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笑,我是高考零分作文(第2季)

第3章


李寻欢说,好。
于是他们开始喝酒,一开始不说话,几壶下去,话开始多了起来。
傅红雪问,我看你不像此地的人,你是南方人吧?
李寻欢坚决否认,我是北方人,塞北。
傅红雪非常惊讶,你也来自塞北?
李寻欢点头,是,塞北。
傅红雪说,我也是来自塞北,我们是老乡哦!
李寻欢摆摆手说,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想知道你来这里是为了什么?
傅红雪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找一个女人。
哦?李寻欢颇为惊讶,你们什么关系?
废话!傅红雪似乎很不满,道,当然是我的女人了。
你的女人?你的女人怎么会不和你在一起?李寻欢问。
以前是在一起的,但是,现在却不在了。傅红雪说。
废话!李寻欢道,我知道现在你们不在一起。我是问你以前是什么时候?
前世。傅红雪淡淡地说。
前世?甭开玩笑了,鬼才相信你的话!李寻欢道。
真的!傅红雪想极力说服李寻欢,你不该不相信我的话。
李寻欢想了想,觉得真是荒谬,也懒得和他争论。
李寻欢不说话,傅红雪也不说话了,只是安安静静地喝酒。
没多久,外面居然破天荒地下起了大雪。
要知道,现在是深秋啊!怎么可能下雪呢?
店家也在屋子里生起了炭火,李寻欢问店家那外面是怎么回事。
可是,店家却只淡淡地说,下雪了呗。
李寻欢说,废话!我当然知道是下雪了,我是问你,这秋天怎么会下雪呢?
没想到店家说,客官,这已经是冬天了啊!我看你真是喝醉了,你整整喝了一个月的酒,现在当然是冬天了。
放屁!傅红雪骂道,你怎么胡说呢?我刚进来不到半天的工夫就成冬天了?什么道理!
店家吓得一哆嗦,再也不肯说一句话。
太阳快落山的时候,从外面进来三个人,三个背着长剑的人。
一进来就大声吆喝道,店家,上酒来!
傅红雪看到他们的时候,随口说了一句,狗东西!
李寻欢只当他喝醉了才说这句话的,所以也没在意。但是,那三个人却听见了,并怒目而来。
你小子他妈是不找死啊?其中一个长得像驴脸的人道。
李寻欢仍喝着酒,懒得再抬头。
傅红雪也没看他们。
可是,这三个家伙明摆着来送死的,三个人竟同时抽剑,刺向傅红雪。
傅红雪的刀轻意是不出鞘的,若一出鞘,必得见血。
这三人长得虽然丑了点儿,但是,剑却不丑,而且还很快。
三个人的剑是分三个方向刺向傅红雪的,把他的所有退路都封死了,傅红雪若从哪个方向动都得被剑伤着
哈哈,亲爱的评卷老师,你想知道他们最后到底谁死了?你快加我QQ385 ,同时给我打满分,我就告诉你哦!
点评:同学,衷心地恭喜你,你完成了古龙先生当年的一个夙愿,他一直想把傅红雪和李寻欢相约喝酒的故事记下来,但却直到他喝尽瓶中最后一滴酒的时候,仍未能如愿。
江苏卷:品味时尚(1)
“人们追逐时尚,不是因为它适合自己的气质,而只是因为大家都是如此。”
请以“品味时尚”为题目,写一篇文章。
要求: 自选角度,自行立意。 除诗歌外,文体不限。 不少于800字。
“囧”字当道
时尚是什么?LV?Prada?普通意义上来说,穿上这些,喝上个星巴克,就是时尚人士了,可那是对于有钱人来说的,像我们这样的穷学生,有何资本去品味那种时尚?所以,无奈之余,我还是来品味品味从去年开始到现在网络上流行的一个字吧:“囧”!
说到这个字,我还真是囧。记得我上初中时,隔壁班里有个傻妞,你说她傻吧,其实她也不傻,她也知道爱美,也知道暗恋男同学。傻妞住在我家附近,听说,是小时候玩耍时摔坏了脑袋。傻妞剪了一头齐齐的短发,冲谁都爱呆呆地笑,笑的时候会露出洁白的牙齿。从我认识她开始,她的发型就一直没变过,直到我高中快毕业,她依旧保持着这个造型。
傻妞爱和人说话,但却没多少人爱理她,理她的,却也都是调侃的。我想大伙不愿怎么理她,是因为她总会说出一些让人很囧的话。我就领教过。
有次,我和傻妞在浴池里不期而遇,傻妞很激动,上来就问我:“ ,你也来洗澡呀?”
我笑笑答她:“对,天冷了,在家洗会着凉。”
傻妞用毛巾擦了擦脸,笑眯眯地问:“你自己一个人来的吗?”
我摇头。
傻妞又问:“那是跟你爸来的还是跟你妈来的?”
