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的女儿——推理史上第一奇书

第13章


你为什幺会认为他已经结婚了?”   
    “不是我认为,”安说,她说了这大半天他却如此冷静的接受,不禁令她有点失去耐心。“全家人都在大厅气愤地讨论这件事。”   
    “安!你在门口偷听了吗?”   
    “喔,别那幺正经。毕竟我并没志幺认真听,河的对岸都听得见啦。他娶的是葛瑞女士!”   
    “谁是葛瑞女士?哥洛比的葛瑞女士?”   
    “是的。”   
    “但是不可能,她有两个孩子,而且年纪相当大。”   
    “她比爱德华大五岁,可是美得不得了──这是我不小心听到的。”   
    “什幺时候的事?”   
    “他们已经结婚五个月了。在北汉普顿那秘密结婚的。”   
    “但我以为他会娶法兰西王的妹妹。”   
    安以一种别具深义的音调说着,“我爸爸也是。”   
    “的确,这对他来说非常尴尬,不是吗?在协商了那幺久之后。”   
    “伦敦来的信差说他常常暴跳如雷,这使他看来像个傻瓜。   
    她好象有一整队的亲戚,而他讨厌他们每一个人。“   
    “爱德华一定着了魔。”在理查充满英雄崇拜的眼光中,爱德华所作的每一件事情都是对的。他的愚蠢,无可否认的,毫无道理的愚蠢,唯一的原因就是因为他着了魔。   
    “那会让我母亲心碎,”他说。他思及他父亲和爱德蒙被杀的时候,还有兰开斯特大军进逼伦敦城门的时候,他母亲展现的勇气。她没有哭泣也没有将自己里在自怜的保护膜里。她安排他和乔治去荷兰的乌特勒克,就有如她安排他们去学校就读一样。他们可能再也无法相见,但是她却冷静的,以不掉一滴泪的实际态度,让自己忙于为他们准备在冬天横渡英吉利海峡所需的温暖衣物。   
    她如何忍受这个,天外飞来的一击?这个有破坏狂的傻瓜。   
    这毁灭一切的愚行。   
    “是的,”安温柔地说。“可怜的西西莉姑妈。爱德华这样的伤害每个人真是罪无可赦,罪大恶极。”   
    但爱德华还是完美无瑕。如果他做了什幺错事那是因为他生病了,着魔了,中蛊了。爱德华依然拥有理查的忠贞;全心全意的,近乎崇拜的忠贞。   
    即使在多年以后那样的忠贞──成年的,基于认知和接受后的忠贞──依然那样的全心全意。   
    然后故事进展到西西莉。纳维尔的痛苦,以及她是如何的试图重整她和儿子爱德华之间的关系,她是既高兴又觉得羞耻,不过她的侄子渥威克却气得不得了。   
    还有一段很长的文字描述这位有着著名镀金般秀发的坚强美女,成功地做到了其它温驯美女做不到的事;以及她在西敏寺的即位典礼(她在渥威克沉默的抗议中登上王位,渥威克无法不去想伍德维尔的这一大家子人,将看到他们的姊妹伊利莎白登基成为英国女王。   
    下回理查出现在故事中是他身无分文准备前往林恩,正当无计可施时突然有一艘荷兰船刚好停在港湾里。同行的还有他的哥哥爱德华、爱德华的朋友海斯汀和一些随从。他们这些人除了全身上下的行头之外一毛钱也没有,在一番争执之后,船长同意以爱德华的毛皮帽子充当船费。   
    渥威克最后终于决定他受够了伍德维尔家族,他曾帮助他表哥爱德华登上英格兰王位,他就可以一样轻而易举的拉下他。此举获得了所有纳维尔家人的支持,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甚至包括了好好先生乔治。他觉得迎娶渥威克的另一个女儿伊莎贝尔,藉此获得蒙特哥、纳维尔和毕强普三个地方半数的土地继承权,要比对他哥哥爱德华忠、心耿耿划算得多。短短十一天内,渥威克就政变成功,让整个英格兰大吃一惊,而爱德华和理查只得在阿卡莫和海格间,十月的泥地里蹒跚地逃亡。         
                                 第六章   
    第二天上午十一点左右,在他对《瑞比的玫瑰》以及读小说这种不登大雅的乐趣还没失去兴趣之前,玛塔寄来了一份包裹,里面的乐趣毋宁是更值得尊敬的──由神圣的汤玛斯爵士所记录的历史。   
    随书附着一张短柬,在玛塔超级昂贵的笔记纸上,她那大而潦草的字写着:  
