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货杀手

第10章


昏倒了,这还不算,昏倒之前还演了那么一出喜剧。
回头想想,之所以看到他像蚯蚓一样扭来扭去,根本是被热气熏出来的虚像,她竟然还“噗哈哈哈”
……
幸好罗刹眼睛被虫糊的严实,不然光想到被他瞅见自己那幅丑态,就够钻一百次地洞了。
“醒了?好点没?”罗刹左手持伞右手背到身后托在她屁股下,臂弯上挂着淘桶吊着筛盘。
绯红脸上阵阵发热,小声说:“放我下来,我自己走。”
“别动,没几步路就到了。”
“唉?”
绯红两边一看,这才发现他正走在黎村的千层阶上,姑娘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交头接耳,对着他们指指戳戳,时不时发出痴笑声。
“我怎么会昏倒呢?”她一直认为自己练武,身强体健,怎么好端端就晕了过去。
“你是被太阳烤过头了,这么热的天还里外裹三层,热气难散,不昏你昏谁。”
绯红稍稍直起身,感到颈窝微凉,低头一看,襟扣被解开三颗,露出锁骨下一小片白肉。
“你、你脱我衣裳?不要脸。”她忙捂住领口,咬牙低骂。
罗刹不屑轻笑:“那是在给你散热,不要脸?哼,就算脱光了我也看不到,你肯让我摸吗?”
“摸!摸你个大头鬼!”这家伙真是气死人不偿命,好容易积攒起来的感激心被他两句话就扑灭了,“你不是说对女人没兴趣,还摸什么摸?那么稀罕,不如早跟你那恩公的女儿成婚去。”
他吃得多懂得多,强壮勤劳肯干,浑身像有使不完的气力,从这方面来说算是个有担待的男人,其实不错了,但每每一想起他又是个薄情寡义,管吃不管买的负心汉,就满心不自在。
绯红把这种不自在归结于正义感泛滥,好处再多,一旦负心就没得救了,更何况他还有个乱打比方的怪癖——
“肉也分三六九等,上等的才入得了口,女人如猪肉,在你之前,没有一个对胃口,自然不感兴趣。”
“噢……那我真是荣幸了。”女人如猪肉?阿呸!这种恶毒的比方也只有这个白目能理所当然地说出来,前不久还嘲她不值五枚铜板,这回总算升值到猪肉的价位啦?
“顺说,之前我讲对男人不感兴趣,因为对于我来说,女人是肉他们就是菜头,我他娘的最恨吃菜头和带叶子的,就算为了解蛊,三个月不能碰肉这破规矩是不是太苛刻?”简直就是凶残了。
“说话别这么难听。”
绯红掏掏耳朵,心里暗笑,没想到随口一扯的玩笑话竟然被他当真了,也好,反正打也打不过,骂也骂不赢,正愁找不到机会发泄闷气,不如就让他自个儿误会下去吧。
其实黎村姑娘们手艺很好,金钱荞丝怒江虾、高黎贡山烩双宝,每天都有新花样。
对于肉食野兽来说,顿顿吃素无疑是对精神上的摧残折磨,况且还是——别人吃虾他啃白菜,别人吃鸡他嚼虫草,能闻吃不到,这哪里只是折磨,压根就是惨无人道的酷刑!
“你想吃便吃就是了,我又没拦着你。”绯红偏头吐舌头,她才不会傻到把话说满,免得被他发现真相后借机找茬。自从知道他与女人有染,要担心的可就不止小命了。
!!!
夜晚风凉,白天刚下过一场大雨,冲刷密林,带走些许燥热。
绯红走到村后的坟岗,远远看见花姐抱着膝盖走在一座土坟头前低声抽泣。
“这么晚了,还不回去睡?”
花姐听到声音,连忙用袖子擦脸,转过头,脸上的妆糊成一团,黑黑红红的,被白惨惨的月光一照更形惊悚:“你怎么来了?”
“苗妹担心你,说晚饭过后就没见着你的人,叫我到这儿来看看。”绯红走到她身侧坐下。
今早跟姑娘们一起编草鞋时听说花姐的蛊子夏蜱死了,在黎村里,死了个蛊子跟死条虫子差不多,花姐要面子,在人前装作满不在乎,其实心里难受得很,村里姐妹情深,哪有看不出来的道理。
“唉……让阿妹见笑了,活着的时候,我把他当狗一样使来唤去,早知道他撑不过今年,真死了却又不舍得,没出息……”
“正常啊,就是养条狗,日子长了也会有感情,别说夏蜱他还是个人了。”绯红看着插在坟头上的木板,板上歪歪扭扭刻着“夏淳”二字,“这是他的本名?”
