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爆网络小说: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

第3章


 
去的那天,天下起了雨,我提醒自己:好事多磨 
突然想起了我书桌下面还有一件Hello Kitty的雨衣,那时候小表妹拼命吵着要买,我带她去香港名店街买的,于是买了以后她就天天盼下雨,终于有一天晚上下雨了,她兴奋的睡不着觉,第二天又很早就起来了,结果发现天已经放晴了,于是就大骂老天。 
后来小表妹打电话给我,说叫我把雨衣放在易趣网上卖掉。我问她为什么啊,她说每次下雨穿雨衣上学,雨衣口袋里都灌满水。那次去她家就硬把雨衣塞我包里了,不过我生性比较懒,到现在还没帮她卖。 
正好,我顺便把雨衣带上,去找桃子。桃子正在她们楼下等我,撑着一把透明的伞。我把雨衣给她,说穿上吧,这样腿不会被淋湿。桃子接过雨衣,说,你怎么这么变态阿?男生都买Hello Kitty雨衣… 
等她穿上雨衣,我打着她的透明的伞,一边走一边向她解释这件Hello Kitty雨衣的来历。 
车展是放在浦东国际展览中心的,我不知该感谢车展组织者呢,还是该感谢当年建立沪江大学时选址的那个家伙,从学校到展览中心那段路很长,我可以在路上有很多时间和桃子闲聊,这是我第一次和桃子说这么多话呀。我思考了很久,决定感谢我的父亲,是他当年帮我填的高考志愿——感谢的心情也留给家人,我爸一定会为我骄傲的。 
因为路很长,22路在外滩下来以后,我和她去吃中饭,女孩子一般都不会反对麦当劳的,果然我的去麦当劳吃中饭的提议没有被枪毙。从外滩到美丽华麦当劳的路上,桃子问我,你吃麦当劳的时候,先吃薯条,还是汉堡,还是汽水? 
我想了一下,我去麦当劳的时候,一般有两种状态:一种是路过,我都会买个冰淇淋;一种是穷凶极恶状态,就是中午起床,食堂没饭吃了,饿着肚子上网一直到晚上熬不住的时候,坐6路去新华医院那里的麦当劳吃一天唯一一顿饭,当然,饿的时候应该先啃掉汉堡。 
桃子的选择项里面没有冰淇淋,我建模的时候就把第一种状态简化掉了,于是从后一种状态得出结论,我先吃汉堡。 
桃子说,真的耶~我看到书上一个心理测试里面说先吃汉堡的人很可爱的~ 
我推断了一下,这句话的意思是她原来就认为我可爱,我心里嘀咕,怎么能用可爱来形容男生呢?不过,可爱终究是褒义的,那么,她是在称赞我,听了称赞,脸总要红一下吧? 
于是我的脸象征性地红了一下。 
走进麦当劳,我先去买东西——男生按照惯例都是要购买账单的。桃子去占个位子,午餐时间的麦当劳和以前的施粥站一样拥挤,好像这里的东西和施粥站里的粥一样不要钱。我问桃子,你吃什么?桃子说和你一样吧。于是我就点了两份圣诞套餐。 
在桃子面前放下盘子忽然想起妈妈说过的话,她说如果一个女孩子和你吃饭的时候,说这个不吃那个难吃,最后还剩下一大半东西的话,那种女孩多半很虚伪,也很挑剔。 
曾经有一次请一个所谓的骨感美女吃排档,那个骨头一样的家伙对老板说,小馄饨里面肉放少一点,但也不能不放,我在减肥,给我二两就够了,多放点香菜!于是小馄饨上来了,她吃了一半都不到就说饱了,使我不得不怀疑她是不是真的想当骷髅。吃完了以后就掏出V8088手机接了个电话,声音又凶又高,马路对面的排档老板都不时的往这边看,以为她和老板吵起来了,等着看好戏呢。没办法,同行是冤家,排档这行竞争又那么激烈…末了居然还小声对那边说,以后没事不要打我手机,费钱。当然,我也就再也没和她联系过——老妈说的话真有道理! 
想到了这件事情,我就想看看桃子吃饭会怎么样呢?上次请她到红塔吃饭的时候,我光顾着聊天,没注意这个细节。于是我目不转睛的盯着她看,一边心不在焉的把汉堡往嘴里塞。 
耶!你先吃的汉堡,你果然是一个可爱的人!桃子兴奋的喊 
真过分,明明刚刚是用我的事例来证明那本书上的结论是正确的,结果现在她又反过来拿那个结论来证明我的事例。真是不符合逻辑!不过,反正只要是她夸我就行了,管那么多呢! 
