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不败

第10章


    “怎么说?”
    为难的话向来丫鬟来说的,“这么说吧,其实我家小姐仰慕一个人很久了,可是这个人不识好歹的偏偏喜欢行事豪迈的江湖女子,不喜欢规规矩矩的大家闺秀,这番小姐为了他决定改变自己,带着我准备闯荡下江湖,发现姑娘的气质举止就是我家小姐要学习的那种,所以还请姑娘多多指教。”
    嗯,江湖真是那么好闯荡的吗,色魔色狼采花贼遍地都是你们不知道吗?近年来崛起的名动江湖的采花大盗大黄蜂更是采遍花丛从不失手。真是好的不学专挑坏的学,还选上我这样一个高傲的绣娘。
    我想了想,决定反正最近总做好人了索性做到底吧,“姑娘,有句话我要说在头里,若是你真的改变了,那你还是你自己吗?天下男人千千万万,姑娘这般可人何愁遇不到良人。何苦执着于一个男人不属于自己的心呢?”
    话音刚落就听到几声很清脆的拍手声,一个青衣瘦削的男子倚着门框立在那里,一双小眼睛却极为有神堪比夜间繁星,一脸笑意的望着我们,嗓音很好听,“这位姑娘字字珠玑说的极为在理。”
    丫鬟看清了来人,嘟囔了句,“赢爷来的好快。”
第30章:chapter 28
    丫鬟看清了来人,嘟囔了句,“赢爷来的好快。”
    被唤作赢爷的人走了过来,在我旁边坐下,不满的看着丫鬟说:“那是自然,大漠良驹岂是浪得虚名。”又转头对那小姐说:“小姐这番留书出走,少主很担心”
    咦,这姑娘来头还不小呢。
    小姐垂着眉很悲戚的说:“自打他在沙盗手里救下了我,到今天已经三年有余了,这三年全天下的人都知道我喜欢他,都知道他不要我,可是我并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只是不明白为什么,他为什么不喜欢我?”
    赢爷一看也是个诚实的孩子,不忍心把真相告诉那小姐,闷在那里不说话,其实很简单,因为他不喜欢你所以不喜欢你。感情这个东西很计较的,是就是的,不是装装倒也可以算是……若是连装都不肯装,怕是只有两个理由,一是对你无利可图,二是他诚实厚道。
    我很慈爱的说:“他不喜欢你是那个男人没有这个福分,也许你们二人真的没有缘分,小姐又何须勉强,这世间因因果果自有定数,不要因为只看到他一个人而忽略了身边真正适合自己的人。”这番这么有水平的话自然不是我说得出来的,不过是前些年经常有些痴情少女看不过情关便来求神拜佛求静难师傅解惑,似乎每次静难师傅都是这么说的,听的久了我也就记住了。说完后我还顺道扫了那位赢爷一眼。
    这一对上赢爷若有所思的眼神,他看我的眼睛里立马有了点人味。
    纯粹的误打误撞,不用感谢我。
    小姐拉着我的手很感动的说:“这位姐姐,你说的在理,这世间绝不止他杜进一个男人,景绫一定会记住姐姐的话从头开始的。”
    我的手抖了抖,缓缓的按上腰间。
    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呀。
    赢爷凌厉的看着我,把手里的剑搁到了桌上。
    我笑着从腰上抽出一方手绢递给景绫,“原来姑娘便是闻名天下的景绫郡主,民女不知失礼之处还望海涵。方才弄脏了郡主的手绢,乡下粗陋之物还请郡主别见怪。”
    景绫说:“姐姐别和我这般,眼下这乱世哪里还有什么郡主不郡主的,不过一方绢子也不是什么珍贵的物件,比不上姐姐的一番话发人深省。不知姐姐家在何处景绫诚心结交。”
    嗯,我的出身真是有点拿不出手。
    赢爷那犀利的小眼睛贼眯眯的忽闪忽闪的,“姑娘可是有何难言之隐?”
    我笑道:“久闻青山赢谋奇谋之名,今日有幸相见不知赢爷是不是真如传言所说的那样才思敏捷谋略一流,可否猜出民女出身何处?”
    赢谋很年轻,脸色偏白,斯斯文文的样子,但那一双眼睛不大却很有神很亮,倒也安心接受了我的赞美,“姑娘熟知江湖事,又孤身一人如此狼狈的赶路,自然不是深闺重院里的大家闺秀,但见姑娘的谈吐话中所带的禅机也绝非江湖草莽所能参透的,恕赢谋无能不知姑娘是何身份。”
第31章:chapter 29
    我笑得很有禅机,“相信我们还有再见的一天,到时候自然会如实相告,眼下民女还有要事在身不易耽误,就此告辞。”
    景绫再次谢了我,说期待我们下次相逢。
    我微微一笑,可刚穿过身突然想起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儿,于是立马回过身。
    丫鬟问:“姑娘可是还有事吩咐?”
