是我故意往前走了一步,抢了她的机会。”
    “秦乐?你有她联系方式吗?”陈俊苗问道。
    “有,她就是那个小混混们一进来就跑了的模特。”
    听到这儿陈俊苗就都明白了。
    现在的年轻人,心智怎么会这么不成熟吗?为了一个莫须有的机会雇凶伤人?这可是要担法律责任的。
    此时洛明也是一个想法,这人也离谱了,不说那个导演是不是先看上的她了,就算是人家最后也没选她,明显是因为她有什么不足的地方。
    她居然因为这个就雇凶伤人?太离谱了吧!
    “楚楚你朋友打算怎么办?”洛明问道。
    “肯定是走法律程序了,雇凶伤人属于故意伤害罪共同犯罪中的主犯,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若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轻微伤不构成犯罪,但公安部门可能进行治安处罚,即拘留或者罚款。另外,还得承担被伤者的经济赔偿。”
    听完陈思楚的话,洛明微微一笑说道:“还会背法律条款,看来还没太傻,警察知道这件事了吗?”
    “知道了,我让周秋彤给警察打电话说明了情况。”陈俊苗说道。
    “那验过伤了吗?”
    “验过了,属于轻伤,如果我们走法律程序的话,雇凶者应该会被判处1年到2年的有期徒刑,只是有可能会被缓期执行。”
    “缓期?对方都不用坐牢啊!与其这样不如多要点钱呢!”洛明眉头一皱说道。
    “雯姐你不能这么想,坐不坐牢无所谓,关键是她的档案上就有了这个污点,这个污点会跟她一辈子,对她的孩子都会有很大影响的。”陈俊苗面无表情的说道。
    “也是,那还有什么事是我能帮上忙的呢?苗苗你应该已经安排好剩下的事情了吧?是让我帮忙请律师吗?”
    “不是,雯姐您这边联系律师这类事情一直都是我在做的,沾了您的光,这方面的人脉我自己就有的。”
    “那是什么事?”
    “我们想请闪姐帮忙,联系一下这位导演,看看能不能让他等一下彤彤,这个机会对彤彤来说真的很重要,她17岁就来沪上打拼了。
    当过好多年的模特,群演,好不容易有这个机会,她真的不想错过。
    她的右臂不是骨折,只是骨裂,不用修养太长时间的。”
    “楚楚,你先别急,这件事儿,还是别让闪姐知道了,以闪姐的性格,她是不喜欢你们把私事带入到工作中的。”
    “这个我们想过了,雯姐只要您帮忙说句话,我有把握说服闪姐帮忙。”陈俊苗语气坚定的说道。
    “我没说不帮忙,你们先听我说,你们想想,哪个大导演会找一个群演当电影的女主角呢?哪怕是微电影,也不会吧?”
    陈家姐妹对视了一眼后,同时点了点头。
    “所以这个导演十有八九初出茅庐的新人,或者是没什么名气的小导演,这个你们也同意吧?”
    两人又点了点头。
    “这类导演有一个通病,那就是缺钱,这个时候与其让闪姐出面,不如换个公司的老板来。”
    “闪姐你是说你投资的那个公司老板?”陈俊苗试探着问道。
    “对!”
    “如果是洛总的话,一定可以!”陈思楚一脸激动的说道。
    陈俊苗撇了陈思楚一眼心想:“你不是就见过人家两面吗?你知道个屁!不过雯姐都对他这么信任,那应该是可以的。”
    而此时洛明在想的是:“陈家姐妹的事儿,他怎么做主?还是把锅甩给她们的老板好了。”
    就这样两边达成了共识,洛明直接拨通了林淑雯的电话。
    林淑雯接起电话刚要开口洛明就先一步说道:“苗苗,楚楚,你们自己和洛总说一下这件事吧!”
    林淑雯闻言一愣,然后才反应过来应该是陈家姐妹有什么事求她帮忙,洛明不想替她做主,所以才来了这一手。
    可洛明能等两人走后再给她打电话啊!现在当着两人的面把电话打过来是事情很着急吗?
    还是说事情比较棘手,最后由“洛明”来拒绝,才不会伤到“林淑雯”和陈家姐妹的感情?
    想归想,林淑雯嘴上可没有一点犹豫,直接问道:“是有什么事要我帮忙吗?”
    “是的洛总,事情是这样的......”
    听完陈家姐妹的描述,电话那头的林淑雯翻了个白眼。
    洛明这狗东西,亏她刚刚想了那么多,结果这家伙只是想甩锅!
    “洛总您方便帮忙吗?”
    “可以啊!只是以公司老总的身份给导演打电话,导演会下意识以为我是投资人的,如果真想让导演同意的话,可能要花点钱,雯雯你是公司的投资人,你看呢?”
    皮球又回到了洛明的脚边,这女人还挺记仇。
    “能帮上忙的话,花点钱也是可......”
    “雯姐,这个钱我可以出的。”陈思楚打断了洛明的话:“雯姐都愿意帮忙了,总不能让雯姐你再掏钱吧!”
    ————
    ps:我朋友的事儿结束了,找了个比较有名的律师,我朋友写了自愿赠与10万元的书面文件去公证处公证了一下,把钱和书面文件交给了律师,然后空降兵去打胎,打完胎拿了钱和文件就走了。
    律师说这人一开始不答应,十有八九是怕我朋友最后告她敲诈,到时候她就得进去了。
    现在这些程序都走完了,这人也就放心了,这才同意了。
    事情到此结束了,我这个朋友是和我从小一起长大的,从幼儿园到小学毕业都是一个班,初中还是一个学校,高中我去了五中,他上了个普通中学这才分开,他爸和我爸还在一个医院工作,她妹妹和我妹妹还一起去的首尔大学留学。
    我自认是一个心挺硬的人,不会莫名其妙的同情心泛滥,但对他是我真做不到坐视不理,这事儿我也是一直在帮着处理。
    越是帮忙,就越感觉到了对面这人心机手段都很厉害,我朋友就是被人家牵着走的。
    可话又说回来,要不是他自己乱搞也不会这样,我和他说了让他引以为戒,他也和我各种保证说绝对没有下次了,希望他说到做到吧!也希望大家能记住他这个反面教材,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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