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日,成婚!

第33章


从来没觉得这么泄气过,我彷徨着不知该往哪里去,干脆就顺墙直接坐下,抱着膝盖埋起头就开始哇哇大哭。
  这一阵哭直叫风云变色草木含悲,程煦一定是被我吓傻了,半晌我感觉他蹲下,手轻颤着抚我的头:“阿颜,都怪我……”
  这一阵大哭实属突发原不在今天计划之内,我准备不足导致摄入的热量不够,而这一部分热量又完全被分配去支援这阵大哭,所剩下让大脑赖以运转的热量实属寥寥。我哭着抬头,脑子完全没转圈,张口就往他手上使劲咬下。
  这是我有生以来进行体育活动时,攻击目标瞄的最准的一次。
  牙齿咬得发酸,我听见他轻微的抽气声,脑子里忽的闪过一幅画面,那是在病房里他抱住我,伸手告诉我,让我咬他的手。
  我记得那时我也是哭得一塌糊涂,就是不肯咬他。
  心里什么地方突然软一下,牙齿上的力气突然消失,我松开他,看见两排血淋淋的齿痕,触目惊心。
  他轻呵一口气,声音像是苦涩里掺了笑意,轻颤着:“你可真是只小野猫。”
  我拿袖子抹着脸,眼泪这东西却违背了目前水资源的整体特征,它源源不断不知枯竭,怎么抹也抹不完,真是狼狈得让我想去死上一死。
  程煦伸手扶我,说:“地上凉。”
  我看着他模糊的脸,突然就想问他一件事,这件事不问清楚我觉得我会死不瞑目。不知哪来的灵感,我问他:“程煦,那时候你究竟为什么突然要走,你是不是真的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扶着我胳膊的手又是一震,我抹着泪等了好久,听见他慢慢说:“你怎么会这么想?我只是,真的不喜欢你了。”
  还是这样。
  我一把推开他自己站起来,拿手背擦擦脸,觉得自己真是多此一问。
  只能是这样,一直是这样,如果是别的原因那就太可笑了。
  我说:“昨天你女朋友找我让我离开你,她一向那么幽默,我希望你也能和她学学稍微幽默些。既然我们早就闹翻了那还是做陌生人比较正常,今天我希望是最后一次见你,以后我们再不相见。”
  说完我抬脚就走,走出两步又有些犹豫,转头看看女洗手间,心想还是顺便进去上个厕所,也算不虚此行。
  哪知道我这个朴素的愿望居然再一次被他阻挠,程煦追上两步从后面抱住我,胳膊紧紧箍着我的腰,我被他这一行为雷得没有想法,心想这个人莫非是间歇性精神病患者。
  我低头想把他手掰开,却发现自己左手根本是摆设起不上作用。程煦把头埋在我颈间,而我竟然感觉有某种湿热液体把我颈间头发浸湿。这太诡异了,程煦他,诡异地哭了?
  他的声音里似乎压抑着什么东西,需要某种高科技软件才能解压出来,他哽咽着说:“以后,再不相见。”
  原来他追上来就是为了再表一下决心,我觉得一阵轻松,干脆站着等他松手我好去上厕所,遇到他我连上个厕所都这么难。
  前方转角处走出一个人影,身姿挺拔修长,白衬衫在壁上暖色灯光中显得格外雅致。
  程煦一定也看见了,腰上的手松开,我走出两步回头对他说:“那就这样,再不相见。”
  颜回走过来,伸手用手指刮刮我的脸,说:“哭得像小花猫似的。”
  我勉强笑一下,挽起他手臂要走,他却拉住我没有要走的意思。
  我诧异地看他走向程煦。
  他们两人个头一样,面对面站着看着对方,颜回率先开口:“程先生,上次阿颜被你撞伤还没有复原,我希望不管是你还是你女朋友都不要再来打扰她。关于上次车祸,我的意思是既然阿颜基本没事,而程先生又十分自觉负担了所有费用,那我们就不再追究法律责任。当然程先生自己在律师界就很有名气,其中利害不消我说你比我更明白。”
  程煦看看我,说:“她……”
  颜回接过:“我的意思就是阿颜的意思,我认为我们是不分彼此的,再见。”
  握着我手走出两步,看看我,颜回又低声说:“你不能怪她,怪也只能怪,你从前对她欺负得太狠。”
  作者有话要说:我一个星期没出门了,我要憋疯了,一会儿我要出去剪头发!
