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马请走开/重生又见重生

第24章


  唐秣见他欲言又止的样子,问道:“你想说什么?”
  “你小心一点。”
    唐秣点头微笑,说:“好。”
  唐秣回到教室时,周围的几个女生正在激烈地讨论班上的男生们,说着说着不知谁就提到了九班的陈卫,说他相貌出众才华横溢。她一说完就立马有人反驳,说九班的人都是靠钱买进来的,成绩肯定不会好,不能说他才华横溢。又有人说不能光靠成绩来衡量一个人的才华,陈卫当初在三中的时候还编排过舞台剧,据说非常好看。
  几人争执不下,突然有人想起唐秣以前也是三中的,便问她:“唐秣,你认识陈卫吧?你说,他到底有没有才华?”
  唐秣泪流满面,她决定考一中就是为了远离陈卫。可没想到的是,陈卫也正好进了一中,还是花钱买进来的。当然,以他的能力肯定不在乎这点小钱,可是作为一个重生者,进个高中都要花钱买,说出去多没面子。还好,他们终于不在一个班了。
  但是,谁能告诉她,为毛总有人把她和陈卫扯到一起?
作者有话要说:三更。虽然这章字数少了点,但是我已经尽力了。木有存稿的人无力爬过……
25、她看到了神马
  “陈卫,他还好吧。”唐秣含糊其辞地说。
  一中的高中部有很大一部分人都是从本校的初中直升上来的,特别是在实验班,原校的人特别多,他们基本上都有自己的小圈子,虽不至于排外,但在开学之初大家都还不怎么熟悉的情况下,外校的人一半很难融合进去。
  唐秣和眼前这帮人的接触并不多,有好些人都还叫不出名字。现在她们争论得这么激烈,她还是慎重点好,免得得罪人。这倒不是说她想讨好他们,只是高中三年都要在一起学习,能搞好关系还是尽量把关系搞好吧。再说,她是真不知道该怎么去评价陈卫。
  可是她这样取巧的回答显然不能令人满意,一位姑娘暴躁了:“什么叫还好?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你倒是说清楚啊。”
  唐秣皱了皱眉,另一位姑娘见状,赶紧上前解释说:“唐秣,你别介意,孟希她一向心直口快,说话是有点冲,但绝对没有恶意。”
  唐秣友好地笑了一下,表示自己没把孟希的话放在心上。
  “陈卫,他名气很大么?怎么你们都知道他?”唐秣不解地问。按理来说,在陈卫微尘的身份没曝光之前,他应该不会有名到这种地步才对,都辐射到一中来了。
  一群人齐刷刷地看向孟希。孟希眼睛一瞪,叉着腰扫视了周围人一圈,才对唐秣说:“江雁翎你知道吧?她也是你们三中的,就是那个经常在文艺演出时上台跳舞,骄傲臭屁得得像只孔雀的女生,她是我邻居。陈卫是她男朋友,她有事没事就在我面前炫耀她男朋友有多优秀有多了不起,听得我耳朵都起茧子了,能不知道这人么?”
  “然后她就很没道德地把郁闷转嫁到我们身上来。”另一个女生无奈地说,“她每次在江雁翎那里受了气,就来我们面前念叨,久而久之,我们这群人里没有一个不知道陈卫的。”
  唐秣抽搐,这还真是人生何处不巧合啊,好狗血的感觉。
  “快说快说,陈卫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有人催促。
  唐秣为难地说:“这真不好说。”
  “有什么不好说的?你有什么就说什么呗。”孟希最看不惯有人婆婆妈妈的样子。
  “要说才华,他应该是有的吧。”能记下那么多歌曲还有小说情节,唐秣私以为这也是一项很强大的能力,“嗯,他和江雁翎挺般配的。”这说得是两人的性格,都很自信。"
  “我就说陈卫有才吧,怎么样,现在得到证实了。”一位支持陈卫同学的姑娘得意地说。
  孟希轻哼了一声,说:“她一个人说了不算。”
  “对对!”唐秣笑着附和道,“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大家说好才是真的好。既然大家对陈卫有这么大的争议,说明他身上还是很有一些让人诟病的地方。”
  “我看过他写的舞台剧剧本,还有他发表在《中学生作文选集》上的文章,写得很好。这还不能说明他有才华吗?”
