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那种恶霸你也叫他好公子?”做到太白楼的雅间内,铃兰犹自气愤不已。
“他爹是昌州同知郝建仁,我不叫他郝公子叫什么?更何况,”四叔溜了一眼缩在屋角的小女孩:“你救的这个小朋友也不是全无错处吧。”
小女孩自被救后就是这么垂着头一声不响,问她什么都不答应。铃兰看她可怜,身上有伤又没人过问没个去处,便问她是否愿意跟着自己先到府里养伤,那女孩虽然依旧一声没吭,不过也乖乖的跟在他们身边。后来铃兰问她怎么招惹了这场祸事,她从嘴里拿出了一枚小小的玉佩交到铃兰手上。这玉佩造型灵动,玉质上乘,触手温润,想是从那郝公子身上拽下的。铃兰方才明白怪不得他纵狗行凶,原来这孩子偷了他的东西。不过上辈子铃兰就听说有些犯罪团伙专门拐了孩子后训练他们到街上偷窃,平时对他们非打即骂的异常狠毒,看这孩子的样子,七八分也是此种情况,一想到此,她对小女孩更加同情了。
“就算偷了他的东西他也不能那样欺负人,如果我们不上前阻止,她就要被恶狗咬死了。”铃兰愤愤不平的说。
“他不会让狗咬死她的,顶多就是少爷心性找个乐子罢了。明和是他爹的老来子,自幼骄纵异常,在昌州地界人人都要让他三分呢。”旁边的叶嘉恒接口道。
“郝建仁,郝明和,这一对父子还真往自己脸上贴金。这么恶劣的人,你们一个两个还都替她说话。”铃兰的不满的嘟囔了一声,终究没有再说什么。
本来他们救了人之后,铃兰提议送到医馆去包扎一下的,不过正好遇到了叶家的三公子叶嘉恒。果然是医药世家出身,叶三听了原委之后,不仅立马拿出药丸给她外敷内用,还亲自给她把脉开方子。这么一个风度翩翩的锦衣公子毫不避讳的搭在女孩脏兮兮的手上认真把脉的样子,让铃兰十分感动。不知怎么她脑海里就浮现出那句话: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她的脸刷就红了,幸好当时大家都忙着寒暄,没人注意到她的样子。如今叶公子说了话,铃兰立马就不再强辩了。
既然叶三公子诊断了没有大问题,三人也未去医馆,而是直接转到太白楼来。不一会儿酒菜摆满桌子,四叔、子诺和叶三三人把酒劝菜,相谈甚欢。铃兰偷偷的望了一眼屋角的小女孩,仍是一副头埋在双腿间的姿势,只露出了一头乱蓬蓬杂草一般的头发,她刚才死命的拉了这孩子坐到桌边来,没想到自己刚一松手,她立即像箭一样的跳回到墙角缩了起来,身形灵巧的如一阵风刮过。这孩子得受了多少委屈折磨啊,铃兰暗自叹息,真是可怜。她拿了一个大的蓝花碗把桌上的饭菜每样都盛了一点,轻轻走过去放到她面前的地上:“别害怕,我们不会害你的,你既然不愿意过去,那就这样吃一点吧。”
那姑娘依旧没抬头,铃兰无奈,只好把碗放下回到桌边。
桌上的话题已经转到今年的会试上,一番之乎者也将铃兰绕的晕晕乎乎的,中间叶三还瞥了铃兰几眼,似乎在想这个年轻公子跟着俞家叔侄一起出来的,却怎么如此眼生,刚才大家寒暄的时候没有介绍他也就算了,如今说道科考他也不发一言,有些奇怪。铃兰哪知他把自己错认为男子,只觉得的他眼光瞧来就莫名其妙的脸红心跳,赶紧埋头扒饭了事。不一会子诺率先举杯:“此去京城,为兄祝你一路平安,金榜题名!”
