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风飘散之前

第22章


  “很简单,如果他学校比较好那就是潜力股。如果学校不好,但人品不错,那也可以算潜力股。如果学校好而且家境也好,那他未来很有可能是一只绩优股,甚至是蓝筹股。剩下的就一律PASS了。”
  “那要是他本身水平和人品都不怎么样高,但却有个很牛逼的老爸呢?”
  张浩一愣,忽然高兴地说:“我靠,大意了!这属于强庄股,也要密切关注!”
  林峰没有董坤那种精神寄托式的热爱,也没有张浩的完全实用主义色彩。对于林峰,这只是在玩儿烦了游戏看腻了书之后的另一种休闲方式。林峰每次去搜索老同学的时候,一般都只是看一眼他的照片和近况,很少更进一步联系。只有一种例外,如果这位老同学热衷于分享视频和笑话之类的东西,林峰会毫不犹豫的将他加为好友——这可以减少自己搜索视频的繁琐。
  还是很寻常的一天,林峰依旧只上了半节课就跑了出来。本来是到机房看电影的,却无意间打开了校内网。这也是林峰在适应了校内网后养成的一个习惯,他会在打开电脑后第一时间点开校内网看一眼,虽然他自己也知道很多时候没什么值得一看的东西,但还是习惯性的点了一下。今天网页上的东西和昨天没什么两样,无非是几个人更新了日志分享个视频什么的,林峰随意翻了翻,觉得没什么意思便要关了它去看电影。在回到主页上的时候,他注意到一个新的留言,署名是一串的英文,大概是个什么单词,但是林峰根本不认识。好奇心作祟,林峰点开了留言。
  留言上写着:我还欠你一套游戏没还呢。
  “这哥们儿谁啊?”林峰自己嘀咕了一句,此人头像是一只硕大的眼珠子。林峰觉得能用这种东西当头像的不是长得太抱歉,就是如宋天辰一般愤世嫉俗坚决抵制潮流之辈。还是好奇心作祟,林峰点开了大眼珠子的网页。
  大眼珠子的网页上也没啥好看的。日志和普通人一样,不是流水账就是情感纠葛之类的感慨,再加上一堆美女照片集锦的分享图片。确实没什么特别的,唯一有价值的信息就是林峰从大眼珠子的个人资料里确定了他是自己的初中同学。
  林峰发现这哥们儿是个刚注册的新号,好友人数不多,于是便点进去看了一眼。无精打采的林峰随意翻看着一个个陌生的头像,忽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
  “郁思思?”林峰有些惊讶,第一反应就是点到她的网页看一眼。新打开的网页和大眼珠子的那张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一张根本看不清楚脸的照片,照片里的人大概是在笑,但是很难确定。这样的照片和刚才那张大眼珠子真的是异曲同工,都属于看不出长相的类型。由此林峰确定,一个姑娘家弄这么个照片驱邪,那她本人长的怕也很难让人提起兴趣。这位姑娘的学校是一串英文,除了最后一个单词林峰知道是大学的意思,前边的还真不认识。林峰的英语水平实在很对不起从小辛勤教育他的英语老师们,林峰高考的时候英语就打了个擦边球刚刚及格,上了大学这种糟糕的状况非但没有好转,反而愈演愈烈。现在林峰的英语只在每次英语期末考试的时候能突击恢复到60分左右的水平,平时大约只能保持30分不到的功力。如果不是每天上学都能看见学校名称下面的英文校名,估计林峰连university这个单词都不认识了。
  林峰觉得这个看不清楚脸的照片应该就是自己认识的那个郁思思了。他有些犹豫,是不是要主动联系一下她呢?如果联系上了说些什么呢?总不能问你现在还看《机器猫》吗?可除此之外林峰也确实想不到别的什么共同话题了。
  其实本来这根本就不是个事儿。就好像QQ加好友一样,如果看着不顺眼删了就是。只不过此时的林峰实在是没什么事儿可干,所以就给自己找了这么个不是问题的问题来思考研究,这会让他觉得自己虚度的光阴还是有意义的。当林峰翻到兴趣爱好一栏的时候,他看见郁思思在上边写着看书,所看的书全都是一些很深刻很有哲理的书籍。不过在这一段的最后,林峰看到了三个很熟悉的字——机器猫。
  刚才还在为了消磨时间思考是不是应该加这位看不清楚脸的老同学为好友的林峰,在看到这三个字的时候握着鼠标的手忽然抖了一下。“机器猫”三个字仿佛一瞬间把林峰拉回了很多年前,一个不及自己肩膀的小姑娘嘟着嘴说:“你这个机器猫,哼!”
  林峰将郁思思加为好友,留言说:你还爱看《机器猫》吗?