  “但是他的成绩不怎么样吧。”
  “中考失利又不能代表什么,据说他以前成绩不错的,只不过因为身体原因一直请假成绩才有所下降的。这又不能怪他。”
  “病秧子还有人喜欢,真搞不懂你们。”
  “他人长得俊啊,家里又有钱。据说现在和谐市最大的火锅连锁店就是他家开的。”
  ……
  一群人再次争论起来。
  唐秣悄声而退,笑而不语地听着她们讨论。
  少女们呐,尽管陈卫这枚伪正太从某些方面来说还是蛮有吸引力的,可是一定要睁大你们的眼睛看清楚,他那副鲜嫩美好的皮囊下装着的是一颗深沉猥/琐的大叔之心啊。
  高一的课程不算紧,但一中作为全市最好的中学,学习氛围很是浓厚。在周围人都在刻苦用功的情况下,唐秣也不由自主地被这种气氛所感染,把更多的心思投入到学习中去,每天都过得紧凑而充实。
  和三中相比,一中离唐秣家要稍远一点。唐秣曾经考虑过住校,但唐妈妈舍不得。一中是老牌名校,师资强,学风好,可硬件设施就不那么令人满意了,教学楼还算是差强人意,宿舍楼就古老破旧得有些不像样。
  于是唐秣只在学校食堂吃饭,晚上下了晚自习回家。当然,以唐家的条件,唐秣每天是有专车接送的,安全不成问题。
  负责接送她的司机姓秦,就是她们家的保姆阿姨秦婶的丈夫。
  这天,是星期六,下午上完课便放假了。唐秣早先和秦叔说好今天不用来接她,放学后自己一个人慢慢悠悠地走回家。
  夏季的白昼格外漫长,已经接近六点,太阳却还未有西行的迹象,仍旧散发着炽热的光芒,烘烤着大地。
  唐秣一路沿着阴凉的树荫前行,偶尔有阵阵微风吹来,却也不带半丝清凉,反而透着一股闷热。这样的天气不禁让人有些烦躁,唐秣走了大约一半路程的时候,忍不住去路边的小摊上买了一支冰棍。
  付了钱,她迫不及待地撕开外面的包装纸,一口咬上去,口腔里冰爽顿生,并逐渐沁入心脾。唐秣舒服地吐出一口凉气,转身,然后,她发现了一个熟人。
  那人见她直直地盯着自己,惊慌地低下头避开了她的视线,须臾,又重新抬起头来看向她,并一步一步朝着她走来。
  “你、你好,我们又见面了。”  
  “你好,罗森。”
  “你还记得我!”他的眼睛亮亮的,声音里带着惊喜。
  唐秣点点头,奇怪地说:“我们前不久才见过吧,记得是应该的啊。”
  “嘿嘿……”罗森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是啊,我们前不久才见过的。”
  “请你吃冰棍,”唐秣买了一支冰棍递给他,“上次的事还没好好谢过你。”
  “不用不用。”罗森连忙摆手拒绝,“你受伤都是我的责任,该是我说抱歉才是。”
  “我一个人吃不了两支,如果你不吃它就会融化掉了。”唐秣再次把冰棍递到他面前,“浪费是可耻的哦。”
  罗森不知所措地看了看她,见她神色坚定,这才没再推却,小心地接过来。
  “好冰!”他大大地咬了一口,囫囵地吞下去,“好甜。”
  唐秣笑起来:“我记得你家是在XX街?”
  罗森听到她问话,忙放下送到嘴边的冰棍,认真地回答:“是。”
  “我们刚好同路,一起走吧。”
  “好。”
  两人并肩而行,罗森不自觉地放满了步调,配合着唐秣的速度。他很少主动开口说话,一般都是唐秣问一句,他答一句,但他每一句话都说得真诚无比,让人心生好感。
  两人一路走一路聊,一直走到一个三岔路口,唐秣停下脚步,对罗森说:“我要拐弯了,我家在这边。”唐秣指了指分岔路的方向。
  “我知道。”他的声音很小,又说得太快,唐秣没听清,追问了句,“什么?”
  “我是说,再见。”罗森紧张地看着她,又重复说了一遍,“再见了。”
  “嗯,今天和你聊得很愉快,下次有机会再聊。”
  “好的。”
  唐秣笑了笑,先转身走了,罗森站在原地看着她的背影直到消失不见,才傻笑着继续往前走。
  唐秣没走多远,就又见到了一个熟人,不,是两个。
  这两人一男一女,亲亲密密地走在一起,像是一对小情侣。
  唐秣震惊了,简直被这两人晃瞎了狗眼。
  这男的,正是陈卫;而这女的,却不是江雁翎。如果是江雁翎,她一点都不会感到震惊。
  可是,这个女的,她是唐秣曾经的英语老师——明兰。
  偶买噶,这个世界,实在是太惊悚了。
  唐秣出于某种极其复杂、难以言明的心理,悄无声息地远远跟在他们后面。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一切证明了不是她思想不纯洁,不是她在胡思乱想,而是这两人之间的的确确有奸、情。
  那两人正有说有笑地走着,突然,迎面一辆自行车横冲直撞地冲过来,说时迟那时快,只见陈卫伸手一捞,揽着明兰的纤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往旁边一闪,动作堪称完美地避开了失控的自行车,完成了一次帅气无比的英雄救美。
  明兰一声尖叫,惊魂未定之下下意识地抱紧了陈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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