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寒五年文集

第52章


猴山边上,一天到晚有表演,像两个脑袋的女人云云,也有人去看。其实,我们看猴子的目光和猴子看我们的目光是一样的。说不准猴子在猴山顶上看见大海,也会用猴语写诗,或者并不排除一只猴材正在写诸如《来自海边》之类游戏的文字。
  那公园的名字,我一直叫海滨公园,几年后才知道原来叫滨海公园。虽然两者表达的都是一个意思,就仿佛《水浒传》的英译名叫《发生在水边的故事》,《西游记》的英译名更是简单明了一个《猴》字。但倘若用愚者才用的语文语法分析,便有微妙的不可更换的天壤之别。
  出猴园继续循海声而去,可以看见一个坝一样的东西。拾级而上,便是一片灰蒙蒙无论晴天阴天都让人胸口发闷的海。这片海叫丁字坝,传言是个危险之地。许多不明海力无穷的人常常误以为丁字坝这里汹涌的海可以作戏水用,便真的宽衣解带下去,这样的结果往往是家人哭哭泣泣地赶来把衣服抱回去。丁字坝也造就了一个英雄,叫张鲜军,前几年全上海中小学生都在向张鲜军学习,不是学习他的游泳技术,而是学习他舍身救人的精神。
  石化的海边是个休闲的好地方,放风筝不必担心像富兰克林一样险些被雷劈死或缠住电线。我曾见过一个放风筝高手,一开始双手平举马步于海边,一副练功的派头。问其干甚,大吃一惊,原来他在放风筝。抬头去看风筝,只见一片灰天,风筝怕是早就放到外太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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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海边(2)
  于是,我也约几个哥们来放风筝。放风筝是一门艺术,要真像那老先生把风筝放到九霄云外也不容易。然而纵情在海边奔跑,也是种情趣。这让我忆起初三那年的全区男子三千米长跑比赛。这是我第一次参赛,但赛前一些以前拿过二三十名的过来人,把对手描述成飞禽走兽,令人毛骨悚然。结果是我拿了第一名。在海边跑一点都不累。
  在我这近20年里,和海交情最深的莫过于一次在海边过夜。听说1999年末那一天有许多人在海边搭起帐篷过夜,而那一个瞬间我是在复兴中路过的。海边的人点燃篝火时,我正在衡山路一棵法国梧桐下。如果千年有两次,第二次我定会选择在海边过。
  其实那天是被迫的,并不是三毛情结发作。石化街头缺少的是可以坐的地方,全是卖吃的,全石化的人夜以继日都吃不了那么多。惟一一家可以聊以小歇的地方是距海千米之遥的大江鸡快餐厅。那家餐厅散香有方,据说鸡的香味可以一路飘至海边。许多次我去那里时,生意奇好,只好在路边啃馒头。最近有人传谣言说那鸡里放了激素,吃了会得一个什么氏症,死得很难看。没了能坐下来透过落地玻璃窗看风景的地方,只好径直去海边。那一夜躺在海边一个高地上,排除发海啸的可能性,那里是绝对安全的。那个高地旁边有更高的地掩护,吹不到风,八九点钟就躺在上面,一动不动看星星。海涛的声音是巨大的,这时我才明白自然之声和人造之声的区别,比如海涛能催人入眠,呼――哗,一阵一阵,只恨自己知道的拟声词太少,恨不得要生造几个来形容。和海涛的声音差不多的还有呼噜声。呼噜声是极度惹人讨厌的――至少惹我讨厌。夜睡寝室,呼噜声不绝于耳,而且还一呼百应,使我精神几近崩溃。当初睡在海边,第一感觉就是回归寝室,然后才渐渐品出味道。睁眼就是一片黑漆漆、壮丽的海,人生快事。
  然而,到后来就吃不消了。平日我衣服穿得极少。严冬也顶多一件衬衫、一件防水外套,这是为以后去西藏作准备。可那夜到12点后,觉得脚趾冰冷,没有一点知觉,被人割去几个恐怕也不知道。雪上加霜的是,旁边五米处一对情侣正在亲热,不顾我浑身寒冷,也不懂得有福同享,三个人一起抱着多暖和。强大的反差使我更冷,兜里几个孔方兄不够住店,又没有通宵的茶坊和咖啡屋可去,只好退缩去坝后边的国际轮滑中心。当我站起来时,那对情侣吓了两跳,原来没发现我,难怪爱情是盲目的。对不住了。
  在轮滑中心熬到天微亮,逃夜经验丰富的我也直呼难受,舒服只存在于回忆之中,因为回忆可以删掉一些不必要或者必要但不要的东西。
  现在人在松江,同学们经常会策划着去看海爬山。自然景色是上海最缺的。如果说城市的建筑是美丽的、值得欣赏的话,我宁愿成天对着一只火柴盒看。钢筋水泥是最没人情味的。别说山海也没人情味,会吞噬生命,走在高楼下难道就保证不会被从天而降的广告牌子砸死?策划着去看海的同学会问我哪里的海比较耐看?我想,爱看的永远爱看,不爱看的、只为追追潮流跟人家吹牛的人,不必老远跑到海边,大可发扬小中见大的精神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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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成长于天蓝年代(1)
