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屋俏冤家

第三十四章 番外之Elena


番外之Elena:微微瞬间,你在一秒点穴,漫长永远,我用一生解穴—1
    小Elena记得,那年是在自己四岁前一天见到那个男孩的,妈妈说他是隔壁农场主的儿子,他是随父母来度假的。
    初次见面,他骑在一只小马驹上,他的头发不像亚洲孩子一样是黑色的,而是浅褐色,连眼珠都是黑褐色的,眉毛长而浓,睫毛很长,思考时眼睫一扇一扇的,配上狭长的眼眸,甚至比女孩还漂亮,给人一种惊艳的感觉。
    那天下午,妈妈牵着我,又提着一蓝刚摘好的草莓去他们的农场拜访,农场的女主人热情招待了我们,她是一个美丽的女人,一旁的男人是她的丈夫,很帅的一个叔叔,对我和妈妈都冷冰冰的,可是对着女主人就变得好温柔,好奇怪的叔叔啊。
    我是在农场后的一大片森林里找到他的,小马驹在他身边趴匐着,他就拿着画笔不知道在画些什么,树林掩印下,微风拂过,我不争气的打了一个喷嚏,引起了他的注意。
    他好象很生气,放下画笔和素描本,走向我,“你敢偷看我?”他质问她,吓得她退后了两步,小Elena很害怕,她有轻微的自闭症,从小都不太说话,瑟缩着小肩膀,赶紧躲进了大树后,连小马驹都站了起来,啼啸起来,像在向她示威。
    也许是我的样子很可笑还是被自己的小马逗乐了,他笑了,阳光下露出白白的牙齿,“好吧,看你不是故意的,我罚你,罚你整个暑假都跟我一起玩怎么样。”小Elena想那时怎么那么傻啊,他说什么她都照做,就像一个小跟班,可是她好喜欢这样,每天早晨起床就可以见到他,他教她骑马,和她躺在野草地里仰望蓝天,他还会用野花给她做一个花环,甚至他教她用枪,告诉她该如何使用什么样的枪支,可她却只望着他的,凭他说什么呢。
    “你为什么老不爱说话?”他躺在岩石上,仰望星空。
    “……”
    “叫我的名字,你会吗?”他要求,然后对那双大大的眼睛盯着她,“j—ing—璟,璟。”他用中文教她。
    “……璟…。”她已到极限,从小她就是自闭症,从来只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可是他的到来改变了一切,他如阳光渗透进岩石里,将她的拉进光明中。
    “乖。”说着赞扬的话,下秒就被他吻住了唇,如蜻蜓点水般的,很轻,很软,很痒,“我的初吻,就当是奖赏给你吧。”
    番外之璟的自白:微微瞬间,你在一秒点穴,漫长永远,我用一生解穴—2
    璟觉得自己就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娃娃,她竟然在偷看自己,虚荣心得到了很好的满足后,他决定吓吓她,然后让她做自己一个暑假的小跟班。
    那次在森林里,是他们第一次见面,第二次见面,是在农场一名酿酒师的婚礼上,他们做为双方的花童牵手而来。
    事后,他放开她的手,看了看那双干净黑亮的双眼,就跑了。
    他急急的跑上楼,关上房门,打通了香港自己二哥的电话。
    一接通,就朝着电话吼,“林二樵,我被电了!”
    “严重吗?”樵少很担心的问,从床上蹭的爬了起来,“受伤就去看医生。”
    “不是被那个电了,是被…。”他嘿嘿傻笑起来,又想起那双含笑的眸子眨着长羽睫盯着自己的时候,心中最柔软的一个地方就好象被什么划动开。
    “没事,那你发什么疯,西班牙现在是中午,你知道现在香港几点吗?”樵少心里靠他一声,“你TM五岁了,能长进点么!到底怎么了,说啊!”
    “嘿嘿,你素坏人,我不告诉你。”他啪一声挂了电话。
    “我靠!林璟,我OOOXXXOOXXOOOXXOOOXOOX!”樵少还拿着电话发楞,发什么神经。
    从那之后,他喜欢带着她爬山骑马,把她带在身边,就像随身携带,但是她总不喜欢说话,无论他怎么哄,怎么骗,她都不说话,却最喜欢朝他笑,可他就是要她说话,就算只叫他的名字。
    最后他得逞了,可是看见她眼中盈着的眼泪又愧疚起来,所以他就把自己初吻给了她,大家就当扯平了。
    此后的很多年,他都坚决的要父母带他到西班牙度假,他知道在那里每年的暑假都有个洋娃娃在等着他,然后他们又可以无忧无虑的玩耍,捉迷藏,然后在星空下,他还可以偷吻她,他喜欢她穿着样式不同的碎花裙子和他一起,因为那样让他倍儿有面子,周围农场的孩子都很羡慕他,经常大喊着说:Elena是璟的。
    她脸红着低下头,他则去追着把那些闹事起哄的收拾一番,然后在牵着她的手大摇大摆的离开,回家。
    那些日子很开心,很难忘,但是他没想到分别是十六岁那年。
    那年,他到西班牙养伤,托陈圆圆和慕容格格的福,那是他林璟过得最忧伤的一个夏天。
    她坐在石阶上,白色的裙子飘落在石子上,脑袋一侧戴着她最喜欢的蔷薇花,粉白色的花朵散发着清清淡淡的香味,他放下拐杖坐在她身边,轻嗅着属于她的馨香,顿觉得全身发烫,血气上涌,“Elena,你是我的吗?”他轻声唤着,手移到她的脖子上,将她的褐发朝后拢,她微微瑟缩身子,可是他知道她也很贪心,顺势搂紧了她的腰,“我不会对你怎么样,我现在还柱着拐杖,所以放心,不过好了就不能保证了。”她缩着脖子凝望着他,眼中盛着波光,她真好看,林璟觉得连陈圆圆和慕容格格都没有她好看,她就喜欢把口红朝自己嘴上抹,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小女人,但就是身上那股清纯劲最让人受不了,林璟没想到今夜她竟然会主动吻他,“怎么了?”为什么亲他?他问,她却不说话。
    这个吻的第二天,她走了,跟随他的父亲和母亲离开了西班牙,没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但林璟知道明年这个时候她还会回来的,这是他们之间最默契的约定。
    可
    第一年,他十七岁,她没有回来,他去了美国,这年还是回到西班牙度假。
    第二年,他十八岁,她还是没有回来,这年他还是回了这里。
    第三年,他十九岁,他没有等到,他只在西班牙逗留了两天,这年他成为了全球最年轻的亿万富翁。
    第四年,他二十岁,他没有在去西班牙的那个小镇,他告诉自己忘了吧,忘了那个干净漂亮的混血娃娃,恩,他努力去忘,几乎用了十年时间去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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