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个深吻

第二章 翩翩公子(二)


纯洁起身迎上去。
    莉莎对萧忆山介绍说,“这位是我同事,甄小姐。”
    他戴墨镜,纯洁从那锃亮的镜片上面可以清晰地看见自己的脸,她不知道他是否在看自己,更不知道他是否认出了自己,只能微笑道:“萧先生您好!”
    萧忆山静默片刻,伸手摘掉墨镜,道:“多年不见,你还好吗?”
    纯洁怔了一下。
    其他人也都怔住了。
    “还过得去。”她笑笑。
    “有空一起吃饭吧?”
    “呃,”纯洁略微有点吃惊,但还是点了点头,“好。”
    莉莎按捺不住一颗炽热的八卦之心,问道:“你们认识吗?”
    纯洁正要回答,萧忆山已经笑道:“我们是青梅竹马。”
    纯洁又窘了。同桌也能叫青梅竹马,那这世上的青梅竹马未免也太多了吧。
    不过,他笑起来还真是漂亮。
    莉莎果然惊得合不拢嘴,瞪圆眼睛看纯洁,看那表情似乎准备当场声讨她了。纯洁连忙道:“莉莎,我请到了国际知名摄影师StevenFong。”
    说着朝身后的方君浩示意。
    莉莎的眼睛瞪得更大了,惊呼道:“StevenFong?”
    闻言,萧忆山和他身后的眼镜男也都不由得侧目。
    方君浩很随和地举手和他们打招呼。
    那名眼镜男立刻快步走过去,用流利的英文做自我介绍:“我叫Leon,是萧忆山先生的经纪人,非常高兴认识你。”
    方君浩伸手和他相握。Leon又转头示意萧忆山过来打招呼,他走过去却把目光投向风炳辰,“这位先生是……?”
    这个问题是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想知道的。
    因为他的气场太强大了,尽管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静静地站在,却让人无法忽略。他天生是一个让人无法忽视的人。
    方君浩正准备说他是自己的朋友,谁知他主动介绍说:“我姓风,纯洁的朋友。”
    这时候,客房经理领着两个服务生,把方君浩那套贵重的摄影器材拿了下来。
    那经理走到他跟前,很恭敬地说:“大少爷,需要派人跟您一起去吗?”
    方君浩摆手拒绝,“把器材拿到车上就行了。”
    纯洁比较敏感,听到“大少爷”三个字,想起时光酒店的大老板正是姓方,他该不会是方董的儿子吧?
    她神游天外,忽见方君浩看向她,挑动浓黑的眉毛作询问状,连忙回神道:“怎么了?”
    “你们那边有助理吧?”
    她连忙点头,“有啊,我就是助理。”
    方君浩不由得笑起来,“那我们走吧。”
    纯洁正要跟出去,风炳辰扬声提醒她,“别忘了我们的约会。”
    她听得脸上发烫,头也不回地走了。
    萧忆山却忍不住又看了看风炳辰,对他点一下头,便抬腿步出了大厅。
    酒店的服务人员已经把车开到门口等候有一会儿了。
    他们走后,风炳辰乘坐电梯直达顶楼套房,一推开房门,就看见床上的美艳女郎,裸露着她完美无暇的背部。
    看到自己的床上躺着一个女人,他一点也没有觉得意外,而是折回身,到吧台里给自己倒了一杯水,然后又转回来靠在门上,把水杯凑到唇边浅浅地饮了一口,目光沿着她的肩膀一点点移到臀部,然后微笑道:“我是不是走错房间了?”
    女郎优雅地转过身,没有说话,睁着一双勾魂摄魄的眼睛看他。
    她的脸上浮起一*惑性的微笑。
    风炳辰走进室内,将水杯隔着柜子上,弯腰捡起地板上的金色长裙递给她,含笑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的机票是中午十二点,再不起床的话,就要赶不上飞机了。”
    女郎的笑容僵住了。
    呆了两秒,她翻身裹起被单跳下床,从他的手里接过衣服,怒气冲冲地出门,但走了几步又忿忿不平地转了回来,问道:“恰克,你到底是谁?”
    风炳辰微微蹙眉,笑道:“你刚刚叫我恰克。”
    爱娃表情激动地道:“是的,我知道你叫恰克,Steven的朋友,但也仅限于此。你住在时光酒店的顶层套房,你应该知道,时光的顶层套房不是什么人都能住进来的。”
    风炳辰不由得笑了,反问道:“你认识Steven这么久了,难道还不知道他的父亲就是时光酒店的老板吗?”
