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被错过的年纪

第27章


  经过那次被质问有没有女朋友的事,我便开始刻意的回避一些话题。有女生喜欢自己的话,应该是一件挺值得高兴的事情吧,但是我直到现在也没有分清杜依霞和李应梅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我已经决定要给你写情书了,你做好精神准备。”放学前,杜依霞一本正经的对我说,“哪儿有人写情书之前还告诉对方的。”我假装出很镇定的样子,往柜子里塞书的动作却有些颤抖,希望她没注意到吧。
  “怎么没有,我就是啊!”她拿出一个彩色记事本,一页一页的翻着:“情书的话你喜欢用什么颜色。”
  “你还真是有够民主诶,这种事情都用问的,情书的话一般都用粉红色的吧。”我居然这样回答,自己都感觉有些奇怪,仿佛即将收到情书的不是我而是另一个人品超好的哥们。
  “那就粉红色?”
  “不过我还是比较喜欢淡蓝色的。”我已经不知道怎么评价现在这个思维和动作都完全不受控制的自己了。
  躺在床上,我居然止不住的傻笑…娘嘞,果然还是沦陷了。在试图用撞墙的方式重新获得思维能力失败之后,我已经成为一个沉浸在爱情中的二货,虽然能形容自己现在的状态,不过我已经完全没有办法摆脱那种快要让我高兴得死掉的幸福,仿佛那封还没有收到的情书是李应梅写的。
  淡定!然后…
  睡觉…
 
