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流亡者

第一百零一点五章 最想忘记的事情


事先声明,这不是故事情节,只是我这个作者在第三卷开始前的一点回忆。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我不知道该不该说,那是一个很长的故事,或许在前面,我已经遇到了很多的人和事,但接下来的发生的事情,是让我始终无法忘记的一段记忆,在这个战火纷飞,子弹和胳膊腿满天乱飞的世界里,爱情这东西已经变成了最难以奢求的一样东西。
    我从不奢求什么爱情,就像现实中的我一样,深夜,一个人躺在床上,那时候才发觉我的手似乎不知道该放在那里,也只有在那时候,我才真正体味到什么才叫做孤独。
    每次睡着的时候,我都回梦见一个看不清楚脸的女人站在我面前,冲我伸出手,可当我伸出手的时候,她却不见了,在更远的地方出现,再次向我伸出手,我就那么追啊追,一直到天光大亮。
    或许这就是我个子很高的原因吧!二十四年了,每一个夜晚,我躺在床上,梦境里,那个女孩都会冲我伸出手,可每当我伸出手想要抓住她的时候,她又会离我那么远。
    爱情这东西对于我来说很美,至少在我的记忆中,那是一段很美的往事,就像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尼克一样。
    尼克实我很喜欢的一个名字,尽管它并不代表着什么,但我就是喜欢这个名字,就像很多人喜欢终结者一样,我喜欢的,仅仅是这个名字,或者说,一个代号而已。
    和别人一样,我也有偶像,只不过我喜欢的人,大部分人可能不熟悉,甚至于不知道,或者说不想知道。
    我喜欢的第一个人,是个歌手,官方名称叫做玛丽莲曼森!看过他的MV的人应该知道,他每次的出场都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甚至是惊愕,夸张的打扮和声嘶力竭的演唱,让很多人都望而却步。
    但我喜欢他,不是因为他的风格,也不是因为他打扮,我只是觉得他的某一部分很像自己,如果要我分析,我认为他是个很忧郁的人,那种只有四五十岁的人才有的那种忧郁,虽然我不知道他的实际年龄有多大,更不希望有一大群曼森的粉丝来砸我的场子,但至少在这一点上,我认为自己很像他。
    我喜欢的第二个人,是个导演,被人冠以“一代悬疑大师”的称位,没错!很多人应该想到了,他的名字叫“希区柯克”。
    如果这个世界上找不出两片一模一样的树叶的话,我相信,但我想,我的性格和希区柯克的,简直太像了。
    我不想太多的说明我和他到底什么地方刚相似,那只会招来无数人的指责和唾骂,至少在这点上,我和他一样,“听不进不同的意见!”
    你可以说我自大,某些人还会说我是盲目自大!其实他们说的都对,但他们忘了一点,对某些极度缺乏自信的人来说,盲目自大,有时候,也是一种自信的表现。
    我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父母都是工人,我的父亲,是一名退伍军人,也许是从小就受他老人家的熏陶吧,我也变成了一个“实用主义者”
    我喜欢看动作片,曾经梦想当一名军人,还记得小时候,我最喜欢的电子游戏就是魂斗罗,那是很多男孩子小时候的最爱,那种在枪林弹雨中,浴血奋战的场面,在我童年的梦境中,不知道出现了多少次。
    上小学的时候,我就是一个不怎么爱说话的男孩,周围的人,不知为什么,总是躲着我,回到家的时候,父母也没有过多的精力去关心我,那时候,家里很穷,一天三顿都是白菜粉条的日子,让我至今看见大白菜的时候,都有些反胃。
    那时候,小学的老师都很势利,就像现在的大部分年轻的小学老师一样,我曾经就碰到过一位。
    那是我上小学的时候的一个班主任,那时候,学生给老师送礼,已经是很平常的事情,我家那时候很穷,没钱送礼,那个老师就变着法的整我,孤立我,让我在全班同学被面前出尽了洋相。
    父亲那时候经常揍我,那时候,我的学习很不好,基本上都是全班垫底的,我不爱学习,看见数理化,我就头疼,想睡觉!一直到小学毕业,我的成绩,依然不好。
    原因很简单,我不喜欢学习,如果说喜欢的话,我只喜欢语文,还记得上中学的时候,我写出过满分的作文,上大学的时候,我的论文被留在了学校,尽管这不是什么可以拿出来吹捧的事情,但我想说的是,我做出来的成绩,不是因为老师,是因为我自己。
