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咒现代女孩的古代老公

第16章


不耐烦的拿起电话,放在耳边,冷冷的说道;“有事情吗?”
  “给你打电话当然有事了,我在你楼底下,你快下来!!!”电话那头一个女人嗲嗲的声音传来。
  “我在工作,没有时间。”冷冥煜毫不犹豫的否决了。
  “那我还是去你办公室找你吧。”说完,停了停,像是等待着冷冥煜的同意。
  “还是我下去吧。”说完,无奈的挂了电话。
  来办公室,还是免了吧,万一被千寻看见那还了得。冷冥煜轻摇头。
  大厦下面,一个身材高挑,细眉大眼,身着红色短裙,风华绝代的性感女郎站立在那里,**浪的卷发偶尔被风掀起,妖艳之意更加显露。
  女郎看见冷冥煜出来,有如狗皮膏药般紧紧的贴在冷冥煜的身上,并用自己那**的**轻轻的摩挲着冷冥煜的胸肌,眼神迷离,极尽挑逗。
  冷冥煜眼中闪过一丝厌恶,不留痕迹的躲开女郎的束缚,用冰冷的声音说道;“有什么事情说吧。”
  女郎也不恼火,只是妖艳一笑,嗲嗲的说道:“煜,我就喜欢你这股子冷酷劲,简直爱死我了。”说完,玉手又缠上了冷冥煜的脖子,火红的唇便要印上冷冥煜那性感的薄唇,却被冷冥煜一个扭头躲掉了。
  “哎呀,做什么啊,好久没见,亲热一下嘛。”女郎扭动着圆臀,撒娇的说道。
  “要没什么正经事情,我要走了。”声音中透着不屑以及烦躁。
  “怎么就没事了,我这次来找你,是让你陪我一起去挑婚纱的,”女郎含情脉脉的说着。
  “这些事情你自己做主就好。”
  “不行,结婚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情,怎么可以我一个人去承担呢,煜,陪我,好吗?”女郎声音温柔的能滴出水来。
  “你自己去。”冷冥煜根本就不吃这一套。
  霎时,女郎的脸色铁青,眼神如利箭,狠狠的说道;“如果你不去的话,我会撤出项目的资金,到时候看你的公司靠什么运作。”说完得意的看着冷冥煜的表情,然后又换上甜腻的笑容说道;“煜,你和我去吗?”
  冷冥煜哼的一声,便向车库走去,而那名女郎则紧跟其后。
  远处,一个娇小的身影在风中瑟瑟发抖,有如秋天的落叶,凄美悲凉。恬静的小脸早已布满了伤心地泪水。
  原来他真的有未婚妻,而且,那个女人是自己所不及的,自卑和嫉妒一起涌上心头。
  “不要哭,你还有我。”温柔的声音在林千寻的头顶响起,夹杂着无法掩饰的怜爱。语毕,林千寻便被纳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
  林千寻抬眸,一看是黄俊贤,便毫无顾忌的埋入黄俊贤的怀中,放声的哭泣。
  是的,她现在很脆弱,脆弱到一句话,一个眼神就能把自己轻松击倒。她现在急需一座避风的港湾,而她自己,就是那只迷失方向的船帆……
  千寻,冷冥煜给你的痛,我统统都不会让你承受的,从现在开始,我不会让你在受到丝毫的伤害,我会把我所有的快乐全部给你。
  黄俊贤眼神坚定的告诉自己。
  第四十一章 番外 斯庆高娃
  我,小名娃娃,大名斯庆高娃。姓氏嘛,魏啦。
  呵呵,或许有些人该有疑问了,咦,你的名字怎么这么复杂,莫非你是外国人。
  NO!!!强烈否决,本人可是一个完完全全的中国人,一也纯种的混人儿。只不过,老妈是生长在美丽的内蒙古大草原鄂尔多斯市,一个标准的蒙古族美人胚子,老爸则是汉族,在一个秋高气爽的一天,老爸跟随旅游团去大草原旅游,于是呢,和我美丽的老妈邂逅了。在于是呢,便有了爱的结晶,那便是我啦。
  生我那天,大家都争先恐后的想要给我起名字,但是老爸很爱很爱老妈,怕老妈离家乡远而思念家乡,于是特意把起名字的大任交给了我的老妈,允许老妈给我起一个蒙古族人的名字。老妈冥思苦想,于是,斯庆高娃就华丽丽的诞生了,老妈说:斯庆高娃有聪明之意,目的是希望我长大之后能够聪明伶俐。
  托大家的福,十六岁的我,已经出条的楚楚动人了,宛若一个美人胚子。追求者不断,但我都对他们不屑一顾,因为我相信,我的白马王子会在我遇到危险的时候从天而将,来个经典的英雄救美女的场面。
  于是我等啊等,等啊等,终于在三个月前,我二十三岁生日那天,我与我的白马王子邂逅了。
  记得那日,我开着我新买的豪华跑车,奔驰在人烟稀少的马路上,谁知,一只野兔突然冒出,那可是一条活生生的小生命啊,决不能因此终结了它一生,于是我麻利的一转方向盘,躲开了那个小东西,刚要庆祝自己的爱心泛滥,却不曾想,一颗歪脖子大树正横在跑车面前,我赶忙刹车,但由于惯性,跑车疯了似的向前滑动。
