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宿舍卧谈会

第17章


 
     
    轮回中, 
    心若一动, 
    便已千年。
                
第三部分 惊悚女生秀  不死鸟(1)   作者 : 周全 
  
  不死鸟
  
         镜子里映出一张苍白的脸,精致的下巴,长而浓的睫毛掩衬下,双瞳如一剪秋水,端正的鼻梁,细瓷般洁白的肌肤下隐隐透出细微血管,小巧的唇,却同样苍白得全无血色。 
      我对镜子里的人笑了笑,那无血色的唇便微微由两边往上翘。 
      我一松手,镜子“啪”的一下掉到地上,碎成许多瓣,可那张脸仍深深铭在我脑中。千年了,上千年这张脸一直未曾改变。这是我的脸。 
      记不清从什么时候起,或许是唐代,我一直以这张脸保持着我的形态。不曾老,亦不曾死。 
      每到一定时间,好像这个时间是不定期的,我会经历一次分筋错骨的疼痛,疼痛会持续许久许久,至我完全忘记时间。尔后,我又继续我的人生,仍以同样的脸,记得从前发生的一切事情。只是,我重新的人生里背景已改变,我疼痛中时间已流逝。于是一切要重新适应。我也能极快地重新适应。我已经习惯了。 
  
      Phoenix,传说中的不死鸟,每五百年自焚一次,然后于灰烬中重生。我不知道它的基因是否与我相似,如我也不曾死。但我也不曾自焚,我只是疼痛,而这周期也没有五百年那么长。 
      其实从外表看来我与常人无异,只是我的嘴唇全无颜色。不过这并不碍事,很久以前我用胭脂点唇,现在人们都称之为口红。 
  
      我上一次疼痛至忘记时间之前,许多学生正轰轰烈烈地游行示威、抗议,后来我知道那叫五四运动。 
       
     意识重回时我在一个积满落叶的森林里,我睁开眼睛最先看到的是一缕阳光,阳光有些刺眼,我重又把眼睛闭上,听到一个声音说:“她醒了。” 
      再次睁开眼睛,我看见一张年轻的男人的脸,洋溢着快乐的笑容,亲切地对我眨了眨眼。 
      他叫子凡,他和他的同伴来这片森林露营,发现了昏迷中的我。他们认为那叫昏迷。 
      许多人聚在我身边问长问短,我沉默着,不开口。我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虽然我看这些人似乎没有恶意,但我只能沉默。
  
      有人说:“或许是个哑巴。” 
      我没有说话,在心里轻轻笑了一下。子凡却似乎听到了,他转身盯住我,亲切地眨眨眼,说:“或许这位小姐只是不愿意和你们说话。” 
      他不顾所有人的反对,坚决把我,一个来路不明的陌生女子带回了家。 
  
      子凡住在一幢临街的公寓楼里,一房一厅,客厅除了一长两短的沙发与一张茶几便别无所有,房间有一张一米二宽的床,书柜书桌,还有一台电脑。关于电脑我是后来方知其为何物,当初我还奇怪着这机器是什么,子凡视若宝贝,他曾笑着对我说:“老婆可以借人,电脑与车不能借。” 
      我进到子凡家中,他先扔了块毛巾给我,仍笑吟吟地说:“去洗个澡吧。” 
      我警戒地看着他,不动。他笑意更浓,拉我到一块镜子前,道:“你自己看看。” 
      镜子里出现一个满身泥污的人,脏乱的头发长长地披在身后,脸上满是泥巴,青一块黄一块。我又无声地笑了,这样一个泥人其实几乎连性别也难分,有谁会生出什么念头。子凡把这样的泥人带回家,或许只证明他是个好人。 
      我用了两个小时洗澡,当我重看见镜子里那张千年不变的脸,那张苍白脸庞上精致的五官,我知道,我将又一次开始我新的人生。
      我穿着子凡宽大的衣服走出浴室,他的衣服上带有淡淡的香皂味道。子凡不在客厅,而客厅也空落落的,茶几沙发上没有什么物品。我轻轻走入他的房间,他已靠在床上睡着了。我在书柜书桌翻来翻去,子凡醒了过来,揉揉眼睛,问:“你在做什么?想找什么?” 
      我清脆地吐出两个字:“日历。” 
      子凡刷地跳了起来,“你会说话!你原来真的会说话!” 
  