我:
囧。
还有次,我记得初中时,傻妞偷偷和我说,她喜欢上她们班冷酷的D帅哥,说的时候表情很雀跃。后来,有人看D帅哥不爽,拿着木棍子揍D帅哥,于是,我们傻妞英勇奋起,扑在D帅哥身上,替他挡了好几棍子。原本在一旁的我以为傻妞终于等来了爱情的春天,感动绝对可以融化冰冷的心!孰知,等那人打爽了离去时,D帅哥却嫌恶地一把将傻妞推倒在地,嚷了句:“滚!傻子!谁让你救!一边凉快去!”就拍拍屁股走人了。傻妞呆呆地愣在原地,半天没说话,眼睛里面噙着泪水,望向我。我心疼地跑过去,抱起傻妞,看着她被打到有些支离破碎的身体,一边帮她揉着,一边揪着心骂:“该!谁让你去救那个没良心的小白脸。现在屁股打开了花都是你活该!”
傻妞撇着嘴,半天不吭声。良久,她摸摸我的脸,问:“ ,你帮我闻闻,我屁股上的花香不香。”
我:
囧。
从傻妞身上,我深深地体会到“囧”字无处不在,“囧”事源源不断。囧,其实,也是一种新型时尚!
2009年,让我们一起来时尚吧!
囧吧,囧到天昏地暗,囧到海枯石烂!(奇*书*网.整*理*提*供)
点评:考生发挥了其搞笑之能,加其亲身经历,用说故事的手法将“囧”字刻画得淋漓尽致。“囧”字,已经成为当下最流行的字体,所以,“囧”字也是时尚的,是大众都能品味的时尚。
品味时尚
作为一个有品位、高素质的高中生,我自然喜欢的都是原汁原味的时尚生活。对我来说,我不是用最高科技的,就是用最原味的。至于这中间状态的,我是不屑一顾的。时尚这种东西,我从来不需要品味,因为我就是时尚的模版。
我们的学校建设太落后,竟然没有给学生建停车场。只能和我们那开自动挡的校长停在一起。我觉得我们这些驾驶者的脸全部被这些开自动挡的人丢完了。如果你是个女人,你年龄太大或太小,你开自动波倒还情有可原。但你一个50岁的男人还开着自动波,难道就不觉得很丢脸吗?一个大男人开个自动挡,就象穿花带绣一样,搞的像个女人,如果我是他,我早就找个地洞钻下去了。
汽车,我只开法拉利,只开手动挡。
手机,在我的字典里从来没有过,在我家的别墅里只有摇盘式电话,本来早些年我如出门在外也用大哥大的,但我越来越发现大哥大越俗气了,早就不用了;
酒,我只喝凡尔宫的路易十三的白兰地。
打猎,我通常都会带着的佐登时代的毛瑟枪。
至于我的衣着,通常我每年都会去米兰的一个固定的裁缝店去定制我的西服,皮鞋。
当然,另一方面,我却要领先于潮流。
我的法拉利总是最新款的,我的别墅的科技含量可以说比中科院的离子加速器还要高一些,我的游艇经常更换,就是为了保持潮流上的领先性。
不过,这世上凡夫俗子太多,自以为时尚的人更多,其实,他们的所作所为,只会笑掉我的大牙。
比如那一天,我请一群同学去星巴克喝咖啡。服务生上了咖啡,我和同学边喝边聊。突然,听到门外响起了皮鞋踏地的声音,顺声望去,一个提着笔记本的高级白领走了进来了。
脚上穿的竟然还没到意大利DIEGODIROCCO档次,我登时就起了鄙视之心。
我强忍着继续和同学聊天,突然又听到键盘的搭搭声,循声望去,原来是哪个白领在星巴克里在桌子上打开了笔记本电脑。
我登时被这一幕惊呆了,我真的简直要大声笑出来了,如果附近没人,我一定笑的肚子痛,竟然有如此滑稽的场景。哪个白领显然还不知道自己已经很出丑了,还洋洋得意的在那里打字,打一会又拿起咖啡喝一下,有时还假装沉思般的手里拿着杯子望着屏幕看,很大声的打字,生怕别人没听到。
奇我拿端过一杯咖啡就泼向白领,白领被我泼晕了,好久回过神来,说:我好好的喝着咖啡,你泼我干什么?
书我骂道:象你这样没品位的人,我是第一次见到,竟然在星巴克里打开笔记本电脑,你不觉得很丢脸吗?难道你就不怕熟人看到吗?
网白领说道:我爱到那用就到那用,你管的着吗?我的笔记本是2万多买的,你买的起吗?
我优雅的一笑,从口袋里就拿出20扎钱,堆在了桌上。
高级白领见了登时面如死灰,把笔记本砸了,把白色衬衫脱了,然后一言不发的走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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