我很快就吃完了,然后看着桃子不紧不慢的把自己面前的东西一样样的吃掉。我又想起了那种水果桃子,她性格也很像桃子,淡淡的散发出清香,味道是淡淡的甜。然后我问她,要不要冰淇淋?桃子说好的。于是我又买了两个冰淇淋。回到桌前,看见满桌的纸盒子,不知怎么突然很感动。像这样不矫情的女孩子现在不多了。 
我想到了两个字:珍惜 
我们拿着冰淇淋就去坐地铁看车展了。 
车展里面好多美女,随着车的档次提高,美女的档次也提高。但我显然心思没放在那些车旁搔首弄姿的美女上面,还是身旁桃子吸引我更多一点。 
我看到了最新款的大众甲壳虫,曾经在网上见过照片,那时候第一眼就爱上了这辆车,暗暗发誓第一辆汽车一定买甲壳虫,现在终于亲眼见到了。 
我对桃子说,你在这辆车旁边我给你照张像吧,桃子同意了,站在车边甜甜地笑。我赶紧拍下了这张照片——最美的照片——上面是我最喜欢的人,和我最喜欢的车 
vol6平安夜的誓言 
时间匆匆过,已经是十二月了,暑假似乎还在眼前,和桃子的第一次见面,也似乎在眼前。 
暑假里在易初莲花碰到了一位已经工作了的上一届的师姐,手里拎着一袋米。那时候我突然有一种很可怕的想法,一年以后,我也要自己煮饭了啊? 
结果,半年之后的今天,我要开始找工作了。 
同济的招聘会上,我在满世界的汽车、电子、建筑岗位中,看到了一个亏友电视广告公司招广告剧本策划人员,我对这个岗位很感兴趣,于是就投出了那天唯一一份简历。按照他们的要求,我回去以后寄了一篇自己的文章给他们。 
我寄了一篇《养狗还是养蚊子》里面列举了养蚊子比养狗好的理由: 
养狗要买狗粮,养蚊子只要卷起裤管就行了 
养狗要打扫狗尿狗屎,养蚊子就没有这方面的忧愁 
你养的狗咬了邻居,要赔好多钱;而你养的蚊子咬了邻居,邻居一句话都不会有 
养狗要经常出去遛狗;却没见过谁在蚊子脖子里拴一条绳子出去遛蚊子 
狗要买回来,蚊子打开窗户就会自己飞进来 
狗要花钱打狂犬疫苗,蚊子不要打狂蚊子疫苗 
朋友看到你的狗长得可爱,会千方百计把它要走;但不会要走你的可爱的蚊子 
你抱着狗在阳台晒太阳,可能不小心把你的狗从阳台上掉下去摔死;但是,从没听说过哪只蚊子是摔死的 
让朋友惊呼“我从没见过这么大的狗”要比“我从没见过这么大的蚊子”要困难的多 
你要专门为狗准备狗窝,而蚊子就不必 
我觉得这篇文章很有广告的味道——只强调产品优点 
寄出去以后等啊等,就是没有回音,我打了个电话过去,人家说,你这只不过是一个个句子,不成文。于是我说,那我再寄一篇给你们吧,这次是成文的。 
于是我又寄了一篇《越女剑》过去。 
师父死了,我就是越女剑派①中我已经是剑术最强的女孩剑术第一的女性了;在这之前,我已经是剑术最强的女孩子了。如果能让师父复活的话,我宁愿不要剑术第一这个称号。但我还是很面对现实的,我唯一能安慰师父九泉之下灵魂的,恐怕只有把剑术练到最高境界,然后找何乐为师父报仇。 
师父是被何乐用一招降龙十八掌②活活打死的,以师父的剑术之高,居然还会死在何乐的空手之下,而且只是一掌!可想而知,何乐的武功是何等的高强。虽然师父临死之前,曾经在何乐的腿上狠狠刺了一剑,但何乐还活着,腿上的伤,似乎也完全无碍。 
我知道何乐武功的强大,于是我日以继夜地苦练我的剑术,我悟出了很多师父生前没能领悟到的剑招,我觉得师父如果还活着的话,一定会为我的成就骄傲的。 
剑派中有很多男孩子都喜欢看我练剑,他们看我的眼神,都是冒火的。不过我不喜欢他们中的任何一个。按照剑派规矩,男弟子都不允许学剑③,所以他们都不会武功,而我,不会去喜欢一个不会武功的人。都说女为悦己者荣,但我却只为武功进步而高兴,那些男生对我的美貌和武功的赞美,我一点都不在乎。 
十八岁那年,我获得掌门许可,出门寻找何乐,为师父复仇。要离开那个生我养我的湖泊④了,我有点伤感,但又很兴奋,在湖里将自己彻底清洗了一下以后,我踏上了征途。 
经过了跋山涉水,终于找到了何乐。 
很难想象,何乐就是把师父一掌打死的那个人。他冷冷的,静静的。我忽然有一种强烈的愿望:如果能不找他报仇,那多好啊! 
但我不得不面对现实,师仇非报不可。 
面对何乐,我很冷静的对他说:我要找你决斗,三天后,摩天崖。 
他还是那样冷冷的看着我,一句话都不说,也不动。 
我知道他答应了,尽管他一句话都没说。 
我离开了他的住所,准备充分休息一下,以应付三天后的决斗。 
虽说是休息,但我脑子却没在休息,何乐一直在我脑子里飞来飞去。我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 
于是,决斗前一天,我终于忍不住了,再一次来到了他的住所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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