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寒五年文集

第74章


我们凑着身边的钱,决定去建国宾馆住一个晚上。因为那地方有二十四小时的暖气,有柔软的床。为了这个晚上,我们白写了一万多字,是能用的一万多字。老枪对我的算法提出质疑,说,我们的钱就应该用在这个地方。这样才对得起我们的青春。老枪的看法是,一个男同志,到了三十,就没有青春了。什么青春在每个人的心中,什么只要心态好,永远是青春这样的屁话,都是一帮子过了青春的傻×说的,说得出这些酸得恶心的话的人,年纪一定和我们伟大的共和国差不多大。
  我们交齐了一个晚上的钱,差点连押金也交不起。拿到钥匙的时候我们充满成就感。之后我住过无数的宾馆,都把宾馆当作一个睡觉的地方,再也没有傻到用它去纪念些什么。宾馆,是一个你走过算过的地方,你睡的床无数人睡过,在上面抽烟的,喝酒的,做爱的,不计其数,然后铺好,等待下一个的光临。
  我和老枪进入房间,洗个澡,看着下面的上海,感觉我们从没有站这么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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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后我们珍惜时光,因为我们要在第二天十二点以前从这里消失。老枪说要睡个好觉,甚至忘记喝酒。冰柜里倒是有酒给我们喝,可惜喝不起。黄昏老枪起床以后深情地看着里面的啤酒,仔细端详,说,妈的你怎么在这地方就这么贵呢,然后对我一挥手,说,去超市买酒去。
  我们开了门,看见对面的门也同时打开,出来的人我似乎熟悉,像有些历史了。然后我看着他的背影向电梯走去,挽着一个男人,这男人的体型使我庆幸幸亏这里用的是三菱的电梯而不是国产的。这个女人我怀疑是陈小露,从走路的姿势和低头的瞬间。我们在小的时候分开,就在学校的走道上擦身过去的时候希望彼此永远不要见面。然后是从我的初中,高中,大学,真的没有再见到过。最后是在这种地方碰见。我在想陈小露当时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怎么就没有这么漂亮,头发就没有这么长,脸蛋就没这么会装饰,表情就没这么丰富。
  思考的结果是,因为过了很多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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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后一年我们开过一个同学会,小学的同学聚集一堂,一个个容光焕发,都换家里最好的衣服出来了,手机估计十有八九是借的,借不到手机的,没有好衣服的,一概以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理由缺席。我们到场的有二十几个,纷纷感叹这几年混得多么不容易,但是最后还是混出来了。我在这些千奇百怪的人里面寻找铁牛,找了半天才想起铁牛死了有一段历史了,下一个任务就是找陈小露。找了半天不见踪影,于是到教室外面去抽个烟,途中有三个人向我敬烟,其中一个叫错我的名字。
  等人走后,我手里有三支中华烟,想想自己抽三五好像寒酸了一点,于是走到学校外面那个烟摊上,向那比我念书的时候看上去更老的老太买了一包中华。老太无比惊喜,说一赶上同学会就这中华烟好卖。我仔细看着这老太,奇怪地想,这么多年了,她居然还没有死。
  然后我做了一件愚蠢的事情,哼哈了半天问老太,你还记得我吗,老太吓一跳,然后拼命点头,说,记得记得,你一直到我这买烟,老顾客了。
  以上就是我第一次到这老太这买烟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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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走进教室,看见里面的人纷纷点头哈腰的,找到一个有空的,问,你看见陈小露吗。我都忘了那人是谁,那人却记得我,不仅记得我,还记得我和陈小露的事情,于是大声说,陈小露去香港了。然后大帮人围过来,指点当年我不应该把陈小露追丢了,看她现在混得多好,都女强人了。
  我问他们陈小露是什么时候去香港的。答案丰富多彩,但是有一点我肯定了,是在三年以前。所以我更加不明白那天在建国宾馆里看见的是谁。我得到了我要得到的东西以后就早退了。据说当天,由班长评选出的最有出息的两个人,一个是陈露,一个是陈小露,因为一个在澳大利亚,一个在香港,虽然都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而我们在场的,都留在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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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老枪看见那个女人从拐角消失时,老枪又发感叹,说,上海女人啊。
  我说,改天,你也去傍大款啊。
  老枪说,好建议。
  我们坐另一个电梯去楼下,找一个超市去买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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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几个月以后,我得知陈小露从香港回到上海,看望她的家人。那时快要过春节了,我打电话到陈小露父母住的地方,彼此寒暄一下,问她干什么去了,她说做生意去了。然后肯定以为我是要向她借钱了,忙说,做得不好,亏了,还欠人家债呢。
  然后陈小露的母亲叫她吃饭。一如小时候我打电话给她时的情景。
  最后我问她,喂,陈小露啊,大概今年的十二月份不到一点的时候你在什么地方?
