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旧时光

第12章


  这个季节,小城实在是没什么可玩的地方,也没有什么怡人的景区,夏小雨也不会保龄球、高尔夫……这样的优雅活动,但骑马她倒是跃跃欲试,只是最近一直在下雪,就联系好决定挑个晴天再出去玩。
  如果她知道真正约她的人是谁,会不会显得很无所适从?
  方灵玲知道她是感冒了,无论如何也要带她上街买两件衣服,在同学中,她是过得比较好的,老公又能赚钱又体贴温柔,还得了一个儿子,现在唯一的事情就是做全职太太,每日逛街打麻将,好不自在。
  毕竟是这么多年的老同学,夏小雨也觉得自己的确应该买件厚衣服了,要不然等这两个星期的事情结束,就要冻死在家乡了。
  三十分钟后,两个女人就走在了市中心的商场里。
  总的来说,夏小雨算是一个漂亮的女人,长得有些南方女子小家碧玉的模样,这是因为她的母亲是地道的南方人,只是为什么来了北方,嫁给了父亲,都是不得而知的事。她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文静隽秀,相处久了就会知道其实不是那样,她骨子里是非常叛逆野性的。
  选了两件衣服,方灵玲执意要付钱,推搡不下,她就只好接受了这份好意。现在的她已经不像从前那样困窘,奇怪的是,从前需要帮助的自己,在遇到别人的帮助时会非常的伤自尊,而现在,即便是别人给自己买点东西或是抢着付钱,自己都不会觉得有什么,只道是对方的好意无从拒绝。
  似乎都是这样呢,对方的态度如何,是因为你心里的感觉。
  如果你是自卑的,那对方自然是在怜悯你,但如果你是自信的,就可以感觉到同伴对你的好仅仅是源于一种朋友之间的关怀。
  “还是我们小雨身材好!”换了新衣服,方灵玲称赞着,是一件剪裁精致的羊绒大衣,穿在夏小雨身上刚刚好。
  “这下不冷了吧!我给你打电话时候就发现你似乎感冒了!”
  可能没有什么比羊绒更加温暖的了,那从前自己只能奢望的衣服,现在就这样穿在自己身上,她不知道自己离开这里之后还有没有机会穿它,为什么要等到一切全都变化了,才得到一个自己想要的答案?
  她是感情的人,从一件衣服就能萌生出许多感悟,而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细想下来,人生就是一部非常巧合的小说。
  和方灵玲走在步行街上,手里拿着路边买来的小吃,她有些灵魂出窍的想着事情,忽然听见方灵玲一声惊呼,“小雨,你看那边!”
  顺着她手指的方向,夏小雨看到一群小混混正在围殴一个年轻人,大概六个人,都是一米八多的身高,摁着一个年轻人拼命打着。二十多岁的模样,头发染的五颜六色,在南方,这样的形象属于很没素质的打扮,但这个闭塞的小城还是这样的光景。在大马路上打架,没有想到这里还是这样,在经济落后的同时,一些人的素质也有待提高。
  街上人群来来往往,竟然没有人上前去拉架,夏小雨和方灵玲也不敢上前去。只能躲在一旁看着,事实上方灵玲是跆拳道黑带,只是她觉得自己年纪大了,有些惧怕这些凶狠的年轻人,也不太想去管这事。
  “这种事情多得很,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在大街上打架,那次还把市局局长的儿子给砍掉了一只手……”方灵玲正涛涛不绝的讲着,忽然听见夏小雨一阵惊呼,“您……您好,是110吗,这里有恶性斗殴事件,对,六个人围殴一个,有人掏出弹簧刀了,这里是哪里?灵玲!这里是哪里?”
  “市中步行街!”
  “对!市中步行街!”
  她合上电话,便不怕死的冲了过去,被围殴的年轻人身上已经有了血迹,似乎是受伤了。方灵玲也连忙冲过去,几个小混混一见有人来了,还是两个女人,夏小雨不要命的扯住一个家伙的手臂,那个家伙正拿着刀,已经打红了眼,一把把夏小雨推到地上,“死女人,多管闲事!”
  他正欲抬腿去踹夏小雨,忽然被人一脚踢到门面上,是方灵玲,跆拳道黑带果然不是盖的。
  近十年不活动了,这一脚又踢得太高,方灵玲感觉腿上有点疼,似乎是拉伤了韧带,几个混混一看有人受伤,连忙围了过来,这时,一声警笛传来。
 
