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运医妃旺夫命,王爷越宠江山越稳

第167章 换你开心


    陆云州以破釜沉舟之势,想以学徒的身份进入沈家。
    可惜在第一个环节,他就被涮下来了。
    因为他的‘身世’不过关,沈家收学徒,只收光州县人氏,知根知底。
    他这个外地来的商人,沈家是不收的。
    陆云州即惊讶又无措,他都准备在面试时,以一手出色的木匠活,让沈父和余大鱼震惊,然后收他做入室弟子。
    没想到他都没有摸一下工具的机会,就被涮下来了……
    陆云州以他在长安城学到的人情事故,觉得应该是自己没送礼。
    沈家可是出了个王妃的,来做学徒的人肯定多如牛毛,想成功进入沈家,自然要送重礼。
    然后他就摸出几锭银子和几片金叶子,结果金银没送出去,他还被人架着叉出沈家。
    说他居心不良,一看就不是能安生做学徒的。
    陆云州决定先回光州县城,再想办法混进沈家。就在这时,他又碰到去架水车的余大鱼。
    陆云州当即决定换个思路,沈家进不去,但若能做这余大鱼的朋友,他打探消息就有利多了吧!
    他小跑着跟上余大鱼,有了昨日的短暂见面,余大鱼还记得他。
    两人聊了一路,结果到了河边,他才要上手帮忙架水车,余大鱼把这个工作给了别人。
    自己则往田间跑去,陆云州恋恋不舍地放下水车,跟上余大鱼。
    然后就被他带着去了沈爷爷的藕塘,两人和一群村民一起,抓了一天的鸭子……
    天黑时,陆云州累的腰酸腿软,自从离开墨门到陈府门下,他就没干过这么累的活!
    更气人的是,抓鸭子还不是为了吃,他们中午饭一人就分了一个鸭蛋,连块鸭肉都没吃到。
    抓鸭子是为了拔鸭毛,说是现在拔了,冬天来之前,鸭子还会长出来。
    陆云州很无语地问余大鱼:“拔鸭毛做什么?”
    从来没听说过养鸭子还要拔毛的!鸭毛不都是在杀鸭子的时候拔吗?
    余大鱼憨厚地笑道:“有大用呢,做衣裳。”
    临了沈爷爷发工钱,陆云州怒赚六文钱,外加跟余大鱼又混熟了一点。
    来沈家第一战,以失败告终。
    偏偏他还不能让别的探子知道,还得硬着头皮说,进展很好,他已经跟沈家人熟悉了。
    娘娘需要的情报,要不了多久就能查到。
    陆云州在月光下,看着沈家的方向,看着那河边巨大水车的影子,欲哭无泪。
    老子就跟你扛上了!还不信了,沈家我进不去!
    施姑姑去滇州之前,也没忘自己的职业精神,给皇后送了封密信。
    只有一句,她怀疑,沈冬素与滇州隐世高门有联系。
    没头没脑的一句话,即没说滇州哪个隐世高门?姓什么?也没说有什么证据。
    偏偏就是这样似是而非的传闻,更容易让人相信。
    特别是自认为自己很聪明的皇后,她从一开始就认定沈冬素不是农女。
    是某大族的女人,因即不想明着得罪太子党,又想扶持凌王上位。
    才让女儿扮农女嫁给凌墨萧,暗中给沈冬素和凌墨萧帮助。
    可她就是一直找不到这个大族的线索,自从沈冬素来长安城,并没有与哪家往来密切。
    就是跟姜氏往来多一些,那姜氏不过是个商人女,柳家又是个三等勋贵。
    姜、柳两家,她一根手指头都能辗死,不可能是他们。
    派到沈家的人查了这么久,也没查出一点有用的消息来。
    让施姑姑查找巫医的证据,结果巫医案都审完了,她一点证据没查到。
    但施姑姑毕竟与旁人不同,巫医的证据没查到,竟然查到沈冬素背后大族的线索!
    同时这一点也证实了,本宫一直以来的猜测是正确的!
    这让皇后如何不喜!
    冷笑一声道:“凌王、凌王妃,待本宫查到你们背后的势力。”
    “且看你们还如何在本宫面前蹦跶!”