这本是最正常不过的祝词了,却不想叶嘉恒的脸居然刷的红了,仰头喝完杯中酒后,吞吞吐吐说道:“恒此去定会奋力一搏,考个功名回来。只是,恒走之前还有件事情,不知俞兄可否帮忙。”
子诺大奇:“请讲。”
叶嘉恒从身上解下一枚白玉点翠鸳鸯带扣放至桌上,呐呐的说:“恒一直被父母拘在家中读书,数次想去府上都没有成行。如今不几日就要走了,恒斗胆请俞兄将此物转交给子谣,就说,就说,”他欲言又止,一张俊脸憋的通红:“待我此行归来,定当给她个说法。”
子诺和四叔互望了一眼,断没想到他会说出这样的话来,良久子诺方清了清嗓子:“俞叶两家本是至交,你和子谣小时候也是一起玩大的,这样的事情我们当然乐观其成。只不过上次祖母和您祖父提起的时候,似乎他老人家不太乐意。”
叶嘉恒长叹一声:“祖父的心思我也知道,其实他也很喜欢谣妹妹的,只是还有些其他想头罢了,我已几次三番向他陈明,就算我中了进士,京中那些高门大户的贵女又岂是我能攀得起的。更何况我与子谣自幼青梅竹马,你们去京中这些年来,我从来都没有忘了她。那时候我一心读书,就是想着早日进士及第,也好到你们家提亲。如今我也对祖父连同父母三人都表明心迹,非谣妹妹不娶。祖父那里也大有松动,只说一切等我会试之后再定。今日我先向俞兄表明心迹,以此鸳鸯扣为凭。我心中只有子谣一人,若得圆满,必将爱若至宝,护她重她,此生不负!”
“好,既然叶贤弟有此话,我当向祖母禀明此事。相信祖母一定会玉成此事。你放心的去吧,我们静候佳音便是。”
“那就多谢了。”叶三公子仰头干了一杯。
席间三人说的欢喜,空余铃兰一个人在旁边黯然神伤。叶嘉恒是她穿越到这个时代后第一个动心的男人,她欣赏的不是他俊逸的外形,而是他温和的气质,似乎天然带着医家悲天悯人的情怀,有点,嗯,很像前世的老公。前一刻她还陶醉于他身上传来的淡淡艾草的清香,下一刻,他就说出心中只有子谣一人,非卿不娶,直如一盆凉水兜头淋下,浇的铃兰通体冰凉。
铃兰在自顾自黯然神伤,却不知隔壁有人听到这番对话后也是如此感觉。古代的酒楼本就没有什么隔音效果,雅间之间也不过是一层薄薄的竹帘相隔,唐一笑默默的看着自家主子脸色由白转青,手中茶杯都捏碎了也不自知,心里暗自着急。他本以为王爷已经把子谣丢开了手,却不想元宵节突然送了铃兰一匹千金宝马,他就知道王爷还是动了心的。可如今人家两边已经你情我愿说的正好,还添上自小在一起的青梅竹马的缘分,这可让自家王爷如何是好。
这边几人当然不知道隔壁七王爷的心思,饭后便急急往家赶。一到家,铃兰便吩咐三星带了小女孩去梳洗整治,自己则带了白露提着鹦鹉来找子谣。果不其然子谣又在做针线,一个银红荷花香囊已经绣了大半,依稀可以看出极精致的绣工。
“我的大小姐,你怎么有这么多针线活要做。快歇歇吧,看我给你带来了什么。”
“这不是新婶婶要进门了么,我有心绣一个香囊给她做见面礼。”子谣见她来了也很欢喜,放下手中针线来瞧鹦鹉:“好大的个子,看着还怪吓人的。”
“别怕,它脾气很温顺的。”铃兰让丫头把鹦鹉挂在廊下,又拿了黄米慢慢的喂着:“你别害怕,近前一些啊,它爪上拴在链子呢。让你看看它有多么聪明,”说罢用手扯了扯鹦鹉的左翅,那鹦鹉立马怪叫道小姐来了,快打帘子,快打帘子。铃兰乐的哈哈大笑,又碰了碰它的右翅,鹦鹉则改说慢走不送,慢走不送。“怎么样,聪明吧?”
