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已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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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后,历斯然正式向岳青平求婚。“平姐姐,不强求今生爱,但来世一定会爱,因为没有比的意念更强大。不强求跟走天涯海角,但若要走天涯海角,一定陪着。不强求一定要对笑,但会以一生来追求的笑。不承诺一定会让幸福,但承诺,绝不让痛苦。平姐姐,嫁给。”
    旁边两热烈鼓掌,清儿高兴地喊:“妈妈,答应吧,答应吧。”
    若渐离兴奋地喊:“平姐姐,答应吧,答应吧。”
    历斯然单腿跪地,一脸渴望地望着岳青平,此时他背对着阳光,使得他的整个轮廓看起来有些模糊,全身散着光茸茸的光,只有他的脸色的执着和坚毅,是那么清晰,散发出光芒,像另一轮太阳。
    岳青平笑了,就这样吧,就这样吧。她想起她的丰子哥哥,她爱他,他爱她,可不是他苦就是她苦,而现,历斯然这张真诚的脸,她不爱他,他爱她,两一起,她很轻松很自,他很快乐很幸福,也许,真没有比这最好的结局了。就这样吧,也许,她有了归宿,丰子哥哥也会有归宿。她终于点点头,历斯然一声大叫,幸福得嘴咧得合不拢了,只见牙齿不见眼睛。
    她含泪而笑,这世上,终于有了幸福的。
    一个礼拜后,两一个小教堂举行了婚礼。没有惊动其他,一共四。清儿身穿白色小西服,牵着妈妈的手,若渐离身穿白色西装,充当牧师和伴郎。历斯然穿着白色新郎装,俊美帅气,贵气大度,岳青平穿着白色新娘装,这套整个婚纱轻盈飘逸,阳光照射下闪耀着柔和的光芒。婚纱是历斯然亲自设计的,采用世界第一细的绢线纷织成,轻如羽毛,薄如蝉翼,纤腰紧束,裙摆正点缀一点点雪莲,如仙子踏着雪莲花,凌波微步,美到极致,脖子上还戴着那块血玉,历斯然当时想拿下来,岳青平说,就让它挂着好吗?历斯然有些明白,没有一点迟疑点头。买婚戒时,岳青平支持简洁大方,最好素戒。历斯然抱着她亲,说他的老婆怎么能这么简单,他的老婆值得世界上最璀璨的最珍贵的。没过两天,历斯然收了一颗命为“精灵之心”的钻戒,钻戒正如他所说,最璀璨,最珍贵。
    结婚礼堂上,若渐离问新郎:历斯然先生,是否愿意娶岳青平女士作为的妻子?是否愿意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都将毫无保留地爱她,对她忠诚直到永远?
    历斯然一脸虔诚:愿意。
    若渐离问岳青平:岳青平女士,是否愿意嫁给历斯然先生作为他的妻子,是否愿意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都将毫无保留地爱他,对他忠诚直到永远?
    岳青平深深看着历斯然,没有开口。
    历斯然急了,对若渐离喊,她愿意!她愿意!快叫们交换戒指。
    若渐离黑脸,这世上有这么不要脸的新郎吗?抢牧师的饭碗!正要历斯然的淫威下宣布新郎新娘交换戒指,岳青平开口了:“愿意。”声音清晰,稳定。
    历斯然激动得眼睛都红了,也不管若渐离有没有宣布交换戒指,拉住岳青平手,从口袋里掏出戒指,戴到她左手的无名指上,说:“从现开始,就是的了。”说着,眼泪落下来。
    岳青平也给他戴上戒指,不用牧师说话,历斯然搂着岳青平,亲吻她的脸。
    若渐离又脸黑了,当他是死的么?步骤都让这臭小子直接跳过去了!长叹,算了算了,终于结婚了,不用再看他的一付雷公脸了。他们的好日子来了,他的好日子也来了。
    晚上,昏黄的灯光下,历斯然抱起岳青平坐到床上,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来,小心打开,递到岳青平的面前:“平姐姐,给画的画,天天带着天天看,现终于不用了,天天身边了。”
    岳青平见那张纸,正是当初他走的那日给他画的那付画,画上有些笔迹模样,是她的泪眼落纸上渲染开的,纸已被他看旧了,却依然视若珍宝。她接过来,细细摩挲。
    历斯然搂住她亲吻着她的唇,轻轻将她放倒床上,解她的衣服:“平姐姐,终于名正言顺地属于了。好高兴。” 舌头舔着她的舌头,她的唇瓣,又去咬住她的耳垂,细细地磨,又啃她纤细的脖子,光滑的锁骨。岳青平全身一阵颤栗,顿觉酥酥麻麻,身上没了力气,她缓缓闭上了眼睛。历斯然覆上来,双手捧住了她的脸,抚摸着胸前的红梅,嘴唇含住,吮吸。岳青平抵不住他舌尖的挑逗,不禁吟出声来,眼睛半开半合,媚若秋水,艳如桃花。这种妖娆对历斯然更是一种邀请,他分开她,慢慢进入她的身体。
    同一时刻,同城,蓝溪的那栋别墅,任之丰突然高烧,他浑身疼痛难受,心似火烧火燎,仿佛就要将他烧成灰,最后灰飞烟灭。他终于抑止不住疼痛大叫一声,突然吐出一口血来。正好候力城打电话来过询问白天的收购案,只觉电话里他的声音如野兽的哀嚎,再喊时,对方没了声音,候力城顿觉有异,立刻驱车奔来,只见任之丰血流一地,晕迷不醒,随即送医院抢救,医生说,幸好送得早,不然命没了。醒来后,任之丰目光痴呆,似是心骨相离,抽去灵魂一般,三天没有言语。
    第二天,候力城收到了来自新西兰的电子邮件,一大堆相片,相片里,一对新互换戒指,拥抱,亲吻,相片里的两个,笑意盈盈,情深款款。有一张新娘的单独照,似是偶尔的一回眸抢拍下来的,眼睛黑白分明,嘴角有浅浅的笑,几年没见,脸宠还是那么玲珑精致,美丽动,脖子上的那一块血玉格外显眼,候力城觉得眼熟,仔细端祥,认出这块玉是任之丰一次拍卖会上得到的,当时主持说了一个故事,他倒是没有细听,大概离不开一些灵异色彩。当时有几抢拍,任之丰毫不退让,以高价拍下这块血玉。血玉名叫,相思红。候力城想起昨晚任之丰那场病,床上那堆血,他自言自语地说:“叫得真好,相思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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