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乱试佳人

第111章


本来想着,这异能在手,以后当医生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现在觉得,若真的当了医生,我的胃能承受得了那种血腥吗?我怕自己还没给伤者动手术,就蹲墙角狂吐去了。
不过,不管怎么说,我们两个人的心情算是好了点了。也许是自欺欺人的错觉,但就算只有片刻的梦境也是好的,因为刚才的那消息之于我们来说,简直就是黑暗的地狱。
尽管大部分的猜想已经了然于心,但没有确认之前,我还是心有不甘。于是一回到家,我就给秦枫答电话,我要旁敲侧击的问出应文智的事情。当然不敢当面去问应文智,我现在这么镇定,没准到时候直接骂过去了。不是你讨厌,你坏这样的娇嗔,我真火大了,那骂人的句子是劈头盖脸地甩过去的。也许我还会哭,这种没骨气的特质是每个女人都会有的,我保证。所以,为了不要过早丢自己的脸,我还是采取了迂回政策。
电话一接通,我就甜甜的叫了一声哥哥。想到他那天给我的卡,里面的钱帮了我不少忙,我就必须要拍点马屁,给自己留条后路,继续要钱。
他在那边愣了一下,随即倒豆子一般说出来,“秦欢,我不知道你现在对阿筝是什么看法,下个月1号我跟她就要结婚了。那天一共有三对新人,我跟你嫂子,文东跟敏一,文智跟他的那个,我忘记叫什么了……”
后面的话我没听清楚,觉得越来越远,越来越朦胧。尼玛的,我都没问呢,这赤luo裸的答案就甩我脸上来了。我被劈头盖脸的甩了几个耳光似的,头晕目眩。
心里只剩下一个念头,你们三对结婚挑同一个日子,以后挂了是不是也挑同一个日子啊,墓地要不要先去物色一下啊,并排的三个啊,一模一样的鸳鸯墓啊,好不好啊,队形很赞啊有木有
靠,我直接把电话摔了。然后抚了抚胸口,幸亏摔的不是自己的手机,而是座机。
第一百一十三章 六人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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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辰比我惨,他几天都没来上学。本来,上学这种事对于他来说就是浪费时间。
我原本想着抽空去他那里安慰安慰来着,不过又怕到了他那里,自己触景伤情起来。明明自己也是同病相怜的一个可怜人,我又以什么身份去安慰他呢?
在学校里的时候,我越来越魂不守舍。老师们实在看不下去,才出声提醒我。我依旧我行我素,一来是因为心情不好,二来则是有点恃宠而骄。反正怎么样,我的成绩都稳稳当当居于第一。老师看到这个样子也就没再说我什么,放任我自生自灭。
但就算这样,我不会自暴自弃。经历过生死的人,大风大浪的都过来了,我有什么值得伤春悲秋的?就算是应文智,他即将要成为我心里的过去式。也没什么好留恋的了,新一代女性必须要有强悍的心理
这么想着,竟也不觉得痛苦了。也许,我至始至终喜欢的都只是自己幻想中的那个人。然而,这世界上是没有一个人能真正符合我的想象的。你看,写文的人就在这方面特别的矫情。我一面敲着字一面自嘲着。
现在是凌晨3点了,荷花睡得很熟。我仿佛提早老化了,或者从前那股子夜猫子劲又出来了。总是在半夜醒来,再也睡不着。于是就开始写文章,键盘哒哒哒敲着,我才能感觉自己的人生是存在的。
今天是星期天,不需要上课,并且一个星期之后,我们就要放寒假了。我又要唠叨几句了,做学生就是有这点好处,寒暑假之分。
只是我并不像其他学生那么快乐,我的不快乐大部分来自那三对新人的婚姻。我仿佛听到有谁在嘲笑我,在名为世界的洪流中,我也不过是一颗不起眼的棋子。即使我比他人多了一次重来的机会,即使我比他人更懂得这人世的某些规律。但那又怎么样,世事无常,我原本以为自己唾手可得的东西就在我面前明目张胆的远离了。这就像看着自己的梦想在面前被硬生生掐碎一样,而这个凶手又是我无法抗拒的——岁月。
这个令我手足无措的东西,轻而易举把我带到了婚礼前一天。直到妈妈带我跟荷花去试礼服我才恍然大悟,明天就是应文智彻底远离我的日子了。这一场无疾而终的恋情,终究散如灰烬。可惜,记得它的人只有我,只剩下了我,我的笑那么苦涩,但没有人能看懂。
荷花很是开心,在试衣镜前左看右看。我盯着镜中的小人儿,竟觉得自己很是眉清目秀。这脸仿佛变了点,不再是记忆里秦欢的脸,已经开始像我小时候的样子。也许仅仅是幻觉,但这一点发现还是让我欣喜了一小会。