  
                      正文  第二十七章
 
  杜依霞递过来一张淡蓝色的信纸,我只能承认我当时心跳顿时慢了半拍。假装很自然的把信纸扔进书柜,同时忍住不断做祟的好奇心and虚荣心没有去看。“你不打开看看?”她脸上写满惊讶。
  “没什么好看的,中午拿回家去看。”我继续假装出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其实心里面,说实话,超紧张。
  “回家看还不是一样,就在这里看嘛,看完了还给我,我第一次写这种东西,还要留个纪念什么的。”她红着脸,腼腆的模样更加的可爱。
  “我有个习惯,看信的时候喜欢念出来,万一等下被别人听到怎么办。”我秉承一惯的瞎掰作风。
  “那你下午要记得还给我…”
  “得嘞…”
  然后,整个上午两人之间的气氛居然诡异得可怕,我们没有说一句话。因为有个东西放在我柜子里,那玩意儿对我们来说威力相当于一枚核弹…
  整个上午,我提着笔一动不动,记事本上一个字也没有增加。杜依霞貌似全神惯注的盯着英语书,很显然是没有在看书嘛,整本英语书她能认识一百个单词都算廖君红教得好。好不容易才等到上午放学,我淡定的站起身来,把所有书本统统扔进书柜,然后拿出淡蓝色的信纸折成小正方形揣进兜里,转身就出教室。
  出了校门,一路上和李登添说着些无关痛痒的事情,心里面却是一直忍不住去想那封还在裤兜里的情书,以至于李登添听到很多次这句话:“你刚才说什么来着。”
  终于走到只有我一个人的路了,我从兜里面取出蓝色信纸,打开来…这个第一句是:“嘻嘻!我第一次写情书,也不知道格式对不对,如果不对的话你也将就着往下看吧…”然后,这个关于个人隐私的东西还是不要码出来比较好,不过最关键的却是,我已经把内容忘光光了…只记得最后一句是:“如果你有女朋友,那我祝你们幸福。”
  我不想在这里写什么观后感之类的狗屁东西,也不会有兴趣写杜依霞写情书的文笔到底怎么样。因为这些都不重要了,如果是你,有一天拿到一张纸条,就算上面什么也没有,就只有一句“我喜欢你”,你也应该会高兴得整晚都睡不着觉吧。so,这些都变得不重要,我只要知道她在写下这些字迹的时候是怀着一种喜欢就可以了,于是,我躺在沙发上,看着湖南卫视的《微笑百事达》,静静的享受来自于杜依霞的喜欢。也不想承认那种感觉叫做“爱”,因为年幼无知的我们承受不起那种重量。只要能感受到那份欣喜若狂就好,学生时代的我们,或许更加适合柏拉图式的恋爱,小时候这三个字,确实能勾起无限的回忆,既然知道留下的只能是回忆,那何必带走更多,我不想多年后,当我们再次渐渐走过回忆,那美梦也就此被残酷的现实惊醒,我只是想当你再次看见我的模样,只是会在嘴角勾起代表微笑的弧度。不忍心去获得更多,我只要一段属于青春的回忆。
  想了很多关于人生,或者是恋爱的东西,我却完全没有准备好怎么去面对明天、后天、甚至大后天的杜依霞。
  “有没有人告诉你,你写情书的文笔很烂的。”我随手把篮色信纸扔给杜依霞。
  “都说过了我是第一次写情书,以后练习好了再给你补上呗。”她有些失望的拿起信纸,犹豫了片刻后将它撕成两半。
  “不是说要留下来当纪念咩?”看她撕掉情书时的眼神,只能用颓废形容。
  “你都说写得很烂了还留着干什么?”她快速的把蓝色信纸撕成很小的碎片,直接扔到我柜子里面。“还是留给你做纪念比较好。”
  “这个很难清理的诶,不要乱扔。”来不及阻挡,本就乱到不行的柜子里马上又被盖上一层蓝色的雪花。
  “那现在…”杜依霞顿了下,好像在从一个深呼吸里面补充勇气,然后像是做出了什么重大的决定般定下心来:“情书你也看了,现在该告诉我你的回答吧?到底我配不配得上你?”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因为我已经完全被当时杜依霞紧张的表情吓住,从来没看见过她会这么紧张,捏住笔的手不停的颤动,脸上浮现出一抹红晕,我确定那不是因为说话太多而缺氧。
  “我知道了。”见我一直没说话,只是愣愣的盯着她,于是她终于准备结束这场质问一般的对白:“你肯定也喜欢我对不对?你只是说不出口而已,所以,一切尽在不言中,我明白。”
  卡住…我承认,这是一个自恋到连我都望尘莫及的女生。果断的,我只能说我莫名其妙的就多了个女朋友,因为整个告白都是她一个人在说而已。
  那天下午,杜依霞出人意料的没有说话,而我居然第一次在小说里开始尝试加入言情,不过最后都以写不出太肉麻的句子而告败。于是,课间王焓臻被我拉到走廊上。
  “你有没有发现我们写的小说都缺少一种东西?”望着无聊的单调蓝天。
  “什么东西?”王焓臻一本正经说,每次谈到小说他都会变得特别认真。不过今天这个话题好像不是特别适合他,因为我很怀疑他有没有真正的谈过一场恋爱或者说专心的喜欢一个人。
  “基本我们写的东西里面都没有涉及到言情这方面。”
  “这个…好像从来没想到过诶。”他挠头,然后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
  “所以,我想尝试下言情。”最后,我留这句话便回到教室开始构思新的剧情。
  不得不承认,言情的话也真够难写的,因为不能像玄幻或者武侠那样一群人乱揍一通,什么终级技能随便放还不带冷却的,主角王八之气一抖,各种神器运气大师父等还不是统统来报到。
  为了学习先进的写意技术,我可以说是抱着必死的决心看了两本狗血言情,吐得我一周没啥食欲。心里面只剩下一个声音在尖叫:“男主角可不可以不那么有钱加有才加校草加黑社会,女主角可不可以不那么白痴加不漂亮加家庭困难…然后,最后的结局为什么都喜欢挂一个,难道新生活各过各不好咩。”
  带着这种情绪,我开始了平生第一次言情小说的写作。“写这么悲干嘛?”“虽然没死人,但是貌似主角他娘死了吧,用这么悲剧的句子。”反馈回来的评价让我特茫然,明明我就没怎么刻意去描写那种伤感…真的是很失败。
  杜依霞还是继续每天拿那种无聊的非主流贴图到学校来,粗略一看,有些图片还不错,比如有张上面,只有一条铁路,旁边写着句:“通向你心里的路,好像没有尽头。”我了个叉,题词太虚弱了吧。
  “非主流到底是什么啊?你整天贴这东西,有那么好看咩?”我实在忍不住好奇。
  “非主流啊?就是非主流呀!”杜依霞吐了吐舌头:“就是那种失恋了的人,然后在手上刻字什么的,反正很颓废的。”
  “我靠了,这么恶心的东西你也like?”我吃了一惊,自残的还,想当年我曾经也想到过自残,不过事情的原因只是因为老爸不带我去动物园而已啦。每次我一有自残的念头,都会被自己打压下去,因为…自残很疼的诶,主要是下不去手。
  “不是啦,我只是喜欢非主流的有些风景图片好不,有些比较伤感的句子,借鉴来做下QQ个性签名也挺不错的啊。”
  “那…你会不会自残然后变成非主流?”我问得小心翼翼,生怕得到不想要的答案。
  “这个嘛…”杜依霞调皮的笑了笑,撕下一张贴画粘在我的书桌上:“就要看你啦。”
  我有些不明所以的看着她的笑脸:“为什么是看我额,你自残的话我肯定闪很远的,主要是怕误伤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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