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不语诡秘档案505:召唤石作者:夜不语

第1章


序:
成都的天气不太好,最近。
貌似序言的前边说天气,都快成为我的固定格式了。之前看到新闻说台北暴雨,又想起了去年在成都流传的一句话:欢迎到成都来看海。去年雨水灌入地下停车场,把我的车轮都给淹了半截,吓了一大跳。
今年的雨水也没有断掉,一直一直下,雷鸣闪电。
金田种了番茄和黄瓜,不过因为不够细心的缘故,光长个子,果子都是结了很少。不过,味道还不错,比超市里买的好吃了许多,果然不施肥不用农药的手工蔬菜才是王道。
很有意思,今年四月,妻子也结果子了,有了小贝比。预产期在明年一月下。看到序的各位,记得祝福我喔。本帅哥总算要当爹地了!
我为了小贝比列了很长很长的一长串恐怖电影清单,打算让妻子从胎教开始就看恐怖片,据说生下来的小孩胆子会特别大。不过,下场很凄惨,我的清单被无情的撕毁了,妻子手拿鸡毛毯子追了我三条街……
你说,有个写恐怖小说的老爹,不看恐怖电影怎麼能彰显身分呢?
最近在想小贝比的小名,从我喜欢的食物开始想。粗略的又列了个清单,如下:粉蒸排骨、回锅肉、糖醋里脊……
我纠结了很久,於是将每个名字都写在了纸团上,揉成了一团抓阄……
於是我的小贝比的小名产生了……饺子。
如果看到这篇序的各位,在街头听到有人对著婴儿大喊「饺子」,十有八九,说不定就是我呢。
好啦好啦,闹个玩笑。
不过我家死小孩的小名,真的叫饺子,这个不是玩笑啊。有个如我这般的无良老爹,希望他长大后,别认为自己是捡来的吧。
最近,发生了一件「女娲遗骨」事件引起一片哗然。
事情起源於不久前二十三位专家达成的一项共识,认为日前在山西吉县人组山娲皇宫女娲塑像下发现的「皇帝遗骨」,可能属於传说中史前「三皇时代」的「娲皇」遗骨。根据北京大学C14同位素侧年,该遗骨距今约六千二百年。
女娲遗骨耶,不知道跟陈老爷子的骨头,谁更厉害?但是如果真的有女娲遗骨的话,那麼补天的神话究竟是不是真的呢?
希望这些「砖家」最后不要在女娲遗骨身上测出非人类基因,结果判断出女娲其实是外星人。
话说,不知道二O一二是不是真的世界末日,今年发生了好多疑似丧尸的事件。大陆有,美国也有。我前天在一个鼓阵买了一把诸葛弩,先放在家里备用好了。(笑)
妻子怀孕了,突然发现自己没办法生活得悠闲了。工作、做饭、写稿,一天恨不得掰成三瓣用。每天每天都忙得稀里糊涂、头昏脑胀的,就连微博也没办法更新。看来世上的是真的是有得有失,想要得到一样,就注定要失去别一样。
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不是举重若轻、轻而易举。
和责编约好了二O一三年来台办签名会,因为小贝比的事情,估计又要无限延长了。实在很想过来和大家见面,但每一次临近书展时,总是会诸事缠身,搞得我都满不好意思的。
家庭的责任,并不是轻松的一句话。有人希望单身一辈子,无牵无挂无忧无虑,而也有人双双走过红地毯,决定一辈子在一起生活。婚礼上的「我愿意」这三个字,在生活中会被千锤百鍊。只有到那时,你才知道这三个字,有多麼沉重。
呼,扯远了。
又是前几天,或许是因为连日降雨的原因。我早晨起床偶然从阳台远望,居然看到了白雪皑皑的雪山,太不容易了。我查了查资料,并不是海市蜃楼,应该是位於西藏与四川交界处的四姑娘山!
