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盏春风

第97章


  
  盛羽爬起身,估摸着车头的方向既是往前,那霜晚的遗体必是落在后方。
  
  那姑娘为了救她,以命相搏,她盛羽既然答应了要带她一起去找聂倾城,就不能背信弃义将她一个人丢在路上,曝尸荒野。
  
  可没有眼睛的世界,这点坚持近乎痴人做梦。尽管她小心再小心,走出没一小段,还是被脚下的枯树干绊了个跟头。
  
  “好了好了,怕了你了。”一件东西忽然带风入怀,又凉又滑,盛羽摸了摸,貌似是个小瓷瓶。
  
  “你那朋友的尸体,老夫已经用药给化了,这瓶里装的是她一截指骨,留给你做个念想吧。”
  
  化,化掉了?盛羽牵了牵眉尖,缓缓吸了口气。
  
  好好一个人,最后只剩下这么一截指骨……
  
  “不然怎么办?要带一具尸体上路,和你肩并肩躺一处?我说小丫头,虽说这大冷天的,尸体不易放臭,可死了就是死了,留着又有什么用呢?又占地方又恐怖,还不如尘归尘,土归土,赤条条来,干净净去……”
  
  “你住嘴!”盛羽蹙了眉头忍无可忍,“她,她不叫尸体,她的名字叫霜晚。”
  
  “咳咳,我管她叫什么,总之见到她时她就已经是具尸体了,你,也差不多!”
  
  盛羽闭了闭眼,按下心中那处酸热,将那只瓷瓶珍而重之的放进怀里。
  
  她转身,忽然匐身向那人“砰、砰、砰”磕了三个响头。
  
  那人吓一跳,“小丫头,你这又在做甚么?”
  
  盛羽抬起头,一双空空的眸子幽幽飘过来,面无表情地说:“这三个头,是谢你救我之恩。并恳请阁下能送我到夙沙城。只要阁下留下尊姓大名,盛羽有生之年,定当找到你好生奉养报答。只不过,待君死后,也一定会依样化葫芦把尊下的尸体砍个稀巴烂,手扔一处,脚扔一处,以报答你化我朋友之‘义’。”
  
  “呃?咳咳咳……”那人一下呛住,过了半响,方才大笑道:“你还真是恩怨分明,又记仇又小气。不错不错,这脾气蛮对老夫胃口,和我那徒儿更是般配。”
  
  盛羽蹙了蹙眉,心道:这哪里来的疯老头,尽说些疯颠颠的混话
  
  那人瞧她神色,心知她不以为然,不由呵呵笑道:“不信?那如果我说……老夫是聂倾城的师傅,丹墨公主,你还要把我砍个稀巴烂,手扔一处,脚扔一处么?”
  
  聂倾城的……师傅?
  
  盛羽一下傻了,他,他有师傅么?
  
  嗯……好像是有一个,听说还是个什么国师来着。
  
  “啧啧啧,好端端一个漂亮丫头,怎么把眼睛整坏了呢?”那人忽然伸手过来拔了拔她的眼皮,盛羽拧头想避,全身却似被一股劲气牢牢笼住一般,竟然丝毫动弹不得。
  
  那人瞧了她的眼睛,又拿了她的脉,默默按了半响道:“这眼睛,要是早些遇上,我还可以治治,就凭老夫的本事,不能说完全恢复原样,至少可愈还十之六七。可而今……”
  
  盛羽挣开被他拿住的手腕,半信半疑道:“你真是聂倾城的师傅?”
  
  “嘿,你真是孤陋寡闻,老夫我就是大梓国的前国师,人称盖世通灵伏魔降妖古往今来第一高手的谭无嗔!怎么,聂倾城那臭小子没跟你提过么?”
  
  盛羽抽了抽嘴角,半响,点头,“本来是不信的,不过你讲话的欠扁劲倒是和他当初一个样,看得出来,有其师必有其徒,你说是他师傅,想是真的了。”
  
  谭无嗔听得哈哈大笑,“不错不错,这么坏一张嘴,真是人见人爱,我那傻徒儿蛮有眼光,这个徒弟媳妇儿挑得很合适。”
  
  这个疯老头,盛羽很想抚额。她挑眉道:“那你怎么会认得我?还有,聂倾城如今究竟怎么样了,他在哪里?”
  
  谭无嗔道:“老夫多年云游在外,和他断了数年联系,而今是听闻梓国大乱,小北峥王率军造反,这才急着赶回故国,尚不得我徒儿的消息。”
  
  “至于你,那还不好认么,转世摩耶圣女,额间朱砂红记。最重要的是,你的随身之物中有倾城从小到大从不离身的云纹玉佩,那可是太后说了要赐给孙媳妇的。这个这个,你可不能否认和我乖徒弟的关系了吧。”
  
  原来如此。盛羽禁不住伸手摸到颈项处垂下的那枚玉佩,想起那人如今不知生死,不由神色怆然。
  
  谭无嗔扶她坐上板车,自己也上了马,“听说勤王军都分散潜入地下了,不过你莫慌,老夫自有找到徒弟的办法。那小子出了娘胎我便给他算过命,不是个短寿的,你放心。”
  
