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中人

第57章


  
  我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讷讷问道:“另一个孩子?”
  
  “是啊,你还生了一个儿子。”
  
  “平阑?”
  
  “有山河以阑之……这倒是个不错的名字。”
  
  我想,我这一生都是感谢宋非晗的,我永远都记得有那么一个男子为了保护我的儿子身受重伤、日夜兼程、不畏风雪。彼时我并不清楚宋非晗所付出的代价,直到之后若干年,汉北王麾下最年轻的大将军英年早逝之时,我方才听军中的大夫捻须摇头道:“顽疾复发,伤不能愈,风雪侵之,痛入骨髓。”
  
  宋非晗的一生,给我的感觉都在欠抽与傻愣之间徘徊,只是他心底里的最真实想法……我是从来不曾知晓的。
  
  自我生产那日后,天气便开始好转,三日里倒有两日风和日丽、艳阳高照,秦延之又在山中逗留些时日,奈何那个文官前来呈递的公文越来越厚实,面色也越来越凝重,偶一次在回廊上遇见我,竟是低着头堪堪擦身而过,眉头皱成千层饼,连带行礼都省了去,倒也方便。
  
  后来我听侍卫们嚼舌说,辽东的战场上,汉北王特派了自家公子带兵助阵,湘西王已经渐露败迹,而摄政王对此事却不闻不问,只一心在落云山陪同未婚妻养胎产子,仿佛满心满眼全是那名女子,天下大事亦可置之不理。
  
  我隐约听出他们的不满,自古红颜多祸水,这祸水嘛,不仅祸害自己,而且更要祸害他人。
  
  在众人眼里,我就是那祸水,祸害了英明神武、睿智无匹的年轻摄政王。
  
  这事说起来,我是何其无辜。
  
  若我再年轻上几岁,便当真会承了他们的意思去祸害一下秦延之,奈何我今年已经二十余一,怀里还抱着将将满月的女儿,真是心有意而力不足啊。
  
  而我这女儿自产下来她就是个怪胎,但凡一脱了人怀抱便啼哭不止,声音嘹亮中气十足,直嚎得人内心发憷,揪心挠肺得思忖自己哪里对她不住。
  
  娘亲说我自小安静,从不哭闹,于是我觉得这孩子定是随了任墨予,长大后也绝对不是个省心的主儿。
  
  初春三月之时,秦延之终于被我女儿嚎跑了,我也落得清闲几日,只不过他临走时深深望了我一眼,而后徐徐道:“身子安好后,我接你回京吧。”
  
  我吓了一跳,忙抱紧孩子推脱说:“山里日子过得很好,不想去京城,吵得慌。”
  
  秦延之似乎是长长叹了一口气,声音些许落寞,他说:“也罢,说好等你三年。”他说得情真意切,眉心眼角全是道不尽的思恋,我却并未往心里去,左右假话听多了,真话便也当假话听进耳朵里,无甚感觉。
  
  伺候我的几名婢女仆妇是他从宫中调来的,原想着在我产子后的几个月内帮我照看孩子,顺带也让我享受一下公主待遇。却没成想那数十名老老小小的女子过不惯山中的日子,三天两头轮番病倒,到头来却成了我拖家带口的照顾她们,这事委实愁人。
  
  鸡飞狗跳又过月余,某日下山买药的婢女回来跟我说:“夫人,汉北王家的质子今日便要送上京了。”小姑娘手舞足蹈,一派欣喜。
  
  我惊诧于她一个姑娘家竟能如此心怀国事,遂抬头问道:“辽东那场仗明明他们占了上风,怎生这会儿倒是服了软,巴巴送上一个质子?”
  
  “……”那婢女一脸茫然,歪头望向我,似乎并没听明白我在说什么。
  
  我于是又说:“难道摄政王也出了兵?按理说不会啊,他明里虽是依仗萧楼南,但也是防着的成分居多,以他的性子应当按兵不动,坐收渔翁之利才对。”
  
  “……”那婢女又把头歪了歪,支吾半晌后羞红着脸憋出一句:“夫人……我只是听说汉北王家送上的质子丰神俊朗,俊美异常,是个难得一见的美男子呢……您方才说的话奴婢听不懂……”
  
  到底是小女孩心性。
  
  我揉了揉额头,而后抬眸对她说:“我方才跟你说,平安的尿布有些脏了,你去屋里寻块新的来。”
  
  那小丫头点头应了一声便进屋去了。
  
  院中的空气清新,杜若草郁郁葱葱,山林里的小鸟叽叽喳喳,隔着老远传到耳朵里,我靠在椅子上轻轻拍打着熟睡的孩子,内心里忽然就变得很宁静很宁静,就如同任墨予攻山那日,我在山下的营地里散步,想好了这辈子跟他走,天涯海角,宫廷战场,只要他一日以真心待我,我便将自己交付给他,就像感情这种东西,它本就不需要多么惊天动地、震古烁今,只愿能够长长久久得相互依靠。
  
