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无好宴

第53章


老板,我敢打赌,这本才是她真正想要的书。她最初借的那本,只是为了迷惑你,装装样子的。悠然小姐很机灵啊。”
  原来她果然在骗他!看来,那天她主动向他展示的张建民留在书上的所谓笔迹,八成是她自己写的。这个小狐狸精!
  
  13.说出你的秘密
  
  第二天早晨,莫兰一打开手机,就接连收到三条短信,两条是高竞昨天半夜发来的。
  “车里有窃听器,我们吵架让人偷听了,被我抓住的小子说你不应该怪我,但我还是觉得对不起你,我会补偿你的。”
  “我被人打了,肚子饿,头痛,喉咙也痛。你不管我了吗?” 
  看第一条的时候,莫兰想骂人,可看到第二条,她马上又心软了,再看看发短信的时间,是半夜两点,工作到半夜,能不饿吗?喉咙痛肯定也是因为太辛苦了。她又想到了他的冰箱,这几天忙着给乔纳筹备婚事,没去搭理他,也不知道他冰箱里有没有吃的,她好想打个电话问问他,但想起他昨天对她说的那些话,她拿起了电话又放下了,再说,这时她看了第三条短信,原来是以前杂志社的老同事小芬发来的——“你要找女作家我已经联系上了,她没时间跟你见面,但你有问题可以打电话给她。她的号码:********”
  莫兰连忙回了一条短信给老朋友:“谢谢小芬!你真伟大!”
  接着,她拨通了小芬提供的这个手机号码。是安敏本人接的电话。
  “你是小芬的朋友吗?听说你要找我?”安敏的声音听上去急匆匆的。
  “哦,是的。我前几天在图书馆借了一本……”
  “《说出你的秘密》,我知道,有什么事吗?”
  这个安敏难道要去赶飞机吗?
  “我想知道《我是一个不回家的人》和《黑夜的期待》这两篇文章是真人真事吗?”莫兰的口气也急起来。
  “当然是真人真事。”
  “可以告诉我,她们的名字吗?”
  莫兰准备迎接下面的回答,诸如“你为什么要知道这些?”“给我一个理由?”或者,“我考虑一下再说。”
  但是,安敏很干脆地回答了她。
  “我只能告诉你一个。就是《我是一个不回家的人》的访谈对象,她叫朱敏,朱德的朱,敏捷的敏。她的花名叫Lucy,是一家外企的文员。”
  “那另一个呢?”
  “《黑夜的期待》吗?我不能告诉你,因为她活着,万一有什么事的话……”
  莫兰立刻听出了问题。
  “等一等,你是说朱敏她……”
  “死了。”
  
  “她,她是怎么死的?”
  “不知道。我是去年年底给她做的访谈,今年5月书出版后,我打电话给她,想送她一本,这是我们的约定。接电话的是她的室友,朱敏在4月底出车祸死了,那天她出门,手机没带。听说司机好像逃逸了,后来怎么样我不清楚。”安敏的口气缓了下来。
  “那么,这几个月有没有一位警察曾经找你打听我说的这两篇文章?”
  安敏沉默了片刻,问道:“你为什么这么问?”
  “因为我正在看一位警察留下的资料,他的资料显示他很关注你写的这本书里的这两篇文章,我相信他应该来找过你。顺便说一句……”莫兰刻意停顿了一下,“这位警察已经死了,他的名字叫张建民。”
  “真没想到。”这回轮到安敏吃惊了,她好像在大喘气,“真没想到他会……”
  “他来找过你?”莫兰马上问。
  “对,他两个月前来找过,他跟你提的问题差不多,想打听那两篇文章的主人公……哦,真没想到,他居然死了……他是怎么死的?”安敏用打听小道消息的口吻问莫兰。
  “现在还不清楚死因。”
  “哦。”
  “你有没有告诉他那两个主人公的名字?”
  “我说了。”安敏抱歉地说,“不好意思,因为你不是警察,所以另一个人的名字,我不能告诉你。”
  “我能理解。”莫兰决定换个角度提问,“那么,张警官有没有提到脚踝上的痣?”
  莫兰记得在那篇《黑夜的期待》中,有一段文字是这么写的。
  “我讨厌痣。从小到大,都在为它们的存在而苦恼。还好,18岁以前,我已经把脸和脖子上的痣都去除了,现在只剩下背上和脚踝上的了,本来爱美又对未来满怀憧憬的我,准备在结婚前把那些讨厌的小黑点通通抹去的,但是因为跟一个蠢人结婚,我懒得费那个心了。”
  在那篇文字中,张建民在“痣”和“脚踝”上分别用铅笔画了圈。
  那个女人的脚踝上有颗痣。
  “脚踝上的痣?”安敏想了一下,道,“他提过,不过我没仔细看过访谈对象的脚踝,我只是把她说的话整理成文。既然她这么写,那……应该是有那么颗痣的。”
  “真的不能告诉我她叫什么?”
  “抱歉,真的不能。”
  “那么,朱敏的电话能给我吗?”莫兰想了想,觉得这个号码多半已经不用了,于是,她马上说,“你有没有她室友的联系方式?电话或是地址?”
  “这个我有,我曾经给她寄过一本书。等一下。”能给她提供这个号码,安敏似乎也觉得很宽慰。
  过了大约五分钟,安敏的声音重新在电话那头响起。
  “我找到了,她叫路越,住在北京路235弄7号902室。”
  
