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不频繁

第13章


  我就是那种不服输不达目的死不罢休,认准一条路就拼了命往前跑的人。只要我有那个实力,任凭风吹雨打撞得头破血流。因此,那整个暑假,我都在忙于我的小说,从喧闹的白昼写到寂静的黑夜。手中的笔,指尖上的键盘,都机械化的工作着。当手指累到无力酸痛,身体疲惫,四肢僵硬得不成人样时,我还是感到开心。因为我做了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每当下一秒就会出现奇迹时候,就会有一种登上天梯的愉悦感。
  我知道有一句话叫“文似看山不喜平”,我也用了大量的调味剂来调味我的小说,不然读者就会扔下这些乏味得快要窒息的东西了。
  上高中后,似乎没有了那漫天飞舞随手一抓一大把的灵感,于是就无奈地搁笔了。可是我还没跑到尽头,不能就这样低头说算了,我开始如饥似渴地看一些外国文学名著,如《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老人与海》等等。可是除了受很大的裨益外,没别的。就如同狂吃了一盘山珍海味,吃完后只有饱腹感,没有回味无穷。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带着好奇的心花了不到一个周的时间把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看完了。本以为是用来打发琐碎的时间,没想到这竟然是我写小说的一个转折点。虽然那本书的结局很悲,单卧还是疯狂似的高兴,因为我又在某一瞬某一念之间找到了灵感。我又翻山越岭,累到大口大口喘气后,看见了大海。终于在高二暑假前夕,完成了我的处女作《依梦缘》,虽然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但我还是欣喜若狂,激动的心情像是自己有了一个孩子。为了给孩子找到一个安慰的家,我把她放在了网站上。
  时间能够制造很多的迷,然而时间也能解出其迷。渐渐地,我开始写一些短篇小说来练练笔,润润心。部分中略带些自己的情感,再加以造化,就像那夹心棉花糖一样,外面白白软软柔柔滑滑的糖衣,里面全都是迷惑。里面那些深藏的夹心就是我,我就是喜欢塑造人物形象,然后把我的愤怒,疯狂等不常表达埋得很深的情感都装进去。即使小说主人翁是“我”,而“我”也不会是真正的我。
  余华说:“一位优秀的作家,永远只为自己内心而写。”我想我不是什么作家,也永远只为自己的内心而写。人们都可以把自己的小说滋润的有情有味有生命。我多么渴望毕业后的充足时光,以便来个疯狂似的看书写作。
  随之而来的,就是一些朋友们的惊叹和鼓励,光辉不必太耀眼,也照样能照亮我内心里崎岖的路,弥补里的空虚。
  音乐的魔力
  没有了阳光的普照,进行不了光合作用的花儿就会凋谢。
  没有了河水的哺育,失去了生命之源的鱼儿就会灭绝。
  没有了音乐的陪伴,失了魂落了魄的我就会不得安谧。
  这并没有夸张,我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爱音乐爱到无可救药的人。我爱歌词,它有它的韵味;我爱歌曲,它有它的旋律。我始终都难以置信这词和曲就跟凹凸一样配合的天衣无缝,就像一对对命中注定天造地设般的情侣呢?然而,我并没有去研究它们的历史渊源,我只爱这种旋律,它们的朦胧美。这也许就是音乐的魔力吧,不是魅力,是魔力。
  我一直都怀念着这样一个让我如痴如醉的场景,在一个细雨绵绵的傍晚,我一个人站在卧室的窗边,看着那片小天空里缓落的雨丝,听着从电脑里飘出来的优美而婉转的歌曲,闻着从泥土里散发出来的雨水青草味道,感觉就像怀抱了大自然。我喜欢这种很有诗意的场景,尤其喜欢那个可以让我呼吸到新鲜空气的窗户。朋友说,我可以在家里模仿宋代女词人李清照,来一个温柔的轻吟浅唱。我说,我也觉得,我心旷神怡得欲想飘飘然。真想直接通过时空隧道去拜见拜见她了。
  曾经,我和一个学音乐的朋友—贝,去琴房玩。她纤纤而灵活的十指在琴键上欢快地跳舞,我欣慰地看到一个个调皮的小音符洋溢在我们周围。只会弹电子琴并且只是单手的我是多么向往用双手弹着钢琴。我看见它们笑了,我也带着我的热情央浼贝教我弹一首简单的曲子。
  当我第一次这么近的坐在钢琴面前时候,我激动地犯着各种各样的错误。我亲爱的左右手总是不能步调一致,有规律地弹奏一首看上去极为简单的《多年以前》。倘若一座富丽堂皇美轮美奂散发着诱人光芒的宫殿出现在你面前,并且为你敞开了大门,而你仅仅是因为晚了一步没能进去,你会不会觉得那么的失望与悲伤?我会,我会失望。
  听着贝说,你没有什么基础,怎么可能一次成功呢。我们可已经训练了好几个月,慢慢来,我们每天抽点时间多练下就OK了。我总是那么不甘心,心脏瓶里总是只有半瓶鲜红的血液。眼前突然浮现了一个许愿池,我急忙地掏出一枚硬币,双手合十,闭上双眼,低头说:“Deargod,就让我弹会《多年以前》吧!”
