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不婚休想离

第12章


  亲吻的声音,喘息的声音,干柴烈火,似乎就要燃起。
  终于,纪季墨亲的她差不多快要断气了,放过了她的唇,放过了她的手,然而那唇却是滑到了颈,那手却是过来要解开那大衣的扣子的。
  这还了得?这可是禽兽!
  江蜜慌乱的手足无措,论武力她哪里扛得过这个坏蛋?到底还是学聪明了,噙着眼泪、可怜兮兮的嗫嚅道:“陆哥哥就从来不这样对我。”
  这一说,纪季墨身上的火,瞬间就熄灭了。
  那对刚才还满含柔情蜜意的眸子,这会儿子瞪得老大,盯着江蜜垂下的眼,还有那紧咬的唇瓣,凶巴巴的样子,看起来打算要把人家给吃了似的。
  纪季墨心里还是很生气的。
  这个笨女人,真是怎么会惹自己生气怎么来。真是一点也不怕他气了会收拾她了。
  看她那小样儿。
  脸颊红红的,明明已经被自己挑起了欲望了,还说这种扫兴的话。她倒是知道怎么可以让自己停下来,居然拿那个虚伪的男人跟自己比?
  这是能比的吗?
  想要一个人……当然就要百般挑逗,使尽所有手段据为己有的……他有错么?
  当然是没有的。
  如果不是他瞅准时机,先下手为强,哪能让这个女人在自己身边老老实实的待那么久?恐怕是看都不肯看自己一眼的吧。
  就算是看了,也是表情憎恶的瞪着自己看。
  不高兴的瞪着江蜜,纪季墨看着她的呼吸在大衣底下缓缓的起伏,那脸蛋儿上那般动情到极致,那嘴唇上被自己亲的都肿起来了,那白白的长颈上,还有自己留下的吻痕。
  默默地观察着,纪季墨还放在大衣里跟她肌肤相贴的手,动了动。
  就在江蜜心里暗自高兴他终于要撤走的时候,那手却……
  这一下,江蜜连死了的心都有了。
  太臊人了,干脆买块豆腐给她撞死算了。
  纪季墨看着江蜜深深的垂下了头,几乎都想要找个缝隙钻进去的样子,忍不住笑了。
  拿出手指,那上边湿淋淋的是这个女人的动情见证。
  心里微微的有些高兴了。男人看到女人在自己的挑逗下起反映,心里是很自豪的,何况还是自己想要的女人?
  这下脸不是那么冷了,带了点强忍的笑意,一本正经的说道:“你说你陆哥哥不会哪样?不会像我这样让你湿吗?嗯?”
  说着,那象征着某种情况的两根手指,炫耀战功似的晃了两晃。
  江蜜被他这么一说,更觉得没脸见人了,索性就不管那么多了,一手扒拉住他那作恶的手臂,狠了劲儿的往他手臂上咬。
  那两只眼睛含着泪光,牙齿还忒用劲儿的咬着,简直就是一只小动物模样的。说不出来娇憨可爱。
  虽然被咬了,纪季墨却是心里极为高兴喜欢的,也不嫌疼,厚着脸皮子抬着另一只手臂凑到她跟前,“来来来,我让你湿是我不对,要不这只也咬一下?”
  这种没脸没皮的话,这个坏蛋反正总是说的出来的!
  松开了嘴,江蜜的腮帮子鼓了起来,表示自己生气了:“快点开车门,我要下车。回家。洗澡!”
  最后一句洗澡,简直就是吼出来的。
  就是要这么吼,要让纪季墨知道自己是厌恶他的碰触的。
  就是要激他赶紧放自己下车。
  果然纪季墨这次退到自己的驾驶座上,开了车门,江蜜推开车门,也不让他把自己送进去,直接就要关了门走人。
  “记得衣服也洗洗给我送过来啊,都湿了……”纪季墨在她恼羞成怒的关上车门之前,生怕这女人忘记了似的,笑嘻嘻的又说道。
  江蜜听了这话,将车门更加大力的关上了,那气势,简直就恨不得这车门最好坏掉!
  纪季墨在车里好心情的自言自语:“啧啧,女人欲求不满的时候,脾气比男人还坏。”
  说完,打了转向灯,驱车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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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9 京城名“缓”
  最近的《红秀GRAZIA》上,最受街拍瞩目的,当属这个从巴黎时装周归来的,被媒体称呼为Shmily的时尚名媛。
  无论是Topshop的蓝色波点吊脚裤,搭配白衬衫和西装外套时的OL气质,亦或者是MiuMiu薄荷绿夹克、雾粉色九分锥形裤和淡粉色压花牛皮高跟鞋的干净清爽,都昭示了这个巴黎时尚界的华人宠儿,将会在中国时尚界拉开一幕新的时尚风。
