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行行止

第12章


不过总觉得在这种东西上花这么多钱不值得……这么想虽然有点得便宜卖乖的嫌疑,但行止是真的心虚……
  大婚当日,林家的亲朋好友来了很多人,虽然是中式的,行止也不能行完礼就去“洞房”等着,还是要出来敬酒的。
  送走客人,二人躺在新房里的时候已经筋疲力尽了。
  “行止。”
  “恩。”
  “行止。”
  “怎么?”
  “行止。”
  “……”
  行止,我们在一起了。行止,你是我的了。
  林格翻身支在她的身体上方,一动不动地看着她,眼眸幽深。行止渐渐受不了他的凝视,微微侧过头,却红了双颊。
  红衣似火,黑发如瀑,美人如玉。
  林格缓慢的轻吻她,带着十足的忍耐,如视珍宝。
  “行止。”林格轻唤着她的名字,语气近乎虔诚。
  行止转过头,一眼就望进了那双漆黑的眸子里,再不能动。
  三千红尘灿如桃花。
  ——————————我是洞房花烛很美好但新娘的礼服很不好脱林格很郁闷的分割线——————————
  因为各种原因,蜜月安排在了新年之后,行止也只请了一周的婚假就回去上班了。然后他们的婚礼完了没多久林格的父母也回国外了,他们又回到了以前的那种生活,一切似乎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但行止又觉得有些不一样了。
  这样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之后林格一下变得很忙,每天都是早出晚归,有时就连晚饭都来不及回来吃。行止只知道林格的公司是做进出口贸易的,其它的并不了解,看他忙成这样,她也帮不上什么忙,只能尽量不打扰他,让他专心工作。
  虽然交流少了,俩人倒也没有出现什么矛盾,行止更不会因为这个抱怨,她向来一个人惯了,看书上网练字,没俩天就习惯了一个人在家的时候。
  林格的公司最近刚刚打通了南非的市场,很多地方都要他亲自出面,陪吃陪喝这都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公司的事林格和乔白的往来又多了起来,所以难免和以前一样时常出入一些声色场所,尽管林格只是做做样子,但回家后还是有些心虚。不过行止却从不过问他的去向,而他也一点都没觉得高兴。
  新的策划案已经开始实施,今天的合约也一切顺利,他这段时间的工作终于可以告一段落。
  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半了,林格轻轻地打开卧室的门,行止已经睡了。他走到床前坐下,默默看着她的睡容。看来他不在她一个人过得很不错嘛,而且,似乎比他在的时候还要好一点?这么想着,林格控制不了的开始感到沮丧。他在外面总想起她,她倒好,一个人该吃吃该睡睡,连个电话都没打给他过。不得不说,人都有那么点贱气,别人要是总是腻着他什么事都要过问他肯定会觉得没自由,现在别人不管他吧,他心里又不是滋味,觉得人家不在乎他。
  行止一向睡的浅,被林格这么盯着就渐渐醒了过来,看床前坐着个人不禁吓了一跳。看行止吓到了林格更是郁闷,难倒她已经开始不习惯他在身边了?林格这倒是冤枉了行止,搁谁半夜睡醒了发现床边有个人一动不动的看着你你也得吓一跳不是,胆小的没准还直接吓晕过去了呢。
  看清楚是林格,行止微微坐起来,“你回来了。”然后揉揉眼,奇怪地看着他:“你坐在这干什么?”
  林格磨了磨牙,他在这做什么?
  林格想要嘲讽两句,但又鼓不起勇气,何况他也不是那么理直气壮,最终只好闷闷道:“我饿了。”
  “哦,那你等等,我去给你下碗面。”行止坐起来穿上拖鞋便走了出去。看着行止的背影林格有点后悔,她一会又要睡不好了吧……其实他就是有点不爽她对自己不闻不问而已,如果她问自己去哪了他一定会告诉她的。可再想想,又觉得自己已经圆满了,不管怎么样,她都会在家等着他不是吗……
  林格洗完澡面已经做好了,他倒真是有些饿了,和那些人一起酒喝了不少却没怎么吃东西。他一边吃着面,一边看着行止,直到行止在他对面坐下,才假装不经意道:“你这周周末有事么,我带你去郊外钓鱼吧。”
  行止把一杯水放到他旁边,疑惑道:“你公司没事了么?”
  “恩,”林格把碗放下,“基本上没什么事了。还是你想去别的地方玩玩?”
  “没,”行止摇摇头,又问“只有咱们俩?”
