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旧爱新欢

第350章


   他并不说话,只是看着那片蓝天。
   陆展颜一边抓着蝉,一边也望着天空,忽然问道:呐,秦世锦,你知道人死后会去哪里吗?
   他一贯的不理会,她又接着问:如果有下辈子,你想做什么?
   陆展颜近乎是自问自答,她指着身后的那棵梧桐说:我呐,秦世锦,我要做一棵树■树最好了,哪里也不去,一辈子就在这里。
   如果有下辈子,要做一棵树。
   做树最好了。
   哪里也不去,一辈子就在这里。
   ……
   忽然有人在碰触他,秦世锦从梦里醒来。天已经亮了,朦朦的透着光。他一抬头,看见了林海音,微眯着眼睛,冲着他微笑着,温柔无比。一时间忘记说话,林海音却颤着手,抚摸上了他的脸庞。
   那是一片温润的湿意。
   很安静,只听见她说,“小锦,你怎么了,怎么哭了呢。你……你从来不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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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33章:大结局(上)
第333章:大结局(上)                                第333章:大结局(上)  在之后的很多个日子里,秦世锦都过着寻找的生活。╞''  ╡他并没有独立门户,只是作为分公司搬离了中正总部÷公司取的名字叫蓝天,主要负责集团地产行业的建设投资。而萧墨白成了董事新公司的之一,也搬出了中正过去。
    只是两人在谁当总经理一事上有了争执。
    到了最后,还是苏楠想出来的办法,不如就猜拳吧。
    谁输了,就谁来当。
    天知道这两人,竟然全都无意去当这个总经理。
    最后的结果,萧墨白大胜。
    秦世锦无可奈何的,就当了总经理。
    这年的蓝天建筑,发展很好,各界媒体都纷纷报道。
    这年的盛夏,蓝天建筑投资的其中一期项目,是古城的渡假村工程。
    早年就已经商谈过,也确立了项目合作计划。而此次,则是中正的第二期工程。然而这次,本来不用再亲自前往,因为基本上都没有什么问题了。不过,秦世锦还是去了,他是一个人去的。
    天气炎热,入夜了才稍稍凉爽些。
    可之前来的时候,不是晚春,就是冷冬。
    那时候的气温,都是谅寒的。
    却还能记得,古城窄道,握着她的手走过。也还能记得,那一夜的疯狂,在大冷冬的夜里,下了河去替她捡鞋。却也还记得,也就是在这里,她给他送的花。虽然,那也许只是误会一场。
    其实,这些疯狂的事情,如今想起来,会让他忍不住扬起嘴角微笑。
    古城的夜晚是酒红灯绿的,眼前也有些破朔迷离起来。
    秦世锦漫无目的地这么走着走着,竟然就走到了酒吧街的路上。那条长长的河岸,笔直朝前。他的脚步却放慢了,不再像当年那样急促。那一年是知道她辞职离开了,才会这样的焦急赶来。
    而如今,没有了方向,所以就需要耐心。
    只是不知道,不知道还会不会有一个突然冲出来献花的女孩子。
    也就是在这个河岸边,她还会再出现,出现在他的面前,给他送上两朵花吗。
    如果,如果再撞见她,他一定牢牢抓住她的手,再也不让她走了。
    哪里还肯放她走。
    早就应该,牢牢抓住她才对。
    秦世锦在古城逗留了两天,第一天过来,第二天留宿,第三天就要赶回去。他走在街上,许多游客,放眼望去,人海茫茫。只是也习惯了,在人海里找寻着那张记忆里的脸庞,那张朝思暮想的容颜。
    忽然,橱窗里闪过一道身影。
    真是像呢。
    秦世锦心中一紧,几乎是慌忙的,他拨开人群,追着那道身影,朝她奔了过去。
    陆展颜。
    陆展颜,是你吗?
