哑夫种田记

第94章


  “我大哥呢?”
  清欢把缰绳交给了洛叔,任他把两匹马系在了木屋前面。
  归靡的枣红马也系在木桩之上,可见他并没有出去。清欢的目光逡巡,最后落在了门前玩耍的小宝身上。
  “他是——”
  他讶然地睁大了眼睛,注看着那个小小的孩子。
  “是我跟归靡的孩子。”
  落雁羞涩地把孩子抱了过来,“小宝快叫二叔,还有洛爷爷吧。”
  “书书,夜夜!”
  小宝的口齿还不够清晰,只会叫两个字的称呼,自动把落雁教给他的都换成自己会的。虽然只是含糊的一声“叔叔”,已经让清欢欣喜若狂!
  “落雁,孩子是在我跟大哥去打仗的时候出生的吗?”
  清欢把手心在衣服上擦干净,才向小宝伸出了手,“让我抱一下我的侄子吧。”
  “好。”
  落雁把孩子交到了他的手上,清欢抱着干净清秀的孩子,喜悦地开口道:“这个小家伙长大之后一定会像我的大哥!我们谢家终于也有后人了!”
  他扭过头去问洛叔,“洛叔,你把我从家里带出来的时候,是不是跟他差不多?”
  “你那时候连路也走不好,比他还要小许多。”
  洛叔慈爱地伸手去抚摸小宝的脸,像是看到了自己当年从谢家带出来的婴儿。他一个没有成亲的大男人,带着刚满周岁的清欢四处流浪,给他喂饭抱他睡觉,那些日子的艰难想起了总是让他百感丛生。
  二十年的时间一下子就过去,如今归靡也成了孩子的父亲,或许再过不久清欢也会成家立室。
  “洛叔——”
  清欢动容地看着他,洛叔安慰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能够把他抚养到这么大,他对谢家已经是无憾。
  归靡在屋后修理,从河里引水回竹林的竹管,落雁带着小宝把他唤了回来。
  他原本以为清欢和洛叔,还要在城里再逗留一段时间,但他们能够赶在小宝两周岁宴之前到来,让他十分的欢喜。小宝一直跟随着落雁生活,也该跟他的二叔以及他们谢家,最大的恩人洛叔见一下面。
  清欢和洛叔小住了下来,在落雁和归靡忙时,他们便带着小宝在门前玩耍。
  落雁拿了自己做的南瓜饼,然后又冲泡了香气四溢的茶水,拿到外面的石桌上去给清欢和洛叔。小宝坐在秋千架上,洛叔在旁边替他摇动,一老一小相处得非常融洽。落雁初见洛叔,是在端午节的时候,清欢带她去山谷里面的茅草屋休息,结果他们在离开的时候正好碰到他回来。
  初见时落雁被他眉心下面的疤痕吓怕,以为他是凶恶之人,相处之下才发现他只是性情比较冷漠,但是为人却是非常忠心和义气。小宝和洛叔玩得相当愉快,咯咯的笑声在竹林里面回响,而洛叔刚峻的面容也变得柔和。
  “清欢哥,你要跟我在附近走走吗?”
  落雁看着清欢开口,清欢知道她是有话想要对他说,于是便站了起来与她一起,沿着竹林往河边一路走过去。
137 谢家男儿
  将近黄昏的霞光,映照在清澈的玉梳河上。
  水面上泛起的都是粼粼的金光,清欢随手的捡了颗小石子掷进水里,溅起了大片晶莹的水花。阔别将近三年的时间,落雁还是当初的模样,而他重见她已经可以心无波澜。
  “是不是有话要跟我说?”
  清欢在河边找了块大石头躺下来,舒服地枕着自己的手臂,仰望着干净的天空。风在竹林里面吹过,竹叶“沙沙”地作响,这个地方远离战火,让人的心情都变得异常的平静下来。
  “清欢哥,你会怪我拖累了归靡吗?”
  归靡已经决定留下来不会回城,以后谢家就全赖清欢一个人支撑,落雁对抢走了他的大哥,也阻碍了他的前程,心里感到非常的过意不去。
  “我大哥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清欢转过头来看着落雁,“你知道我们在边疆的三年,大哥都是怎样过的吗?”
  “他一定很辛苦。”
  落雁轻轻地摇头,只用三年的时间便从普通士兵晋升为千户,归靡一向都是很努力和认真的男人,他一定是付出了许多。
  “日夜操练、行军打仗只是其次,他只要有空闲,就会在营帐外面发呆,目光注看的都是你在这里的方向。”归靡不会言语,他本身就是沉默的人,但是在军中的三年,清欢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兄长,比以往更加的沉默,
  没有了落雁在身边,他根本就不会有真正的快乐。
  鸣沙谷的战事完结,朝廷班师的军令刚一下来,他就骑上了快马离开,迫不及待地赶回来跟落雁见面。他的整颗心都已经被她占据,他为她做任何事都是心甘情愿,又何来落雁所说的拖累了他?