                  
 第19章
   “死女人,居然报警了!等着我下次收拾你们!”警察赶到的时候,一群小混混已经跑得一干二净。
  “好快,比刘翔都快!”方灵玲忍不住笑起来,回头看到那个受伤的年轻人,一霎那明白了夏小雨为什么不要命的管闲事。
  白色的外套,浅色的牛仔裤,瘦高的身材,还有那双眼睛,他令她想到了一个人。
  她们陪着这个年轻人去医院去缝针,接着是去公安局取证,等弄完这些,已经是下午两点。
  方灵玲在警局碰见了个熟人,加之受伤的年轻人为了感谢他们,几个人便找了个韩国餐馆去吃烤肉。
  “我叫季鸠云,是师大的学生,今天谢谢几位哥哥姐姐了!”年轻人很有礼貌的说。
  夏小雨一直痴痴的看着他,丝毫不顾忌身边人的眼光。
  “季鸠云?”方灵玲想问什么,又没开口。
  “嗯。”
  从公安局做笔录时,她们已经知道这起事件的所有起因,原因很简单,这群小混混的老大的女朋友喜欢上了季鸠云,今天碰巧出来逛街,就狭路相逢打起来了。
  “现在的年轻人,真是的,多大点事就要拿刀杀人!局长儿子的案子也是我们所出的警,是因为那孩子身上零花钱多,被盯上了,差点把命弄没了!”说话的这位是方灵玲在派出所的熟人,她的大学同学,郭强。
  方灵玲唏嘘了一阵,夏小雨低着头吃饭,她非常紧张,看到这个年轻人,似乎就看到了十年前的季云泽,他也姓季,这是不是一种巧合?
  她所住的酒店就在师大旁边,年轻人自告奋勇的用自行车带她回去,车子在雪里里艰难的行走着,她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想起自己在很小的时候曾经坐在父亲的自行车上,也是这样的下雪天气,八、九岁的她调皮的摆动着双腿,害的父亲骑车不稳,把两个人都摔了个大马趴。
  那些记忆有些泛黄,却挥之不去。
  雪花又落下来,这个冬天的雪似乎非常的多,怎么下也下不完,而十年之后的自己,坐在一个就像当年的他一样有着清甜笑容的男孩的自行车上,有种记忆错位的凌乱感觉。
  这种感觉,令她想起自己的年少时光,很想逃走。
  终于到了目的地,她跳下车子,想着该怎么和他说再见,就听见季鸠云开口了,“姐姐,我可以留下你的电话吗?”
  “我来这里只是呆两周,很快就走了。”
  “那又有什么关系,我们是朋友啊。”他笑起来,漂亮的眼睛弯成好看的弧度,“你可是救了我一命!”
  “不是我救你,是方灵玲。”
  “可是第一个冲上来的是你呀!”
  雪渐渐大了起来,他的头发上和肩上都落下了一层薄薄的雪花,那一瞬间,她开始有了一种错觉,这个名叫季鸠云的男孩,就是终结的开始,“好吧,你记一下13******111。”
  “对了,姐姐,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夏小雨。”
  第一次走进季云泽给她安排的地方,她还以为自己进错了门。那一点都不像是个租来的房子,一室一厅的户型,装修得干净漂亮,家具、电器一应俱全,厨房里是管道煤气,还有电脑和宽带。
  窗帘和床单都是淡淡的粉色,感觉非常温馨,床上有一只大大的泰迪熊,这里,是她今后三年都要生活的地方。
  “怎么样,有没有觉得我很占便宜,搞到这么好的房子!”他拉着她四处的参观,围着这个一眼就能看到头的小家。
  “这房子得多少钱一个月啊……”夏小雨叹息着,“你真的不知道吗?我估计得一千多。”
  “我也不知道,明年我毕业了,赚钱还给他就好了。”他抱着她坐在沙发上,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那我们靠什么生活呀?我可以换个钱多点的工作了,你明年不考大学了?”
  “我这样子也考不上啊!你不要找工作,安心的在家里呆着就好了!”
  “那我们怎么生活!”
  “你别管了,我是男人,我来决定!”他摆出一副大义凛然的模样,逗得她笑个不停,“你文文弱弱的,也就是管管我!”
  “有多少小姑娘盼着我管呢,你应该觉得幸福。”
  她又想起了张老师说过的话,便没有言语。
  平素里看起来他是个沉默安静的人,真正亲近了才知道,他话很多,有时会让人觉得腻烦,还像个小孩子一样喜欢依赖别人,是个可爱的人。
  这三年的时光,可以说是他们人生中最快乐的一段,尽管这中间有许许多多的摩擦,可是,相爱的人可以在一起,这就是最好的事。
  “我爱你,”他又忍不住吻她,孩子气的呢喃着,“现在这样真好,我真希望永远都这样。我们永远都不要长大。”
  她把他抱进怀里,似乎也能够了解他的心情,这个脆弱的男孩,似乎天生就长了一颗水晶般的心,为了一点小事就可以满足,还常常说出一些孩子气的话。
  可是,像这样单纯的人,她再也没有见过呢。
  和所有的亲密伴侣一样,他们也做着那些简单而有趣的事,日复一日的重复着那些,竟也不觉得厌烦,一起生活,一起计划,她还是出去找了份工作,对她来说,最亲密的人也不能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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