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身空间之村姑也修真

第四十四章 三年


由于钱智恩还小,在这个小城镇未婚妈妈绝对是爆炸性的话题,一家人考虑了很久,还是决定让钱妈和钱智恩搬到外省去。
    在外省,钱爸有买过一个小型公寓,二室一厅,因为当初买的时候就没打算住多久,只是简单地刷了一下墙,不过里面该有的家具还是有的呢,没想到今天却派上了用场。
    “大妞,来赶紧坐下,你现在可是双身子呢,可不能磕着碰着了。”钱妈打扫完卧室出来,就看到钱智恩拿了个抹布在那擦窗户,可吓坏了她。
    钱智恩看那钱妈那一惊一乍的样子,无奈了,她只是擦个窗户,又不是蹦蹦跳跳的,钱智恩已经可以想到,以后水生火热的生活了,一片黑暗那。
    钱智恩顺从的坐在沙发上,享受着被人伺候的生活:“宝宝,那看你多幸福啊,还没出生呢,就有这么多人关心你。”钱智恩温柔地抚摸着微微凸起的小腹,周身环绕着母性的光辉。
    钱妈看到这一幕感叹道:“丫头终于长大了,一转眼都要当妈妈了。”
    慢慢的钱智恩的肚子瞒不住了,周围的人都知道小区里住了一个未婚妈妈,幸好小区里住的都是一些退休的老爷爷老太太,仅有的几户年轻人家,也是眼不见为尽,虽然看到钱智恩的时候,都一副不屑的眼神,但至少没有什么闲话传出来。
    “丫头,又出来散步啊?你妈呢?”说话的是经常在小区里下棋的杜爷爷,老大爷儿孙都在国外,就他一人住在这儿,他女儿女婿都希望老大爷跟他们去国外住,可大爷本身不同意,说人老了,就念旧,它的根在这,去国外算什么事儿啊!就这么一句话,不管儿女们怎么说,就是无动于衷。
    没办法,他们只好把在国外给老大爷的房间留着,说不定老大爷什么时候就改变主意了;这些都是从钱妈的口里得知的。
    “嗯,我妈去买菜去了,现在我妈啊整天在家做一些骨头汤啊,鱼汤之类的让我喝,搞得我现在一闻到那汤味儿,就犯恶心。”钱智恩抱怨的说道,如果能忽略那眉梢眼角的得意的话,相信会更有说服力。
    老大爷呵呵一笑:“丫头,你这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大爷我想和还喝不到呢。”语气很是嫉妒啊。
    “那可好,今天您就跟我回家去,让我妈,给您盛碗去,免得您说我,不知道尊敬长辈。”
    “行啊,大爷我可就等着了啊,嘿!老吴头,这下可被我抓着了吧,让你悔棋子。”老大爷回过神来就发现老吴头竟然趁自己不注意动棋子,赶紧抓住他。
    老吴头呵呵笑道:“我这不是还没想好吗?就这一次,我就动这一次,下次你肯定不动了。”
    “还下次,哪回你不这么说,不行,不行。”
    “诶,你别动——”
    看着两个越活越小的长辈为了一个棋子就逗起嘴来,钱智恩扑哧一笑,自从钱智恩搬到以后,这一幕基本每天都会发生,钱智恩一开始还会担心两个老人家身体,后来就习以为常了。
    七个月以后,钱智恩于某天晚上产下一对双胞胎,分别取名忆昔,忆清,意思是思念过去的意思,即使她重生了,前世的日子过得再不好,那也是真实度过的,钱智恩希望自己能谨记教训,不再重蹈覆辙。
    在坐月子期间,钱智恩正式开始了自己的高级定制式之路,这也是她在家闲的没事干才提前做的,首先她有后世几十年的潮流眼光,并且,钱智恩的刺绣手艺也已经出师。
    坐月子是痛苦用的,在房间里不能开窗,不能洗澡,更不能洗头,要不是怕钱妈起疑心,钱智恩早就进空间泡温泉去了,那还受这份罪啊,没办法她只好用做衣服来打发时间,至于孩子早就被钱妈带到房间自己带去了。
    钱智恩当然不同意,结果钱妈一句话就把她驳回了,她当时说的是:“你自己都还是个孩子,能带的了吗。再说了,你妈我可是带了你和你哥两个,带孩子的经验可比你丰富多了。”把钱智恩说的是面红耳赤的。
    要做衣服,那刺绣的手艺肯定是要曝光的,幸好本村的太奶奶就是一位刺绣好手,钱妈问的时候,钱智恩就说是跟太奶奶学的,反正她小时候就经常跟着太奶奶混,也不怕她怀疑。
    出完月子,钱智恩也没有回村,钱妈说了,既然已经过来了,就在这住下吧,现在孩子还小,可是离不了人的时候,你那学校不是在考试的时候去就行了吗,你也别急着去了,把儿子带好了才是正事。
    钱智恩听了哭笑不得,自己这两个臭小子生下来,她在家里可是越来越没地位了,就连儿控的钱爸,现在每次打电话第一个问的肯定是小忆昔,最后才顺带上她,不过小忆昔惹人疼才是好事,钱智恩对于不能给小忆昔,小忆清一个爸爸还是很愧疚的。
    时间转眼三年,钱智恩的店铺现在在本省已经是小有名气了,这三年可以说钱智恩是一次也没有回过老家,不仅是因为宝宝,更因为李肇东,她知道凭借李肇东的势力,迟早会找到自己,现在能拖一点就是一点。
    “秀秀,这个月有多少人下了单?”钱智恩问道。
    秀秀是钱智恩开店以后才招的,一开始钱智恩的店铺没什么名气,平时只有附近需要补个衣服,或者是缝个纽扣之类的小事找上门,钱智恩想这样可不行,自己的店铺,这样下去,不就和大街上补衣服的一个样了吗。
    钱智恩是喜欢旗袍的,她觉得只有旗袍才能体现一个女人的美,不同的人穿所表现出的气质就不同,幸好钱智恩以前没事的时候做了几件旗袍,再加上一些绣样,摆出来,不愁没有客户,结果还真是,钱智恩的门面是玻璃制的,现在还没有那个人家会花钱把们门面做成这样的。
    人们路过这,一抬眼就会看见挂在橱窗边的旗袍,纯手工制造,再加上上面的刺绣,顿时就吸引了不少贵妇小姐们,店铺虽小可麻雀俱全,钱智恩就是趁着这时候打出了自己的市场。
    后来的客源基本上就是老客户带来新客户,小部分是被橱窗上所挂的衣服吸引才过来的。
    ------题外话------
    打完字已经是将近凌晨了,所以有什么不妥的地方,请亲们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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