  “这些日子难为他了。”
  落雁动容地咬紧了自己的下唇,在她日夜挂念归靡的时候,他也同样在苦苦地思念着她。
  “只要他的日子过得快乐就好。”
  清欢继续枕着自己的手臂仰望着天空,归靡受过很多苦,他的下半生应该有一个来补偿他。至于父亲未完成的心愿,就由他这个次子代替他完成好了。
  “清欢哥,你什么时候才有成亲的打算?”
  落雁在清欢的旁边坐下来,只要身边有足够宽敞的地方,他一定就会躺睡下来,这个习惯多年都没有改变,在骨子里他也是个向往着自由自在过日子的人。
  “我?”
  清欢哥哑声失笑,“大哥去你的时候几岁?”
  “二十七。”
  落雁摇头,他们兄弟的情形不同,清欢怎么能跟归靡看齐?
  “那等我二十七岁的时候再说吧。”
  清欢的伶牙俐齿还是跟在杨府的时候一样,落雁又被他堵得说不出反驳的话来。他不愿意找个合适的人成亲,就连杨越也一样,他除了经营着布庄的生意之外,三年下来身边也是连个陪伴的人也没有。
  不看到他们成家立室,落雁的心里总是觉得遗憾。
  清欢的眼里闪动着亮光,“落雁,我爹成亲的时候也快三十岁,他那时候已经十大将军。或许等我有他的成就,我就会考虑自己的婚事,所以不需要担心我,我跟大哥一样清楚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
  “嗯。”
  落雁轻轻地点头,她虽然是清欢的大嫂,但是却远不及他的聪明伶俐,既然他心里有自己的想法,她的心里虽然着急也没有办法过多的干涉。
  “你的这副软性子啊——”
  清欢看着落雁露出了笑意,“只怕这一辈子都是不会改掉。”
  她还是跟从前一样容易被说服,也非常的好欺负,清欢枕着自己的手臂,回忆起当初在杨府里面发生的事情,心情都因为那些美好的片段而变得愉悦。一生人之中总会有些遇见,不一定能够长相厮守,却让人在艰难的时候不会失掉对未来的信心。
  归靡花费了半天的功夫,终于把引水的竹管修理完成。
  他扛着锄头沿着河边走过来,大黄狗跟随着他,前后左右的摇着尾巴奔走。
  随着初夏的来临,河边的芦草都长出了半个人高,在摇曳的绿草中落雁急步地向他迎了上去。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有了各自的安排,而她全部的幸福都萦绕在眼前的这个男人身上。
  “清欢哥,一会记得回来吃晚饭。”
  落雁与规模结伴而去,而身后的清欢仍然躺睡在大石头之上,晚风吹过,他闭阖着眼睛似乎是已经睡着。
  清欢和洛叔在竹林里小住了两三天,直到小宝的两周岁宴结束才在次日离开。
  虽然只是相处了两三天,但是血浓于水,小宝对清欢已经是相当依赖。看着他翻身骑上了马背要与洛叔一起离开,他蹬着小手小脚,也要跟着清欢上马。
  “小宝别闹,二叔以后还会常常来看你的。”
  落雁柔声地哄着小宝,他的眼里含着水光,可怜兮兮地看着要撇下他离开的清欢,小脸写满了委屈。
  “小宝,来让二叔抱抱。”
  清欢已经上了马,但又重新跳下了地。
  他把小宝抱在了怀里,用指尖刮着他圆润可爱的鼻尖。“二叔要回军营打仗,等你长大了,我就来接你一起去。你代替你爹跟二叔一起,我们叔侄把蛮夷打个落花流水!”
  洛叔骑在马背上好笑地看着清欢。
  小宝才两岁,他跟他说的这番话,他怎么可能会懂?
  归靡向着清欢点头,与他击掌为约。
  他要留下来守着落雁,谢家全部的责任都落在了清欢的身上,但是他会用心教导儿子,把谢家的箭法传授给他,让他读书和练习武艺,然后终有一天由他代替他,与清欢一起并肩上阵杀敌。他们谢家不会凋零,子孙世代,都会长怀父亲谢楠的志向,成为沙场上杀敌的英勇男儿。
  清欢与兄长大力地拥抱,然后才翻上了马背离开。
  “清欢哥,洛叔!”
  落雁挥着手相送,“你们记得要保重身体,有家就常来看看小宝。”
  “你和大哥也一样。”
  清欢在马上洒脱地挥手,然后一勒缰绳,与洛叔骑着马离开了竹林。落雁抱着小宝,与归靡一起目送着他们奔上了回城的大道,身影越去越远直到最终不见为止。
138 好猎疾耕
  小宝的两周岁宴结束,送走了清欢和洛叔,归靡又恢复了以往种田打猎的生活。
  他自从回到了村子里之后,就一直勤劳地忙碌个不停。
  在竹林里面开垦出来的菜地,因为落雁一直住在娘家,所以三年下来已经丢荒。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