  两个星期的琐碎时间缓缓的从我指尖走过,我已经很熟练地在贝面前弹完了这首曲子,我欣喜得不能言语,看着自己双手哈哈大笑。
  贝也笑着说,你很有乐感。没能学音乐,真是个败北。我也无奈地耸耸肩笑了笑,旁边的一位音乐生说,你在外面学过?我摆了摆手,没有,就是跟贝简单的学了一下罢了。那位同学吃惊地朝我竖起大拇指说,你牛逼!
  我有点小兴奋,这算是给自己的鼓励吧。每当我看见刻在桌子上凹凸不平的琴键,我就会很自然地想起那耳熟能详的《多年以前》。
  在那彻夜难眠的夜里,我心底里会极速地涨起潮水,因为我在轻声哼着歌曲。因为爱如潮水。同时,我也在这神秘而漫长的夜里,执笔写下自己的歌曲,虽然其中之一的《留白》没有谱曲,它早已深深地埋藏在我心里。
  《隐形爱情》
  听/这优美动听的声音/你/在多愁善感的夜里/哭/是缓解情绪的原理/我/会相信自己的真理……
  想/是多么纯洁的秘密/泪/是欢笑之后的延续/梦/是到达幸福的阶梯/笑/是欢笑之后的甜蜜……
  仅一次,我站在班级晚会的舞台上,紧张而激动地高歌了这首歌,看着台下一张张笑容可掬的面容,听着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一个个小幸福把我的脸蛋惹得通红通红。
  我喜欢有押韵的味道,我喜欢流露出的感情,我喜欢音乐的一切,没有任何道理。这就是音乐带给我的魔力。
  我/像一朵开在夜里的百合/真的开过/却没有任何人看见/掬起苦意的笑容/来欣赏这暗淡世界/独自悄无声息地绽放/仅有朦胧月光/没有你的心窗
  我/是一朵开在夜里的百合/真的走过/却没有任何足迹留下/拾起紧锁的眉头/去奋斗那憧憬的黎明/偶尔花瓣无意落下/也会伴着微笑/终会落入明光
  那些流光溢彩,仅存在心里。
14.最后一百天
更新时间2010-8-8 22:18:37  字数:2960
 当2010年的第一线温热的阳光洒在我的脸庞时候,我抬着头睁开眼一看,距离高考还有一百天整。
  有一种夜晚是没有黑暗的,照亮它的不是南极或北极的极昼,而是与时间赛跑的人们身旁的白炽灯。有一种身体是没有右手的,那不是永久的残疾而是劳累过度麻木后短暂的死亡。
  我奢侈地滴着不分昼夜熠熠闪光的鲜血滋润着每一本干涸的书页,我正在写这篇文章的今天,是我们高考的前夕。我不禁感到高兴,极度兴奋。我在那最后的一百天里不急不倦地写了将近四万字。从第一篇《生一次,死N次》到这一篇《最后一百天》。
  不后悔
  我叫不后悔。“后悔”是我的名,“不”是我的姓。我出生的那天,我就听见我妈喊我一声,不后悔。
  的确,我就是一个错过就过,不会难过不会后悔的人。我不后悔不后悔收效甚微的学习成绩,我不后悔不后悔做了一切我想做的事。即使我犯了小错误,即使有人在大街上吆喝着卖后悔药,我也坚持自己的原理。因为我是不后悔,我不后悔。
  我的头发再一次被风吹乱,我没有再去理顺,由它随风吹乱吧。明天就要登上战场的我,不知道穿什么服装。是便装还是战袍?我无法选择。我想还是便装吧,这样可以伪装自己,然后慢慢地杀个片甲不留。
  寒窗苦读十几年的书,花谢了又开,开了又谢,终不会凋败。而我却在这十几年里当不了一次成绩优异的学生,我真的就像是半瓶水,一直晃荡,就这样平凡晃荡了十几年。父母对不后悔散发着明晃晃的光芒终究是暗淡了下来,就连灯泡也不可能执着地照耀。可是我不后悔想说不后悔,就像念出我名字一样。
  我真的在某个角落里努力过,只是没人看见。吃过的苦,受过的罪,永远只有自己心里最清楚。我的苦和罪换回来的没有那么闪烁的光辉,甚至连小的成功都感觉不到。但我不后悔,因为我努力过,可是这又是一件多么残忍悲伤的事。我像是跌进了深渊,没有尽头的深渊,想找一块土地站起来都没有机会。
  我想说,没有不后悔吃不了的苦,只有不后悔收不了的果。这是真的吗?但至少现在是这样。可他们偏偏把目光放在那甜蜜的果实上。这,也在所难免。
  过完这一夜,我想狂笑,狂笑我终于不用把身子死死地定格在教室里的某个角落,狂笑我可以自由地弹起自己的双腿轻松地旋转着分分秒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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