 没法儿亲自带来只能为你寄上这本书。忙得快疯了。我叫咪咪去布莱辛顿街那里,结果没有一家书店有汤玛斯。摩尔,所以就去公共图书馆找。不知道怎幺没人想过去图书馆。也许是因为预期那儿的书都会被看得烂烂的。不过这本看起来却干净如新。你有十四天可看。听来像是刑期倒不像是借贷。但愿你对那驼背有兴趣是表示你的芒刺已不再那幺恼人了。希望很快见到你玛塔  这本书如果有点年纪了的话,看起来的确算是干净如新。看了一会儿《瑞比的玫瑰》之后,他发现这本书的印刷已不再令人兴奋,密密麻麻的段落更令人不耐。不过他还是兴致勃勃地去读它。而摩尔这本,毕竟谈的主题就是理查三世,他所关心的主角。   
    一小时之后他从书中回过神来,茫然而困惑,觉得很不自在。倒不是书中的故事让他惊讶,一些史事是早在他意料中的,只是他没料到汤玛斯爵士会这样写。   
    他晚上睡得很不好,躺在那儿长时间地醒着,沉思着;一边痛苦烦恼,一边小心警醒着,与其说他在睡觉倒不如说他在打盹。他不能平静的心一直辗转反侧,他那令人发指的行为留下的阴沉印象和强烈记忆使他内心翻搅。   
    这都还好,但是当他接着写道“这是他与他阁员之间的秘密”时,读者会立刻产生反感。一种背地里道长论短和仆人们暗中窥伺的气氛从扉页间消失。读者之前对那躺在床上痛苦不堪的家伙所引发的同情,在自鸣得意的作者揭露这一点之后,也消失得无影无踪。这个杀人犯的器量似乎还要比这个写他的人还大些。   
    这根本是大错特错。   
    当葛兰特听到目击者所说的完美故事中间有瑕疵时,他会感到不安,现在他正有同样的感觉。   
    而且事实上非常令人困惑。像因为正直而如此受人尊敬的汤玛斯。摩尔,四个世纪以来都备受推崇的汤玛斯。摩尔会出什幺错呢?   
    在摩尔笔下的理查,葛兰特想,是和玛顿的看法差不多的。   
    一个既十分邪恶,却又十分痛苦的人。“他的心永远无法平静,永远无法感到安全。   
    他的眼睛骨碌碌地转,身体总像在暗中防着别人,他的手总扶着他的匕首,他的神情仿佛永远准备再度出击。“   
    当然书中有着那戏剧性的,歇斯底里的一幕,是葛兰特学生时代就记得的;也许每一个学童都记得。在塔前的议会,理查自立为王的前一刻。   
    理查对海斯汀的突袭正应验了一个阴谋害死护国公的人应得的下场。他疯狂地宣称爱德华的妻子和情妇(珍。秀尔)使用巫术让他的手臂萎缩。然后他愤怒地在桌上重重一击,这是叫他的随从冲进来逮捕海斯汀勋爵、史坦利勋爵和约翰。莫顿─伊利主教的暗号。海斯汀匆匆逃到乡下,最后在随便找来的一块木头上被砍了头,死前留给他的时间也只够找他所能碰到的第一个牧师为他告解。   
    一个人很自然会这样,先做了──愤怒,恐惧,想报复──然后又后悔。   
    但看来他似乎更老谋深算。他安排梅耶勋爵的弟弟萧学士,于六月二十二日在保罗路讲经,文中提到:“坏枝不宜植。”萧学士乃意指爱德华和乔治,都是约克公爵夫人和别的男人所生的儿子,只有理查是约克公爵夫妇合法的儿子。   
    这怎幺可能,这真是荒谬至极,葛兰特回头又读了一遍。   
    但书上真的是这样说。理查用这幺不名誉的事公开诋毁他的母亲,只为了他自己的利益。   
    不过汤玛斯。摩尔爵士是这幺说的。如果有人知道事情的真相,那必定是汤玛斯。摩尔。如果有人知道该选哪些名人写进故事里,那也必定是汤玛斯。摩尔,英国的大法官。汤玛斯爵士说,理查的母亲对她儿子对她的侮辱痛苦地抱怨不已。不过葛兰特想,大体上她应该能谅解吧。     
    至于萧学士则备受悔恨的煎熬,以致于“几天之后他变得形销骨毁”。   
    也许是中风吧,葛兰特想。有一点怀疑。要站在伦敦的群众面前讲那样的故事得要有些胆量。   
    汤玛斯爵士对塔中王子的说法和亚马逊一样,只是更详细些。理查曾暗示守塔警卫罗勃。布莱肯伯利,表示如果王子们失踪未尝不是件好事,但布莱肯伯利不愿加入行动。加冕典礼之后理查出发巡视全英,当他抵达渥威克时,他派泰瑞赴伦敦衔命保管囚塔的钥匙一晚。就在当晚有两个恶棍,迪克顿和佛瑞斯特,狼狈为奸地闷死了这两个孩子。   
    这时矮冬瓜正好送午餐进来,便把书从他手上拿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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