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乱试佳人

第95章


这想法跟我的不谋而合,就是不知道她的理由是什么。于是我问她:“你为什么要快点长大?”
“看到那些大人的身材好好。”
“嘎?”
“我们的胸是平的……”
我掩面,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才10岁,没必要考虑发育的问题吧……也许是我带着她看了太多少儿禁止的东西。虽然不出格,但至少不是10岁少年应该看的书籍。最近迷上亦舒的小说,女主角总是干脆利落,桀骜不驯。还有许多对男人的看法,分析得头头是道,荷花也跟着看。我后悔啊,不该随手甩一本书给她的。如果是她的话,至少再等个三五年才好吧。
“总有一天会鼓起来的。”我终于说。
“我去洗澡。”她说着走去沐浴。
我走到窗边,俯瞰夜景。我们住8楼,从窗口看去,几十里以内的风景尽收眼底。只是,夜景,每个繁华的城市都大相庭径。
明天是在这里的最后一天了,我也没什么留恋的,这本来就不是我喜欢的城市。我倒是想家里的小猫咪了,不知道少了我陪伴它,它会不会很寂寞呢?
荷花很快就洗好澡出来,然后换我进去。发育,大姨妈,xiong罩,卫生巾,这些东西还离我很远吧。希望,这一次不要有痛经这回事。以前因为饮食不规律,时常营养不良,导致体质比较差劲,于是时常痛经。现在是秦欢的身体,应该从小备受呵护,没什么问题吧?
洗完澡走出去,我跟荷花穿一样的睡衣,看着她就像照镜子一般。
“你为什么叫荷花啊?”我突然对她的名字感兴趣。
“爸爸取的。”
“我一直不知道你姓什么?”
“姓何。”
“啊?”我惊叫一声,“我还以为你是那个夏日的荷花的荷花。”
“嘿嘿,大家都那样以为。”
“好吧。”我歪歪脑袋,“虽然论身体年龄你是比我大,但要我叫你姐姐,我叫不出。”
“没关系。你要是叫我姐姐我才觉得别扭呢。”她甜甜一笑,还有酒窝。
“嗯。”我应一声,钻进被窝。
“睡吧。”她关了床头灯,俨然一副大姐姐的模样,我则轻轻笑了。
也许她长大以后,可以照顾我也指不定。我是渴望这样的照顾的,因小时候过得生活太凉薄。
我在黑暗里闭上眼,命运已经开始垂怜我,我何其幸运。
因为是最后一天待在新加坡了,傍晚的机票已经由爸爸买好。于是,一大早就看到荷花在整理物品。我还是叫她荷花,叫惯了。不过,其实不管是荷花还是何花,都是一个读音。
她还真有姐姐范儿,我是个懒人,不到紧要关头才没有动力做事。我半眯着眼看她整理东西,她整理完自己的就给我整理,我就一直眯着,虽然心想这样子真的很坏,但我就是全身酸痛,没有力气起来。
“秦欢醒一醒。”她过来推我,我假装伸懒腰。
“啊?干嘛?”
“下去吃早饭,今天就要回去了呢。”
“嗯嗯,好的,我起来先洗脸刷牙。”
“好。”她又开始换衣服。
我特意穿了跟她一样的衣服。这衣服衬得我们像一对洋娃娃。
“什么时候我们去弄个一样的发型吧?”我说。
此刻她的刘海是斜斜的,显得她很是文静。
“可以吗?”她脸上虽然很是欣喜,但语气很不确定。
“当然。人活着就该快乐地活,顺自己的意。你想想,我们有多久可以活?人生才一次,当然是取悦自己最重要。”我又在灌输这样的思想了,也不知道她明不明白。
“好,我听你的安排就好。”这种时候她才比较像个小孩子。
因为是最后一天在新加坡逗留,爸爸说还是不要玩太费力的地方了。妈妈就提议去商场买点东西回去。其实我想说,现在全世界的货物流通何其发达,这里的东西在国内照样买得到吧?但我这样剔透的心思可不能跟妈妈说,免得扫她的兴。
可想归这样想,看到一些没见过的东西,我立刻拉了荷花凑上去,也不管应文智在一旁无奈的神情。
“妈妈,我喜欢这双靴子”我举着一双白色的靴子朝妈妈扬扬。我特别喜欢白色的靴子,尤其是如果能穿着它踏在雪地里的话,一定美翻了。
“好好好,喜欢什么就挑吧。”妈妈笑得合不拢嘴。当然了,反正爸爸妈妈都各自有公司,这点小钱肯定不缺的。
我喜滋滋地让服务员打包,然后才瞥到价钱,呀,竟然是五位数。这下我懵了……
荷花很是乖巧,只是拿起点什么然后放下。她显然是看到了那些对她来说天价一般的价格。但生活在秦家必定要养成大气的性格,对爸妈来说,这样的价格简直就是过家家,刷卡的时候眉头都不会皱一下。所以,在下一秒,荷花对一条红色小皮裙爱不释手的时候,我干脆利落地拿了过来叫服务员包起来。
“喜欢什么就挑,这是妈妈的命令”我朝她眨眨眼。
“真的可以吗?”她的声音怯怯的。
“当然。”我说。
然后我看到一条墨绿色的围巾,非常喜欢,就叫服务员包起来,打算送给应文智。
好像男人都不喜欢穿高领戴围巾,我却喜欢那种穿高领戴围巾的男人,那样的男人不装拽,不做作,看着都让人心暖。好多男生,小小年纪,就为了风度不要温度,大冬天也就一件T恤一件外套。甚至棉外套也不穿的,只是一件秋衣。表面强装镇定,其实早就冻得瑟瑟发抖。
第九十七章 情书
在飞机上,我把包装好的围巾递给应文智。
他一脸疑惑,“给我的?”