    “是吗?”爱娃结实地吃了一惊。
    她只知道Steven在摄影方面很有实力,没想到他的家底更有实力,未免也隐藏得太好了吧,但她毕竟是见过世面的人,惊讶了一下之后随即又恢复神色,道,“既然你和他是朋友,我想,你肯定还有其他身份?”
    风炳辰微微一笑,“正如你所看到的,我是一个花花公子,继承了一点财产,认识了一些有钱人,混进了上流社会,结交了一些女明星,还有像你这样的——”他伸手比了一下她,“国际名模!”
    “你对我根本没有兴趣,对吗?”
    “我以为你是来出席商业活动的。”
    爱娃冷笑一声,“那种小活动,我的经纪人每天都要接到几十个类似的电话,我不过是因为你要来圣罂市,所以才答应下来。”
    “如果是我的言行让你产生了误会,那么我很抱歉。”
    “显然是我自作多情了。我不过是在聚会上见到了一个迷人的帅哥,那帅哥正好又跟我多说了几句,我就想入非非了……”
    她这样勇于自嘲,听得风炳辰忍不住笑起来。
    爱娃沉默一下,问道:“那么,你中意那天那个女孩……”
    “嗯?”
    “别装傻了!你拉着她的手不放,跟她调情……”
    “你误会了!”风炳辰又笑了,“我和她确实见过,只是她不记得了。”
    “是吗?”爱娃表示怀疑。
    风炳辰笑道:“时间不多了,赶紧换衣服吧,我今天心情不错,可以考虑送你去机场……”
    “哦~谢谢你的大发慈悲,”爱娃夸张地叫了起来,“但我还不至于沦落至此,只要我愿意,随时都有一打男人抢着送我去机场。”
    说着她就裹着被单走了出去。
    风炳辰失笑,跟在她身后叫道:“我完全相信你有此魅力。”
    爱娃盛怒之下,自然不予理会。
    风炳辰笑着摇了摇头,回头看了看房间,按铃吩咐管家十分钟后进来打扫,然后又叮嘱一句,以后严禁不相干的女人进他的卧房。
    然后,他脱掉身上的薄毛衣,拉开衣橱,从五颜六色的衣服里面挑出一件象牙色衬衫,再到旁边的衣柜里,选一件V字领钢蓝色线衣,穿上后,对着镜子照了照,换上皮鞋,拿起钱包和手机,出门去了。
    他与一般男人不同。
    一般男人的衣柜里,绝大多数颜色都只有黑白灰三种。但他钟情各种色彩,借用一个海派女作家的说法,他对颜色永远饥渴。并且他有一种强大的气场,能够把各种颜色的衣服都穿得十分妥帖,这种气质几乎是与生俱来的。
    他在圣罂市属于短期居留,酒店配送的豪华礼车,他基本上不用,偶尔开方君浩的保时捷,平时出入乘坐普通交通工具,但他与大众始终是隔着一层的,走在街上,人们会忍不住侧目。他的生活正像他自己所说的,有钱,根据个人兴趣做点投资,不需要每日辛苦工作,十分悠闲。
    他给方君浩打了一通电话,问清楚摄影棚的地址,准备去观赏一下他的拍摄工作。方君浩当然知道他不是来观赏自己拍摄的,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挂断电话之后,他忍不住又打量那个清瘦的短发女孩。
    她穿直筒牛仔裤和浅玫瑰色衬衣,外套一件短外套,不戴耳环手链或戒指。从进入摄影棚开始,便按照要求搬道具背景帮举灯,没有一点儿时尚圈女孩的娇气。她的眼睛特别亮,眼瞳漆黑,专注看某物的时候,有一种穿透力。他拍摄过很多名人,但没有人的眼睛可以像她那样澄澈透亮,偶尔一下子扫过来,像个小型聚光灯。
    他想:炳辰一定是被这双眼睛捕获了。
    纯洁见他接完电话,就一直看着自己,笑问道:“我的脸上没沾什么东西吧?”
    方君浩笑了一下,“没有。”
    纯洁指一下化妆间,道:“那我去看看里面好了没有?”
    方君浩点点头。
    纯洁轻轻推开化妆间的门,只见萧忆山已经做好发型,化妆师正在给他化妆。发型师及助理安静地坐在沙发里看他。
    他沉寂五年后再次复出,与当年的青春男孩已不可同日而语,造型师给他重新定位的关键词是成熟、沉稳、性感。他已经不再是昔日的偶像歌手。
    如今,他的淡淡的胡须,略显忧郁的气质,沉静的波澜不惊的眼神,不但可以电死无数少女,只怕连少妇们也在劫难逃了。
    等他做好造型,走出摄影棚时,众人齐齐惊叹,莉莎和纯洁也都看得目不转睛。拍摄的时候,他出乎意料的配合,沟通比传闻中要顺畅很多。不知是伟大的时光之神起了作用,还是昔日的报道失真,总之他表现得很随和十分配合。
    纯洁对摄影所知有限,在旁听命干点体力活,顺便欣赏一下美男的造型。
    换景的时候,萧忆山对她说:“要不是这双眼睛,我都不敢认你。我还记得那时候你胖嘟嘟的,头发像西瓜皮,把整个脑门都盖住……”
    纯洁被他说得窘起来了,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你也变了很多。”
    “是吗?”