    事情就是这样,之前没有线索的时候,皇后看沈冬素是没有一点破绽。
    但现在有了线索,皇后再看沈冬素,好像哪哪都是破绽。
    她的衣裳除了正装,寻常时不爱穿丝绸,而是穿腊染的棉麻衣裳。
    甚至已经在长安引起潮流,不少人女子都不穿丝绸穿棉裙。
    这腊染棉麻,可不就是滇州的特色吧!
    呃,沈冬素很想告诉她,她只是提前给光州的绵纺织作坊打广告而已。
    不过估计她说了皇后也不会信,真正的聪明人,能判断别人说的是真是假。
    而有点小聪明,却还爱装聪明的人。却是对别人说的话就是不信。
    非要把自己打探到的、猜测到的、或是道听途说的当个真。
    皇后就是如此!以前还有陈家在后面帮她,现在陈家人都在想着陈星曜的事。
    皇后的消息渠道变窄,自然将打探到的消息都当真。
    除了衣裳,还有吃食,凌王府新出了两种吃食方法,一是用铁锅炒菜。
    二是吃一种叫火锅的食物,一锅煮熟各种食材,再沾自己调拌的酱来吃。
    而这沾酱,也是滇州的常见吃法。
    这人别的地方能装,这穿衣和口味,却很难伪装。
    旁人看到的是凌王妃引领一种新时尚,皇后看到的是,凌王妃是喜欢滇州的东西。
    她果然是出自滇州啊!施姑姑的消息没有错,就是不知她是出自哪一家的?
    滇州之前可是立国的,虽然大夏开国不久就归附了,但滇州一直掌控在那几大族之中。
    高氏、段氏、木氏、蒙氏……是哪一家呢?
    竟然这般大胆,也想染指大夏朝政!
    对了,沈冬素擅医术,蒙氏有云谷神医,难道她出自蒙氏?
    皇后决定改变策略,沈冬素若真出身蒙氏,那她就得多派人去滇州打探。
    而不是留在小小沈家村,那就是个幌子,估计她把沈家人杀完了,沈冬素还感激她帮忙灭口呢!
    这个小村姑还真是居心叵测啊!不,应该说凌王心机颇深。
    哼,你们想跟本宫斗,那本宫就跟你们玩玩!
    抄了你的老底,釜底抽薪,看你们还拿什么跟本宫斗!
    再则就是,滇州的消息查的慢,在此之前,她可不能放任这两人在长宫城逍遥自在。
    太子被皇上罚禁足,凌王却受皇上表扬,受百官景仰,再如此下去。
    越发趁的我儿没有储君气度。还有太子妃和李林玉,也是不中用的东西。
    一个素有才名,一个是长安第一美人,结果都被沈冬素那个毛丫头比了下去!
    另一个计划得赶紧实施,本宫就算要不了你俩的命,也让你俩名声扫地!
    皇后看着自己精致的手指甲,轻飘飘地问:“闽州的人送来了没有?”
    贴身女官心一惊,皇后真的要这样做吗?
    “回娘娘,送来了,依娘娘之令,就关在北区贫民窟。”
    皇后轻声道:“那就依计,放出来吧!”
    女官的手在袖中抖,思想斗争了半晌,还是说了出来:
    “娘娘,那些人放出来,会死很多人的!”
    皇后冷笑道:“死人?这天下哪天不死人?幽州往北,千里无鸡鸣。”
    “西域各地,哪一日没有马贼屠村?沿海之地,常有风暴,一船一船地死人。”
    “那些下贱的贫民活着也是受罪,真为本宫的计划死了,也是功德,来世还能投个好胎。”
    “下去吧!下次再敢置喙本宫的决定,休怪本宫无情!”
    女官含泪退下,发出皇后的命令。
    当天夜里,一群脸色青白,身形枯瘦,身体到处长满脓疮的百姓,从贫民窟爬了出来。
    像沿着蜘蛛结的网一样,爬向混乱的北区街头……
    翌日天气晴朗,凌王自从确定不去幽州,皇上便让他上朝议事。
    沈冬素才知道这年头上早朝,比后世早八人还早,竟然五点就要去上朝。
    差不多凌晨三点就得起床准备,而纪嬷嬷说,夫君早朝,娘子是要为夫君准备好衣裳和茶点的。
    也就是说她要和凌墨萧一起起来,帮他洗漱更衣,再准备茶水点心,再送他出门,然后她也该料理府上的庶务……
    光是想一想,头好痛!
    老板,这一点你可没写在合同上!
    农村干农活也不用凌晨三点起床啊!天气还这么冷,要人命啊!