“当然。”我撅嘴,“怎么你都没买礼物给我?”
“啊……我……”他不好意思起来。
“算了算了,男人都这样的,没心没肺。”
荷花在一旁痴痴的笑,小眼珠子滴溜溜地转。我也觉得不好意思了,挥了挥手,说一句,“我睡觉了”然后把头一歪闭上眼睛。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假期一晃眼就过去了,我们迎来了期中考。
所有的同学都如临大敌,每天窝在教室看书。我则悠哉悠哉地喝着牛奶吃着薯片,视众生苦乐于无物。
荷花也在我身边奋笔疾书,满头大汗。天呐,这都入秋了,她还写字写得满头汗,也是种强悍的功夫。
“秦欢有你的信”班长张于馨手里拿着一封信朝我跑来。
信?我没给谁写过信啊。那就一定是以前秦欢的笔友,这些小孩子才学会写信没多久吧,就写信了?
我接过,发现没有邮戳的。
“这个信……”
“你看看就知道。”张于馨故作神秘。
我耸一耸肩,随即撕开信封,掉出一张卡通纸。上书:秦欢,我喜欢你。
很是稚嫩的笔体,我一口牛奶呛到鼻子里,马上咳嗽起来。
我的妈呀,这都是些什么孩子啊。这小男生一定是个执绔子弟,这么早熟,长大了还不是玩转女人界?
“王子皓说放学后他在喷水池等你。”张于馨说,“你不会喜欢他的吧?”
我听出这孩子语气里的醋意,敢情她是喜欢这个王子皓的。我不禁失笑,“当然不喜欢,我等等就跟他去说清楚。”
我才不会对一个毛孩子感兴趣。不过,我倒是很想看看他到底是个怎么样的孩子。并且一定要好好劝解他一番,这种年纪的孩子应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才对。恋爱这种事到了青春期再谈也不迟。早恋也不至于早到这程度啊
“那就好。”张于馨夸张地拿手拍了拍平板的胸部。
总归还是孩子,没有心机,这样的放心状态都赤luo裸地表现出来。我也不会去害她,跟一群孩子计较什么啊。这种时刻我才发觉我真不是个当孩子的料了,奔三的人了,哎,混迹于他们当中,鬼灵精怪不及他们。唯一能够占上风的就是我生活经验足一点,想事情更加深入通透。
下午开始考试,语文,是班主任的课程,谁也不敢交头接耳。班主任姓沈,应该是毕业不久的大学生,但很有老师的范儿,应该是出自名师范大学吧,我想。
我只用了10分钟解决试卷,站起来拿上去。沈老师脸都绿了,以为我要搞什么小动作,“秦欢你干什么?”
“交卷啊。”我漫不经心地说。
“交白卷啊?”她狐疑地接过试卷,“天呐……”
我已经没有兴趣欣赏她脸上讶异到极致的神情,转而头一偏,走出教室去。
来到操场,大大呼出一口气,觉得很是愉快。蓝天白云,风很凉爽。
瞥见站台上有人在写生,看那背影我就知道是应文智。他只教我们一个班,而且我们隔天才有一节课。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跟校长沟通的。难道是义务教学?我也不想深究,他让我讶异的地方何止这些,他本来就是个出色的男人。他每天都会来学校,目的也就是放学后送我跟荷花回家吧。
他已经不在我们家住了,自从得知他跟我哥哥一间房间睡觉,那个童亦筝就脸色很不好。好像我哥哥会跟应文智搞GAY似的。我当时就在一旁偷笑,要搞GAY他们早就搞了,怎么还会等到现在?
我现在很不喜欢童亦筝,她以前是个很可爱明理的女人啊,怎么一醒过来是这么个女人。我哥还特别喜欢她,爱着她,真是让我不爽。我想她以后要是真嫁给我哥,最好不要住那个家里,不然我才不给她好脸色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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