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男遭遇福州女:就要嫁给你

第22章


程雪用叉子在我面前点着,“想让我当家庭煮妇。店里一大堆事情都要我来做呢。还有供应商那边,那些人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我们的店又小,要是不跟他们搞好关系,急着要货时,他们就爱送不送的。现在哪有那闲工夫去做菜了。谁让你有机会吃不多吃点?”
    “其他的事我来负责。饭菜你来负责。这样分工合理吧?你是董事长,我是总经理。董事长不需要懂事,就需要懂煮菜就行了。”我盯着她坏笑地说。
    程雪轻咬了下嘴唇,低下头淡淡地笑着:“我就知道你到我这里来动机不纯,就是想着法子让我当煮妇。”
    程雪伸了个腰,接着说:“那是不可能的。你只能当小工。我是董事经理一身兼。”
    “为什么?”
    “没为什么啊?你有不良的从业经历啊。”程雪歪着头,叉了一小块肉丝放嘴里咬着,缓缓地说,“要是那边你也跟我来一下,你不干了。而我既不懂事,又不会经理,辛辛苦苦经营起来的小店不就得宣告倒闭?我可比不得那些大公司,经得起折腾。”
    我知道程雪在讲我几次辞职的事。就把左手举起来说:“我发誓……”
    “得得得,你别发誓了。男人发誓要能信,这个社会就太平静了。”程雪拿了勺子作势虚空地打着我的左手,含笑地说,“放下放下。那店可是我的创业基石,经不起你这样的玩绔子弟去折腾。”
    “我玩绔?”我感到委屈地说,“我哪里像玩绔子弟了?我浑身上下也没有一点玩绔子弟派吧?”
    “你根子里面根本就是。只是没人家玩绔弟子有钱而已。要不,你最玩绔了。”程雪用十分肯定的口气,斩钉截铁地给我盖棺论定,“你别不承认啊。不承认回去就好好反思一下,看我说的有没有错。”
    “玩裤就玩裤吧。”我一脸无奈地站起来,提着裤子左右转了转,问程雪,“这样像吧?”
    程雪正在嘴里咬的一口肉差点喷到我裤子上来。
吃过饭,我们到东街口去玩。
    东街口是福州最热闹,也是最老的闹市。
    这些年城市不断的快速扩张,商业区不断的增加,东街最热闹的地位,依然难以被撼动。也不知它为何有如些的魅力和生命力。
    我们在人群中挤来挤去。
    我喜欢这种拥挤,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喜欢。因为,这样,我就可以很自然地跟程雪贴得很近很近。
    我闻到了她身上发出的体香,那种纯天然的体香,在浑沌人群发出的气味中,它就像暗夜中的一缕清香,让我精神焕然,全身舒畅。
    我不断地借着人群的涌动,尽力地向她靠近,甚至将头伸到她的脖子上,闻着那股天然的体香。
    我感觉自己很无耻,但那种享受的欲望,让我不断抑制不住地无耻着。
    程雪没有一点察觉,有时还回头看我是不是就在她的身边。只要见我稍离他远一点,她便停了下来等我。
    我真想拉住她的手,借机的拉她。但始终没有找到机会,可以让我在万一遭到程雪反对时,有一个好的借口进行解释,所以,只能看着她的两只手,在那里左右摆动着,让我心情激动。只能始终只能在内心,而不能手动。
    “我们到天桥上去吧。”程雪说,“这下面太挤了。”
    下面真的太挤了,空气要是建筑物再密集一点,能够将它兜住,很有被挤爆的危险。
    我们上了东街口那显得有些古老的天桥。
    桥四面八达地通往四个路口和东街口百货大楼的二层入口处。
    站在天桥上,我们往下看着。
    下面的人群就像是沙丁鱼一般涌动,而那些比人行道上更挤的车辆就好像是一只只硕大的鲶鱼,令那些沙鱼更加的不安和躁动。
    天桥上也很拥挤,人来人往的,熙熙攘攘。
    我在桥顶上看到一个人将芦苇剥开,剥成苇蔑,然后用那蔑编成了一朵朵玫瑰和时蚂蚱、青蛙一样的东西,虽然没有着色,却别有一种韵味,就驻足看了一下。
    程雪也挺感兴趣,边看边夸赞地说:“这手真是巧啊。小小的苇丝竟能编出这么漂亮的东西来。你看那蚂蚱,真是栩栩如生。”
    我灵机一动,指着那些东西对程雪,壮着胆子说:“为了感谢你的晚餐,我买一件送你。玫瑰好不好?”
