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

第143章


在这方面,狱卒们都是地道的行家,他们知道如何血腥,如何残忍,如何让犯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李斯被吊在半空,全身赤裸,前后左右四名狱卒,手执皮鞭合围着他,对他轮流实施着鞭打。
  什么天理,什么王法,什么人性,都已被遮蔽在黑暗之中,摈弃在监狱之外。此时此刻,不会有人来在乎李斯的冤屈,也不会有人来分担李斯的痛楚。而一旦脱去权力的甲胄,李斯也只是一介凡夫而已。他照样会流血,照样会惨叫。
  每一鞭,都结结实实地抽打在李斯的身上,所到之处,即刻皮开肉绽。
  李斯年近七十,垂垂老矣,怎能经受得住这样的酷刑。百鞭之后,已是血肉模糊,昏死过去。
  等到李斯醒来,看着自己满身伤口,稍一动弹便痛不欲生,不由泪如雨下。士可杀不可辱,他本可以像冯去疾和冯劫二人那样,一死了之。但他不甘心。他自负辩才,只要给他一枝笔,他就可以撬动胡亥的心,让胡亥醒悟过来,是李斯而不是赵高,才是他最应该信任的人。
  狱吏倒也通融,听到李斯的要求,很快便给他找来了笔和竹简。李斯艰难地爬起,开始给胡亥上书。
  李斯每写一个字,都要牵动伤口,让他冷汗直冒,几欲昏厥。
  这封上书,他是用血在写,他是用命在写。
  李斯写了一整天,也才写了不到三百字而已。其书曰:
  “臣为丞相治民,三十余年矣。逮秦地之陕隘。先王之时秦地不过千里,兵数十万。臣尽薄材,谨奉法令,阴行谋臣,资之金玉,使游说诸侯,阴修甲兵,饰政教,官斗士,尊功臣,盛其爵禄,故终以胁韩弱魏,破燕、赵,夷齐、楚,卒兼六国,虏其王,立秦为天子。罪一矣。地非不广,又北逐胡、貉,南定百越,以见秦之强。罪二矣。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亲。罪三矣。立社稷,修宗庙,以明主之贤。罪四矣。更克画,平斗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树秦之名。罪五矣。治驰道,兴游观,以见主之得意。罪六矣。缓刑罚,薄赋敛,以遂主得众之心,万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若斯之为臣者,罪足以死固久矣。上幸尽其能力,乃得至今,愿陛下察之!”
  和上次营救郑国一样,李斯这次也是正话反说,在书中历数自己一生犯下的七宗罪,实则是力表自己为帝国立下的七大功勋,其情不可谓不悲,其心不可谓不哀。
  李斯将书交付狱吏,千叮咛万嘱咐,道,“一定要转交陛下,不可落入旁人之手。事成之后,保尔子孙富贵,世世荣华。”言毕,又含泪道,“李斯性命,帝国安危,尽在君手。慎之勉之!”
  狱吏答应着,转身便将书交到了赵高手上。赵高看也不看,径直投入炉火之中,道,“死囚安得上书!”
  竹简烧罢,赵高见狱吏依然在一旁侍立,于是斥道,“李斯既然有力气作书,想必也有力气继续受刑。还呆着干什么,还不去给那老家伙用刑,看他还能嘴硬多久。”
  【2、条件反射】
  李斯现在过着两点一线的生活,从刑房到囚室,再从囚室到刑房。狱卒们慑于赵高的严命,用刑唯恐不狠,下手唯恐不重,非要打得李斯亲口承认谋反不可。
  古罗马人曾经说过,严刑之下,能忍痛者不吐实,不能忍痛者吐不实。蒙田亦云:刑讯不足考察真实,只可测验堪忍。
  忍痛所以难,不仅难在生理上,更难在精神上。像李斯这样意志力强大的人,对疼痛的忍耐能力,应该说是远远高于常人的。但另一方面,他所接受的残忍刑罚,也是常人无法想象的。在一轮又一轮永无休止的重刑之下,李斯再也坚持不住,他屈服了,他承认了。而狱卒们浑不理会他身心的痛苦,犹然说着风凉话,道,“你早承认不就完了,何必平白遭这许多罪呢。”
  考诸史册,李斯乃是中国历史上被屈打成招的第一人。只是,这样的纪录,对李斯来说,耻莫大焉;对帝国来说,也并不光荣。
  闻知李斯招供,赵高大喜,但他却没有急着向胡亥报告表功。按照帝国法律,终审权还是掌握在胡亥手上,李斯招供之后,胡亥必然派人前来复审。如果李斯到时候突然翻供,拒不承认谋反,虽说李斯未必一定能因此而咸鱼翻生,但至少也将给赵高平添无数麻烦。
  所以,赵高必须彻底打消李斯翻供的念头。于是,赵高按照条件反射的法则,对李斯进行了科学的调教。
  赵高找来一位门下宾客,命其假扮胡亥派来的御史,前去复审李斯。假御史到得监狱,支开旁人,对李斯说道,“臣奉陛下之命前来,此间无人,丞相如有冤屈,尽可以实相告。”
  自从入狱以来,这是李斯听到的第一句温暖的、有人味的话。李斯激动得热泪盈眶,胡亥终于派人来了。长久的刑罚已经让李斯变得脆弱,变得轻信,他根本就没有怀疑眼前这人的身份可能有假,而是将他当作一根救命稻草,牢牢抓住,再也不肯放手。
  李斯执假御史之手,大哭道,“请君一定要转告陛下,李斯是冤枉的,李斯是忠臣啊!”又细诉自己对帝国的功勋和赤诚。假御史并不留心去听,只是偶尔嗯上一声,聊作应付。
  假御史前脚离去,狱卒后脚进来,对李斯劈头就是一顿乱棍,边打边训斥道,“叫你胆敢翻供,叫你胆敢翻供!”