  她先回答她妈说,哦,来了。然后对我说,在香港啊。
  我说,是吗,那我在建国宾馆里看见一个和你很像的人。
  陈小露笑笑说,哦,是吗? 真巧。 我在香港弥敦道上也碰见过一个和你很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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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少年啦飞驰第一部分(10)
  我说,哦。
  陈小露然后急忙说,我要去吃饭了,以后大家保持联系。然后挂断电话。
  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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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老枪住在宾馆里,本来打算到半夜再睡,充分利用。可是我们在大约九点不到的时候就倒下了,理由是,妈的太舒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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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的上午十一点,我们退房出来,在附近找了一个茶坊,坐了下来,因为里面暖。我们坐到黄昏的时候,发挥惊人毅力。我们从徐家汇走到长宁区,路过一个漂亮的建筑,那是一排很整齐的房屋,说不出是什么建筑风格,老枪说,这是个好地方,以后要住在里面。
  当我们走近它的时候,发现房子前面还有人站岗。我们不由感叹里面肯定是个好地方,只有有身份的人才住里面,要不弄这么警卫森严的浪费。再走近一点我们彻底的失望,因为这个房子是一个消防队的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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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爬了四层的楼梯以后到了我们蜗居的地方。里面值钱的东西有两个如果装WINDOWS98的话打开它要一天的破电脑。里面有一个很早的三国游戏。一个4倍速的光驱,装在我的机器上,用来看各种盗版片子。这光驱被我们训练得神通广大,因为常年读盗版片的缘故,这东西只认识盗版的碟。一回我和老枪搞到一个正版的碟,结果半天没读出来。
  另外我们还有一个手提的CD唱机。从它买来到现在好像从来没有休息过,除了换碟的时候。我们这里有六七张CD,一个是齐秦的精选,老枪爱听的,据说,齐秦的歌适合在上海听,问题就是,我们住的地方是上海吗?一个是校园名谣,当初看见这CD,没犹豫就买了,因为里面第一首歌是老狼的,叫《昨天今天》。以为这整盘CD就是老狼叶蓓沈庆这帮家伙拼的,边付钱的时候还边赞叹盗版的东西就是好,能把不是一个唱片公司的人凑一起。回来仔细一看,里面就老狼三个歌,《昨天今天》,同桌的你和爱已成歌。居然还有外婆的什么湾来着。老枪管那歌叫外婆的南泥湾。一个碟是披头士的精选,囊括了《LET IT BE》,《YESTDAY》,《THINK FOR YOUSELF》等等等等,只缺一首《挪威的森林》,披头士的一辈子就在里面了。一个是肯尼基的SAXPHONE,里面一定有他的“回家”,这碟我听过无数次,好像吹来吹去是那曲调。老枪最爱听萨克斯,原因是,老枪想象那个人在吹那么大的一个家伙的时候,肯定很痛苦。一张是一个叫文章的家伙唱的歌。在1999年以前,我们所知道的是,文章只能用来发表,没想到还能唱歌。后来搞清楚,原来那家伙是专门翻唱别人东西的,因为他翻唱的歌里有很多我和老枪都十分喜欢,分开买太贵,正好有一家伙把那些歌唱一块去了,就买了下来,尽管声音差些。还有一个碟是属于老枪选购失误。那碟是在地铁站买的,当时广播里狂喊,列车马上就要进站,大家注意安全云云的,老枪一时心急,拿了一个达明一派的碟付了钱就跑,到了车上,怎么仔细端详,感觉总有些异样。大家研究很久,不得其解。最后老枪大叫,妈的,老子买了个V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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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我们进门的时候是放披头士的歌的,第一首就是《让它去》,我们在让它去的音乐里开机,泡面,到《黄色潜水艇》的时候,老枪已经进入状态。那时候他接手一个城市题材的小说,还没有决定要套谁的名字,所以写得很不确定。我在写一个个人感情隐私调查的,得自己编百来个人的感情故事,从老到小。于是,有在抗战的时候一起抓到一个鬼子而相爱的;有插队落户的时候谈文学谈理想谈人生相爱的;有出个车祸被撞后爱上司机的,总之写得以后再遇上什么人都不算稀奇了。
  这是上海极度古老的房子,还是中国的设计师设计的,于是就可以想象是什么样子的。它的下面是一个小弄堂,里面无数的人过着悠闲的生活,旁边是一条不知叫什么的路,虽然我们每天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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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个披头士精选里,老枪最喜欢的是一首叫《当我们六十四》的歌,并且常常暗地计算自己离开要唱这首歌还有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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