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千年为美男

第94章


  “救火,快!”楚思看到大火感觉自己的心瞬间就揪了起来,除了小晴,谁还能让自己如此感应?难道!不!不要!老天,你刚刚才让我们团聚,怎么忍心就这样让我们分开!
  “你们不去,朕去!”披着用水浇透了的床单,楚思就要往进冲!任谁也拦不住,听不到宫人的劝告,只知道要救小晴。
  “不好,怎么这么大火?”冷一眉头紧皱,紧随在后的红衣男子也不禁揪起了心肠。
  那一夜,是前所未有的火势,闻所未闻的场景。谁也没见过那夜那个样子的皇帝,衣冠不整,披头散发,仿佛疯了一般,只是抱着一具烧焦了的尸体,时哭时笑,喃喃自语,谁也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谁也听不懂那些名词,更不了解所谓的“哥哥妹妹”,但是所有人也都看懂了,包括梅若,看懂了一颗男子的真心,看清了这世间传说的爱情。
  那一夜,火势滔天,无法遏制。谁也没见过那夜那个样子的第一杀手,冷剑如狂,人冷心木,仿佛走火入魔了一般,剑剑砍下去都是火星,所谓刀光剑影不过如此,癫狂至极,谁也不清楚他的心有多殇,谁也不知道他的情有多深,但是所有人也都看懂了,看懂了那一颗冷硬心肠是如何的痴情。
  那一夜,焰火如光,照亮了大半个都城。谁也没见过洪帮帮主,那个笑言“谁说男子不如女”的骄傲男子,一身的红衣仿佛染了血一般;满身狼籍,白皙的肌肤根本不见了踪影,红色的妖娆也早已被灰败的暗色所取代,一言不发,仿佛灵魂出窍一般,谁也不知道他有多久都没有如斯动感情,可是所有人都看懂了,看懂了一颗早已经眷恋在那个女子身上的芳心,至死不渝!
  ————时间地点转换————
  “心儿,你在哪?”细小又焦急的声音很明显是在寻人,可是被寻找的人似乎一点意识也没有,毫无声息。这样茫茫的夜色中要在这样复杂的地理环境中找到一个人,怕是真的犹如登天了。
  一盏茶的时间。
  “如何?”稚嫩的声音中透着不可遏制的阴寒!好像听着那声音就可以被杀死一般,嗜血!
  “回主子,没,没找到。”属下们从未见过杀气这么浓重的主子,声音中的战战兢兢不言而喻。没找到人,就是他们失职。
  “没找到,没找到要你们干什么!”瞬间,一个小分队的人就成了尸体。
  “心儿,我知道你就在这附近,既然你不想出来,我也不勉强你。不过我们既然早就是夫妻了,你就甩不开我了。”说完,男孩子慢慢踱步走了出去,但是怡晴还是注意到了那洒在地上的粉末,虽然看不见,但是气味,怡晴还是认得的:引虫草。
  如果自己没有记错的话,东面的赤水,人人喜养毒物,因为虫子喜欢这个味道,故而人人家里都有这个东西,不可避免的,人人身上都带有这个味道。正所谓“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时间一长,大家也就都闻不出来了,但是别国的人却一闻就知道,这也成了东边赤水人的一种标志。
  没想到,那个自己顺手救回来,落落,雅儿他们一直当弟弟对待的月蝶居然是赤水人,更想不到,他的身份如此尊贵。他身上的引虫草根本混着百合香呀!百合香只有大祭司可以使用呀!更没想到,那天受辱,前前后后真正发生关系的也只有他呀!
  (注:东边的国家名曰赤水,属于热带和亚热带交接的地方,气候相当于云南,花鸟鱼虫众多,故而在赤水人人善养毒虫,习俗好像苗疆,没有皇帝,信奉大祭司,大祭司所说的话就是圣旨。)
  125章 离开
  “去去去,一个叫花子还敢站在这儿,你也不看看来这的都是些什么人!”小伙计狗眼看人低的冲着一个衣衫褴褛的,已经看不出性别的人喊叫着。
  怡晴默默的看了那人一眼,转身,离开。
  “砸死你,叫花子!”才刚走过街道进入小巷,居然有一群孩子嘴里叫嚣着,手上已经准备好了石块。匆匆闪避,仿佛最无助的群体:无力,倒地。
  突然,一个孩子“啊”的大喊一声,吓得转身就跑。“快跑呀,那是个怪物!”孩子的叫嚣声引来了更多孩子的围观,当然大人是不会太在意孩子的言辞的。
  有好奇者纷纷上前,但是当真正看到怡晴的容貌时也已经四散奔逃而去,仅剩下怡晴,躺在那忽然清净了的街道上,余下的仅是孩子们刚才远远的惊吓声。
  世态炎凉,上辈子早已经经历过的错误,这辈子怎么可能还再犯。叫花子是没有人格的,自己早就懂得,不是么?而且,自己这张脸怕是真的不能再见人了,还记得自己曾经在阳光下缓缓解开面纱,即使做足了心理准备,可是当看到那张已经尽数毁去的容颜时依旧倒吸了一口冷气,暗叹一声,还好。还好自己是现代人,曾经看过鬼片;还好自己曾经遇到更惨的事情,血肉模糊,否则怎么有这样好的心理承受度呢?