花姐点点头:“嗯,蜱是虫名,本来做蛊子的就不被当作人来看,死了也就死了,但他好歹跟了我这么多年,想至少给他立个牌,这夏淳两个字,还是他教我写的。”
绯红见她嘴角含笑,看着木牌的眼神悲伤而柔和,竟露出了怀春少女般的娇憨之态。
“你和他……”
“他是我第一个男人。”花姐伸手轻抚木牌,指尖顺着字的凹槽来回滑动,“七年前,我下山找男子,在前面的马石镇里遇上他。”
绯红不说话,又往她身边挤了挤,静静地听她继续讲下去:“他是个穷书生,家里没钱供他考试,我便为他筹备盘缠、里外打点,没想到他掏光我身上的财物,去妓院为另一名女子赎身,我一气之下便对他施了蛊,抓回山里让婆婆将他制成蛊人。”
“这男人确实不是东西!”不过如果换做她的话,大概不会将负心汉留在身边,就算想叫他生不如死,也死远点。
“其实咱黎村,也并非仇视所有的男子,只可怜村里没几个姑娘能找到真心相待的,大多男人看中的是咱们身上的财物。”花姐拨了拨晶亮的耳饰,笑得苦涩。
绯红知道黎村是个富贵村,姑娘们身上的饰物,随便拨一件下来便是白花花的雪银,在她们眼里不甚稀奇的小玩意儿对山外人来讲就是宝贝,没出过山的姐妹不懂得衡量世俗的价值,会上当受骗也不奇怪。
“世人好坏两半分,我们女人还是自己争气点好,要有相男人的眼力,宁缺毋滥。”
“说的是啊,以后阿妹你可要多教教姐妹们怎么相男人,别总是遇到没良心的。”
花姐搭着她的肩,咧嘴一笑,血盆大口配白牙看的人背脊发冷,看来在学相男人之前她们得先学着如何打理自己。
“怎么相男人,我也不太懂。”更是没兴趣。
“别装了,你家男人对你那么好,可把姐妹们眼馋坏了。”花姐用肩膀推挤她,娇嗔斜瞟。
绯红浑身抖三抖,打着颤问:“我家男人?你说罗刹?!”
“不是他还有谁~”花姐轻拍她一下。
绯红知道这时再来辩驳两人之间的关系纯属浪费口水,但她们是从哪只眼里看出那板材脸待她“那么好”?
“那日你受热病倒,他可心疼了,连挑八十桶水来给你降温洗浴,西村头的井泉都给他打干了。”
绯红撇嘴,这人情她当然感念,但事后去道谢时知道那家伙说什么吗?
他说:“告诉你,我罗刹什么都不好,就是最爱惜食物,上等猪肉掉在地上,怎能不捡起来洗干净。”
结果——绯红把挎在臂上的菜篮子倒扣他头上。
“从此以后他就宁可自己吃辛苦下山淘金挖虫,哪舍得你受半点劳累?”
绯红冷笑,是啊他每天往山下跑得欢,回来不忘炫耀傲人的成果,一个人竟然比两个人的淘金量还大,存心想呕死她,不是她绯红小心眼,实在是那家伙的态度太欠抽。
“唉……男人一见到咱们就躲得老远,哪像你家伺候的这么殷勤。”
绯红泪目,殷勤?那分明就是监禁,跟的紧黏的紧,没事专爱惹她生气,若她跟别的姑娘多说几句话,立刻就能感受到从背后传来的浓重怨气,简直莫名其妙。
不过仔细想想,除了脾气暴躁嘴巴太欠,罗刹这个人的确也有细心体贴的一面,也许是她眼光太高了,什么都以王公子作为比较。
斯文儒雅、温良恭俭——这些是绯红所欣赏的特质,罗刹是半点沾不上边,武艺高强会赚钱有什么用?鲁莽粗暴、自以为是,还是个纯肉食主义者,每次看他狼吞虎咽,就觉得那不是在吃饭,而是猛兽在撕扯猎物。
说起来,这一个多月的素食生活也够他受的,昨日看他蹲在鸡舍前,死鱼眼透射绿光,哼,那一天母鸡都没下蛋。
绯红跟花姐聊了一会儿,各自回屋,她提水到屋里梳洗更衣,经过大半天的劳作,身体疲惫不堪,沾床没多久就睡着了。
迷迷糊糊之中觉得胸口沉闷,仿佛有千斤重物压身,叮咛一声想要推开,却感到手臂似被铁箍子箍在身侧,怎么也抬不起来。
鬼压床吗?
两排如扇的睫毛颤了颤,绯红的意识渐转清晰,只觉得耳后发痒,好像被蝴蝶的翅膀拍抚而过,又有些微热,难道是什么虫子爬到床上来了吗?
猛地打了个机灵,募然张开双眼,一对混黄发白、布满细密小疙瘩的眼球微凸在眶里,近在咫尺间。
沉默……
沉默……
…………深深的沉默…………突然!
“啊————!!!”
绯红撑起身。
“咚!”
“我的头……”绯红捂着额头哀嚎,被撞的地方立时鼓起一个小包,“你发什么神经?半夜三更要扮鬼吓人!”
凑近了看,那双死鱼眼太惊悚了,厚白的蛊膜上遍布虫丘,密密麻麻凸凹不平。
绯红连拍心口,吓死姐了,一个转念间,顿时警觉起来。
“你不在楼上睡觉,跑我这里来做什么?”他俩被安置在村西的高脚屋里,各据一层,绯红住在下面,为防他跟路,每次进屋都要落栓。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