  当天夜里睡到迷迷糊糊,我听闻山中回荡着呜呜咽咽的笛子声,间或夹杂着几声跑音的调子,树林里的鸟儿惊得扑扑腾腾一通乱飞,那阵势像是要招来鬼。
  
  平安也被吓得放声大哭,外屋里看顾我的婢女统统惊醒,提着灯盏进屋哄孩子。
  
  有小丫头打着哈欠不满道:“这是谁啊,笛子吹得这么难听还吹,鬼叫似的,吓死人了,瞧把小姐吓得。”
  
  我披衣起身,下床打开窗户,让笛子声更清晰得飘进屋内,而后偏头逗着孩子说:“也许是因为那人吹的竹笛制材不好。”
  
  “既然喜欢吹笛子,为什么不去买根玉的。”“也许是家境贫寒……”“我怎么听着像是牧童曲……”“不会吧,这样的牧童曲会吓死牛的……”小丫头们七嘴八舌小声讨论。
  
  我将平安整个罩在狐裘中,生怕山里的寒风吹到她,我翕动着嘴唇用唇语跟平安说:你的爹爹是个牧童,最拿手的便是这首曲子。
  
  小孩子瘪了瘪嘴角,一副要哭出来的样子。
  
  我摸摸她的小脸蛋可怜道:“孩子,淡定,今天他已经算是超长发挥了,这个调子还是勉强能听的,一年前的这个时候,他吹给我听的……那才当真是吓人。”
  
  于是平安的嘴角更瘪,水汪汪的大眼睛忽闪忽闪得瞅着我,好不令人疼惜。
  
  如此一夜无眠。
  
  转日清晨听闻汉北家那位俊美的质子昨夜宿于山下的黄菊村,有感于落云山的秀美景色,连夜登山游览,且即兴谱就一段旷世笛曲,震惊了整个落云山的鸟兽。
  
  我想,他大概还不知道我在落云山,或者他知道我在落云山而故意吹笛子摧残我。
  
  无论如何,任墨予此行作为质子入住京城,必是凶多吉少。
  
  我趁着正午日光好的时候铺开宣纸,研上墨,提笔给秦延之写了洋洋洒洒得一封长信,读来声情并茂,慷慨激昂外带催人泪下,具体内容是说我在山林里呆的发闷,想要到京城散散心,见见世面,顺带拜访一下多年前的故人,四五年不见实在是思念得慌。
  
  我将信折好正要封口,低头默默思忖了半晌,终是拆开来提笔加了一句话:多日不见,甚是挂念。
  
  如此,我便可如愿以偿得进京。
  
                          
作者有话要说:本章已完。
☆、第〇五章:进皇宫
  
  秦延之的书信来得极快。
  
  确切的讲,是秦延之派来接我的鸾车到得极快。
  
  婢女仆妇们在屋内收拾行李,我抱着孩子踱到后山里看望杨离,走在熟悉的山路上,鼻尖却总是酸酸的,还记得我年少时特不济事,连路都不认得,每每来后山总要杨离带着,若是哪一次走丢了,迷路了,我也从来不急,只需找个清幽的所在盘膝睡上一会儿,再醒来的时候一定会看到杨离,我的师弟会将自己的外袍脱下来盖在我身上,他静静得倚在旁侧的树干上等我醒来,通常,他会对我说一句:“师姐,我们回家吧。”他的笑容干净清爽,有着少年特有的亲切和煦。
  
  其实,我的师弟死时也仅仅只有二十岁。
  
  我俯在他的墓碑上,泪水竟又落了下来。
  
  平安静静得呆在我的怀里,不哭不闹,她嘟着嘴巴,仿佛知晓自己娘亲的哀伤。
  
  我擦干泪水,软着声音跟杨离说:“师弟,她叫平安,是我的女儿,你若听到了,便抱她一抱。”
  
  一阵微风拂过,坟墓旁的青沧树飒飒作响,如同我的师弟还在林子里练剑一般。
  
  我说:“师弟啊,我要走了,我会一直开开心心得生活下去,把你的那份也活出来。”
  
  朦胧间,我似乎看到杨离在冲我笑,微微展露出他的小虎牙,那样干净爽利。
  
  闭上眼睛,我又想起了柳蝶衣,想起了秦延之,想起了萧楼南,想起了上官宇……是他们逼死了我的师弟!我自来是个大大咧咧的人,凡事都不往心里去,这一次……这件事……却久久不能释怀。
  
  我在后山逗留了几个时辰,直至有丫头前来找寻,我才抚了抚师弟的坟头,转身走了。
  
  走的时候我便想,任墨予此时在京城定是凶险异常,可是再凶险,我总是要去陪着他的,就像我当初愿意为了秦延之舍弃性命一样,爱一个人大抵如此,我庆幸自己能够在历经四年的情殇之后再度爱上一个人,像从来没有受过伤害一般,而我也庆幸那个人能够一直一直得站在原地等我,等我发现他的好,等我慢慢爱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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