  “咕咕”五脏庙可不管你是皇帝或者叫花子,他只知道它饿了,它需要食物,需要水源,需要一切能让胃消化并且填饱它们的东西。
  摸着咕咕叫的肚子,怡晴的嘴角扯出一抹轻笑,呵呵,这好像已经是肚子叫的第三天了。
  离开皇宫,即使带走了金银首饰依旧要全部扔掉,防止有心人的追寻,比如月蝶,比如楚思。楚思么?也许这个说爱自己,又毁了自己的男人,该是自己一直以来最深爱的那个呀。
  哥哥,多熟悉又陌生的字眼,多久了,是一百年还是两百年,自己多久已经不曾叫出这样的字眼?
  哥哥,那是自己的禁忌,和母亲一般。但是母亲,自己好歹还可以在阳光下拜祭她的,因为那是自己的母亲;可是哥哥呢?那个禁忌之恋的哥哥呀!即使美国是个OPEN的不行的国家,可是也不能光明正大的告诉别人,我爱的人,是我的哥哥。
  多少年了,自己到底是借着怎样的情怀一遍一遍温习着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又是怀着怎样的心情一遍一遍在夜里默默的呼唤着你的名字?林浩枫,怎样帅气潇洒的名字?如你人一般。多么瞩目的吸引着无数的目光,又是多么瞩目的感受着一切的爱慕!
  还记得你怀抱的温度,温暖适宜,一点也没有灼伤的温度。你说:因为我们是同样寂寞的人,所以你没办法冰冷我,正如我没办法灼伤你一样。所以我们都是一半明媚一半忧伤。所以我们一样,所以我们在一起。
  那个时候是怎样的骄傲呀,她们的王子,心目中的偶像,却是属于自己的。独独属于自己!那只有少女才能真正体会的虚荣呀,记忆犹新!
  “咕咕”肚子又在叫了,是的,自从逃离了那里,自己已经三天没有吃东西了,同时也拒绝听一切有关他的消息,即使知道,这个天下恐怕不止一股力量在寻找自己。楚思,月蝶,还有那远在凤月的他们,不知道风是不是回去告诉了他们,要真是这样,他们该是怎样的担心呢?
  凌一定要皱起他漂亮的双眉了,那个即使眉角也带着狡黠的男子;落落一定哭红了双眼,像只兔子一样可爱的让人怜惜不已;至于竹雅么,也许还是一如既往的云淡风轻吧,只不过那颗心怕是再也无法平稳跳动了。母亲大概要派她全部的暗卫出宫寻人了,自己那个便宜小爹一定也要跟着寝食难安了。
  是否自己已经离家太久,该是回去的时候了呢?
  日落,暮色。一道华丽灿烂的烟花划过天空,如一道流星般,瞬间点亮,又瞬间消失。
  不一会儿,几个轿夫抬着一顶轿子从怡晴身边走过。
  庭院深深深几许?杨柳堆烟,帘幕无重数。
  玉勒雕鞍游冶处,楼高不见章台路。
  九曲长廊,弯弯绕绕,越过一个又一个精致小巧的凉亭,围绕着中心湖泊,层层叠叠间,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未等怡晴说话,来人已经直挺挺的跪在了地上,“主子。”
  “呵呵,只不过半年未见,雷可是沉稳了很多呢。”(注:风雨雷电是怡晴身边四大暗卫)怡晴依旧慵懒,只是那遮着的面纱掩住了风姿;怡晴依旧高雅,只是那褴褛的衣衫褪尽了风情。这样的主子是雷从来没有见过的,前所未见的狼狈,但是雷身为魅影的主管,自然明白什么样的事情该问,什么样的事情只要听吩咐就好。
  “雷还是这般无趣,好了,先弄点洗澡水,再弄件干净衣裳吧。对了,一定要准备点好吃的,你主子我都快成饿死鬼了。”怡晴吩咐着,雷早已经着人去办了。没有这份眼力价,怎么配当魅影的主管?
  洗澡本该是怡晴最怡然自得的时候,可是当你真的再次从那干净无暇的水面中看到不堪一睹的面容时,凡是人都不会好受,尤其是曾经拥有过绝代风华的人。人人都在红尘中打滚,谁能渡化的了谁?谁又能真心超脱了谁,怡晴也是大好年华的女子,更是才貌绝等的佳人,却也统统都只是凡人一枚罢了。
  是凡人就有凡人的心思,是凡人就该有凡人的烦恼。怡晴不得不承认,即使是她第二次这样认真的看到自己完全毁去的容颜,依旧要倒吸一口冷气,这样的容貌,这样的样子,这样残败的身体,想要不自卑似乎都不太可能了。
  怡晴承认这是个女尊的社会,男子注重容貌,女子更应该注重事业。这样就好像落落,凌河雅儿都是难得一见的美人,而自己只需要是个有情有义又有担当的王爷就好。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