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传奇生涯

第38章


游戏与生活,对应映射的是“虚拟”和“现实”,想通过虚拟世界获得的愉悦和现实规则无关,因为游戏里打交道的对象其实是单机里光盘里的那一堆数据,无论作弊不作弊,都无损于他人。
网络的参与打破了单机的模式,MMORPG的世界不同于RPG,角色连同装备并不都仅仅是某些数据和字符,自角色创建一始,就已经印下了纯属玩家个人好恶的属性。这个角色参与的不是单纯的游戏,而是一个类似论坛社区的组织系统。角色名称和其典故的关系小,反是和论坛等虚拟社区里的ID关系更紧密。
好比在传奇里建立一个叫“林月如”的角色,这个玩家人物和《仙剑奇侠传》里的“林月如”可说没什么关系,但他的行为所体现的好恶和价值观,却会和他在论坛里注册的ID所表现的近似,形成更为统一的人格。
同时,MMORPG社会中所发生的事件,有时候已经脱离了游戏开发者设定的程序,进而影响到玩家的现实生活、现实利益,这是和APG完全不同的。
好比交易,RPG里的交易途径永远要通过NPC实现,事件永远是游戏现金和游戏道具的置换,而在MMORPG里面,交易收获的往往不单是游戏道具,连带会产生出交易双方的虚拟社会关系。诚信的交易双方通过多次接触,便会形成固定的买卖客户关系,虽然没有文字协约,但在无形中已经建立了基础的交易原则,以及双方认可的价格。
MMORPG里的经济生活由于有了玩家的互动参与,价格会根据供求有所浮动,比之RPG里,买卖道具总是禀从固定的价格,前者更接近现实,侧面体现出虚拟社会的市场规律和现实社会并无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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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同样是两个字的名称DD“游戏”,往往令某些玩家模糊了MMORPG和APG的区别。
我有些怀疑,当某些玩家在游戏为争夺经验、装备而与同类厮杀的时候,其实他们压根没把在屏幕上活动的那些同类视为人,仅仅把他们看作一种类似NPC的存在。那些人物是否和自己一样有欲求有情感,均不在考虑之列。也许在杀死他们,拣走他们爆出的药物和装备的时候,那些玩家所获得的快感同在RPG中消灭了一个怪物BOSS并没区别。
RPG中,主角常常有着一些共同作战的伙伴,或短暂或长久地同自己组队,抗击敌人。MMORPG中也有组队。有人对RPG中的虚构伙伴忘情地关顾,也有人对MMORPG中的战友落井下石。
不能一味指责他们道德沦丧,心平气和地想想,他们追求的就是在这游戏中的自利DD那是唯我的,排他的。
杀人只是个表象,他们并不象表象所显现得那么凶恶残忍。如果真的质问下去,他们会反问一句:“杀人和被杀都是游戏,在CS里,在三角洲里都可以,在传奇里为什么就不能?大家不就是比比操作技能么?值得大惊小怪么?”
通常有这种游戏态度的玩家,对于自己在PK中死亡也会非常坦然,不会做出粗言侮辱胜利者的举动,老老实实复活,继续开始游戏,至多为丢了的装备短暂地懊恼一下。就算复仇去解气,多半也靠的是PK,不会故意给对方捏造点谣言,败坏对方的名声。
假如这类玩家找上门来挑衅,只要你做出没兴趣的表示,他们会立刻打住,另外找有兴趣的对象切磋。
我可以有限度地接受这类玩家,因为他们选择传奇并非为了加入那个虚拟社会,仅仅是多个可打发时间的游戏而已。
他们的好杀只因ARPG的惯性。
CS也罢,三角洲也罢,它们该算是ARPG游戏,以动作为主,人物的装备永远是短暂的拥有,也并不存在级别和财富的长期积累过程,每次战斗结束,立刻又能重新开始,除了分数记录,在游戏里别的一切都没存盘保留的可能,每次的起点都一样,不会比前次战斗更多,也不会更少。游戏的平台是虚拟场景,而非虚拟社会。
没有在虚拟社会里沉沦的玩家,就算杀了人,红了名,自身都不会有太大问题。我相信他们非常清楚什么是现实,什么是虚拟,所以不会因网络游戏而产生某种程度的精神依赖。值得注意的不是他们,而是无法分清现实和虚拟的玩家。
RPG游戏里玩家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为了追求利益,有人用作弊软件修改游戏里的金钱数量以及装备属性,从而节省积累时间,加快游戏进度。