  告别了疼我的老爸老妈了,告别了,我年轻的生命,告别了,我的白马王子,我绝望的闭上眼睛。
  但是,撞树的声音并未如预期的响起,于是我好奇的睁开美眸,天啊!!!一个有如天神般的绝世美男站在我的跑车面前,是他,救了我。他就是我苦苦追寻了许久的白马王子。
  只见此人剑眉轻挑、眼若寒潭、鼻梁高挺、英姿飒爽、气宇轩昂。尽显王者之风范。只是服装有些怪异,若似古人。
  就在我还泛着花痴的时候,我的白马王子腾空飞走了,好像电视剧中轻功似的,跟随他的还有三男一女,都分别身着古装。
  带我清醒之时,他们早已远去。回忆起来,仿佛在睡梦般。
  于是我天天去那条公路上兜风,期待着再次与我的白马王子邂逅,但都是无疾而终。
  几天之后,我在电视上看见了他,我的白马王子竟然是冷氏集团漂流在外的小少爷,于是我的机会来了。
  我知道,冷氏集团资金亏损,濒临破产,我家可是跨国公司,资产过亿,于是,我找到了他,开出条件,只要他肯和我结婚,我就会无偿投资他公司的任何项目,这个诱人的条件没人会拒绝,当然也包括我的白马王子。
  于是,三个月了,虽然名义上我是他的未婚妻,但是他从来没有主动碰过我,除了我的威逼加利诱,才会强吻到美男的冰唇。别人都是热吻,而我的却是一个冷吻。没错就是冷吻,他的吻很冷很冷,仿佛寒冬的冰霜,冰冷至极。
  但听我的私家侦探收集的资料,我的白马王子竟然对一个大学生来了性趣,因为他主动吻了那个女孩。并且还让那个女孩他身边工作。我的好奇心被卷起。
  但是,我有信心,以我斯庆高娃火辣傲人的身材,会换不起他火热的性趣。那个女人算什么,要身材没身材,要脸蛋没脸蛋的,拿什么和我比。
  冷冥煜,我志在必得。
  第四十二章 忘忧坛
  “喏,给你。”黄俊贤用略带鼓励的眼神递给林千寻一元硬币。
  林千寻低头看了看黄俊贤手中的一元钱,又抬头看了看黄俊贤,瞪圆眼睛,表示不解。
  黄俊贤抬起头,神秘的一笑,用手指着广场中矗立的锥形建筑物,一字一句的说道;“这个,名叫忘忧坛。”说完,微笑的看着林千寻。
  林千寻轻轻的摇了头,仍然不明白黄俊贤的意图。
  “顾名思义,就是忘掉忧愁的地方。看到了吧,只要把这一元硬币投进这个口里,心中的烦恼忧愁立即就一扫而光了。”说完,把硬币塞进林千寻的手中,说道;“现在把你的烦恼忧愁一并丢掉吧。”
  林千寻凝望着手中的一元硬币,思绪横飞。
  自己本事个简单快乐的女孩,即使是母亲外遇,父亲出走,眉头也没皱过一下。然而自从遇到冷冥煜之后,自己那颗安定的心,处事不惊的心就有如平静的湖泊在秋风的撩拨下波光粼粼。会因冷冥煜的一个眼神而内心澎湃;会因冷冥煜一句关心的话语而心生暖意;会因冷冥煜的一吻而心花怒放;自己会那么在意他,关注他。古人云: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但自己总是因他而喜,因他而悲。自己这颗平静淡雅的心在也不能平静淡雅了。
  可他终究不属于自己,他有他的归属,有他的一切,属于他的另一半。而自己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是!!!
  “啊!!!”林千寻一个扬手,用力甩出硬币。
  一个完美的弧线,叮的一声脆响,硬币不偏不正的被投进了那个忘忧坛中。有如她的烦恼,她的忧愁,完完全全的被舍弃丢掉。
  “呵呵,进去了,看见了吗,我扔进去了。”说完,高兴的拉住黄俊贤的胳膊乱摇,有如讨吃的小狗一般。
  黄俊贤面带宠溺的拍了拍林千寻的头,深情款款的说道;“这样的你,才是真实的你。”
  林千寻一怔,尴尬的低下头,抓着黄俊贤的手也松了下了,小声说道;“好像以前的我不是我似的。”说完,扑哧一笑。自己说的这是什么话呀,和歌词似的。
  “呵呵!!!”黄俊贤只是痴痴一笑。
  “你就是我心中的棉花糖,甜蜜的梦想----------”
  “你来电话了,快接吧。”黄俊贤催促到。
  “哦,呵呵”林千寻赶忙掏出手机,一看来电人,笑容在脸上僵住了。
  “怎么了,快接啊!”
  “冷冥煜”林千寻轻声说道。
  第四十三章 不受关注的婚纱
  “喂,冷总裁。”
  “嗯,千寻,我今天临时有事出去了,你就不用来上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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