    秦世锦终于追到她,他一下抓住她的胳膊,将她反转向自己,那眼底的惊喜,却在瞧见那人的刹那,忽然褪却了颜色。
    身形,倒是极其相似的。
    可是,可是不是她。
    秦世锦垂眸,而后放开了手,抱歉说道,“对不起,我认错人了。”
    对方瞧见他是个英俊男人,只是笑笑,也没有多说什么。
    秦世锦站在原地,怔愣了一会儿,而后转身朝着机场的方向,他往左去。
    只是又一次的认错,他也已经习惯了。
    ※※※
    然而隔了一个转弯,在那弄堂里有一家客栈。
    客栈很小很简洁,古色古香的。
    客栈是个老婆婆开的,儿女都已经出国,平日里也就一个人。
    客栈的掌柜是个穿着波西米亚长裙的女孩子,她是港城人。在来这儿之前,是在英国旅行的,后来又去了很多地方,最后来到了这里。
    而后,就住了好久。
    婆婆一个人十分寂寞,就和她很聊得来。
    婆婆问她,为什么一个人在旅行呢。
    她说:想要看看外面的世界。
    婆婆又问她,为什么不回家呢。
    她说:我的家,太远了,回不去了。
    婆婆就觉得奇怪了,不就是港城吗,怎么会远呢。然而看着她一双眼睛,有着朦胧的水气,却也不再追问了。想来也是有着不为人知的原因,只是心中怜惜,就待她更加好了。
    她在这里住了一些日子,又打算要出发,去另一个地方。
    婆婆就对她说,我这里正好缺一个人帮我管管店算算账,你要是不嫌弃工资少,不如留下来怎么样。
    于是,她就这么留了下来。
    有一天,她突然开始反胃呕吐起来,难受到不行。
    婆婆就很的,立刻带着她去医院看病。检查出来的结果,却是让两人都吃了一惊。
    有了。
    她怀孕了。
    那是一个孩子。
    孩子还很小,不过是三个月大的孩子,却酝酿在她的身体里。一点一滴地长大,慢慢地成长起来。。
    医生问她:小姐,你结婚了吗。
    她摇头:没有。
    医生早已经看多了这样的场景,见怪不怪了,公式化地说道:如果你不打算要,那么尽快决定。不然等孩子再大一些,就会有危险了。
    生命是神奇的,却也是让她迷茫的。
    留,又或者是不留。
    两个选择,只能有一个。
    她不说话了,只是随着婆婆回到了客栈。婆婆给她挤了热毛巾,替她擦脸。
    婆婆问道:这个孩子,你是要不要呢?
    她依旧不说话。
    婆婆也是过来人了,看多了那些痴男怨女,来古城的男男女女,有寻欢的有疗伤的,这大好的风光,在红尘之中也只不过是过眼云烟罢了。婆婆劝说她,如果要一个人带着孩子,那么太过辛苦了。
    单身妈妈,并不是那么好当的。
    她已经看多了这样的例子,结果却是没几个好的。
    不如选择断得干净。
    她这么好的女孩子,以后还能找到一个好的,重新开始生活。再有着这。
    婆婆好言劝说,她就哭了。
    她只是说:可是我不能不要,因为这是我和他的孩子,我不能不要。
    这么日复一日,孩子就一直在她的身体里,一日一日的长大。等到春暖花开,她拉着婆婆的手,那样坚决地说:我要生下这个孩子。
    婆婆摸着她的脑袋,只觉得她是个笨姑娘。
    那一定是极其深爱的男人吧,才能让她这样不顾一切的决定。然而其实,明明已经离开了,各自应该有新的生活才对〉恋不忘,应该是对那些有结果的人说的。如果早知道没有结果,为什么还要去执迷不悟,应该斩断的彻底才对。
    可其实,因为舍不得吧。
    因为还深爱着吧。
    或许,是要证明一些什么。
    就比如好似要证明,这个世界也来过一回,于千万人之中,认识了一个人,遇见了一个人,想着他念着他,不知不觉中沉溺,到了最后就无法自拔≡从爱上了他后,再也无法爱上任何一个人。哪怕是一个像你的人,也再也无法爱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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