  第二天林峰再次登录的时候,郁思思已经同意加为好友并回复了他的留言。经年未见的两个人能够再次相遇,林峰觉得这大概就是缘分。
  当暑假来临的时候,林峰和网上的这位老同学也算得上“神交已久”了,林峰决定趁着这个假期找个时间见她一面。虽然郁思思的那张头像照片确实怪吓人的,但是林峰还是很希望见她一面的。对林峰来说,郁思思这个名字不代表任何现实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存在的任何人或者事情,她代表的是一段回忆,一种很美好的感觉。
  郁思思暑假要回国,林峰就很自然地提出在她回国的这段日子里见上一面。郁思思答应的很痛快,两个人在网上留下了对方的手机号约定在一个肯德基门口见面。
  这应该算是一次约会吧?从事情上分析确实是毫无疑问的,但如果看林峰出门时的德行,则根本不可能让人联想到他是去约会一个同年龄的女孩子。
  林峰穿了一件白色短袖衫,因为他觉得白色在夏天最凉快(这大概是小学自然课留给林峰唯一的记忆了),虽然这件衣服不仅开线,甚至连上边的图案都快洗没了。下身则套了一条七分裤,因为所有的裤衩都是脏的。虽然出门前林妈妈实在看不过去非逼着林峰刮了胡子再走,但是林峰的形象还是完美的诠释出了一个字——颓!
  林峰平日里吊儿郎当惯了。习惯了穿着拖鞋背心游荡于校园、食堂、宿舍、教室的林峰,只有在体育课这类实在不能穿拖鞋的地方才会换上旅游鞋。至于衣服,则只能在老师很严肃的找他谈论他的考勤问题的时候才会穿的像样一点儿,以显示出对老师的尊重。至于今天的约会,林峰觉得应该不会有跑圈或者踢球之类的安排,也不可能和考勤及平时成绩有关系,所以拖鞋背心已经很足够了。但是考虑到路途遥远,还是决定换双旅游鞋去,虽然这双鞋已经从买来时的白色渐渐有些发灰了。
  当林峰溜溜达达来到约定好的肯德基门口的时候,距离约定的时间只差不到三分钟了。林峰四处扫了一眼,发现郁思思还没有来。虽然很多年不见面了,但是郁思思的形象林峰觉得大概能猜出来:应该是一位身高在一米六五以下,肤色稍白于宋天辰的短发姑娘。如果自己的推测没有错的话,那么在郁思思出现的第一个瞬间林峰应该就能分辨出来——凭借肤色。
  林峰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在眼前川流不息,在人群中他一直没看到有任何一个疑似郁思思的人影。当约定的时间过了五分钟之后,林峰决定发个短信问一下。
  林峰发短信给郁思思:“姐姐,您在哪儿呢?”
  郁思思马上回了短信:“我在肯德基门口啊。”
  林峰有点儿糊涂,这肯德基一共就一个门,怎么自己就没看到人呢?他一边绕着肯德基大门转悠,一边四处张望寻找疑似郁思思的人。
  “哎!你是林峰吧?”一个很清脆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林峰一回头,只见一个高个美女站在他身前,正冲着自己微笑。
  “啊?是我,你是哪位?”林峰有点儿反应不过来。
  “哎呦,你今儿一共在这儿约了多少人啊?”女孩儿笑着问。
  这句话对林峰的震撼就好像在他耳边点了个二踢脚一样,林峰瞪大眼睛盯着眼前的女孩儿,有点儿不敢相信。
  “你是郁思思?”林峰问的小心翼翼。
  “你说呢?”女孩儿反问。
  林峰仔细打量着眼前的女孩儿:女孩儿大约一米七五的身高和林峰几乎一样,一头长发梳了个辫子显得干净利落,眼睛很大,好像是专门为了让别人欣赏而设计的,倔强的嘴边挂着一丝顽皮的微笑。和林峰一样,她也穿了一身白色的衣服,但也仅有颜色这么一点相同的地方了。她穿的是一件白色长裙,长裙套在女孩儿身上将她修长的身材衬托的非常完美,脖子上挂着一个水晶吊坠,手中的小包一直优雅的摆在身前。
  此时林峰的脑子乱成了一锅粥,根本无法相信眼前这个美女就是当年的那个小黑丫头。他突然掏出手机,尴尬的笑了笑说:“不好意思,我有点儿乱,能不能拨个电话证明一下你的身份?”
  “真的是我。”女孩儿一边说一边掏出手机拨了个号码,当林峰的手机响起的时候,女孩儿顽皮地笑着说:“看吧。”
  “我、我、这、真是……”一向以贫嘴著称的林峰这下真的是懵了。当年读童话故事的时候,林峰并没有因为丑小鸭变成天鹅感到惊奇,那时候他是看客。而今以另一只小鸭子的身份看着当年的丑小鸭变成天鹅,林峰才明白童话作品确实是具有现实基础和现实意义的。而作为一只没有变成天鹅的丑小鸭,林峰此时的感觉很复杂,但其中有一种尤为强烈——自惭形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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