试完衣服,妈妈带我们去游乐场,我愣愣看着摩天轮发呆。那么多的格子,组成一个转动的圆,表达的情感是,幸福。我是幸福的,只要我不跟他人比较,我就是幸福的。
妈妈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欢欢,你想坐那个吗?”她的手指着缓慢转动的摩天轮。
我摇摇头,“不了,你看荷花喜欢玩想什么。”
“我们去坐旋转木马吧”荷花兴奋地抓住我的手。这小丫头最近很迷王菲的《旋木》,真是不可思议,才10岁的孩子,就听那么有深度的歌。我也喜欢王菲,嗓音干净空灵,仿佛可以穿透人心,所有的喧嚣即刻安静,令人置身空旷的草原。蓝天白云,微风徐徐。
“好啊。”我回以一个微笑,我想这笑容一定带着些许的童真,不然妈妈不会露出那样欣慰的笑。
我们坐上旋转木马,音乐响起,身体跟着这匹木马开始晃动。像是沿着时光的轨迹,一圈一圈的转圈。兜兜转转,都会回到原来的地方。这大概是所有人的梦想吧,不管经历过什么,失去过什么,希望终有一天,每个人都能找回出发的地方,原始的自己。因为是梦,所以只能寄托在孩童时代里。大人都太明白这梦想的痴心妄想,遥不可及。
只有小孩子才会相信,哇,原来不管这匹马怎么动,我还是会回到上马的地方。什么都没有改,我却得到了快乐。真羡慕孩子,我是说孩子的思维。
不知怎么,看到越多的笑脸,我的内心越是酸涩。就像背后的阳光越强烈,我面前的影子越是黑暗一样。
不管我怎么逃避,时钟始终不曾停止一分一秒。令所有人欣羡的六人婚礼终究来了。
一大早,妈妈就带我跟荷花去理发店弄头发。我灵魂出窍地随理发师在我头上动土。扯到发丝疼得我眼泪差点出来我也不发一言。心如死灰就是这样?但我内心一点感受都没有,仿佛是没有心的。羽化而登仙一般,这俗世万物已与我无关。要是我表达出这样的心情给妈妈知道,她一定会以为我摔坏了脑袋,有了出家的欲望。
婚礼在一位名人故居里举行,各式餐桌上摆满琳琅的食物,宾客们华服革履,分成好几堆,一派衣香鬓影。只是我没有半点闲心去欣赏这场华美的礼仪。它像极了一盆冰冰凉的水,对着我兜头淋下,毫不犹豫地覆灭了我内心微弱的花火。那些花火的名字,曾叫梦想。
原本,妈妈想着让我跟荷花做花童,我死活都不肯,结果由荷花跟另一名不知是我哪边的亲戚的小孩子——一个细皮嫩肉的小男孩,为新郎新娘撒花。
所有人都在忙碌,我默默躲到后院去,不禁呼出一口浊气。然后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不远处的树下。
我走过去,叫他,“叶辰。”
他迷茫的双眼转向我,“呵。”
“你还是来了。”我没话找话说,这语气像是我早就猜到他会来一样。其实这段时间,我根本没有时间去思考别的事情,应文智是别人的了,这个想法充盈了我整个脑袋,挥之不去。
“本来还想矫情点,想着就算不能跟他厮守,至少要一起走进结婚礼堂。现在想想……还是算了,我没有勇气。”他苦笑。
我在草地上坐下来,“有些东西只属于过去的你。”
“你比我看得通透。”
“因为我付出的感情不那么深沉,容易回收。”
“我走了。”他说。
我并没有阻挠,只觉得他小小的身影很是荒凉。一个小孩子的身影,竟然能让我觉得荒凉。那是因为,里面住着一个苍老了的灵魂。有些情绪,是跟年龄无关的。有些神态,是与岁月相悖的。
我叹一口气,然后看到三对新人坐上了门口的车子。我跑过去,不想让妈妈担心。她果然在找我,只是内心很是激动,并没有说我什么,而是把我拽进了车子。
接下来就是大吃大喝了,我想。我们来到全市最好的酒店。这里已经被包下来,成为我们一天的私人酒店。这样奢侈,这样大张旗鼓,然而幸福跟有几桌筵席,多少聘礼是没有关系的。我不明白,为什么两个人的结合非要昭告天下不可。
我此刻多想学着武侠剧里的失意大侠那样,拿一壶酒,躲到深山老林里一醉方休。
之后呢?没有之后了,那样的大侠不是每个常人能够做到的。我的人生不是电视剧,我更加不是编辑,可以随我所好加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其实现在就是皆大欢喜的,不欢喜的人就只有我和叶辰。
我们同病相怜,我们应该相濡以沫,我想。
我的记忆选择性记录,关于这场盛大的婚礼,我脑海里只有模糊的光影。人家都说,三个新郎都很帅,三个新娘都很美。三对天造地设的才子佳人,真是映城的一大风景。
所有人都给他们祝福,我也应和着给予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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