  话说我是到腰上的大卷发,我要把它剪成短发,以后再也不用梳头了!哈哈哈哈哈哈~~~~~咳咳~~
  二十四章
  每个人年少的时候都曾无知,但这无知最终会遭到大家的一致洗白,被美称为天真。年少无知那是天真,年老无知那就是绝对的老年痴呆,可见做傻事就一定要趁早。
  我很早就傻了,或者说我早就很傻了。曾几何时,我有个艺名叫做沙包,它取自傻宝的谐音,而傻宝这个艺名则是来源于我对孟姜女错误的原始崇拜。
  孟姜女千里寻夫,哭夫崩城,投海而死,这个可歌可泣的爱情传奇相信大家都很了解,这是每个娘家少女进化为良家妇女前都会修到的一课。孟姜女她集中代表了中华民族传统妇女的坚贞美德,这恰恰是每个男人选老婆时都很在意的美德,如果有姑娘没有修过则很可能要重修或者直接被劝退。
  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一直以为这是一个普通民妇仅凭一人之力哭倒国家重点工程的故事,而这个民妇还是一位农民工的妻子,我很崇拜她。
  我想如果不是曾长时间地崇拜孟姜女而苦练肺活量,我那一场大哭一定不可能如此有水准。而目前社会里上位困难,我最终也没能上成厕所,幸好体内大部分水分都被我哭了出去。
  哭是个体力活,第二天我睡到日上三竿才姗姗醒来,洗漱完毕我在楼上楼下逛了好几圈,发现自己忙得都不知道要干什么了。
  考研复试熊熊逼近,毕业论文迫需准备,而我最近忙着出车祸和谈恋爱根本没有去准备。我觉得自己是要赤手空拳地去打一场战役,结果有两种,一是我被完全打败,二是对方将我完败,我很恐慌。
  曾有人告诉我慌乱的时候千万不要做事,会越做越乱。不过通过关心则乱这个成语我得出,这个时候可以去关心关心别人,那乱了也是大家一起乱,于是我给夏瞳挂了个电话。
  我忧伤地说:“阿瞳你有时间吗,我有事要跟你倾诉。”
  不知为什么夏瞳声音有点乱,她风风火火地说:“颜颜你在哪里,我也有事和你说!”
  这个情景十分熟悉,好像只有心有灵犀的两个人挣扎许久终于同时决定要对对方表白时才会出现,我抖了一抖,果断拍自己一巴掌,然后告诉她我在家。
  夏瞳好像在赶路,她通知我去酒店等她,稍后她将赶去与我会合,电话被挂断。
  我默默去换衣服,总结出一件铁一般的事实。那就是无论我和谁打电话,我所扮演的角色很可能只是单纯的听众,这类似于从前那些领了旨还只能谢主隆恩的大臣。而对方嘛,嗯,他们是颁旨的太监。
  春日阳光灿烂,我摸出一块钱硬币挤上了公交车,拽着扶手边摇曳边胡思乱想。冀晴好像说过我变了,静下心想想,我觉得我确实和以前不太一样了。
  从前遇到搞不懂的事我一定会穷追不舍,比如小时候我很喜欢喝白米粥而某一天爸正好做了八宝粥,我一定会一直追问,为什么没有做白米粥为什么没有做白米粥为什么……那么第二天餐桌上就一定会出现白米粥,求知欲和上进心可以打败一切。但现在不一样,就好像刚才和夏瞳打电话我就没有一直追问,除去追问行为会浪费我电话费的自然因素,其中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不再喜欢追问,有些事情接受就好。我想关于程煦不管有什么搞不懂的我都不会再去追问,追问和追人追债一样都很辛苦,而如果对方实在不愿配合的话对方也会很辛苦,更加辛苦,这么辛苦的事以后我都不会再做。
  堵了三次车我终于赶到和夏瞳的接头地点,颜回的工作单位——“海厦”。
  现在再来看这家五星级酒店,我一时百感交集。以前我总是默默批判这家酒店赚得太多,现在我却担心这家酒店赚得不够多。我想,这就是肖爷爷说的,归属感……
  四十五度仰角观赏完毕我正想进去,却被马路对面遥遥走来的一个漂亮女人吸引了视线,路上行人往来喧嚣我却独独看见了她。这女人一身紫色春装,大丝巾大墨镜下脸孔线条优美,唔,是个美女。而这美女吸引我的直接原因是,她在大日头下走斑马线像是在镁光灯下走红地毯,风情万种。
  我怀着善意的花痴之心偷窥她一会儿,眼睁睁看她走向酒店前面停着的一溜轿车前。美女伸手指点着一辆辆轿车数过去,最后抱着胳膊停在了一辆十分典雅的车前,我再一看,那是颜回的车。
  心里一阵疑惑,我不自禁走到离她几步远的地方,从美女侧面看过去,嗯,鼻子也很漂亮。
  美女好像意识到有人看她,转头看向我,将墨镜下移一寸看着我。
  我默默垂涎下美女的美色,问她:“姐姐,需要帮忙吗?”
  曾经有一次我在学校精品店买发卡,嘴角一抖把那个四十多岁的营业妇女喊成了阿姨,她受了刺激怀恨在心再也不肯给我打折。从那以后我见到五十岁以下的女的都叫姐姐,五十岁以上的就叫大姐姐,这个女人虽然漂亮但还是能看出将近四十岁,叫姐姐很合适。
  美女姐姐果然被我叫得很高兴,她摘下墨镜嫣然一笑,对我说:“国内的小姑娘真是讲礼貌,没事,我来看看今天我儿子上班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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