    程雪两只手撑着膝盖,正认真看着,听我说了,偏头看了,媚媚地一笑说:“那玫瑰做得不好,我看你要真有心送我,就买只蚂蚱吧。”
    我有些失望。
    我不知道程雪会不会知道我的意思,还是明知却故意不接受我的玫瑰。
    我还要想着是不是进一步试探程雪。
    程雪已经自己从那小草垛上拔出了一只蚂蚱,拿着手上,满心欢喜地说:“就她了。你看,她我像啊。跟真的真没什么区别,要不是大了点,丢在草丛中,我敢说没人会看得出她的真假。就买这只给我吧。”
    我付了三块钱,心里却不知为什么突然有些怏怏不乐起来。
    我忍不住又看了那玫瑰一眼,但程雪已经起身在前面走去了。
    “我们到那边桥上坐一会吧。”程雪在前面,转过身来,手上把那只蚂蚱转得跟在飞翔一般。
其实,在东街口的天桥上是很难找到可以坐的地方的。
    东街口的天桥四边都联着大商场,那里人流涌动,特别是六点到九点的时段,人来人往,有时候简直可以用拥堵两个字来进行形容。
    那天稍好一点,我们就找了东街口百货商场对面的一位置坐了,那里本来有几个小孩子跨在栏杆上,被我吓跑了。
    地板上很脏。我路到桥上找了个发广告的小妹要来一打广告纸,一半给程雪,一半给自己垫在屁股底下。
    程雪坐在阶梯上,两只脚放在下一个阶梯。
    程雪把那超短裙抓了一把塞在前面,用两脚夹着,这样就不至于走光了。
    我就坐在她的脚边,因为朝上朝下都不是,我干脆侧着坐,把脚伸出了护栏外晃荡着,然后,转身看着程雪。
    东街口四处华灯高照,把个街面照得跟白昼一般,天桥上因为除了东百外,距离其他各商场都有一定的距离,光线有些因昏黄而显得柔和。
    程雪那几乎是无时无刻挂着微笑的脸,在那柔和的灯光下,看起来就像一只出生几天,全身的小黄毛,抖着小翅膀欢走的小鸭一般,是那么生动活泼。
    “你想不到我是个食肉动物吧?”程雪似乎还在回想着刚才在金汉斯里吃饭的自己的样子,可能感到在我面前失了态,说得有些不好意思。
    “想到了?”我说。
    “哦?”她有些意外。
    我朝她笑着:“这没什么奇怪的。”
    “为什么?”程雪反而对我说出这样的话感到奇怪。
    “你的嘴唇已经告诉我了。”我故作神秘趁机大胆地看着她的嘴唇说,“一般嘴唇不薄不唇的人,像你这种的,就特别喜欢吃肉。如果很薄的人,那就是喜欢素食。”
    “真的吗?那很厚的人呢?”程雪被我吸引住了,眼睛睁得有些大,好奇得像个刚接受启蒙的儿童一样地追问着。
    “那样人啊……”我故作沉思了片刻说,“好在你不是那种人,所以我说了也没关系。”
    程雪睁着眼睛,手上的矿泉水瓶压在自己的嘴唇上,忘了喝水,却盯着我,等我的回答。
    我看她那样子,很想笑出来,最后还是忍住了说:“嘴唇厚的人,喜欢吃别人的嘴唇。”
    “为什么?”程雪更惊奇了。
    “因为她把别人的嘴唇都吃薄了,她自己才有那么厚的嘴唇啊。”我夸张地说。
    程雪哧地笑了出来。
    我当然都是在胡扯。
    在这种时候要是不会胡扯,那往往会显得很尴尬。而且,这时候就是要说这种话,如果说工作说生活说人生说道理,往往会让对方觉得很没趣,不可能跟你谈很长时间。这是我通过九次恋爱总结提炼出来的精华秘诀,屡试不爽。
    “那你看一下过往的人中,都属于哪些人。”程雪越发觉得有意思了。
    我就指一个说:“就那个穿长裙的那个少妇,肯定也是肉食动物者;楼下那个穿短襟T恤的女生一定也是肉食动物。还有那个刚要上楼梯的那个也是。”
    “是不是大多数人都是肉食动物啊。”程雪问,终于把那口水给喝了。
    我点点头,有些得意,两只脚在栏杆外不停地晃着。
    “那你说你自己是不是肉食动物?”
    我正要回答,突然听得楼下有人大叫一声,接着便用福州话大骂起来。
    我听不懂他骂什么。
    程雪告诉我,他骂谁把鞋子扔他头上了。他拿在手里正要用力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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