  李斯吃痛不过,只能抱头求饶,道,“别再打了,我再也不翻供了。”
  赵高仍不放心,再派一位宾客假扮谒者,谎称奉胡亥之命,复审李斯。李斯犹不醒悟,又在假谒者面前自诉冤枉。李斯激愤不已,泪尽而泣之以血。假谒者见状心中恻然,却也爱莫能助。
  假谒者一出,狱卒再次进来,对李斯又是一阵狠揍。
  就这样,赵高先后派了近十拨人,冒充胡亥的使者来试探李斯。李斯不辨真伪,每每翻供,自陈冤情。随后,照例要挨上一顿棍棒或鞭挞。
  像巴甫洛夫著名的实验那样,李斯也形成了这样的条件反射:只要他一翻供,就必然要遭受毒打。他实在是不想再挨打了,他实在是宁愿死。
  假作真来真亦假。等到胡亥真的派人前来复审之时,李斯再也不敢相信眼前这人真是胡亥的使者,他只是一味地重复道,“我有罪,我欲反。”
  使者回报胡亥,胡亥不仅不会想到是赵高在暗中下了手脚,反而对赵高大赞道:“如无赵君,几为丞相所卖。”
  不久之后,胡亥派往三川搜集李由通敌证据的使者也回到了咸阳。对李斯来说,使者带回来了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而这好消息和坏消息,其实又是同一个消息——李由在前方英勇抗敌,虽寡不敌众,也拒不投降,最终为项羽和刘邦的联军所破,死于曹参之手。
  老年丧子,自然是再坏不过的消息。然而,李由在前线顽强战斗,为国捐躯,堪称帝国的英雄,关于他通敌的指控自然也就不攻自破。李由以他的壮烈牺牲,证明了李斯全家的无罪,却也算得上是好消息了。
  可惜的是,李由的牺牲,依然无法拯救他全家的命运。此时的朝廷之中,赵高已经一手遮天,无所不能。日后他可以指鹿为马,现在他也能颠倒黑白。在赵高的威逼利诱之下,使者也只得捏造事实,上奏胡亥道,“李由通敌,确有其事。”
  至此,胡亥对李斯谋反一事再无任何疑心,于是命赵高为李斯量刑。
  赵高奏道,“李斯位居三公,不思报国尽忠,而起不臣之心。人臣之罪,莫过于此,非重惩不足以安天下,镇万民。判曰:李斯具五刑,诛三族。”
  具五刑,按《汉书·刑法志》,具体内容为“先黥,劓,斩左右趾,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舌。”即便是在严酷的秦法之中,具五刑也称得上是最残忍的一种刑罚。
  胡亥接奏,喟然叹道,“李斯侍奉先帝数十年,于我秦立有大功,此天下共睹,不容忘却。如无李斯,朕也不能有今日人主之尊。知恩不报,非人也。量刑如此之重,朕心实不忍。”
  赵高面白如纸,满心惶恐,听胡亥这意思,莫非他要宽恕李斯,饶李斯不死?果真如此,那可就全完了。胡亥一句话,就可以让他在审判李斯时所使的种种伎俩,全变成了白费心机。李斯已经明白过来,都是赵高在设计陷害他,一旦李斯死里逃生,全力反扑,他赵高又将如何抵挡?
  赵高搜肠刮肚,酝酿着自己的说辞,准备劝谏胡亥维持原判,胡亥却已接着说道,“改具五刑为腰斩,其余如君所奏。”
  赵高大喜,恨不能抱住胡亥,娇声嗔道,“你早说嘛,害得人家的小心肝噗噗地跳。”
  总之,无论是具五刑还是腰斩,李斯终究还是一死,而且同样死得毫无体面可言。或许,在胡亥眼中,将具五刑改成腰斩,虽然是换汤不换药,却已经是他仁慈的最大限度了。
  【3、最后的时刻】
  李斯行刑的日子到了,时为秦二世三年十月,即公元前208年十月。
  (注:关于李斯死亡的月份,《史记·李斯列传》云:“二世二年七月,具(李)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然而,李斯之死,当在李由之后无疑。考《史记·秦楚之际月表》,李由之死,在二世二年八月。又《史记·秦始皇本纪》云,“(二世三年)冬,赵高为丞相,竟案李斯杀之。”可知李斯定刑或在七月,而实际执行则在初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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