    “是啊,你以前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的表情,现在随和多了。”
    他牵起嘴角苦笑:“年纪在增,人事在变,心境自然也不同了。”
    纯洁听他的语气颇有感慨,一时不知道说什么。
    方君浩已经在旁边叫人了。
    等到拍摄完成时,已是下午六点。
    莉莎提议大家一起去吃顿晚饭,十分期待萧忆山的首肯。但他明天要飞日本,故而婉言拒绝,表示等回来之后再联系。
    当然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看的是纯洁。
    方君浩收拾好器材,终于想起风炳辰来,于是拨电话过去询问。结果,风大少回复他说迷路了,逛进了一个花鸟市场,然后在里面兴致勃勃地畅游了半天。他被深深地雷到了。
    莉莎的工作能够得以顺利完成,多亏了方君浩的江湖救急。以他如日中天的国际知名度,肯为他们杂志拍摄,简直是天大的面子。明日上班,这事肯定会轰动整个办公室。光是想一想,她都兴奋,所以这顿晚饭是无论如何都要请的。
    于是打电话给酒店订了位子。然后,方君浩驾车带着她俩去接风炳辰。
    远远就看见他提着一个鸟笼站在市场门前。
    纯洁感觉很颠覆,在她的印象里,这个造型向来都是老爷子们的专利,不合适他这样的贵公子。不过,她也并不觉得突兀,反倒想起在哪里看过的一首小诗,叫提着鸟笼的男人,依稀有一句说什么鸟儿在爱牢中唱歌。
    待到车子到跟前停妥,她才看清他提的那只鸟儿十分美丽,令她想起“翠羽黄衫”一词。方君浩打趣他,“你提了这个鸟笼,更像纨绔子弟了。”
    风炳辰不理他,坐进车里转头和两位女士打招呼。
    莉莎很感兴趣地想看看鸟儿,他便把鸟笼递给她。
    “好漂亮!你看它的嘴是红的,身上的羽毛都不一样……”莉莎提着鸟笼,邀纯洁一起看。
    “这是什么鸟?”纯洁问道。
    “相思鸟。”风炳辰转头对她微笑。
    纯洁觉得他的眼神实在太具诱惑性了,便又转头去看鸟,“原来这就是相思鸟啊,确实很可爱。”
    “送给你的。”
    “呃……”
    纯洁窘到了。
    她见过人送宠物猫或狗,还没见过送鸟的,而且她对饲鸟一窍不通,肯定养不活的。她勉强笑了一下道,“嗯,这个,我完全不懂得养鸟,恐怕承担不了这么重大的任务啊,它虽然是一只小鸟,但毕竟也是一条生命……”
    她的话没说完,方君浩就哈哈大笑了起来。
    莉莎在她的肩膀用力拍了一下,道:“这个很简单的啦,你上网查一查饲养方法,每天早上喂它点吃的……”
    纯洁立刻转向她,“要不你拿回去养吧?”
    莉莎干笑了两声,“可惜不是送给我的。”说着用鞋跟猛踩一下她的脚。
    纯洁闷哼一声:“嗯,好吧,我想我可以试试看……”
    考虑到风炳辰帮了很大的忙,即使现在他要送她一个灾难,她也只能接受了。
    风炳辰递了一包食料给她,含笑道:“不懂可以问我。”
    纯洁无言以对。
    于是,当晚她的房间里多了一只相思鸟做伴。
    虽然已经很疲惫了,却还是睡不着,坐到电脑跟前,打开搜索引擎,用爱娃和恰克作关键词搜索了一下,但什么也没查到。爱娃的绯闻男友还真不少,有明星、摄影师、富豪,但他们的名字都不叫恰克。她浏览了一会儿,终于扔掉鼠标,自嘲地笑了起来。不知道自己发什么神经,居然去寻找一个陌生人的资料。
    上了床也是睡不着。半小时后,忍不住掀掉被子,赤脚去书架上抓了本某阿拉伯作者论灵魂的哲学书,在床头的台灯看,看了一会儿,终于有了睡意。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