  “唔,还有赵瑜锦和赵乐乐。”林格习惯性地调笑道:“你要是想和我单独去也行。”
  行止似乎是习惯了他这个样子,把碗筷收拾好,微笑道:“一起去吧,人多热闹一点啊。”
  哼,林格小心眼的想,他才不相信她喜欢热闹呢,她是想见赵瑜锦吧。
  收拾好了俩人便回去睡觉了,刚躺下,林格就起了别的心思。他最近早出晚归的,他们都很久没有那个了。心动不如行动,这么想着林格已经把手伸到了行止的睡衣里。
  “不行。”行止按住林格游走在自己身上的双手,有些不好意思地轻声道:“我今天不方便。”
  林格愣了一下,看看行止,再看看已然禽兽化的某处,想停下,可又不甘心。顿了顿,林格拉着行止的手向下摸去,意识到他想做什么,行止剧烈挣扎起来,但林格志在必得,她怎么反抗的了,最终两处顺利会师了。感受到手上的触感,行止羞愤欲死,看着林格快要哭了,但她越这么看着自己他越忍不住想要欺侮她。林格兴奋地按着行止的手和自己紧紧贴在一起,可还没等他得意,那个地方被她微凉柔软的手指这么挣扎着蹭了两下竟不受控制地颤栗起来,然后行止就感觉到手上一阵湿热。
  ……
  行止完全没想到会发生这种状况,不禁愣在了那里;而林格,竟破天荒的脸红了……
  林格(上)
  我的第一任女朋友曾对我说过这么一句话:每个人都应该在自己年轻的时候肆意的爱一场。
  我当时听了并没有太大的感受,这可能是她在哪本烂俗的言情小说上看到的句子,又或许是她在哪部无聊的韩剧中听到的对白?谁知道呢?但我发现,在我和她分手很长一段时间后,我都记得这句话。
  见鬼。
  说实话,我顶腻味一个大老爷们整天说什么爱情之类的,这样未免太不man了,可能因为这个原因,我高中时并没有谈恋爱。那时我一直是我们学校女生眼中可望而不可即的王子,只要我愿意,那些小妞我想怎么泡就怎么泡。
  可我不愿意。
  尽管是青春期,但我实在对那些没胸没臀还没脑子的小女生提不起兴趣,而王子这种对小白脸的称呼我更是不屑一顾,所以那个时候和我说得上话的女孩只有我的死党赵瑜锦的妹妹——赵乐乐,她在我眼里就是一个假小子,也算不上什么女孩。
  和那些处在发情期的小男孩不同,相对于女孩这种话题我更喜欢研究股票,这是一种没有硝烟的战争,对我来说无比具有吸引力,就在高中时期,我就用自己的零用钱狠狠赚了一笔,虽然我对钱这种东西并没有什么强烈的欲望,但那次的成功让我对此乐此不疲。高中就在这种不断在股市摸爬滚打中过去。我快要毕业时,我爸妈把他们的事业转移到了国外,但我没有和他们一起出国,与在他们身边学习如何处理家里的公司的事务相比,我更喜欢自己创立一个新的王国,所以,那个时候我就知道我不是一个安于现状的男人。
  真正意识到女人这种生物的妙处,是在我大学的时候。
  和男人不一样,她们柔软、美丽而具其香气。
  让我认识到这一点的女人是廖菲,哦,那个时候她还是个女孩。
  我承认,在我见到她那一刻我冲动了。是的,是冲动,不是心动。遗憾的是那时我还分不清这两种感觉的不同。那真是一个美丽的女孩,以我的文学水平也只能想到倾国倾城这么个干巴巴的形容词。喜欢她的男生自然很多,但我从不担心,笑话,难道我林格看上的女生还能被别人泡走不成?
  第一次见面是在新生晚会上,本来我是没什么兴趣的,却被宿舍几个色狼以‘提高整体形象’为由强拉了过去。廖菲是那种出现在哪都不能让人忽略的美女,我是那种走到哪都能让女生尖叫的帅哥,我们要不在一起岂不是天理难容?
  我想她对我印象不错,在以后的接触中,一直没有拒绝过我委婉或直接的邀请。时间久了,我渐渐发现她并不是那种空有其表的女孩,或许傲气了一些,但不影响她的可爱。
  没过多久,我们顺理成章的在一起了。那个时候我是真的恋爱了,我干了所有恋爱中的男生都会干的傻事:送花,在节日和她的生日制造各种惊喜,带她到校外放烟火……
  我们的恋爱很顺利,顺利到毫无新意的地步。我们就像所有大学中的情侣一样,牵手,拥抱,亲吻,还有上床。说起来别人肯定不信,那是我第一次。一个男生过了十八岁仍然是处并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所幸我也没顶着这个尴尬的身份太久。
  她也是第一次,我们都紧张的不行。或许身为男生我会好一点,况且我对此并不是一无所知,和所有男生一样,我的电脑里有不少这种题材的“电影”,对此我们在意识中练习了无数次,我们只是需要实践。不管怎么说,结果还算圆满,我也确实体会到了那种男人在女人身上驰骋的快感,并且对此欲罢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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