铃兰一转头,却发现子谣并没有像她一样兴趣盎然,痴痴的看着鹦鹉:“陇西独自一孤身,飞去飞来上锦茵。都缘出语无方便,不得笼中再唤人。”
铃兰虽然听不懂这诗出自那里,但也知道鹦鹉又勾起了子谣的伤心事。其实细想想子谣比自己强多了,子谣至少还有疼爱她的祖母和兄长,自己才是真正孤苦无依的人,唯一的亲生孩子也不能养在身边。不过好在她豁达,立马过去握了子谣的手说:“都说你是明白人,你怎么也糊涂了,这鹦鹉是个孤身,你却不是,还有你祖母和哥哥在呢。也罢,我这鹦鹉送错了,不过以后劳你照料它,它也就算有伴了。”
子谣强撑着展颜一笑:“我当然知道祖母怜我,哥哥疼我,只是夜深之时,我总会想起父母弱弟。以前我总嫌母亲唠叨,小弟顽皮,不想呆在家里。整日里不是去参加诗会就是去赏花会,和小姐妹们一起踏青游玩,恨不得日日不着家。可如今,我夜夜都会梦到他们,多想再听见母亲的淳淳教导,再得小弟跑到我房里乱翻东西。”
铃兰心里大痛,自己何尝不是如此,失去了才知道珍惜。她挽了子谣进里屋坐下:“逝者已矣,你也别太伤心了,以后还会有人如父母一样把你捧在手心爱若至宝的。我且问你,叶嘉恒你觉得怎样?”这也是她今日来的目的之一,子诺希望她能探一探妹妹的口风。不知从何时起,两人已经越走越近,子诺早已习惯了把她当当家主母来用。
“他呀,没什么特别的啊,小时候我们一起玩闹,我就把他当自家兄长一般看待。后来我随着父母去了京城,想来也很多年没有见面了。”
“虽然很多年没有见面了,但是人家还记得你呢。”铃兰拿出了鸳鸯扣塞到她手里,笑眯眯的把今日酒楼之事说了一遍,最后补充了一句:“今天我可是见到他了,风度翩翩,古道热肠,又难得对你一片深情,不惜几次三番去游说父母和祖父。待得他高中之后上门提亲,岂不是一桩佳事?”
她自己觉得叶嘉恒好,自然着力夸他,本以为子谣听了也应高兴的,谁想她颜色淡淡的,好似怀着无限心事,拿着鸳鸯扣漫不经心的说:“婚姻之事,自有祖母和兄长做主,子谣没有别的想法。”倒弄的她讪讪的不好再说什么。
从舒雨阁出来,铃兰只觉得有些恍惚,子谣代表了这个时代绝大部分女子的心态,温柔如水,三从四德。她再一次深深感受到这是一个绝对的男权社会,女人的作用只在于打理内宅和生养孩子,她们不需要有思想,不能有自己的主张,没有人会问她们的意见,即使是婚嫁这样的终身大事,也始终是父母之命,媒灼之言就决定了的。在这样一个社会,自己如今的行为岂非已经是个异类,可是让她真正的抛弃自己的思想变成一个依附男人存在的木偶,她又不论如何做不到。
回到屋里,铃兰有些泄气的摊在窗下的贵妃榻上,今天的事情发生的太多,她有点筋疲力尽。三星带着已经梳洗完毕焕然一新的小姑娘来给她看,倒也眉清目秀,只不过太瘦了,细胳膊细腿放佛一碰就会断,依旧是垂着头一声都不吭,铃兰都有些怀疑她是不是个哑巴。她给她起了个名字叫长虹,恰好几天前康佳被打发到庄子里去了(铃兰可以拍着胸脯保证自己什么都没做),便让长虹住了康佳的屋子,又吩咐三星平日里对她多加照应,先养胖了再说。
作者有话要说:会兑现承诺今晚双更,不过我不保证在十二点之前。
铃兰活的真是累啊,没身份没地位没后台不说,关键是别人对你的定位就是要严守妾的本分,这下子你做什么都是错,都落不着好,真是可怜。不过我们的铃兰为了孩子,还在苦苦坚持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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