  之所以称小时候叫天蓝年代,是因为记忆里那时很少下雨,总是蓝天白云。现在的城市孩子都称之为“灰色童年”。5岁被逼去练琴,练到15岁,如果一年一级,也能练出个十级来。前些日子我去听一个从小练琴的小子弹钢琴,才恍然大悟人世间对牛弹琴的事不算恐怖,恐怖的是牛对琴弹。站着听四五秒还没有问题,听十几秒是要苦下决心的。许多自以为好心的家长对此的解释是小时候练练,对将来有好处。至于小时候没玩,可以等事业成功,功成名就后弥补。但是,他们愚昧到了不晓得童年的玩是最纯洁纯粹的玩,等功成名就之后所谓的玩很大程度上是玩麻将,玩扑克。两者能代替吗?就算两者可以代替,你作为一个一生有为最终退休的人,还会不会去约一帮跟你一样一生有为最终退休的人一起打弹子、钓龙虾、看《葫芦兄弟》?你们所失去的将一生无法弥补,别以为补个遗憾就跟女娲补天一样容易。
  我的小时候在农村度过,农村的确是个好地方,至少可以放声高歌,不像在城市里,高歌一下――除非唱得特好听,否则你很快就会收集到各种奇形怪状的水果。我的隔壁邻居晓峰从小就被村里人视为歌王,据说4岁时就已经会自己作词、作曲、演唱歌曲。后来放弃演艺生涯,改做时装模特,有什么衣服就往身上撂,连西装短裤、套鞋都穿得出来。这是他初中的装束,只可惜当时没有人认为他是冲破封建思想的楷模,只觉得没有眼光。当时的人刚有穿名牌的意识,只可惜钱包苗条,只好去地摊上买,耐克10块钱一件,穿了以后顿感大涨身价,管他仿冒与否。那个耐克的勾子是否勾对了方向或者中间又伸出一个小勾子,也可以忽略不计。晓峰显然是纯真得没有此概念的。当时我在县城念初中,几个礼拜回来一次,回来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去看他今天展览哪套衣服。后来晓峰展览的衣服越来越正规,和路上小子穿的没什么两样,顿感失望。
  因为记忆搜索的习惯,所以还是从他大到小。晓峰现在是职校学生,照他的话说是念不出书。其实这小子挺聪明的,只是苍天捉弄,有些人就是坏坏学习也会天天向上,就属他好好学习,就是天天向下。不过晓峰每次见我,都把职校说得像天堂一样,说得我也产生了一种上天堂的欲望。这小子现在攻读环境保护,常常对我说保护环境的重要性。说到动情之处,润润口地上吐口痰继续再说,当然,理论是一回事,实践又是一回事了。
  要说打篮球的水平,那晓峰可算顶尖选手。这厮在足球上差我几截,便苦练篮球。我儿时村庄里有一个小学,里面有一块篮板,属儿童级,低了好几厘米,晓峰没事就去抓篮框,对其摧残不已。就冲着这一点,他就是党和人民和广大篮球爱好者的公敌。后来这小子终于改了劣性,不抓篮框了,专练投篮。由于在这块场地上投惯了,一到正式场地就明显用力不够。后来卧薪尝胆,强身健体,球技大有长进了。
  晓峰有个哥哥,长他3岁,现在同济大学。以前也是职校生,后来所谓迷途知返,以“三校生”的名义考进大学。果然不愧是“吃在同济”,那厮进去一年后,再见面时已经油头肥耳,大呼同济没有白去。而且那小子已经在思想上有飞跃,开始认为自己的名字难听――春峰。小时候,我们常拿《小草》这首歌嘲他――“春风啊春风,你把我吹绿”。然后就是春峰觉得我等孩童思想幼稚,并对我的文章不屑一顾,仿佛觉得用我的文章擦屁股他的屁股都会觉得丢脸――丢屁股。
  春峰是一个刻苦学习的好大学生,不沾烟酒,没有女友。去年喜讯传来,他喜得奖学金3000元,震动全村。于是全村人都立其为榜样,恨不能为其打个雕塑放在村头。晓峰、春峰的父亲是村长,属于权威人物。他教育儿子,一般不打,舍不得打,等憋到一定的程度后什么家伙都操出来了,打起来全村都砰然作响。
  在村长父亲的教育之下,两个儿子没有沾染什么恶习。要知道,在农村,把儿子调养得如此之乖也十分不容易,所以村长的威严大为提高,村民有事都去找他,大到老母亲被杀,小到老母鸡被偷。
  在小时候的玩伴里,还有一个头大体壮的小子叫春平。这小子今年刚念初二,发育尚未开始,三年前看见是什么样,现在仍是什么样。春平这小子眉清目秀一表人才,三年前大人曾预言他长大以后一定会艳惊神州,不想三年后还没长大,只好推迟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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