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红四年

报社实习,遭遇旧时冤家(1)


当年从学校退出新闻中心,我就明白要成为真正的新闻人在学校里混是不行的。我决定涉足校外新闻媒体。大四时我选择的目标就是武汉某报,这一次凭着发表过的一些拙作,我来到了该家报社,开始了我的实习生涯。
    实习是非常苦的。其实我是个很懒的人,我并不适合做新闻,我多想象以前写副刊稿那样坐在寝室编一编就行了。我怕晒太阳,把我晒黑了,晒老了,晒丑了,我怕淋风雨,把我淋病了,(哈哈,写出来后发现这话不能够这样说,呵呵)淋坏了。自从有了男朋友以后我成了一个非常非常娇气的女孩子。以前没人宠,从小知道自生自灭,一切要靠自己,所以曾是个非常坚强坚强到顽强的人。现在已经面目全非了。原来娇生惯养也可以后天造化。
    这样的实习自然是非常苦闷的,老师见我这样也不大想带我了。直到我在报社的办公室里遇到林立纯。
    初相遇的那一刹那,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怎么会又遇到她?!可这分明是她!大学四年了,她一点变化都没有,皮肤依旧白里透红,眼睛依旧像日本动画片里的人物,个子也没怎么长高。穿得依旧是很嚣张。她看到我的那一瞬间,也怔住了,眼里和我一样是惊讶,注意不是惊喜。祖先们像个神仙,发明了那么多绝妙的词,不是冤家不聚头。
    我们对视了两秒。我鼓起勇气对她怯怯的说了句,是你呀,真巧。她看了我一眼,鼻子里发出一股气流,没有答我的话。我讪讪的离开,妈的,还是那么拽!
    林立纯是我高中同学。在高中的时候,我们两个绝对属于新闻级人物。我们班主任把我们两个当成两个宝。至于我们两人的大名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我一向喜欢优秀的女孩子。虽然她比我狂傲十倍都不止。于是和她曾经有一段美好的友谊,一起上课,一起吃饭,珠联璧合。
    后来的故事就很俗气了。林立纯喜欢一个男生。而那男生喜欢我。不能够怪我,我是沉默而内敛的女生,绝对不会横刀夺爱。怪只怪她太过狂傲,男人如何受得了!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一句,她已经傲到不可一世的地步。走路从来只看天不看人,从来不会对人笑,从来在不屑的时候都只用鼻子出气。
    后来在我和那个男生成为好朋友后,我们曾谈到过林立纯。我无比愤恨天地说,我实在不明白一个女生何以狂傲到这样不可一世的地步。是的,她是漂亮,她是聪明,她是有才气,她是有性格!这些我也有啊,我有那样吗?我沉默而内敛,见到人会微笑,见到不喜欢的人也只是不和她说话而已,而不会扬起鼻孔,用鼻子对她出气。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