四姑娘山的四座雪山,我爬过三座。虽然没有一座真正爬上去的,可爬山的经历却至今都难以忘却。雪山的美很难用语言和文字形容,特别是背著行囊到了山腰,扎营,支撑好帐篷。用高原气罐做饭,正对著皑皑雪山喝著热腾腾的紫菜蛋花汤,一边看著日落。
晚上满目的繁星密不透风,雪刮著帐篷,风扯著帐篷,一股莫名奇妙的成就感油然而来。
昨天去Decathlon给没有出世的小贝比买了一套幼儿登山装,看著过眼瘾。打算这孩子三岁了,就带著他去爬雪山。
嗯嗯,估计我真的是无良老爸的体质,已经不需要怀疑了。
就这样,下本书的序,再接著捞叨。话说,最近爱上了第三人称,於是这个故事乾脆就用了第三人称,希望大家能习惯。
话说,下本书,就是《夜不语》第五部的最后一本了,还没想好题材,不过,请期待。
By 夜不语
「唤魂石,上天下地入黄泉,临邛道士鸿钧客,能以精诚致魂魄。」
唤魂石的传说在民间很复杂,但是说一千到一万,却总归能用几句话概括清楚,例如白居易的那首《长恨歌》就有提及:「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我想,真的要了解前因后果,还是需要从西元七五六年,开始说起……
Prelude 引子
唐,开元十五年,九月十四日,天气晴。
古道上的瘦马打了个响当当的喷嚏,牵马人叹了口气,抬头望天。阳光被树叶遮盖了大半,将火辣辣的热浪排斥开,凉爽是凉爽了,可这一队人马的心情却无比的阴霾。
这里是陕西兴平,马嵬坡驿站,离京都长安不过一天路程而已,但是这支士气不高的马队竟然走了三天。
马队足足有三百多人,个个全副武装、火红衣甲亮丽、不同凡响,但是这三百人马却落魄得紧。大多数人在驿站中找不到马料,只好将膘肥体壮的千里马放到林子里任它们自己找食。
本应精锐的红衣铠士们东一个西一个坐在树荫下,饿得脸色发青。
「找到了,找到了!」
一个尖著嗓子,穿著长挂的无须男子从古道远处兴奋的走近,他的手里小心翼翼地捧著大碗公,彷佛捧的是自己的命。从他的步伐和嗓音上判断,竟然是个太监。
太监为什麼会出现在如此偏僻的马嵬坡?实在值得怀疑。可是他的话并没有引起红衣甲士们的过激反应,有人看到太监手里的大碗公,喉咙耸动,咽了咽口水,然后偏过头去。
太监快步走入驿站中,将大碗公放在简陋的桌子上,跪倒就拜:「皇上,总算在一个民家找到了些食物,请皇上充饥。」
「太好了,赏!」对面的木板上坐著一个七十岁左右的男子,眉眼间威严隐现、龙气十足。只不过现在这本应手握大权的男人脸色有些委顿,饿了一天多,精神也颓然起来。
男子身旁还有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恬静的坐在床沿上,轻轻的为男人捶脚。这女子体态丰腴、天生丽质,嘴角不论何时都微微含笑。
她的表情彷如青涩的少女,她的神态犹似春天的暖流,就连驿站外夏日怒放的花朵,也在女子的面容前惭愧的低下了脑袋。女子美得难以形容,就算是用大唐第一美人来形容,也是折辱了她。
床边上还站著几个老太监,一听到男子叫「赏」,顿时面有难色。从宫中逃出时并没有带太多细软,本以为沿路会有官员迎接、款待,可自从安禄山起兵造反开始,拿著朝廷俸禄的官员跑得一个比一个快,这只逃难的队伍,已经有两天没找到过吃食了。
男子似乎也想到了现下的情况,脸色划过一丝尴尬。胃里的饥饿让他顾不上面子,走下床,看了大碗公中的食物一眼,顿时大惊失色。只见碗里没有山珍海味,而是放著几张难看的薄饼。
「这是什麼东西,能吃?」男子皱著眉,看向跪在地上的太监。
「禀皇上,这叫做高梁饽饽,是民间粗食。附近一户人家的老朽听到皇上路过,特意上供的。」太监舌灿莲花,将辛苦求来的食物说成了贡品。天地良心,这可是那家老朽一整天的口粮。
可此等粗粮,贵为一国之君的玄宗皇帝,哪里吃过。
不错,这个男子正是唐玄宗,但这个开创了「开元盛世」皇帝却长久沉迷於女色当中,不理朝堂。
其实,安禄山想造反,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这麼多年来,有人向朝廷告发,反而被关被杀。周围的大臣,只会奉承拍马,外面的情况,玄宗皇帝一概听不到。否则,他也不会落到今天这不狼狈田地。
杨贵妃看著自己的丈夫,眼神有些复杂,不知道她现在究竟怀著什麼心绪。
「高梁饽饽?」玄宗皇帝重复著这个名词,就在这时,肚子再度饥饿的发出一连串声音。高高在上的一国之君再也没有矜持,养尊处优的他,没看到筷子,就用手捞著吃,几张饼立刻就下了肚。
胃里总算是舒服了一些,他过头去看了杨贵妃一眼。
杨玉环嫣然一笑,那笑容将昏暗的驿站房间印染得满堂光彩,「皇上慢慢吃,臣妾不饿。」
唐玄宗「嗯」了一声,将最后半张饼一下子就吃得精光。跪在地上的太监将桌子上的碗收了起来,退出房门。
唐玄宗这才看著拿过饼的手,上边还有吃饽饽的粉末,他越看越辛酸,不由得老泪纵横,垂头丧气地说:「安禄山这狗贼,从前是我太糊涂,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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