  “朱敏。”乔纳盯着白纸上的这两个字,问莫兰,“她是干什么的?”
  “听说是个外企职员,从她的文章看,她的年龄大概是二十多岁,没结过婚,以前跟一个男人同居过,后来那个男人移情别恋,她就开始自暴自弃了。”莫兰一边说,一边回忆着那篇《我是一个不回家的人》的片段:
  “东喜欢抽烟,他走之后,我怕那股烟味会从屋子里飘走,所以好几天不舍得开窗,我想留住一个人不可能,留住这股味儿也许能办到。我学会了抽烟,我知道那是自欺欺人,但还是拼命地抽。每次点燃香烟时,我总会禁不住想起东细长的眼睛,我越想他,就越抽得凶。他离开时,我曾经说,没他我也能活下去,可是我发现我错了,没他我根本活不了,我觉得自己好像被掏空了,是个空心人。”
  “我开始找他,在分手两个星期后,我开始到处找他,但我发现他换了手机,换了工作,搬了家,我找不到他。那时,我拿着瓶酒,一口气喝干了它,然后就坐在窗台上唱歌,唱啊,唱啊,我想起了一个地方。过去,他总是去那儿玩,他喜欢那里的酒和女人。酒很烈,女人很会笑,他以前总这么说。”
  “那家古怪的酒吧激发了我的灵感。后来,我就是在那家酒吧重新发现了自己的魅力。我好久没笑了,但在那里我笑得很欢。我还认识了很多朋友,有个朋友后来跟我分租了房子,东走后,我不再需要两个房间了。而且那时候,我也不在乎他的气味了,我明白,有些东西,走了之后,就只能让它走了。”
  “我已经好久没照镜子了,那天在镜子前看着自己,有个男人走到我身后,他把手搭在我肩上,我感觉他的西装摩擦着我的后腰。他说了一串甜言蜜语,我什么都没听见,只是盯着镜子看,我看见他长了一张跟东有七分相似的脸,于是我就把身子靠在了他身上,我始终没听见他在跟我说什么。我只听见东在跟我说话,Lucy,Lucy,你是我的宝贝。不过第二天早晨,我才发现他跟东长得并不像,但我还是朝他笑了。为了一个美妙的夜晚,为了他作了一次东的替身,一个笑又算得了什么?”
  “你说在酒吧发生一夜情的段落跟她日记的章节一模一样?”乔纳瞪着莫兰问道。
  “对,写法不同,但情节如出一辙。”莫兰把苹果削成片推到表姐面前,然后又把那篇日记的章节翻给她看,“你瞧。”
   
   2007年2月5日
   8点到的酒吧。怪了,酒吧的名字那么土,什么群众什么利益,我还是第一次看见这种名字。我进去,发现里面更土。不过只是装潢土,里面的人还是跟别的酒吧差不多,女的妖,男的骚。本来是去找东的,但是没找到,又不想回去,就坐在吧台上发呆,不知不觉喝了几杯,头昏,想吐,但走到半路站住了,发现镜子里的自己,很漂亮——我本来也不丑。“可是,你不像女人,像女孩。”东的话,让我自卑。
  我问过他,难道C罩还不够?他的回答我终身难忘,他说“一个女孩就算是D罩也是女孩”。他的话很深奥,让我再次感到自卑和伤心。但当我站在镜子前,端详自己的时候,我觉得他应该去配副眼镜,我明明就是个女人。
  有个男人站到我身后,把手搭在我肩上,我当时一定是喝多了,我觉得他跟东很像,突然就想征服他,心里就像有魔鬼一样,我把身子靠在他身上,他在我耳边说,你很美,门口的保时捷是我的,1000。有趣,我直到第二天早上,才悟出他这句话的意思。我没拒绝,我为什么要拒绝呢?为东守节吗?而且,该死的老板最近又因为我迟到扣了我50块,我还得交房租。
  他给我钱的时候,我朝他笑了,他一定以为我很贪财,他对我说,我们再联系。我点头,其实我笑的是别的,他跟东不像。我看他的脸,他给了我一张名片。
  
  “哇,这哪是一夜情啊,这是卖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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