  “她出生名门,美貌又时髦,但她从来不高高在上。”简单的搭配,好像正应了《红秀GRAZIA》杂志的本色。
  杂志上的街拍照片,这个女孩儿独立而又个性,张扬而又不失低调。原本卷曲的长发,如今黑而直的秀发。普通的波卡圆点,从鞋到裤子、上衣、再到帽子上的波点丝带,她把波点轻易而又大方的穿出了时尚的味道。
  纪季墨靠在身后的椅背上,夹着一根万宝路香烟的右手,轻轻的抚摸照片中的女孩儿,那头黑色的秀发。
  他知道她的发质很好,很黑,很硬。他的手,曾经在他们MakeLove的时候,被那柔中带刚的头发丝给割伤过。
  香烟凑到唇边,被他狠狠地抽掉最后一口,呼出的烟雾,喷薄在照片上那女子的脸上,氤氲而开。他想象着如果是这个人在跟前,一定会狠狠的瞪自己一眼,而现在,照片中的这人,一脸的倔强神色。
  这脾气,真是跟这头发一样的硬。
  回想那次被割伤手,可真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他的这双手,从小就很注意去保护,甚至比好些女孩子的皮肤都要好。修长而有力。
  想到这里,纪季墨心中不由得暧昧一笑。修长而有力,所以才可以把柔中带刚脾气倔强不好搞定的江蜜搞的连声求饶。
  将香烟最后一点火星投入烟灰缸里,任由其自生自灭,纪季墨拨通电话:“Amanda,Shmily不会回巴黎了,你把那里的一切打理好,回国来给她帮忙吧。”
  挂掉电话,纪季墨再次重重的靠向椅背,口中默默念叨。
  Shmily、Shmily……
  那一次,如果不是他从人群中冲出来,唤了江蜜这个英文名字,恐怕陆之风,就要出手了。
  虽说是要先下手为强,却也是要看准下手时机的。不能过早,也不能过晚,就是他要动手的前一秒钟,在她的心理承受也降低到某个点的时候,即使出手。
  一手支着旋转皮质老板椅的扶手,手指搁在太阳穴轻轻揉动,另一只手,手指轻叩扶手,嘴角不由自主的蔓延出一抹笑意。
  知己知彼,才可以百战不殆。真要谢了陆之风那太傲太自以为是的性子了。
  Tod’s的浅色圆扣皮风衣、黑色皮质长裤,手上的翻盖拎包,随意挽起的长发,这就是早春清晨外出的Shmily了。
  不怕被街拍,因为要的就是这种效果,要的就是自己的每一天都可以被人当成是时尚膜拜。
  这就是她在求爱失败之后,不得不履行的早前跟那个坏蛋K先生的该死的合约内容。虽然心里很是不高兴,可还是得一副高高兴兴的样子。
  “喂……京城名‘缓’!这里!”到了约会地点,还没来得及看清楚人在哪里,就听
  到慕卿正坐在清晨的露天咖啡厅里跟自己打招呼。
  要了一杯爱思巴苏,江蜜摘下墨镜,算是松了口气。
  “大清早的,怎么就跟累了一晚上似的?我们的名‘缓’,昨晚干嘛去了?”慕卿看着江蜜脸上掩不住的疲惫,不怀好意的道。
  “你要是一大早的就得打扮的跟个名媛似的小心翼翼的出门、走路,你也会这样的。”江蜜不以为然的自嘲。
  这衣服,是一大早纪季墨让Amanda给自己送过去的。
  真是要人的命。
  当初为什么要跟那个K先生签什么该死的合约啊,现在吃亏的明显是自己。天天都要听他的摆弄。走路穿衣吃饭都得按他说的来。
  好讨厌的感觉。
  江蜜想着纪季墨昨晚打电话时的讨厌样子,不由自主的就嘟起了红唇。
  昨晚抱怨这种生活的时候,那个坏蛋居然还说自己吃不了苦,什么嘛,不就是每天穿的漂漂亮亮的出门吗?有什么难的。
  “噗——”坐在对面的慕卿很美形象的笑出了声,“什么叫做跟个名媛似的?你不就是最近各种杂志、街拍最受宠的,OL气质女王?被人冠以京城新名媛的Shmily。”
  Weekend的条纹西装,Lacoste墨绿色印花上衣,藏蓝色高腰西裤,牛仔帽。一身潮装。江蜜看清了慕卿这身装扮,才不由得大吃一惊:“呀!你今天居然穿的这么规整!卿卿!你不是被逼婚了吧!”
  这话带着惊讶跟故意而为的咋呼,慕卿一个没小心呛了一口咖啡在喉咙里,咖啡杯子使劲儿往玻璃桌子上那么一砸,“碰”的一声,引得周围的人纷纷侧目,她却还尤不自知的大嗓门道:“尼玛别提了,情况比逼婚还惨!”
  
   
☆、chapter20 这样的朋友
  “是嘛?让我想想啊,除了相亲、逼婚,纪阿姨还有什么事会让你这样一身大家名媛的打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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