这种玩法即便有人不认同,但由于其修改的只是个人电脑里某些文件的某些字节,因此通过作弊取得个人利益的同时,并不会伤害到其他玩家的利益,也就不会有社会影响。
然而在MMORPG游戏中,金钱装备的数据并不在玩家的个人电脑里存在,所以无法通过服务端修改数据进行直接作弊。如此,作弊者就只有对虚拟社会里的其它玩家进行坑蒙拐骗。没有遏制的规则等于没有惩戒,这样发展下去,等若创建了一个完全没有法治的国度,其负面影响,可以从前面所提的网吧男孩的身上看得清清楚楚。
很明显,他对杀人和被杀的看法对比其前面提到的那类玩家是完全不同的。因为他愤怒过,说明起先他并不认同恃强凌弱、落井下石的行为。从愤怒到麻木,从麻木到同化,在某种程度上,他的认识因为这游戏而改变了。
游戏的娱乐定位,决定了你不能指望所有的游戏都承担起教育责任,有益智功能就不错了。可是若是游戏的环境影响会阻碍玩家拥有一个健全的人格,甚至对玩家有负面教化作用,那么它的社会影响也就超过了让玩家个人放松的正面作用,一旦这虚拟社会里的利益和现实利益有了交接,种种不法之举便会超越游戏的界限,后果直接波及现实社会。
在这种时候,想用“游戏”、“虚拟”等等名词作为借口为之开脱,就完全成了自欺欺人的狡辩。
虽然网络游戏的相关法规相对目前的发展状况显得太过滞后,但不等于说,没有法规便没有罪行。因此,为法规的出台而呼吁,就并非如有些人所说的为“虚拟社会”小题大做。
作为受害人的玩家给营运商交付了点卡费用,他们投入精力和时间所换取游戏里的等级装备,便可看作玩家个人的劳动成果。而玩家注册帐户信息便等同在游戏营运商的银行里开了户,并付费委托营运商保管他的财产。
不法之徒通过不正当手段偷盗这些玩家的帐号,装备,最终都是通过服务端,也就说明营运商的“银行”发生了安全漏洞,就算因为客户个人不慎被盗遗失了存折,也不等于说银行在明明有转帐记录的情况下,没有帮助客户追缴盗取资金者不法收入的责任。
维护客户的帐户和资金安全是银行的责任,保护玩家的帐号装备是营运商的分内之事,联想到盛大公司面对庞大的盗号事件泛滥成灾时,反推出超级玩家包,连仓库加锁都要玩家另外付费,另外找出敛财策略,真正是岂有此理,无耻之极,这举动和过去遇见饥荒年民不聊生时,反过来哄抬官库救灾物资价格的奸商如出一辙。
第四部分第41节全文完
萌是我朋友里被盗号事件损害最深的一个。辛苦练了两个三十八级的道士,说没有便没有了,更不提他频繁被盗走失落的装备。
一次守城期间,失踪了好一阵的萌上了他的小号,偷偷密我:“在么,今天我就想来看看你,以后不会来了。”
我大吃一惊,赶紧飞到比奇,在肉店找到了一身布衣的萌。
短暂的对话有些黯然神伤,看着一个好友这么孤零零地离开,滋味真不好受呢。得知他对十三区彻底绝望,已经在五十三区重新练号了,什么安慰挽留都是多余的。
一直也没好好报答过萌的照顾,这次一冲动,我在五十三区又开了一个帐号,给他当徒弟长长声望(将来这号也可给他当老婆)。萌在那头成了“天魁の仔仔”,28级的道士(居然和大彤当初带我时一个级别)。
按我的陋习,仍然想练老本行。依他考虑,法师升级会相对快一些,另外级高后大可满足打装备的爱好,于是我建立了一个女法师的角色。
早前便知道法师穷,容易被欺负,我自忖在这个游戏里也泡过不少时间了,当有心理承受力。玩了一阵才发现,法师没人陪着还真是难熬。
开始的时候有他和掌门“天魁の泪无痕”看顾,升级倒是不慢。也许那两个的封号太吓人DD“家住红名村” (几十个“天魁の某某”都被这封号统领着),也许杀布衣实在无利可图,这当儿法师泪无痕红着名,按说想算计的人无数,其间也没人招惹。我一次没挂,轻松就过了学小火球的级别。
等换上轻盔后,情形就变了。
他们两个将我带去封魔谷,准备到疾风殿烧猪,哪里想,早有两道一法在那里霸占地盘了。
其中那个持无机棍的女道最为凶悍,二话不说便开打。我一贯胆小,但是仔仔和泪无痕绝非善辈,虽然明摆着我方是弱势,他们毫不犹豫地应战了。
满屋子的黑猪和蛆跟着打斗的人来来去去,速度极快。
法师的血实在太少了,又没加血的能力,我只有跑的份,中途被男狗道的火符打中一下,顿时便一个趔趄,才去了大半条命,恶蛆的致命攻击也就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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