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古之不要追我

54 第一勇士


    快要入冬了,凌冽的寒风呼呼地刮着,犹如地狱的协奏曲,听得人心瘆得慌。
    这里是奴隶住的地方,破旧的帐篷,简陋的条件。
    屋子里很冷,冷风不断从帐篷的裂缝里灌进来,尽管生了火,还是冻得人瑟瑟发抖。
    当然,只是冻“人”而已,兽人们天生体温高,又有一身厚厚的皮毛,足够抵御这种程度的寒冷。
    不知有多少时间没清洗过的兽皮毯子散发出阵阵难闻的味道,狼藉的地面上,两个身材高大的雄性刚刚发泄好他们的**,心满意足地离开,留下一个赤身luo体女子神色萎顿地躺着,下/身缓缓流出混合着红、黄、白三色的zhuo液。
    这是这名女子今夜所服侍的第六和第七个奴隶。
    每一天每一夜,这女子都需要服侍很多个雄性,他们都是奴隶,实力不怎么样,力气却大得很,在床/上总是显得格外兴奋,丝毫不会顾及她能不能承受。
    当然,他们也不需要顾及这女子的感受,因为她是首领送给他们可以任意玩弄的礼物,她在部落中的地位,比奴隶还不如。
    而这个女子,就是我。
    我是安婧,原是二十一世纪一名光鲜的白领,在这里,却只是一个低贱的玩物,奴隶们的玩物。
    其实我原本可以过得很好。
    成为玩物后的这些日子里,我的神智大多处于浑浑噩噩的状态,偶尔清醒的时候,我一直在思考同一个问题:如果当初,我满足于自己所拥有的、没有对沈陌动不好的心思,那么现在的我会是怎样一番光景?
    想来想去,答案都只有一个:其实我原本可以过得很好。
    一直以为,身为女子,嫉妒是最理所当然的情绪,所以我从不为自己的嫉妒心感到羞耻。然而现在想来却觉得,嫉妒,真是这世间最没道理的东西。
    其实,我原本拥有的并不比沈陌差,只是我一直都没有看清这一点,一直以为别人的东西才是好东西,尤其当那个别人是沈陌的时候。
    这份攀比之心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初中的时候,我很胆小、很腼腆,害怕众人的目光,却又渴望众人的目光。那时的我真的是很羡慕沈陌,只是纯粹的羡慕,没有掺杂任何不善的情绪。
    彼时,她是聚光灯下的花朵,我是路边一株不起眼的草。
    我想,她大概连我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她看上去总是漫不经心的样子,除了对她身边的那些人。
    她身边有一个家境十分富裕的女孩子,当时,她俩算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但是我可以肯定,她们的这段友谊长不了。
    因为那个家境富裕的女孩子很有些公主脾气,而沈陌骨子里也是骄傲的。她们两个之所以会暂时凑到一块儿,不过是因为没有更好的选择,或者说,还没有找到更好的选择。
    成双成对,是这个班里的女生日常活动的习惯。
    如我所料,她们很快就发生了一次严重的口角,比以往的任何一次都要厉害。我知道沈陌对于那个女孩子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而我的机会终于来了。
    我在一次午间休息的时候找上了沈陌,装作随意地同她谈论她所喜爱的文学、音乐和美食,在她忍不住抱怨那个家境富裕的女孩子的公主脾气时,恰好好处地点头应和,不会显得谄媚,却能让她感到心里舒服。
    我如愿地看到,她注视我的眼神越来越明亮,那是一种见到知己才会生出的、欣喜的神色。
    那日之后,我替代那个家境富裕的女孩子成了沈陌身边形影不离的朋友。
    其实我原本是有同伴的,但那个同伴和我一样不是什么出色的学生,所以我毫不犹豫地就舍弃了她。她看上去倒不是很在意的样子,这是一个很懂得自娱自乐的女生。
    而那个家境富裕的女孩子,因为性格实在不够讨喜,后来一直没有找到别的伙伴。我觉得她很可怜,也很可笑。一个女孩子,在家里可以是公主,在集体生活中却绝对不可以把自己当成公主。这个女孩子在人际交往方面的意识单纯得令人无奈。
    一切看似在计划的轨道上运行,我却渐渐地感到了计划之外的某些东西。
    我发现,一株野草,如果它只是静静地生长在路边,虽然不会有人注意,却可以将它的平凡隐藏。而当它和花朵生长在同一个地方时,纵然可以借助花朵收获人们的关注,但它和花朵之间的差距也会因此而暴露出来,在阳光之下被无限地放大,再放大。
    而我现在就是那株站在聚光灯下的野草,虽然位置变了,本质却仍只是一株野草。我的存在的最大作用,就是衬得沈陌这朵花越发的光彩出众。
    我想,大约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开始对沈陌生出了嫉妒的情绪。
    其实我是喜欢沈陌的,还有一点点感激她,如果没有她和我一起穿越到这个世界,没有她的镇定和冷静,我大概只会傻傻地呆在原地不知所措,直到天黑的时候被野兽吃掉。
    但是我没有办法控制对她的嫉妒,她好像总是能够轻松地得到我费尽心思也得不到的东西。
    友谊和嫉妒就像是握住同一根绳子两端的拔河运动员,绳子中间的那条红丝带一会儿向右移动,一会儿向左移动……
    直到最后,我已然分不清,我所厌恶的到底是沈陌、还是自己内心这种疲惫争斗的心情。
    说到底,我只是虚荣,只是不知足。
    沈陌说的没错,她所拥有的固然是我喜欢的,但这种喜欢一点也不纯粹,自然也不会深刻到哪里去,但我却任由心中的一丝不甘放大对于那些人、那些物的执念。
    而我自己原本所拥有的,其实已经是很好很好的东西。
    比如阿桑……比如阿叶……
    我想他们不会察觉不出,我从来没有把他们认真地放在心上,但是这两个男人却愿意为了我舍弃他们的原则,甚至为了我被迫离开他们从小生长的地方、离开他们的亲人和朋友。
    可惜我直到最后一刻都没有意识到所谓珍惜。
    阿桑死了,这些天,我时常会梦见他的脸,我想,我大概也要死了。
    下面已经溃烂流脓,散发着难闻的味道。我觉得很不解,这样恶心的我,连我自己都不愿意看自己一眼,那些奴隶竟然还愿意碰。
    这个地方落后的医术治不好我的伤,也不会有人愿意费心思来帮我治伤。
    所有的奴隶都只是把我当成一件泄/欲的工具,哦不、不对,或许,有一个人除外——
    阿叶他一直没有碰过我,他甚至没来看我一眼,从我被首领发配到奴隶营到现在。
    我知道,他恨我。
    阿桑离开的那个夜晚,我在他看我的那个眼神里就捕捉到了一丝这样的情绪,但是我骗自己说——那是错觉。
    直到我的人生被宣判死刑的那天,我和他在首领的帐篷前擦肩而过的那一刻,我再也无法自欺欺人。
    我不悲伤,因为我从未爱过阿叶、从未爱过阿桑、从未爱过所有曾经和我在一起的男人们。
    我只是后悔。
    如果我从来没有遇见过沈陌,该有多好。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