      我转头对他微微一笑。那一刻,我看见,子凡的眼珠停止转动,我听到他的心脏在“砰、砰、砰”强烈地跳动。我在对面的镜子上看见我的侧影,湿淋淋的长发垂在腰间,半遮住脸,一双黑眸波光流溢,雪白得近乎透明的脸——一个泥人自他那间浴室转一圈出来便换了个人,难怪他讶异。
      子凡用颤抖的手把一个黑乎乎的小物件递来,我接过左看右看,不明其意,疑惑地把目光移向子凡,他一愣,说:“这是寻呼机,上面有日期,你你不知道?” 
      我不再说话了,因为的确不知道。一个人若不想让别人知道她不知道,最好的方法是缄默。
                
第三部分 惊悚女生秀  不死鸟(2)   作者 : 周全 
   现在已是公元2000年,二十世纪最末的一年,十一世纪最先的一年。我发觉我有许多事情不知道许多东西不了解。但这不要紧,很快地我就会什么都知道什么都了解,如从前所有的重生一样。
  
      我在子凡的屋里住了下来,我也的确无处可去。子凡询问我的家世询问我的从前,我仍缄默。他以为我不愿意说——确实我也不愿意说,他叹一口气:“好吧,你不想说我不迫你,你一定有什么难言之隐吧。等你想说的时候再告诉我好了,你可以先住在这里。”他发现我无颜色的唇,很是惊讶,沉思半晌抚抚我的发说:“可怜的丫头,你严重贫血。”次日便买了不少补血品回来。 
  
      我在子凡的屋里无师自通地学会了许多东西,一切所谓e时代的知识点与流行面。
  
      子凡每天开开心心地上下班,像是很高兴屋中多了个美丽似我的女子。这似乎是神话故事里的情节,书生于郊外捡了名仙女回来,从此为他洗衣做饭,其乐融融。可是,我不是仙女,我半点仙法也没有。我只是不老不死,其余与平常人几乎一样,也需吃饭睡觉也有痛感倦意,不会呼风唤雨不能点石成金。我只是一名柔弱女子。我无法在子凡下班前作法于锅上变出热腾腾的喷香饭菜;也无法令他的抽屉一夜间装满金银财宝;我也不会化作一缕烟藏在一只大的田螺里;不会变作一尾鱼躲在水缸中。我白天坐在凳子上,晚上睡那张唯一的床。而子凡自我来后把沙发当作了他的床,每天下班赶着买菜回来做饭给我吃,用他微薄的薪水养我。新的神话里故事已颠倒。 
  
      其实我不是很懒,我只是很忙,忙着学新的东西以尽快融入现在这个世界。此外还有一点,我感觉我的身体愈来虚弱了,每重生一趟我唇上的血色会消褪一些,千年前我仍是如绛红唇,如今却是似纸一般白,且我精力明显地不如从前充沛,现在我觉得我有点象那个叫林黛玉的女子,而曾经我有些讨厌她的病怏怏。 
  
      子凡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我知道这不是他前辈子欠我的,前辈子我未对谁人有过似海恩惠。子凡对我好是因喜欢我,我清楚,在我头一回对他微微一笑的那一瞬他就喜欢上我,他的瞳孔与他的心脏出卖了他。而我呢,我可喜欢子凡?答案是不容置疑的否定。你可曾见过一个千年妖精会喜欢上什么人?我,是不会的!人类的生命如此短暂,流星一掠间便要逝去,且他的青春更是有限,很快地便会老去丑去,以我永恒的青春与美丽去爱一个凡人?可能么? 
  
      不要指责我的自私。自私是千年前向人类学的,而他们的遗传因子也很好地把这一点留传至今。自私,不独妖精的生命里有。 
      我依附着子凡的生命渡过了我最初的重生,然后在我觉得自己已可以独立时,我决意离开子凡。 
      走的那日是阴天,没有太阳也不曾下雨,风沉沉地吹,我的长发拂在脸上,子凡伸手为我理开乱发,低低说:“我知道留不住你,可是,能否不要忘记我?”我嫣然一笑,轻轻点头。子凡眸子里透出一丝光亮,却挤不出一丝笑容。我转身而去的那一瞬,手背上重重地接住了一颗晶莹的液滴,天上无雨,我想这大概是子凡的泪。然而,留一颗泪在我手上,又有什么意义。 
  
      我也租了一套一室一厅,却比子凡那套豪华舒适许多。我爱奢侈享受。妖精无甚大志,不欲于红尘中争名夺利,虽人们称此为有上进心;妖精不想遗臭万年亦不希翼流芳百世——有何意义?妖精已活了千年,看世间风流人物来来去去,江山代有才人出,然百年之后却仍仅是一抔黄土一堆残骨。多少人记住又如何?无生命的骨骸骨灰会有感应?真是无聊呵!有些人说要为世间留一笔财富,可知地球缺了谁都照转?是历史选择了你,不是你选择了历史。有那闲工夫,不若“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不若遁入古墓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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