  盛羽低垂的浓睫翕了翕,欢喜来得太突然,竟有些不真实了。
  
  她默默伸手入怀,紧紧握住那只瓷瓶,心中默默念道:霜晚,你瞧,我们要找到他了。
  
  “瞧你这般伤心,死的那丫头是你朋友吧?咳咳,其实……老夫没给她化了,因为急着赶路,你的额头也受了点伤,只能先将她草草掩埋了。那瓶里装的便是埋她一坯碎土。老夫特意做了记号,待找到倾城,你自可以再返还,将她好生安葬。”
  
  盛羽垂了垂头,轻轻道了声:“多谢。”
  
  唰地一声,猎猎风中又响起一道响亮的马鞭,那马长嘶一声,嗒嗒地走起来,马蹄踏碎霰雪,重峦万里关山。
  
  ******
  
  行了大半月,谭无嗔同盛羽终于来到大梓国的都城——夙沙。
  
  城中因为月前勤王军的事情,查得特别严。进城的时候,谭无嗔给盛羽精心妆扮了一番,裹进一张大棉被里,称是来城中寻郎中看病的。守城士兵大约瞧了瞧,见她双目微闭,气息浅浅,一张素白的脸上布满大大小小的红斑,不由嫌恶地掩鼻,验了谭无嗔的路引,便慌不迭地放他们进去了。
  
  谭无嗔带盛羽绕过城门,便赶紧递了块湿布给她擦面,“快擦擦,你这样子着实吓人,搞不好咱们都没法投店。老夫可快馋死了,得先去楼外楼吃顿好的。”
  
  盛羽蹙眉,有心想劝说他先找聂倾城吧,可谭无嗔毕竟是长辈,何况这一路风尘仆仆,她又是个不顶事的,确实叫他辛苦了。想来想去,只得强按下心中不耐,草草擦了脸。
  
  楼外楼前依旧车水马龙,盛羽头戴斗笠跟着谭无嗔上到二楼,听他要了一间内厢房,叫作回云阁的,
  
  小二很快上了菜,其中有两道竟是原来盛羽女扮男装时给的菜单。想当日,她苦心做这个原是为了帮金粽子说媒,而那一日,叶朝扉便是藏身在隔壁间,第一次向她提出了以身诱敌的要求。
  
  孽缘也由此而起。
  
  事隔数年,当时坐在这相邻两间厢房内的男女,已是际遇迥然——傅遥山死了,金粽子远嫁,而叶朝扉与她,从情人成为死敌,真是令人唏嘘。
  
  盛羽食不知味,谭无嗔却吃得大呼过瘾,可吃到一半时,他却忽然筷子一停。
  
  盛羽听到突然没了声响,不觉诧异地抬头,“怎么了?”
  
  谭无嗔嘿嘿一乐,“老夫看到我那傻徒儿留的记号了。”他是个说风便是雨的急性子,立时丢了手中牙箸,一句,“你先吃,我一会儿回来!”话音未落,人已跑得没了影。
  
  盛羽叹了口气,以前偶尔会寻思,聂倾城那疯疯颠颠的性子到底是怎么来的,如今看来,他是没随他父王,可全随了他师傅。
  
  厢房内只剩她一个人,愈发不想吃了。放下牙箸,盛羽慢慢起身,摸索着走到窗边。
  
  也不知道谭无嗔到底发现了什么,如果是聂倾城留下的记号,那是不是说明,他们马上就能见面了?
  
  盛羽听着窗外的人声市声,不觉心潮如涌。他既能留讯,说明他还活着,这样真好。
  
  楼下有歌女正款款唱着一曲《采桑子》:“明朝去路云霄外,欲见无从。满袂仙风,空托双凫作信鸿。”
  
  那歌女唱得柔情,楼下宾客却高声狎笑,推杯换盏,无人理她曲中万千之意,盛羽正有些遗憾,却听一支婉转笛音凭空而起,高亢时如仙鹤凌空清啸,低沉时如蛛丝细密缠绵,活泼轻快时如雨珠滴落,和那只曲子合得刚刚好。
  
  那歌女听到笛音,歌声更大了些,音色靡靡,直媚到了骨头里。
  
  盛羽听得不由微笑,公子多情,佳人有心,楼外楼永远不缺风月之事。不过那一笛一歌确实配合得妙,她听到酣处,忍不住随着笛声在窗棂上轻轻打拍。
  
  那笛音正吹到要紧处,忽然微不可闻地一颤,就像一口气牵到高处,忽然被人猛地一扯,盛羽不觉皱了皱眉。好在那笛声很快平稳,又冉冉再起,她听得投入,便没计较那么多。
  
  可是,渐渐的,那笛声怎么越来越近了?
  
  “嘤——”最后一个高音消失在厢房门帘后,盛羽蓦地回头。
  
  有人一步踏了进来,清冷的气息融到室内的暖意中,却氤氲出一脉幽幽兰草淡香,顿了顿,他的声音似乎微有些茫然,“你终于回来了,阿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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