    你让我熬夜到三点不睡我没问题,你让我晚上八点睡,凌晨三点起,太难为人了!
    沈冬素算是能吃苦的了,可想想这个工作时差,依旧觉得好困难。
    幸好凌墨萧这个合约夫君,非常体贴。
    直接说她每晚忙着胶泥印刷的事,忙到很晚。并且他上早朝,也不用她帮忙做什么。
    所以她只管放心地睡,早朝的事不用她管。
    若不是怕传出什么闲话,沈冬素都想说,干脆咱俩分房睡。
    不过凌墨萧每天去上朝的时候,并没有将她吵醒,好几次她都是睡到凌墨萧下朝回来,唤她起来一起吃早饭。
    她才没好意思提出分房睡的事,为了不辜负凌墨萧的体贴,她真的没摸鱼。
    拿出十二分精神试验胶泥印刷工艺,就在第七十六次失败之后,她终于烧出了不开裂,平整、光洁的胶泥。
    当她把几十个胶泥排列组合,变成千字文的第一页,印出第一张纸的时候。
    她竟然没有多激动,好像成功是在预料之中,只是早晚的事。
    而凌墨萧看到之后,却激动不已。虽然他激动的表现,只是眼眸幽深,牙齿紧咬,露出线条分明的下颌线。
    握着那张纸的手,骨节泛白。看着沈冬素的眼神,好像要将她化到那两汪深潭似的。
    旁人或许看不出来,但沈冬素是看出来了,这个神情,代表咱们凌王殿下,激动,非常激动,激动难掩!
    她不禁有些小难倒,轻笑着偏着头问:“怎么样?我说话算话吧?说给你做出来,就做出来了!”
    凌墨萧猛地上前,一把将她拥进怀里。
    拥的很久很久,她好像沉到水里,呼吸都变重了。
    “冬素,谢谢你!”
    他不谢还好,这一谢感觉气氛都变了,沈冬素干笑道:
    “先别谢,还没印成书呢,这才印成了一页。”
    “再说,这是咱们说好的嘛,不用谢啦。”
    凌墨萧放开她,认真地看着她的眼睛道:“是了,咱们夫妻之间,不必言谢。”
    这么一说,沈冬素瞬间脸都红了,扭过头摆着手道:
    “那你还是谢一下吧!”
    凌墨萧忍笑,真诚地赞道:“娘子真是为夫的福星!”
    沈冬素越发不好意思:“你别这么说啊!咱们是互惠互利嘛。”
    “王爷您今天没事忙吗?不是要处理幽州的公事?”
    说话间推凌墨萧离开:“您先去忙哈!等印好一本书,咱们再聊。”
    只要开始成功了,后面就简单了,主要是试验胶泥的使用寿命,还有墨和纸的问题。
    不过比起第一步,这些都是小问题,三天后,沈冬素拿着印成册的千字文给正式给凌墨萧看。
    由他来写书封,正面是千字文,后面是章印体的凌王府出版。
    她喜道:“胶泥的使用寿命一枚大概是一百次,目前只能靠人工一页一页地印,待我改过机器,早晚能发明出自动印刷机。”
    凌墨萧问道:“这样的一册书,需要几日能印好?”
    沈冬素语气中带着‘你在小瞧谁’的态度:“用不着几日啊!流水线作业,一台机单印一页。”
    “一天印个三、五十本都不是问题!”
    凌墨萧当即去她做试验的房间看印刷过程,看她将那些刻着单字的胶泥排列组合。
    刷上墨,盖上纸,压下板块,取出纸后,一页印好。比起石雕阳刻,这个印刷速度,简直就是天上地下!
    凌墨萧当即吩咐甲四,印刷工坊就建在府里,严格保密!
    看着弄了一手的墨汁,连脸上都沾了一点墨的沈冬素,头发边缘也炸毛了。
    活像一只小狸猫,凌墨萧怎么看怎么喜欢,我家娘子,身怀巨宝啊!
    这个印刷工艺,若是普通人发明出来,都能跟朝廷换个末等爵位!
    所以他一边抬手,用指腹轻轻地擦去沈冬素脸上的墨迹,一边轻声问:
    “娘子想拿这印刷术,换什么?”
    沈冬素被他微凉的手指,摩擦的脸颊发红,心口发热,听他这么说,有点飘飘然地说出了心理话:
    “换你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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