    我对老师的印象很不好,可能是因为小学的经历吧,那时候我就明白“天底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这个道理,多少年一直刻在我的脑子里,以至于让我到今天都无法完全相信任何人,因为,我总觉得,这个世界上,任何东西的背后,都有一个价钱,区别在于你买得起或者是买不起。
    一直到今天,我对老师的印象依然不好,尽管在我的择偶标准里,老师或者护士是一项必备条件,但说真的,我对老师的看法,或者说是成见,还是太多。
    早熟的性格,让我的童年始终都是灰色的,那时候,我甚至天真的以为,自己已经看透了一切,然而事实证明,也确实如此。
    中学时我邂逅了我的第一份爱情,那是我第一次动了真心,尽管这份爱情,只持续了短短的一个学期,分手的时候,我没有见到她,她留给我一封信,告诉我一切,可就是那封信,让我在那个暑假,几乎崩溃。
    自此之后,我没有在正经谈过恋爱,男人的真心只有一次,就像处女膜一样,处女膜破了,可以修复,可真心没有了,是没有办法修复的。
    那就像一道伤疤一样,多少年一直在我的心里,挥之不去,一直到现在,我依然没有勇气再去爱谁,因为每一次,当我想吻那个我爱的女孩的时候,她就会在我的眼前出现。
    中学以后,我再没有见过她,后来听说她结婚了,我很高兴,不管他是谁,我都会衷心的祝他们幸福。
    一直到大学毕业,我才遇到了第二份爱情,依然是短暂的,依然是利益化的,依然只持续了一个夏天。
    她是个护士,很可爱,很乖巧,那时的我一直认为,我会爱上她,忘了曾经的一切,可我错了,每当我吻那个女孩的时候,我的脑海中,中学时代的那个她都会出现,站在远处,默默的看着我,眼睛里慢慢的渗出泪水,然后,拂袖而去。
    那就像噩梦一样,每天缠绕着我,直到那个女孩抛弃了我,分手那天,我出奇的冷静,一直看着那个女孩坐上公共汽车,看着公共汽车走远,我转身走回家,夏天的夜里,燥热的空气让我的心里早已乱成一团,回到家,父亲对我说:“没事儿,你这么好的条件,找个什么样的不行啊,她有什么啊……”
    我虽然明白,父亲是在宽慰我,但我心里清楚,那将是另一个噩梦的开始,我没有号啕大哭,只是一个人,默默地接受了这个现实。
    我的第三份恋爱开始的有些突然,一个毫无准备的下午,一个电话吵醒了还在闷头大睡的我,母亲叫我去一个地方,说有急事,我二话不说,穿好衣服就跑了过去。
    到了那里我才发现,一个女孩和我的父母站在那里,女孩看见我的时候,也是一脸的惊讶,那一瞬间,我已经完全明白母亲嘴里说的“急事儿”是什么意思。
    之后,那个女孩便成了我第三个女友,她很漂亮,也很懂事,可我却始终不敢直视他的目光,因为我的心,早已经死了。
    就像一个掉在地上的玻璃杯一样,中学时的那一封信,让我的心一下子掉进了万丈悬崖,摔了一个粉粉碎,然而当我把它拣起来慢慢粘好的时候,那个我曾经爱过的护士,再次把它丢在地上踩碎。
    那时候,我才体验到什么才叫“心如死灰”!我不敢面对这份爱情,因为我实在拿不出勇气面对,那时的我,每天都很疲惫,不是精神上的疲惫,而是,我早已忘记了什么才叫疲惫,因为我的心,早已经死了。
    我的第三份爱情,最终也已失败告终,分手的时候,她哭了,而我却没有,不是不想,而是我,早已没有了眼泪。
    或许是童年流过太多的眼泪吧,我回到家里,当时的我真想大哭一场,可我却始终哭不出来,一直到今天,我都觉得很对不起她,我的第三个女友,她很漂亮,一头长发让我们在外面赚足了面子。
    一直到现在,我再没有谈过恋爱,我不想再面对那些事情,有时候走在大街上,看着那些如胶似漆的情侣们在我眼前走过,心里别提有多么的羡慕,我最不想去的一个地方,就是离家不远的交道口一带,那里有一家牙科医院,每当我开车经过那里的时候,都会不自觉的朝里面看上一眼,心里,总会涌上一股莫名其妙的伤感,那是我的伤心之地。
    有时候,我多么希望自己能够失忆,忘了一切,甚至忘了自己是谁,忘掉那些曾经的过往,忘掉那些伤心事,然后,重新开始。
    这就是我的爱情史,和很多人比起来,这些都不算什么,有时候,健忘是一件好事,至少能让人变得狼心狗肺一点,至少,能好受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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