    我冲她伸出手,“方才说好的银子可还没给呢。”
    丫鬟很不识大体的翻了个白眼,无奈的看着她家小姐,景绫也是一愣,然后很实在的指了指被我别在腰间的她方才给我的那个铜镜说:“这个镜子姐姐收下便是,我们这次出门没带太多的银子。”
    你不说我也已经收下了,你倒是会捡便宜。
    景溯为人真是苛刻,一个杜进穷得要抢自己的百姓也就罢了,自己的妹妹没有钱给还得拿东西抵账。
    赢谋这个察言观色的小眼睛看出了我的不满,很潇洒的说:“在下愿意出一千两买姑娘腰间的镜子,不知姑娘可否割爱?”
    我两眼顿时冒着金花的问:“一千两,你说的是一千两。”
    “是。容发钱庄的银票。”说着赢谋还很大方的把银票放到了桌子上。
    终于让我见到了一个有钱的主儿。于是我很更加爽快的掏出镜子搁到他手上,“成交。”
    赢谋立刻愣在了那里,很不解的看着我。
    倒是丫鬟又很不识大体的笑了出来,“我可是头一次见到赢爷栽了呢。”
    赢谋哼了一声,“就她?”
    我傻傻的一笑,抱拳道:“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我们后会有期。”
    赢谋,就算我再傻也知道这世间哪会有值一千两的镜子,你不过下套诱我罢了。
    景绫,我们会再见的。
    我骑着赢谋的大漠良驹一路向南直奔胭脂醉。马自然是偷的,顺手牵马,但赢谋倒是没有吹嘘这马果然是上等货,带着我跑了两天还干劲十足的模样,让它歇歇还不怎么愿意。这样的好马幸亏遇到了我这个伯乐,要不就栽赢谋手里了。
    一路奔波,当我站在醉红楼前透过夕阳迷蒙的光辉仰视那方古木招牌的时候,心情萧索。以前的我,无忧无虑一派天真,真真以为自己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女孩,慈爱的爹爹,倾心相许的小楼哥哥,宠爱我的七叔叔……没有想到不过短短数月,便已一无所有,乱世飘零身不由己,如今栖身胭脂醉实在愧对爹爹,那个姓氏我再也不配拥有。
第32章:chapter 30
    我揣着想好的说辞,心惊胆战的走进红姐的屋子。屋子里空无一人,可是伺候的丫鬟明明说红姐在房间里没有出去,于是我推测这屋子里有暗房,一般高人都有暗房。而有暗房就有通风口,通风口的形式有很多种但胭脂醉这种木架构建筑却只有两种类型,所以找到它并不难。关于营造之法我也算是颇有研究,当年只是玩心太重觉得檩条相接就能撑起一栋房屋很好玩,就扮了男装混进了工匠之中,算起来现今太良城的皇帝行宫多少有我的一份力气。
    这间暗房探得并不深,距离不远我可以听得清房中二人的对话。一男一女,女的自然是红姐,男的声音很低倒是不易辨认。
    红姐惊讶的说:“主公要亲自动手?”
    主公?莫非这名男子就是降临的神秘的首领?
    那男人嗯了一声。
    红姐说:“主公,虽然这苏名扬不是泛泛之辈,但降临之中高手如云,主公何须亲身犯险呢?“
    “苏名扬武功不弱,还有一干家将护卫,这几年要杀他的人不少他防范的很严密。最重要的是这次行动我并不想张扬,所以我一个人就够了。”
    一个人?还就够了,我严重怀疑这个主公是借着抬高苏名扬来吹嘘自己的高超本事,好大喜功呀。
    红姐看来很关心主公的安危,再接再厉的说服他不要去,“那不如让井去。”
    井,我心里一阵激动。
    “不行,井暴露的危险太大,还是不让他露面的好。小红,你只需要按照我说的部署就好,其他的事儿无需操心。”
    “是,主公。”
    他们大概是谈完了,而我觉得此时退出房间实属不智之举,于是在屋子中间大声说:“红姐,红姐,你在吗?”
    果然室内一片沉静。
    我便自言自语的说:“怪事,明明说在房间的,人呢?得了,不在更好,我还是先洗个澡吧。”
    揣着满腹担心,我回到了自己的房间,认认真真的把方才偷听到的话想了个仔细,手心一阵冰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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